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mallpal 于 2009-9-2 12:46 发表
好复杂牧鞒?现在估计没这么严了.
何必在意宗.姓.家谱.国籍这些表面工夫,一起生活就成了.
自己女儿教的好,女婿嚣张不起来.
原帖由
夜阑 于 2009-9-2 12:47 发表
那现在滴那种应该是虾米称呼啊
真滴是不懂,旧社会这么残酷咩
楼主考虑滴情况应该是当代社会滴情况吧,老虎分析下
所以这不叫“入赘”,而叫“在岳父家住”。这个有以下含义:就是你自己是一家,岳父是一家,你们只是借住。男子大丈夫,即使暂时力量不足,早晚要给妻子一个自己的家。因此,这只是借住。男人们要记住这个。
楼主说的可能就是“在岳父家住”这种情况。现代社会里,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可是男子要记住,你只是暂时力量不足,才住岳父家。你一定要独立,要给妻子一个家,才对得起祖宗,对得起自己。千万不要因为岳父母都喜欢你,就沉浸在安乐窝中不思进取----你至少要有给妻子提供一个家的能力......
当然,因为要照顾岳父母而被邀请住进岳父家的例外----你是有自己的家或者有能力有自己的家的,只是你孝顺才应邀住进的,你来不是来获得他们的资源,而是给他们添加资源的......
原帖由 smallpal 于 2009-9-2 12:46 发表
ps:过去一户几个儿子,放个把出去损失不大,鄙视谈不上吧
所以才能成交啊......
原帖由 KYOKO 于 2009-9-2 12:46 发表
只是,不知如果古代有丞相、尚书需要上门女婿,有多少人会乐此不疲,有多少人会觉得他们可怜?
既然要攀龙附凤,自然有人羡慕,有人却认为可怜----这就是攀龙附凤的代价。
只是要是冲着岳父的职位去的,我想那妻子一定很可怜----人家睡的不是你,是丞相尚书。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09-9-2 14: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