标题: 碎步西风之《铁划银钩》
性别:男-离线 风雨夕

白衣伯爵光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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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20:47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题记:
  青山有幸埋忠骨 白铁无辜铸佞臣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被毒杀于临安牢中,这一年,他三十九岁。怎么个毒杀法,现在已很难想像。但是死因史书给定:高宗和秦桧派人向金求和,金兀术要求“必先杀岳飞,方可议和”,所以,秦桧乃诬岳飞谋反,将其下狱,杀的理由,是“莫须有”。这件事的荒谬之处在于,一个“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略”的将军,一个戎马生涯中亲自参战或指挥126场战役未一败、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居然能死于“不需要有”的罪名,实在骇人听闻。

于是,一个一袭八千里的梦,灰飞烟灭了。此后,那个王朝开始在风雨中飘摇。



我这样说时,给民族英雄准备的毒药已经调制完毕,只等岳飞来喝。与此同时,他的儿子岳云和部下张宪正在押赴刑场,马上就要砍掉脑袋。杀他们的刽子手秦桧,应该是很高兴的,尽管他的雕像,在随后的几百年间一直跪着。

而关于岳飞是否民族英雄,后人争议颇多,最为常见的一种说法,是“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说岳飞是一种理想的产物。这种“白马非马”的文字游戏,似乎很能迎合少数人。有人这样谈论岳飞的同时,让我想起一句话——“历史简直就是个婊子,谁喜欢就可以干一下”。是不是民族英雄,是属于哪一个民族和是反抗那一个民族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看到反抗侵略的实质。“正邪自古同冰炭,毁誉于今判伪真。”岳飞这样的民族英雄,代表的是一种精神和气节,被褫夺的,只能是生命。

对于岳飞本人,在踏破贺兰山缺之后,带着背上刺有的“尽忠报国”,开始服毒。



在风波亭之外,冤杀岳飞的赵构正在向金朝屈膝投降。而在内,则大修宫舍,穷奢极欲,只图偏安。这个彻头彻尾的昏君,他活了八十一岁。自他始,整个南宋九代皇帝全无作为,奸臣当道,以“最软弱的王朝”著称于世,堪称“昏聩”,昏聩得一塌糊涂。

不妨设想,假如包拯活在南宋,他还能青天吗?他的命运将比岳飞好上多少?头号政治殉葬品的黑名单里,恐怕要多加一笔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不禁更要大胆设想:英雄的命运乃至英雄的结局,跟帝王有关。

精于书法,善真、行、草书,著《翰墨志》一书的赵构,对韩世忠说:“岳飞有没有罪我也不清楚,反正也不是我想杀他”。

哑然失笑,鬼都知道,想杀岳飞,并且能杀岳飞的,也只有赵构。

后世的人说到赵构,总是不忘了《翰墨志》。用毫,落纸,点画位置,皆佳耳。但是,其叹赏文墨之心,却叹赏不了英雄,不禁为英雄一声长叹!突然想起了崇贞年间的袁崇涣,被杀的稀里糊涂。但是岳飞并不糊涂,临死写下了“天日召召”。



我们在欣赏悲剧的时候,总是倾向于安排主角视死如归地长篇大论。有关这一点,我们在很多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里反复欣赏了——很多时候,我们的想象力总是美妙于历史,但历史并不是这样,主角岳飞临死前在供状上只写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然后服毒。

服毒之后,我们人人成了先知:赵构杀岳飞是因为岳飞要“迎回二圣”,把赵构被金兵俘虏了的爸爸哥哥接回来,不杀岳飞,皇位难保。

还有人说赵构杀岳飞是因为岳飞反对议和,是铁杆主战派。

可是两种说法似乎都站不住脚。老蒋说过,能战方能言和,怎能单单为了和谈而自废武功自坏长城?如果抗命私自出兵破坏和谈,那么杀了也还说得过去。但是岳飞已经乖乖地收兵回来交了军权,为什么还要杀他呢?当时和岳飞齐名的抗金明将韩世忠也是坚决主战的,赵构把他和岳飞一起召了回来,罢了军权,但是韩世忠仍然是高官厚禄,过着幸福的腐败生活。

关于“迎回二圣”,先看历史:赵构发12道金牌召回岳飞的时候,他的爸爸徽宗已经死了好几年了。虽然还有个哥哥钦宗在,可是兄弟之间么,立嫡以贤,他老哥把江山治理得一踏糊涂,自己都给抓去了,还有什么“贤”可称?更何况老哥还一再托人给赵构捎信儿表忠心:说你只要把我弄回去,我当个平头老百姓就知足了,绝不和你争天下。

糟糕的是,不管怎么假设,岳飞是死定了。



面对英雄之死,非常茫然。其母姚氏在英雄背上刺的“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换来的却是儿孙的一处坟堆!

而英雄,悲怅的不是死亡,不是敌人,不是战场,而是小人。

借用余秋雨: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文章到最后,我越来越难以理解岳飞为什么会被杀害,想毕你和我一样。

如果你拿着史料里的岳飞之死因证明给我看,我是不会看的,因为我的理解能力已经被你的史书消磨殆尽。

并且,里面的烂臭不可卒闻。翻开它,斑斑血迹,历历在目;冤假错案,比比皆是。当英雄,你不得好死;做百姓,你不得好活。李牧、李广、蒙恬、袁崇焕……不止一次地告诉我:英雄之死,没有理由。岳飞焉能不死?

百姓和英雄都做不成的年代,你还能选择谁?

在人世间摸爬滚打,最好的选择恐怕是做李林蒲式的奸相,口蜜腹剑,平步青云;要么做魏忠贤式的太监,权倾天下,干儿干孙满街跑,乐哉游哉。

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使敌人闻风丧胆的岳将军,他的死是主子“赐”给的,在功到雄奇之后。

那个盛装鸩毒的金碗,闪着微妙的金光,在地上滚来滚去。

(全文完)
注:仅为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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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是或许有,不是不需要有罢?近来也有提出新见解的,认为莫须两字是宋时口语,莫字无意,莫须即须,莫须有也就是一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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