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诠释与过度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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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10:0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诠释与过度诠释

还是在读文库。一篇《用“幽游小说之林”读“达芬奇密码”》。这是其中一节的小标题。

因为前段时间与stop牧师就《海的女儿》做过一翻争论。回过头来也开始对自己的读书方式做过一些反思。再读这一节的时候,就格外有感触。本想把这一节全文抄录上来,无奈全文篇幅太长。于是决定自己略写一点感想,兼以引用,作为对自己思考的一点再现。

在这一节里,该文作者就《幽游小说之林》的作者安伯托·艾柯提出的小说写作和阅读理论,对《达芬奇密码》的作者丹·布朗提出了一些质疑。《达芬奇密码》一书本身就是建立在对一些古代文本和艺术作品的重新解读之上,构造起自己的情节基础。但是与一般小说不同的是,这部小说极力标榜自己背景的真实与可靠,以至于小说本身就成为一种对历史的严肃诠释。

对此,该文作者引述了一些艾柯的见解:

     他认为现今‘诠释者的权利被强调得有点过火了’,而诠释并不能脱离一定得便准而‘无限衍义’。‘它不能没有一个客观得对象,或者像流水一样毫无拘束地蔓延,说一个文本潜在的没有结尾并不意味着每一诠释行为都可能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文本是一个开放的宇宙,在文本中诠释者可以发现无穷无尽的相互联系……任何人假如他急于将读者的意图强加在作者也无法得知的意图之上的话,都可以成为掌握真理的超人……’
    ‘过分的好奇导致对一些偶然巧合的重要性估计过高,这些巧合完全可以从其他角度得到解释’





对于《达芬奇密码》,我无意去探讨它的写作方式和它对历史的解读是否符合一般经验。我只是觉得这段话对于一般小说阅读,有着很强烈的借鉴意义。

我想对于小说的过度诠释,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现在的红学“争鸣”了。当一个人从红楼梦里读出了曹雪芹的家谱,或者读出了“曹氏和香芋公主合谋杀害雍正皇帝”这样的历史奇案,我们一般的读者恐怕会觉得匪夷所思。

当然这些诠释中,有些缺乏自圆其说的逻辑能力,因此可以不置一顾。然而还有一些诠释,虽然看起来无法接受,却一时理屈词穷无力反驳。于是一般的读者会恍然间对自己的阅读体验产生怀疑和困惑。




对于一部小说,特别是那些广为流传的作品,读者会对其做出一些出自个人体验的诠释。这是常见的现象。这些诠释有些是符合大众读者的一般思路的;有些则超越了多数受众的感受范畴,但依旧符合作者文本的主要逻辑。还有一些诠释超越了作者的预定逻辑,但仍然符合大众能够接受的范畴。当然还有一些诠释,不仅超越了作者的预设思路,也超越了多数读者的感受范畴,但依然是合乎逻辑和一般性概念的。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诠释属于过度诠释呢?在艾柯的议论中,作者的写作经验被作为考察的基本标准。然而这一标准既难于掌握,也常常无法实施。

首先,并不是每个作者在写作时,都能真正掌握自己作品的全部脉络,有些作者甚至在写作过程中,就决定让小说自己去生长它的情节和人物发展。这就注定作者自己对小说也不存在一个完整全面的预先解读。这样的小说完全是开放性的,它把对情节、人物诠释的权利完全交给了读者,你不可能从作者那里去获得一个可供操作的标准,来决定你的诠释是否超越了作者所能理解的意图。

我们也无法否认,有时作品的写作处于一种潜意识的思维趋势的引导下,这种思维趋势未必为作者本人所了解,却是事实存在的。这时你也不可能从作者那里去求证你的诠释。

当然还有一种更为广泛的情况,作者已经去世,或者作者自身的背景或写作体验无从予以细致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作品早已经经过时间的洗练,脱离了原有的时代和社会环境。小说的流传是依靠读者在阅读中的二次创作和重新解读,小说本身已经具备了独立的生命力。这就是top和stop等人所说的空框效应。在这种情况下,依赖作者的写作体验来决定读者诠释是否过度,已经完全不可行了。

那么对于一部作品,我们该如何考量某种解读或诠释是否处于合理的范畴呢?




我们仍旧回到先前的一个问题上,为什么对于有些我们无法接受的结论,我们却无力反驳呢?
我们知道,有些看起来完全不可接受的结论,其逻辑自证体系是完整和严密的,也是符合常规的逻辑经验的。唯一与众不同的是,它的先验假设是超出大众经验的。这些预设或者是基于提出者的个人体验,或者是基于其它一些非大众化的经验。这些预设是整个逻辑体系的立足点,而它们又往往被后来那些看似奇异的推断和结论所掩盖。当我们在无意中承认了这些预设,而仅仅试图从逻辑论证里发现不符合我们经验的错误,那我们无疑会感到失望和无从下手,从而被迫理屈词穷。

这是诡辩术常用的方法。但这种现象绝不仅仅出现在诡辩中。在我所看到的绝大多数争辩里,存在于逻辑推证中的异议,远远少于存在于预设前提中的异议。这也是绝大多数争辩无疾而终的原因。

事实上,当我们去诠释解读一些小说作品的时候,我们对小说的争论,往往起于预设前提的不同。

任何一部小说,除非是作者在文本中给出的完整逻辑,我们解读时,都不可避免的依据个人经验,给出一些预设的前提,依据这些前提,我们会得出一些结论。比如,我们在阅读《小红帽》这篇通话时,我们对大灰狼的形象是基于自己在现实经验里获得的,这是一种预设。我们在阅读灰姑娘时,对于后母和姐姐们的形象理解,也必然基于一些潜在的暗示性的预设。假如我们改变了这些先验的预设前提,我们对这些小说的理解,必然会大大超出常规的范畴。

事实上,stop牧师无论在解读白雪公主还是在解读海的女儿时,都是采用了与常人完全不同的预设前提,才会得出石破天惊的结论。

问题是,这些预设前提是否是可接受的。如果是可接受的,那么这些诠释和解读便是属于超出经验的但仍然是合理的范畴。如果这些预设不可接受,那么这些解读就难免有过度诠释的嫌疑了。

stop牧师解读白雪公主的文章里,首先预设了基督启示的前提,于是众多超乎日常经验的类比应运而生。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解读,它不可避免地建立在小众经验的基础上。这种阐释是否可以称为过度阐释呢?我不清楚。

但是stop牧师对海的女儿的某些解读,我觉得很有些过度阐释的意味了。例如对海的女儿做出属于“性经验”范畴的比拟,从而得到了近似于“安徒生是个性迫害狂”的结论,这不仅仅是基于小众经验的问题了,而是与大众经验相抵牾了。当然这里面在相当程度上,涉及到对作者个人背景和潜在写作意图的挖掘上。既然到了这个层次,就不能单单从小说文本上予以说明了,而必须结合现实中的历史背景和作者生平予以证明,否则,这样的阐述显然就是过度阐释。




最后我们提出一系列问题:文艺作品的空框效应,是否否定了过度诠释的存在?它是否意味着对小说的阅读和解释,完全属于读者个人的私人范畴而与大众无关,小说(以及一切艺术品)的诠释是否丧失了客观通行的标准,而全然依赖于读者(审美者)的个人经验?我们的日常经验对于审美的预设前提有什么意义?它对逻辑概念的影响又如何?

这些问题,我或者在文中做出了含糊的论述,或者全然没有给出答案。这也不是我所能做出的结论,仅仅把我的思索呈现给读者,以待达者。

[ 本帖最后由 whws 于 2007-5-5 1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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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10:09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ICQ 状态
就像弗落伊德对“性”的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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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10: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是这么说.
诠释本身就是一种"创作"过程.其实作者的本意倒不重要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待这个世界,事物,人,物质.
我们所有的体验都是物质反映在精神上的,所以无论是唯物还是唯心地看来,任何一样东西在不同的受体那里都是不一样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把血看做是一种食物角度来看,有人喜欢吃,有人不喜欢吃,从美食,营养,医学,生化,甚至是物理各学科来解释都有可能给出各自为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的答案.而作为基督徒来说,血如果作为食品,那就是生命,如果吃血就是毁灭生命,是违约的行为,(当然基督的宝血是赎罪祭,我们当饮)当有一些解释过于超越某一受体的思维模式,那受排斥是很自然的事情.
但问题是,这解释有可能是正确的.当然正确不正确永远都是问题,但永远都不重要,我们在生活,就象是旅行,我们只管去看去感受景色,多角度地丰富地去想象就可以了,我们何必在乎那景色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红为什么是红,而绿又不是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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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12:2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诠释本身是一种创作,但常常读者会以为是诠释者强加给原作者的。

这是一个认知的问题。就像我们有时候说:你是个笨蛋!其实他的准确意思应该是“我觉得你是个笨蛋”,然而有时候双方并不能达成共识,原因是一方看重了另一方的观点(否则也不会有交流),把对方个人的观点默认为是一种普遍的观点从而加以辩驳。而另一方也会根据自己结论得出的依据捍卫自己的观点。

这也可以看作新事物的出生与传统习惯产生的矛盾,当然,创新和故意的标新立异又有不同,是有价值的创新还是无聊的标新立异其实也是每个读者的意见,这又是读者与创新者之间的传达和认知的问题的。

我们要提醒自己的是,我只能代表我自己,而对方也只能代表他自己。在此基础上的交流和沟通才是有意义的。把自己放在真理的位置或者把对方放在真理的位置都会容易产生误会。

只有在你要说服别人的时候才可能产生无法说服的障碍,我并不是说这样的克服障碍是没有意义的,恰恰相反,许多精彩的想法就是在这样的“假设”(对方是普遍的真理)的前提下迸发出来的,这是也是一种创造,和诠释者的创造一样。

像诠释者“误会”了作者的意义创造的新的东西一样,读者“误会”了诠释者的东西也创造了新的东西。问题不在与是否误会,而在于创造出来的东西是否有价值。(当然这个价值也是仁者见仁的)

[ 本帖最后由 fengrui19 于 2007-5-5 12: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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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12:3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小说的理解和诠释毕竟还是应当存在一个通行的客观标准的。

我并非要探讨一种解读是正确还是错误,在我的概念里,如果不考虑预设是否可以接受,任何逻辑自洽的体系都是正确的。而预设是否可以接受,抛开自然科学体系不谈(在自然科学体系里,所有预设都必须经过观察和实验的鉴定,因此是可以证伪的),在文学和艺术评价体系里,这的确取决于评价者自身的经验和价值。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属于公共约定性质的东西。违反这些公约性质的预设去解读一部作品时,这种解读通常是属于小众范畴的,我们不能说它是错误的,但是它很可能是违背常识的,属于过度诠释的范畴。

当然,这种公共约定的范畴划定是相当模糊和不清晰的,因而难免会引起极大的争论。但是它本身的存在,我觉得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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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12:5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是的,公共约定是前提,共同认知是目的。

没有对公共约定的信任而只是纯个人的观点就没有沟通的可能和必要,没有对共同认知的寻求就不会有沟通行为和创造的产生。诠释者解释文本也是出于觉得自己的解释能够引起共鸣,准确的说是引起新的共鸣。

只是有时侯,一方认为是公共认知的部分被另一方"创造"掉了,于是新的“创造”就产生了。

共同认知形成后就会成为新的约定,业已形成的约定也会产生新的共同认知,原约定也许会被替代,但更多的是共存的关系。

[ 本帖最后由 fengrui19 于 2007-5-5 13: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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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20: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西西..
其实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
大家现在的分歧是在要有一个怎么样的规则..
不过,在表面上看来,好象是一个我们"怎么"去讨论和诠释文学作品的问题.
其实,我从心底里认为,这根本就是一个我们"为什么"去讨论和诠释的问题.
这个就是小王子里说的,作者拿大象和蟒蛇去和大人们讨论恐惧,而大人们会认为一个帽子有什么恐惧?而作者为什么?为什么要去讨论呢?
希望我有时间在我的品童话系列坑里为大家解说...
SORRY,碰到这么厚脸皮的牧师,是大家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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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5 23: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身为一个文学评论的外行人,偶还是乖乖听诸位上课好了,当然偶也要努力补充自己这方面的知识并尝试参与一下。

就偶的理解而言,文艺作品的解读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评论家自身的阅读体验和人生阅历而进行的,作者和读者,虽然在作品的两端,但是对于作品的理解方面,总会因为创作过程和语言的使用而造成些隔膜或者其他的情况。不过其实我觉得误读在某种程度上也未尝不可,毕竟自由思想还是很重要,若是限定在某个框框内讨论,似乎就味同嚼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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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艺的学术讨论贴,并不多见。作为版区管理,我也经常嚷嚷着要增强这方面的内容。如今龙来了,我也不能当TOP·叶。虽然见识所限,一些看法并不高明,还是掺和几句,同大家凑个趣。

既然要讨论“诠释与过度诠释”。那么首先要解决概念问题。何为“诠释”。

如果把“诠释”定义为“读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

那么,个人认为这是一种个人行为,基本上不存在“过度”的说法。当然,如果这样一个“诠释者”要把自己的理解强加给他人;或者过分抬高自己的理解,无根据的贬低其他不同意见;又或者“诠释者”固执于一些明显的、严重的,不符合广泛主流认识的理解。那么很容易引起广泛的反感。

个人认为,这种反感更多的是针对“诠释态度”,而不是行为本身。

所以我认为,要讨论“过度诠释”,就不能仅仅将其看成一种个人的阅读理解行为。

个人认为,可以把“诠释”定义为“对文学作品隐性含义进行的逻辑推论”。是一种推论。

所谓“隐性含义”,是指没有直接从文学作品中反应的;必须建立更多的外在联系,引入更多的外在因素才能体现的含义。

实际上这些“外在联系”和“外在因素”在我们理解作品含义时,是必然存在的,是“诠释”的前提。如果剥离作品的所有“外在联系”和“外在因素”,那么作品就成了书法或者符号,而不能称之为文学。

这样一种前提,肯定也根据诠释目的的不同,而分成不同的层级。就好象我们经常所说的“大众意见”和“学术意见”。

建立在一些广知性、基础性前提上,形成的对作品含义的理解结论,我称之为“显性含义”。什么才是“广知性、基础性”的,我无法明确定义。笼统的说,我认为已经形成对作品广泛认可的,主流认识,就是“显性含义”。那些最直接能够推导出“显性含义”的前提,就是“广知性、基础性”的。

所以“隐性含义”是相对“显性含义”而言的。需要引入更多的“外在联系”和“外在因素”作为前提。而这些前提,可能需要更专业的知识和更深入的了解,并不是“广知性、基础性”的。

当然,随着情况的改变,过去的“隐性含义”也有可能转化成现在的“显性含义”。这中转换,当然是以大众主流认识接受了这些“诠释”为前提的。

更具有意义的是,这种“转换”标志着新理论推翻原有理论。是对原来主流认识的更新和突破。所以,去探究性的“隐性含义”,是对现有成体系理论的一种挑战。

所以,新的一种“诠释”,往往就意味着一场颠覆性的革命。

但是很多时候,在去探究作品的“隐性含义”时。最初用来证明的前提不能直接推导出结论,还需要一个逻辑推导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诠释”的过程。在这种过程完成之前,结论还只能是猜想、臆想。

而在推导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使用了太多间接的外在联系,和不能确定的外在因素作为前提,进行过于复杂的层层推导。或者是,出现了逻辑错误和逻辑缺陷。那么,个人觉得,就可以认为是“过度诠释”。

“过度诠释”可能在学术讨论中出现的比较多。这也是因为“诠释”目的的关系。单纯的从学术目的出发,作为研究学者,同大众读者不同。他们往往不能满足于已有的解释,希望挖掘出作品更多的价值。从而使他们不断去探究作品更多新的“隐性含义”。

这种主观上的希望,造成了推导过程越来越复杂,所引入的联系和因素,也越来越多。无论是通过重塑作品结构来研究的索引学,还是搜罗更多证据的考据学,都面临逻辑松散的难题,也就是缺乏必然性的问题。A前提推导到B结论,B结论又作为前提去推导C结论……层层推导之后,一些原本比较细微的逻辑不严谨,就被堆积成了重大的必然性质疑。这就使得结论有效性,大大的降低。

而学者们,又往往为了对摇摆不稳的理论体系进行加固,而进行更多的辅助推导。但是,往往也更使得细节性问题层出不穷。理论立足点越来越窄,有时候甚至是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仅仅维系在一个还有争议的细节上。从而迫使不同意见的学者们,只能在一些十万八千里外的一个细节上争论不休。因为不如此,就可能让整个体系崩溃。

我认为,如果“诠释”到了这样地步,那的确是过度了。


还应当指出的是,有些作品,本身就非常晦涩。甚至晦涩到了无法形成“显性含义”,在大众和学术界都充满了各种争议。在这个时候,我认为不存在“过度诠释”的问题。因为无“度”可过。由于作品本身可能就需要复杂的推导才能体现价值。甚至这些作品的价值本身,就是去推导出它的含义。所以,即便推导过程本身充满了不确定性,而相对那个还无处可觅的结论,总要可靠一些。

这样的作品,我认为从一般意义上,已经不能称为“文学”了。而真的更倾向逻辑学和符号学。


另外,我想谈一谈,所谓“作品含义”的概念。

这个含义是否有唯一性?是否就肯定以作者的创作意图作为标准答案?这个问题,WHWS兄在顶楼的贴子中,也进行了思考和阐述。

我又要提到所谓的“空筐”理论。

“空筐”理论很简单。那就是文学作品本身是一个“空筐”工具而不是成果。这个“空筐”最终能让读者装收获到什么东西,那些东西有多少价值。更多的取决于读者本人。即便是同一篇作品,由于不同的读者,因为不同的条件,他们的收获就会不同。同一个读者,在不同的阶段,收获也会不同。

似乎这种理论否定了作者创作意图的重要性,也似乎忽视了对“作品含义”追究的重要性。

实际上,我认为这个“空筐”理论说的还是一种“个人阅读理解”而并非我所认为的“诠释”。这种理解,对逻辑性、专业知识、大众接受程度上的要求都很低。它所能行成的,只是一些个人观点和认识。

“空筐”理论并不适用在“诠释”中。因为,如果使用这个“空筐”所获得的结果,都是个人去承受获得的……大不了可以送给朋友,当然朋友也可以不要,或者客气客气,其实不用。所以只要对自己负责就行了。

这和“诠释”的体系化,理论化,有所不同。“空筐”中的理解结果被更换或者彻底改变,那还是主观上的问题。但是作为一种新的“诠释”,就必须要有逻辑推导,必须提出证据,并提供证据有效的证明。

这就好象自己信上帝,和当牧师四处布道之间的区别。

所以,我认为,与个人阅读理解不同,如果是一种“诠释”,那么作者的创作意图,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如果存在明显的重大矛盾,那这种诠释就不能成立。因为这个时候,创作者和欣赏者之间的关系就已经被破坏了。“作品”不同于自然风景、天气等等,如果不考虑作者的思想,那么这种欣赏我认为只能理解为是一种误解。顶多是一种有价值的误解,而不能称之为“诠释”。

当然,如果作者创作意图无从查考,或者根本没有。那么“存在明显的重大矛盾”这一说,也无从谈起。这个时候,是误解还是诠释,不能确定,也就不能成为判断依据。

对于前几楼STOP说,诠释可以理解为一种再创作。我认为,从影视作品相对原著的关系来看,似乎也是成立的。但是,我还是习惯于称之为改编。因为艺术的表达形式变化了,所行成的可以认为是两个作品。所以,可以认为是一个新的创作。既然是新的创作,那么对逻辑推导的要求,就不会那么严格。

但是,如果仍然立足于作品本身去解释。那么我认为作品诠释无法脱离作品本身而独立存在。所以,如果过分强调创作的独立性,个人认为是缺乏依据的。这个问题,我比较倾向fengrui19 兄的一些说法

当然,可能之前的讨论,个人认为,对“诠释”和“个人阅读理解”大家并没有明确的区分。

回到主贴中。WHWS兄所引用的,如果一个诠释者,引如一个前提,一个范畴。甚至这个诠释者本人就是规则制定者和解释者的时候。他,的确是上帝。他的说法在这样一个他自己所构造的特定语境里是完全无懈可击的。

但个人认为,这并不矛盾。因为这个“上帝”只存在于他所塑造的那个世界里。如果要获得广泛的主流认可,他就必须受到“广知性、基础性”的检验。如果他的前提并非“广知的、基础的”,那他一样要进行逻辑推导。

而这个推导过程,则必须符合逻辑规律。逻辑规律,就不能由他来决定。同样,他使用证据的有效性,一样必须是广泛认可的,而不再是他自己说了算了。

所以,只要他不走出他的世界,那他就是上帝。如果我们到他的小世界去,那当然就只能承认他的权威。但是,如果他只在那个小世界里做“诠释”,其价值也就只能在那个小世界里体现了。而这样的价值,在更广大的范围里,最多最多只有一个“理论上有可能性”这样一点意义。恐怕作为一个严肃的研究者,是谁都不想仅仅获得这样的成果。

当然,在论坛上大家玩玩,那并没什么关系。也远没那么严肃。这一点,是要强调说明的。

以上,一点点个人意见,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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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镜门生 2007-5-9 15:41 +50 好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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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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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9 15: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厨具对于顶爷几秒钟能够回上千字贴的手艺表示由衷的佩服···

厨具觉得诠释文艺作品就好像美食家对美食进行点评,最终人们去吃这道菜,总是因为他确实好吃,而不是因为美食评论家的强力推荐,当然,现如今很多人吃菜都吃个名头了,好比当年珍珠翡翠白玉汤,味道绝对差强人意,却因为是救命汤而招来了良好的口碑。

而美食家比厨师出名也是日益常见的现象,或者如今大家是吃个名气,而不是吃个味道了,所以叫好又叫座,好吃又好评的东西,不多了。厨具还是很怀念当年吃的臭豆腐,虽然很少有美食家对其大加赞赏,那股味道总叫人久久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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