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如何用"法制"來實現"讓腐敗的人得到更少利益"模型如下,細節不表,諱之
假設(同時我堅信)所有人都一定會挑最大利益(而不是高台所說的"某些民族免疫力較好")
我做決策時喜歡考慮一個期望值的對比
期望值公式如下:
E(X)=∫ΩXdp
舉個例子,我去舅舅家串門,他有10%機率會給我500元,我每次去他家串門可能拿到的錢的期待值是50元
而我去叔叔家串門,他有50%機率會給我200元,我每次去他家串門可能拿的錢期待值是100元
故此長此下去我判斷天天去叔叔家串門顯得更有利,儘管他給我的單封紅包未必是最大包的
我舉一個簡單的模型
在a社區
腐敗的話,有1%機率(逃過法網)加上工資一共能得到10000元,有99%機率抓到連工資都保不住,腐敗的期待值是100元
而不腐敗的話,有100%得到正常工資200元,不腐敗的期待值則是200元
故此長久下去,我判斷我不應該腐敗
在b社區嘛......略之不表,你懂的
我認為我們很難改變一個社會的正常工資,也很難改變一個社會的腐敗所得,但我們應該可以合力讓逃過法網的機率減少,靠得是4樓說的最後那句
[ 本帖最后由 青炎陽 于 2013-6-20 22: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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