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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一个原文。闲话诸葛躬耕地“之十二:关于诸葛亮在襄阳的亲朋好友的问题
“襄阳说”学者余鹏飞先生提出的诸葛亮躬耕隆中的五条详尽理由的另一个证据是,诸葛亮好友孟公威因思念家乡汝南,“欲北归”,遭到诸葛亮的极力劝阻。从地理方位来说,汝南(今河南平舆县)在宛县的正东,在襄阳的东北,如从宛至汝南,应是“东归”,而不是“北归”。只有从襄阳出发去汝南,才是“北归”。另外,诸葛亮在襄阳结交了众多的名士师友,他的亲戚全都住在襄阳。诸葛亮的亲友中,没有一人住在南阳宛县;从诸葛亮躬耕期间的人际关系来看:史载,诸葛亮的大姐嫁给中庐(今湖北南漳)大族蒯家蒯祺,二姐嫁给了襄阳大族庞德公的儿子庞山民。他迎娶的妻子是沔南名士黄承彦的女儿。诸葛亮老师庞德公住在襄阳城南岘山南,司马徽住在襄阳城东。诸葛亮的好友庞统住在襄阳白沙洲,徐庶、崔州平、孟公威等也住在襄阳城西的檀溪。这一切都说明,如果诸葛亮不是在襄阳生活了十几年,是不可能与住在襄阳城周围的亲朋好友建立如此密切而又错综复杂的关系的。1989年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诸葛亮躬耕隆中的四条结论第三条也说:诸葛亮在襄阳结交了众多的名士师友,他的亲戚全都住在襄阳。诸葛亮的亲友中,没有一人住在南阳宛县。
先看孟公威“欲北归”的史料,此事载于鱼豢的《魏略》,因《三国志》无与此事相左的史料,可以认定为实。但细看《魏略》,此事发生于“建安初”,即建安元年,时为诸葛亮躬耕南阳的前一年。此时,他与石广元、徐元直、孟公威等“俱游学”于荆州。这则史料以及诸葛亮的老师庞德公住在襄阳城南岘山南,司马徽住在襄阳城东,诸葛亮的好友庞统住在襄阳白沙洲,徐庶、崔州平、孟公威等也住在襄阳城西的檀溪,因受蔡瑁排挤而向诸葛亮求自安之术的刘表长子刘琦随父住在襄阳城中等史料,均被“襄阳说”学者认为是证明诸葛亮躬耕隆中的铁证。笔者前文讲过,诸葛亮随叔父诸葛玄到荆州投奔刘表后,的确在襄阳生活了很长时间,在这里有许多亲朋好友,但“建安二年,正月,西城民反,杀玄,送首诣刘鲧”。因诸葛玄死于非命,刘表又“外貌儒雅而心多疑忌。”因此,怀才抱艺之士多弃他而去。如刘备奔表,“表厚待之,然不能用”,“表疑其心,阴御之”,后有马跃檀溪之险。别驾韩嵩乩操虚实,反疑韩嵩通敌,欲杀之。禰衡为当时名士,表不能用,送江夏太守黄祖,后为黄祖所杀。对此,诸葛亮洞若观火,加上他太年轻,“时人莫许之”,刘表对太守一级的诸葛玄尚不能重用,更何况下一代的诸葛亮了,所以,在叔父这个靠山去世后,诸葛亮愤然(或不得已)离开襄阳,加上经济所限,“玄死,亮躬耕陇亩”,到战乱后人少地多且易于耕种的南阳一带躬耕就是必然的事了。
诸葛玄的去世使年轻的诸葛亮一家的生活也发生极大变化。我们可以将此事前后不同之处对比如下:
亮在襄阳是“游学”,而在南阳是“躬耕”;
亮在襄阳的生活是“每晨夜从容,常抱膝长啸”,而在南阳则是“茍全性命于乱世”;
亮在襄阳理想是“每自比于管仲、乐毅”,而谓三人曰,“卿诸人仕进可至刺史郡守也。”而在南阳则是“不求闻达于诸侯”;
亮在襄阳时,故宅山清水秀,有井“广五尺”,旁有“避暑台”,而在南阳,住的是“草庐”,即窝棚或泥坯草房;
亮在襄阳时是官宦子弟,叔父是太守级别的高官,生活无忧,而到了南阳,则一下落到了社会最底层,一介布衣,诸葛亮对此用了一个自古以来形容不堪生活最为下作的词语,“卑鄙",连刘备这样只有数千人马的草莽英雄来访他也认为是“猥自枉屈”,而发自内心的“由是感激”。
可见,建安二年前后诸葛亮在襄阳、南阳两地生活的反差如此之大,对比如此鲜明,时间又在躬耕之前,所以,怎么能用这样的史料来解析“躬耕地”的问题呢?至于庞德公、司马徽在襄阳的住处,孟公威和诸葛亮“欲北归”的谈论等,都是建安二年诸葛亮十七岁躬耕之前其游学期间与老师和同学之间的交往。而此后,诸葛亮基本就过了求学的年龄了,加上沦落南阳,躬耕乱世,地位卑鄙,无论财力和时间上,诸葛亮都无法再与这些名师、同学交往了。所以,这些名人在襄阳的存在和活动都和解析诸葛亮的躬耕地无关了。
其次,上述史料中刘琦因受蔡瑁排挤而向诸葛亮求自安之术的记载则是在诸葛亮“三顾茅庐”之后随刘备到襄阳之事,这个事情很容易查清楚,看看《三国志》就知道了。其一,此事是记于“三顾茅庐”之后,其二,刘琦问计诸葛亮后,“俄而表卒,琮闻曹公来征,遣使请降。先主在樊闻之,率众南行。”此后,诸葛亮远走夏口、巴蜀,再也没有回过襄阳。刘表去世为建安十三年七月,此事距“三顾茅庐”已过年余矣。
第三,应当承认,史书中,诸葛亮在襄阳活动的记载较多,这也是许多人包括一些历史学者相信“襄阳说”的主因之一。但问题是我们争论的焦点是“躬耕地”和“三顾之处”,史书中无诸葛亮在南阳活动的记载很容易解释,他在南阳的躬耕生活已经沦落到了“卑鄙”的地步,“不求闻达”,居处仅“草庐”而已,还有何事好记?何处可留呢?加上东晋南北朝时期东晋和南朝的基本战略是“守淮”和“守汉”,襄阳多在东晋、南朝统治之下,南阳则多在北朝统治之下,荆襄文人往来不便,所以,在诸葛亮的生平中,建安二年至十二年在南阳的活动记载是一个空白,但毕竟还有他在《出师表》中短短五十九字自述。可是在襄阳的活动记载,这个时期同样也是一个空白,虽然躬耕前的游学和三顾茅庐后的政治军事活动均散见于史书中,但就是没有躬耕这十年间的活动记载。这也间接证明,这十年间,诸葛亮确实不在襄阳,而在他自己所说的南阳。
当然,也有人认为,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躬耕南阳的自述是自谦之辞,但我们通观当时形势,刘备已去世多年,刘禅是“扶不起的阿斗”,诸葛亮的地位在蜀国至高无尚,他有什么必要自谦呢?又向谁自谦呢?在这里只能解释为诸葛亮对这段生活刻骨铭心的回忆,对刘备三顾茅庐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由衷感激。他在襄阳有那么多亲朋好友,有那么惬意清闲的游学生活,有自比管仲、乐毅的远大抱负,有风光秀丽的故宅老井,但他在回顾自己一生时,为何只字不提这些呢?而非要提“乱世”、“草庐”、“南阳”“躬耕”、“卑鄙”呢?所以,这些史料恰恰从另一个角度清晰地证明了诸葛亮躬耕地绝不会是在那样一个优裕、清闲、秀丽之隐居所在。重读一下《出师表》,对比一下上述史料,难道不使人茅塞顿开吗?
第四,至于诸葛亮两个姐姐的出嫁和他迎娶沔南名士黄承彦的女儿之事,正史无载,均见一些野史小说,但由于没有其他与此相矛盾的史料,我们也只能信其有。
从时间上看,诸葛亮躬耕时年十七岁,诸葛亮的两个姐姐出嫁均在诸葛亮“躬耕南阳”之前。据《晋书》记载,魏晋时期女子成婚年龄在十三至十五岁之间,并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北周武帝建国三年(574年)诏令“自今以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必须嫁娶。所以,建安二年时,其两姐出嫁均应已好几年了。至于亮娶黄承彦之女,史无载何时,但也应在建安二年之前,因为只有在躬耕之前,游学的太守之侄才能与沔南名士之女门当户对,况且,汉晋时男子的婚龄也多在17岁之前。所以,这些史料只能证明诸葛亮十七岁以前在襄阳的活动,而无法证明躬耕时其所在。倒是诸葛亮为其弟诸葛均娶南阳林氏为妇,恰恰是在躬耕这十年中。《诸葛武侯集》注引《诸葛氏谱》称:“亮为弟均,取南阳林氏女为妇,期年,生子名望。”我们知道,魏晋时期特别重视婚姻的门第、血统,“尊世胄,卑寒士”,“别贵贱,分士庶,不可易也。”(唐代柳芳语)在襄阳时,因曾为太守的叔父在世,其大姐、二姐才能嫁大族蒯家、庞家,诸葛亮才能娶沔南名士之女,而到了南阳,他已成了布衣、农民,所以,其弟只能娶不知名的林氏女为妇。这些史料恰恰又证明了诸葛亮十七岁前(躬耕前)在襄阳,而此后则到了南阳。
由此可见,“襄阳说”举出的诸葛亮在襄阳的这些亲朋好友的事例,与诸葛亮“躬耕于南阳”均有时间上的错位,所引用的史料均难以说服人们相信诸葛亮躬耕于隆中的立论。倒是深入研究后,深感襄阳古隆中的“诸葛隐居地”主题词,古隆中山门两旁“淡迫明志,宁静致远”的题字,“隆山怀抱,松鹤常鸣,奇石林立,庭院清静”等宣传语,与《出师表》中诸葛亮自我表述的“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以及“躬耕”、“草庐”、“卑鄙”、“猥自枉屈”等大相径庭,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互相抵牾的境界。
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认定襄阳古隆中是诸葛隐居地、游学地,南阳卧龙岗是诸葛躬耕地、三顾地,那上述两说解读相互矛盾的史料,可能就会在这种认定下豁然开朗,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