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悖论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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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4:58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关于悖论的一些问题

最近论坛里有些话题涉及到了悖论,而有些人又没有注意到.
悖论产生的根源,是语言发展不完善造成的,可以说是语言学本身的缺陷.
悖论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在很多学科中都有,但不是这些学科本身的毛病,而是源于语言学的缺陷.比如"我在说谎"这句,不涉及任何其他学科,就是一句普通的陈述句,这就是语言学本身的毛病.还有在其他学科中也存在悖论,甚至包含以严密著称的数学.
在语句中,有类似"绝对","全部","一切","都","彻底"等词汇的,多少存在悖论.原因在于,这些词汇在用于陈述中,有否定自我的倾向,这样,就造成陈述句本身的处境很尴尬.有些学者认为,原因在于概念的"层",也就是说,语句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一个层,而语句本身是另外一个层.
转几个关于悖论的:
“悖论”也可叫“逆论”,或“反论”,这个词的意义比较丰富,它包括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数学结论,那些结论会使我们惊异无比。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
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
2.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
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


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命题成立;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又可推出这个命题成立。
  例如比较有名的理发师悖论:某乡村有一位理发师,一天他宣布:只给不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这里就产生了问题:理发师给不给自己刮胡子?如果他给自己刮胡子,他就是自己刮胡子的人,按照他的原则,他不能给自己刮胡子;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胡子,他就是不自己刮胡子的人,按照他的原则,他就应该给自己刮胡子。这就产生了矛盾。
  1900年前后,在数学的集合论中出现了三个著名悖论,理发师悖论就是罗素悖论的一种通俗表达方式。此外还有康托尔悖论、布拉利—福尔蒂悖论。这些悖论特别是罗素悖论,在当时的数学界与逻辑界内引起了极大震动。触发了数学的第三次危机。


“悖论”(paradox)一词常见诸报端,其字面意思为“荒谬的理论或自相矛盾的话”。从逻辑上看,悖论性的语句具有这样的特征:如果假定这个语句为真,那么会推出这个语句为假;反之,如果假定这个语句为假,又会推出这个语句为真。说它对也不是,不对也不是,真是左右为难。
   语义学悖论举例
   悖论古已有之。一般认为,最早的悖论是古希腊的“说谎者悖论”。《新约全书·提多书》是这样记述的:
   克里特人中的一个本地先知说:“克里特人总是撒谎,乃是恶兽,又馋又懒。”这个见证是真的。
   这个克里特岛的“先知”是伊壁孟尼德(Epimenides)。后来欧布里德(Eubulides)将他的话改进为:
   我正在说谎。
   这句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如果是句真话,由这句话的内容可知:说话者正在撒谎,既然是撒谎,那么说的是假话;反之,如果这句话是假的,说假话就是说谎,这句话的内容正是“我正在说谎”,因此这句话又是真的。
   后来又发现了好几种“说谎者悖论”的变种,例如所谓“说谎者循环”:
   A说:“下面是句谎话。”
   B说:“上面是句真话。”
   “说谎者悖论”和“说谎者循环”是与自然语言的表达方式密切相关的悖论,涉及真假、定义、名称、意义等语义方面的概念,这类悖论被称为“语义学悖论”。语义学悖论的实例很多,“格列林(K.Grelling)-纳尔逊(L.Nelson)悖论”就饶有趣味,它与形容词的应用有关:
   将形容词分为两类,一类称为“自谓的”,即可对于它们自身成立、对自己为真的。例如,形容词“Polysyllabic(多音节的)”本身是多音节的,“English(英文的)”本身是英文的,它们都是自谓的。另一类称为“它谓的”,即对于它们自身不成立、对自己不真的。例如,形容词“Monosyllabic(单音节的)”是它谓的,因为这个词不是一个单音节词;“英文的”也是它谓的,因为这个词是中文的而不是英文的。问题来了:形容词“它谓的”是不是它谓的?
   得到的结果是:如果“它谓的”是它谓的,那么会推出“它谓的”不是它谓的,反之亦然。导致了自相矛盾。
   集合论悖论与公理化
   另一类悖论涉及数学中的集合论,被称为“数学悖论”或“集合论悖论”。集合论是19世纪70-80年代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创立,它建立在一种无限观——“实无限”的基础上。所谓“实无限”,即把“无限”作为一个已经完成了的观念实体来看待。例如,在集合论中用N={n:n是自然数}表示全体自然数的集合就是如此。需要指出的是,在此之前的几千年数学发展史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另一种无限观,即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潜无限”观念。所谓“潜无限”,是把“无限”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着的、又永远无法完成的过程来看待。例如,把自然数看成一个不断延伸的无穷无尽的序列1,2,3,…,n,…就是如此。
   集合论是数学观念和数学方法上的一次革命性变革,由于它在解释旧的数学理论和发展新的数学理论方面都极为方便,因而逐渐为许多数学家所接受。然而,在康托尔创立集合论不久,他自己就发现了问题,这就是1899年的“康托尔悖论”,亦称“最大基数悖论”。与此同时,还发现了其他集合论悖论,最著名的是1901年的“罗素悖论”:
   把集合分成两类,凡是不以自身作为元素的集合称为正常集,(例如,自然数集N本身不是一个自然数,因此N是正常集。)凡是以自身作为元素的集合称为异常集。(例如,所有的非生物的集合F并非生物,因此F是异常集。)每个集合或者为正常集或者为异常集。设V为全体正常集所组成的集合,即V={x:x?埸x},那么V是不是正常集?
   如果V是正常集,由正常集的定义知V?埸V,又因V是全体正常集的集合,所以正常集V∈V,但这说明V不是正常集,是异常集;反之,如果V不是正常集,是异常集,那么由异常集的定义知V∈V,这说明V是全体正常集组成的集合V的元素,因而V又应该是正常集。
   罗素悖论揭示了一个严酷的事实:集合论是隐含着逻辑矛盾的,如果把数学建立在集合论的基础之上,将会使数学大厦从根基上产生深深的裂痕,这种裂痕甚至有可能使整座大厦倾覆。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场关于数学基础问题的论战爆发了。
   在这场论战中,最为激进的是以荷兰数学家布劳威尔为代表的直觉主义学派,他们对集合论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并认为“实无限”的观念是集合论悖论产生的根源。与此相反,另一些数学家走上了改良的道路,他们试图亡羊补牢,对集合论加以适当的修正,以避免悖论。这方面的代表性成果是公理集合论,它已成为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公理集合论采用公理化的方法来刻画集合和集合的运算,并对康托尔集合论中的“概括原则”作了修正。概括原则可表述为:满足性质P的所有对象可以组成一个集合S,即S={x:P(x)},其中的P(x)意为“x具有性质P”。这就认定了任何性质可以决定一个集合,于是前述的F 和V名正言顺地成了集合,悖论也应运而生。
   在公理集合论的ZF系统中,用如下的“分离原则”取代了概括原则:若C是一个集合,则C中满足性质P的那些元素构成一个集合S={x:x∈C且 P(x)},即在C是集合的前提下,任何性质可以决定它的一个子集。公理化的结果是:只有正常集才能成为集合,异常集则不能,F和V都不是集合,罗素悖论和其他的集合论悖论得以避免。
    就公理集合论能避免已有的集合论悖论,并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发展数学而言,它是成功的。遗憾的是,人们并不能证明公理集合论系统的相容性,即不能证明系统中一定不会推出逻辑矛盾。此外,现代数学中的某些结果需要使用“选择公理”,但这又将导致某些违背人们直觉的怪论(例如“分球怪论”)。因此,公理集合论的处理方式,尤其是选择公理的使用,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对悖论的一些深入探讨
   罗素悖论的发现,也促进了对于悖论(包括语义学悖论)成因的深入思考。1905—1906年间,庞加莱在《数学与逻辑》一文中提出了悖论的根源在于“非直谓定义”的论断。所谓非直谓定义是指:借助于一个总体来定义一个概念(或对象),而这个概念(或对象)本身又属于这个总体。这种定义是循环的(罗素称为“恶性循环”),或者说是“自我涉及”的。例如,异常集“所有的非生物的集合F ”就是如此。因为,F是借助于“所有的非生物”这一总体来定义的,而F本身又是这一总体中的一员。考察语义学悖论,也会发现类似的“循环”或“自我涉及”的踪迹。例如,“说谎者循环”就是A,B两个人的话彼此循环,而格列林-纳尔逊悖论中的“自谓的”和“它谓的”定义,则涉及了形容词对于自身的真假。
   1931年,塔尔斯基(A.Tarski)在《形式化语言中的真概念》一文中,提出了“语言层次”的理论。虽然这一理论主要是针对形式语言的,但对于日常语言中的语义悖论研究也有重要意义。塔尔斯基认为,日常语言在语义上是封闭的:既包含了语言表达式,又包含了陈述这些语言表达式语义性质(例如“真”、“假”)的语句。这是语义悖论产生的根源。要建立实质上适当、形式上正确的关于“真句子”的定义,就必须对语言进行分层处理:被谈论的语句属于某一层次的语言(称为“对象语言”),而陈述该语句语义性质的语句则属于高一层次的语言(称为“元语言”)。“说谎者悖论”就是因为断言了自身的真假,混淆了语言的层次而造成的。
   1975年,当代著名逻辑学家克里普克(S.A.Kripke)在《真理论纲要》一文中提出了解决悖论的新方案。其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有根性”:要判断一个含有真值谓词(“真”或“假”)的语句,必须寻找这个语句的“根”——相应的不含真值谓词的语句。例如,要判断“‘净水是无色透明的’是真的”这句话的真假,就要看“净水是无色透明的”这句话对不对,后一句话不包含真值谓词,并且它的对错是可以判断的,因此,前一句话是有根的。只有有根的语句才可以判断其真假,无根的语句则不行。“说谎者悖论”和“说谎者循环”都是无根的,这是悖论的基本特征。


   新近的悖论研究受到了“情景语义学”的影响,语言逻辑学家注意到:许多语义悖论实际上不仅仅涉及语义,也与说话时的语境(包括语言使用者)等语用因素密切相关。以“说谎者悖论”为例,当某人说“我正在说谎”时,这意味着他在某种语境中表达这句话为真的断言。但是,“‘我正在说谎’是假的”这一语句,却不能在同样的语境中陈述,陈述它的是另一种语境。因此,悖论的根源不在于“自我涉及”,而是因为不同的语境。只要分清每一句话的语境,许多所谓的“悖论”就不再是真正的悖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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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5:0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只要分清每一句话的语境,许多所谓的“悖论”就不再是真正的悖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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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5:2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罗索有个“理发师”案例。

某城的某理发师宣布他“将只为全城所有不自己理发的人理发”。

于是理发师自己就成了问题。他如果不自己给自己理发,那么他应该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为自己理发,那么他又不应该为自己理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必须经过实践才能得到检验”),有和这个类似的问题,的确是有悖论的一面,这应该属于哲学。

但我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悖论问题是次要的,主要问题是它具有多少实际意义,是否被夸大、误解,而这些和悖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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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6:35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谈到“悖论”,便不能从道德,甚至法律等角度来争论,否则失去了悖论的部分魅力~~~
举个简单的悖论命题:
  这句话有三个字    命题内容的正确性,与命题所指明显不符,构成悖论。
简单点:某村理发师给自己定的规矩:只给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   他该不该给自己理发?
悖论的另一个例子/形式: 我这句话是谎话
正如人在木板上,不可能将木板举起来一样。如果你说用物理上的滑轮等,那是跑题了。

以前,在大学图书馆看过一本专讲悖论和相关方面的书,其书名便是《这本书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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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约定:甲收乙为徒弟教其法律,约定等乙学成打赢第一场官司后再付学费。但是,后来乙学完后一直没有从事法律工作,后甲为讨回学费,把乙告上了法庭。

甲想:如果我输了,乙打赢了,按照合同约定乙打赢第一场官司就该付我学费,如果我赢了,按照法院的判决,乙应该付我学费。
乙想: 如果我官司打输了,按照合同约定,第一场官司打不赢我就不用付甲学费,如果我赢了,按照法院判决,输者肯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肯定就不用付学费给甲。

法官司该如何判决此案?拙以为,此种悖论,从理论上讲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从法律和道德等方面寻求答案:乙支付学费。——但是,这便超出了悖论所讨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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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开点,如何定义说谎?
我按在圣经上发誓,我认为某事件是假的,但实际上,这事件确实发生了——是真的。
在我不知道真相之前,你问我,我回答那是造谣的…,我并没有说谎!

说谎,在于所说的话,是否违背其内心观点。

愚人节早晨,我对你说,“我今天一定要骗你!”
晚上,你问我当天啥时候骗了你?——我早晨那句话,便是骗了你。(此非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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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6:4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语言和语义的悖论不值一提
这儿 有那么多逻辑强人
想捣浆糊最多也只能模糊视听

如果真的说到 悖论
只有某些不因语言的产生而产生的 悖论 才真正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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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8: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呵呵,我觉得有点好笑,悖论是用语言来表达的,但是并不是因为语言文字不完善才有了悖论,既然是语言文字不完善,那么为什么不用完善的语言来表达呢,悖论是一种非常有趣的哲学问题,用语言文字发展不完善来驳斥就像当年驳斥太阳不是太阳系的中心一样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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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20:2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ghostdance 于 2006-11-26 18:42 发表
呵呵,我觉得有点好笑,悖论是用语言来表达的,但是并不是因为语言文字不完善才有了悖论,既然是语言文字不完善,那么为什么不用完善的语言来表达呢,悖论是一种非常有趣的哲学问题,用语言文字发展不完善来驳斥 ...

因为没有能用于表达的完善语言.连数学这样以精密著称的学科,都存在悖论,更何况语言.
比如"我在说谎"这句,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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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21:4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末日朝阳 于 2006-11-26 16:45 发表
语言和语义的悖论不值一提
这儿 有那么多逻辑强人
想捣浆糊最多也只能模糊视听

如果真的说到 悖论
只有某些不因语言的产生而产生的 悖论 才真正需要探讨

我感觉这位仁兄说的很好,楼主对悖论的定义太片面了,有些悖论是语言的缺陷,但也有很多悖论是逻辑的冲突,或是理论体系的缺陷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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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22:0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例如理发师悖论,它的产生是由于朴素集合论本身体系的缺陷造成的,具体说是这个体系对一个特殊集合的非断言定义造成的,这种非断言定义具有潜在的逻辑循环性,必然会导致悖论,这个定义并不是语言的缺陷,而是语言外壳下内在的循环逻辑错误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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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22: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悖论不能说 是语言发展不完善造成的,也不能说是语言学本身的缺陷

而只能说是语言自身特点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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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8 20: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觉得汉语言比较适合搞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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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8 22: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封云 于 2006-11-26 16:35 发表
谈到“悖论”,便不能从道德,甚至法律等角度来争论,否则失去了悖论的部分魅力~~~
举个简单的悖论命题:
  这句话有三个字。    命题内容的正确性,与命题所指明显不符,构成悖论。
简单点:某村理 ...

一个人说的违背了内心观点,可事实上他说的确是事实,算不算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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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9 00:1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悖论是人格的缺陷的表达形式之一,是人们人生中对内心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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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9 22:4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比如前几年的某些评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不顾国际社会的坚决反对,悍然。。。。。

不知道“北约”是不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如果不是,那么这个“国际社会”究竟有多少代表性?

现在讨论民主化问题,有人说“中国的现实情况不适合于选举制”,那么台湾算不算中国?一种类似的说法是“中国的文化和西方选举制度不兼容”,台湾难道现在不是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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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9 23: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ptcn 的帖子

这应该叫言辞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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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20:4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小生记起几年前也看过一篇关于悖论的文章,还记得几个典型的例子:
1.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这句老话仔细咀嚼下下就会发现其中的矛盾了
2.将1-1+1-1+1…到无穷就有两个解
①(1-1)+(1-1)+(1-1)+........=0
②1-(1-1)-(1-1)-(1-1)-.........=1
那我们就惊奇的发现1=0,但是1永远都不会等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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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22:2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6 北辰之星 的帖子

1、这话针对的范围……“绝对的事”=“绝对的话”么?
2、这个数列不收敛

看似矛盾,但是真正有形的矛盾不能解的还真不多,具体事例大多可以从另外角度给出矛盾产生的原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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