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闸蟹论名家[古派新说], 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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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01:41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原创]闸蟹论名家[古派新说]

闸蟹论名家



  俗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某日闸蟹我饭后闲逛,溜达到本市号称单层经营面积全国同行业最大的书店。在哲学区转了一圈,排头扫过去,国学这边关于儒家、道家、佛家的著作,那是林林总总密密麻麻,偶尔也有一些墨家、兵家、法家、尸家乃至其它杂七杂八家的书,夹在各类“丛书”里混个脸熟,偏就是没有我最喜欢的名家。以为是自己扫得不够细,一边哀叹老了老了眼神儿不济了一边请店员帮忙到服务台查一下,却不料查询结果不是我眼神儿差,而是诺大一家店,与名家相关的哲学书籍,竟然就真的一本都没有。
  好歹也是诸子百家里数得上号的呀,怎么连一本相关的书都没有呢?扫遍整个书架,只有几本《中国哲学史》之类的书里略有提及,前后不到两页半,这还是所有“总括”类书里最详细的了。
  这几年我学李敖的做法,如果找不到想看的书,就自己写一本出来,RPG如是,名家亦如是。区别在于RPG有无数参考资料,而名家的文献却极少,不艰涩的少,实用的更少。也罢……失传上千年的冷僻门派,复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自认为是“名家后人”,但说实话,半路出家,自学不成材,名家的著作基本上没怎么看,大都是沿着道听途说一知半解的理论,自己慢慢琢磨出来的。期间自然也受到不少书籍影响,比如《苏菲的世界》、《禅与摩托车维修保养艺术》——都不是什么很深奥的书,最多不超过初中水平,而我自己恰好也只有初中水准(中专学历),所以我的名家理论都很显浅,你不必担心看不懂,也不会被我的谬论所误导,只要有初中或以上的学历,就可以找出我的错漏之处并加以修正。



名家是什么?


  名家,简单来讲,就是诸子百家里的一家,其学说说复杂可以很复杂,说简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探讨名与实的关系”。

QUOTE:
  二十年前,美国"展望周报"(The Outlook)总编辑阿博特(Lyman Abbott)发表了一部自传,其第一篇里记他的父亲的谈话,说:“自古以来,凡哲学上和神学上的争论,十分之九都只是名词上的争论。”阿博特在这句话的后面加上了一句评论,他说:“我父亲的话是不错的。但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他老人家的算术还有点小错。其实剩下的那十分之一,也还只是名词上的争论。”
——胡适:充分世界化与全盘西化(1935年6月)

  这段话,很有名家的味道。


名家的著作


  名家公认的经典只有四部:《邓析子》、《尹文子》、《惠子》和《公孙龙子》,都是先秦时期的著作。其中《邓析子》据传是伪造,而且作伪痕迹据说很明显;《惠子》只留下一堆标题被《庄子》拿去引用,虽说惠施和庄子是朋友,时常一起谈天说地,大概关系还不错,但在庄子的著作里,终究只能处于衬托庄子自己学说的地位;保存得比较完整的《尹文子》据说也是伪作,不过我看了一下,感觉就算真是伪作,其思路也跟名家的基本理论一脉相承,当真作看也无妨;只有《公孙龙子》还有大半残篇,而且应该是真的,成为名家最著名的经典,可惜此人在我看来是名家四子里最不该出名的一个,观其书思其理,剑走偏锋,过于追求惊世骇俗,为了炫耀“诡辩”的技巧,将名实关系强行割裂,丧失了名家最重要的“寻名落实”精神。我看《公孙龙子》是越看越来气,恨不得一把火烧掉算了。
  自先秦以后,名家学说因为名声不太好,千百年来门可罗雀,历朝历代偶有几个研究名家的,也是在故纸堆里打转,来来去去除了译注还是译注,就没见有什么新鲜东西。好不容易找到本现代的《先秦名家四子研究》,还是个搞符号学的,用符号学来解释名家,看得我那叫一个头晕脑胀,看来看去只看出两个“不”——一个不知所云,一个不切实际。这些著作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把名家的理论学说掰开了揉碎了撕成一片片,再用显微镜放大了去穿凿附会,除了“某某某说了啥啥啥”和“啥啥啥就是某某某说过的那个啥”之外,几乎看不出有什么用。我自学名家,学了不是用来炫耀,不是用来掉书袋,而是用来指导我实际生活的,所以面对这些纯理论性的东西,可以说是“隔靴搔痒”,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我本人学历不高,学问不多,知识面既不深也不广,文言文水平仅能勉强看看《东周列国志》,更兼讨厌读艰深晦涩的大部头,所以如果我的名家理论与历史上的名家不符,那一定是因为我读的书少,把书读岔了。


名家说些啥?


  名实之辨,名就是名称、称谓、概念,实就是实质、实体、对象,辨不是辩,所以不是争议、诡辩而是区别、分析。
  那么何谓名实之辨呢?名家认为,会有疑问,很多时候是因为问题本身含糊不清。把问题到底想问些什么弄清楚了,答案自然就出来了。所以要对问题(而不是答案)寻根问底,比如“某某问题要如何解决”,首先要寻找的不是“解决方案”,而是这个“某某问题”到底是什么。问题不明确,答案就不可能正确,一个笼统的问题可以有无数种答案,每一个都无法确定真假正误。
  举个实际例子,我不是蒙古大夫老军医,我不会给人看病,但我偶尔会帮人修电脑。
  在上门维修之前,我会先问一问具体症状,对方把症状描述得越详细,我就越有把握。单纯的“哎呀,我的电脑今天不知为啥启动不了了,你来给我看看吧”对我来说毫无帮助,是怎么一个“启动不了”,你最好给我说清楚。
  打开主机电源,整个压根儿没反应?主机排风口后面有糊味儿吗?昨晚雷雨,是否一夜没关机?主机有反应但是显示器灯不亮?显示器亮绿灯但是黑乎乎一片什么都没有?硬盘灯有动作吗?是连续快速闪动、常亮、还是断断续续有时亮好久?启动时有显示,本来该进系统出WINDOWS的LOGO,下面有个横条一闪一闪,但现在那幅画面不出来而是黑底白字好几行英文?能见到WINDOWS启动画面,快要登录的时候死机了?能见到桌面,但是过不了多久鼠标指针就定住了?
  以上每一个症状,都对应不同的原因,检查、处理的办法也各不相同。可能只是某个插头松了,让对方自己插紧点就好,我都不用过去,也可能我得带跟电源线、硬盘线、内存、显卡、电源或者系统安装盘过去用替换法检测。到了地方我可能先打开电源看看提示,或者立刻断电二话不说先把机箱拆开看看电容/保险管是不是爆了。
  单纯的“无法启动”,是一个非常笼统、模糊的概念,没人能用单独一种办法解决“如何维修一台无法正常启动的电脑”的所有问题,只有具体了解到启动过程中的每一步,各部件当时都是什么状态,才能对症下药,寻求解决之路。这就是名家强调的“在回答之前,先把问题搞清楚”,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的答案,仅对应于“这一个问题”,换个人问我同样的问题,要求的侧重点不同,答案就可能不一样,同样的答案在这里是“正确”的,换个环境就未必正确。问题越精确,答案就越准确。


名家入门


  名家的理论,可以算作某种方法论,本身并不解决什么问题,而是作为思考问题的辅助工具,特别擅长分析人与人之间的争议。
  注意,这里的理论不是名家的正统学说,而是我个人对名家的理解和思考,阁下不用拿经典名著(特别是西方哲学经典)来跟我对照,那些书我几乎都没深究过。
  如前所述,名,就是称谓、概念,实,就是实体、对象,辨,就是弄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名家强调、注重、运用的,就是名是否符实,如何符实,又怎么让它不符实。
  名家研究的,可以看作是对词汇的定义和解释,“某事物(概念)到底是什么(实体)”,而这个问题又涉及到“是否”的判断,往往要进行一些逻辑推理,因此我给“名家”这个很容易引起误会的称谓(每次讨论时总会有人搞不清状况,提出“为什么孔子不算名家”之类的问题)做了个现代化的定义,叫“逻辑修辞学”。
  逻辑+修辞,就是表达过程中要符合逻辑。逻辑是一板一眼的,修辞是灵活多变的,名家利用逻辑的明确性和语言的模糊性,同时挥舞逻辑的大刀和修辞学的泥灰刀,一边划清界限,一边抹稀泥。所谓神也是它鬼也是它,只要运用得法,几乎可以轻松胜任任何辩论场合,偶尔投机取巧,也能用来诡辩(但会被明眼人戳穿,所以是邪道)。
  人与人之间最常用的交流手段就是语言,语言由词汇和语法组成,词汇就是定义,语法就是规则。定义所对应的概念往往不是唯一的,而是可以收缩、扩展的,俗称“内涵和外延”。在名家看来,内涵和外延就是一个定义的两个极限,内涵是维持其概念存在的最低下限,外延则是其概念所能涵盖的最大上限。
  上下限之间,就是名家的活动余地。名家分别将定义以三个尺度分别去衡量,一个是下限,一个是上限,还有一个是“一般大众标准”,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这三个尺度加以调整。
  两个不同词汇,可能下限互不相关,上限互相重叠,通俗点说就是“内涵不同,外延相同”。争议,很多时候其实是双方对同一个定义运用了不同的尺度,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对象用了同一个称谓,或者同一个对象用了两种不同称谓。

  名家理论的第一步,就是承认“每个人对于事物的定义都可能跟别人不一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想法是不同的。
  我是在看《苏菲的世界》的时候想通这一点的。《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很浅的哲学小说,是一个父亲写给他14岁女儿的生日礼物,里面对人类数千年来对世界的看法分别作了简单的介绍,每种学说占的篇幅都不长,刚够让一个初中生看得懂的程度,可以说浅尝即止。在看过整个哲学发展史后,我有一个想法,“人类曾经对世界产生过这么多种想法,到底哪个才是对的?”
  除了远古时期那些过于原始的明显错误外,很多哲学思想并没有被时间所淘汰,历经数千年依然有人追随。后来新出的这些学说,是否会比过去的更好更完善?也不一定吧……几乎每一种新的学说被提出来,都会引发争议,而这些争议短则数十年,长则上千年,有些依然没能有个定论,未能让绝大多数人达成共识。是这个错了?还是那个错了?抑或大家都错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好就好在几乎没有特别偏向于哪一方,而是将各门各派的观点并排列出来,让读者自行选择。我有点迷失了,迷失在众多的“可能性”里。
  这一家的好像有点道理,那一家的似乎也不错,这几家分别各自都说得通,但为啥并到一起就互相冲突呢?我自问不是先哲大贤,恐怕不会比前辈高人们更高明,那我又该如何在彼此互斥的种种学说中选出自己“应该”相信的那个呢?我又怎么知道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呢?
  最终,我想到了一点,既然这些先哲们都是高人,都聪明无比,而且都坚信自己的学说,都有那么多学徒后人追随,那么真相只有一个,答案只有一个——他们都是正确的!
  没错,他们都是正确的!每一个。
  那些互斥的学说又怎么解释?既然此正确与彼正确“不兼容”,那么剔除不同的学说差异后,剩下的就是“正确”本身了。用我的学说作为标准来衡量,我就是正确,你就是错误,用你的学说来评判,你正确无误,我就成了错误。
  正确是相对的,真理是相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


  如果承认真理是相对的,会带来很多麻烦和疑问。
  所有的学说都是正确的,但它们彼此之间又往往是互斥的,“正确性”从哪里开始分家?逻辑修辞学在这里又扮演什么角色?
  我个人认为,有两个根本因素影响了理论的正确性。一个是思考者的局限性,一个是逻辑是否参与其中。
  好比很多人看一个杯子,每个人因为自身所站的位置、光线的折射角度,所处的时代、掌握的知识、周围人的议论甚至当时的心情不同,看到的结果各不相同。有的从侧面看,有的从底下看,有的从里面看,有的用放大镜看。谁是正确的?谁都没有错。从他们自己那个角度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那个样子。
  为什么没人全面地看?翻来覆去从里到外看个遍?为什么人人都要盲人摸象?很简单——因为,没有人是全能的……
  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越简单,就越难突破。你的所思所想总要受到自身才智和知识的限制,而对事物的了解却是无限的,你研究得越深入,可以研究的东西就越多。越是博学多知的人,越清楚自己有多无知。多元宇宙有无穷无尽的秘密等待着被挖掘,但人的寿命太短了。
  相比古代人,现代人在这方面有个巨大的优势,就是信息爆炸,海量的知识只要你想要,就能得到。面对一个杯子,你可以从物理、化学、历史、艺术的角度去分析它的性质、成分、造型、纹饰,自己不行还能找专家鉴定。信息社会,知识的传承和流通太容易了,因此现代人比古代人有更高的可能性(只是可能性而已)用更全面的眼光去看待这个杯子。随着技术的发展,也许将来有一天会出现这样一个装置,只需很短时间就能把从古至今的所有知识都装进脑子里,任何人都可以在一瞬间成为全知的大贤。
  但相对来说,被误导的机会也高很多!知识太多,来得太容易,你无法区分哪些是真的,哪些是以讹传讹。一般人只能从知识的来源,根据“一般公众意识”作为标准,“大家都这么说”,但大家都这么说,就一定正确吗?布鲁诺被烧死的时候,大家也都认为他该死。很多人相信——应该是正确的——于是我也相信——结果导致更多人相信,那些“确凿无疑”的谣言就是这么传遍全世界的。
  怎么办?没办法。你要么顺应大众,做一个乖宝宝,要么坚持自己的想法,期待100年后能被大家承认——但恐怕更可能的是被遗忘在历史里。

  除此之外,知识的传承绝大多数是通过语言和文字的(也有一些追求“不落文字”的,但代价则是你无法得知后继者获得的知识是否符合先创者的初衷),也就是概念和逻辑。逻辑这个东西,好就好在大家遵循的规则都一样,给出同样的基本元素,根据同一套逻辑,就能得到同样的结果,不会产生争议。同样的加法算则,1+1一千次也是等于2。
  有些派别通过不同的观察角度,得到不同的观察结果,并代入同样的逻辑,推算出不同的结论,比如可以让1+1的两个1各自不同,1滴水+1桶水,或者1只母鸡+1道闪电,或者另辟一套逻辑系统,比如非欧几何之于欧几里得几何,16进制对10进制。而另一些派别则改从另一方面入手,既然基本事实(常识)难以辩驳,而同样的基础事实根据同样的逻辑会得到同样结果,那么要想自辟一番天地,就只好抛开“逻辑”这块绊脚石了,这些派别我们一般称之为宗教、信仰、唯心主义。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佛家与基督教的区别,以及许多不同的宗教信仰间的区别。我曾经一度迷惑于佛家的“公案”,简而言之,我看不懂。我死活琢磨不出那些公案和解答之间的关系,但似乎解开公案的僧侣们之间却拥有共同语言。那么答案或许是因为我用的推理方法与他们不是同一套东西,佛家有其自己的一套逻辑(也许不叫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说,那些公案“不合逻辑”,但对于他们来说就“完全合乎逻辑”。可惜我始终无法弄明白佛家的思路,不然我现在也许就是个佛家学徒而不是名家学徒了。
  基督教、天主教(这两家我不是很分得清,只是约摸知道前者信耶稣后者信上帝)则又不同,他们这些教徒们平时与我们的言论思维都一样,就是每次一谈到圣经、上帝、基督,总让我倍感脑残,总觉得这些信徒们的智商在一瞬间掉了至少三位数,而且他们当中不乏智者,才智学识都比我高得多。最终我悟到了,这些宗教思想,与我们平时接受其他知识的过程不一样。我们一般要接受某种说法,是“因为如此这般,所以它是合理的,我们要相信”;这些宗教则相反,“因为我们要相信,所以如此这般,它是合理的”。对于疑问,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如果我怀疑,那就是不够虔诚,所以我要更加坚信”。因此,很久以前我就明白了,跟教徒们谈科学讲道理是完全行不通的,不管说得多么严丝合卯天花乱坠,多么有道理,人家只要一句“我相信”,天大的道理也能顶回来。
  不过反过来,我也很难被这些教徒们说服我去信教,因为既然已经看破了他们的鬼把戏,我自然也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管你说得多么信誓旦旦声俱泪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也只要三个字,“我不信”,就能全部顶回去。
  笛卡尔走的是另一条路子,鉴于对客观世界的全面了解是如此难以实现,逻辑也不过是理念的一种,是人类对世界运行的规律进行的(很可能不一定正确的)假设、推测性总结。随着知识不断更新,新的规律被发明出来,旧的规律不断被推翻,“正确的”理念也在不断更新,谁又能保证“逻辑”本身没有问题呢?更何况逻辑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发明出来的,人总难免会出错嘛。因此,把逻辑视为“非必要”的东西给剔掉,剩下的就是最基本的“我思故我在”了。将此思想推到极点,就是极端唯心主义(由于我对西方哲学了解甚少,这里可能会乱用名词,如果我用错了,请自行替换成正确的称谓,反正你明白我的意思),“世界都是我想象出来的”。进一步,“即使这个世界不是我想象出来的,那又有什么区别吗?我身处在这个世界上,整个世界只对我有意义,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我为什么要去操心呢?”再进一步,就是“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回到名家。名家在这里并不偏向于某一宗某一派的学说,而是深入挖掘这些理论思想的根源,以及它们从什么地方开始分家。
  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同一个事物,会得到不同的结果,这在名家来说,就是揭示了为何一个定义会有内涵和外延的区别。进一步,既然从特定的角度可以看到特定的效果,那么如果我想要某个特定效果,只要逆推出那个特定的角度,就能证明自己的正确性了。举个例子来说,我要证明一个圆是一条线段,从正面论述很难,但只要从想要的“线段”这个结果,逆推出观测角度“圆的任意一个侧向”,我需要的论据也就无穷无尽了(一个圆的侧面有无限多个方向)。
  逻辑方面也类似。既然用不同的逻辑(或者索性不要逻辑)可以根据相同的论据得到不同的论证结果,那么想要特定的论证结果,也只需要从论据和论点之间随意抽出合适的逻辑过程就行了嘛。但这个相对于改变观察角度来说比较困难,因为你可以把别人拉到与你相同的角度去看,但要别人接受另一套逻辑,就很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比如拓扑学,就抛弃了传统几何的长、宽、高、直线、曲线、角,将固定尺寸的几何模型代之以随意拉伸变形的橡胶模型,却也能自圆其说。


从一锅鱼汤看宇宙


  我个人由于学历低(初中以后就只上过中专,没读过高中和大学课程),学识少(课本看过一次就扔一边,上课不专心听课),经典名著几乎都没读过(杂七杂八的课外书倒是看了不少,大多数是垃圾书),虽然对语文、数学、物理、生物之类的学科颇有兴趣,自问空间想象能力也还可以,但毕竟没受过正规训练,连微积分都没学过,因此很多时候考虑问题会强烈偏向于用常识来解决。如果一个问题,我可以用常识来解释,那就当作自己已经解决掉了,不再去考虑更复杂的方式。
  举个例子,几年前我某次用餐的时候在饭馆里看了一会儿电视,大概是探索频道的一个节目,没头没尾的,一群科学家在争论宇宙的变化,有说红移膨胀的,有说黑洞收缩的,有说来回震荡的,有说反复循环的,还有很多关于膨胀到极限会如何,收缩到极限会如何的争论,以及推动从膨胀转为收缩或者从收缩转为膨胀的原初动力是什么,诸如此类争论了将近一个小时。个人感觉,他们都同意别人的证据,但对于宇宙何以膨胀何以收缩的原因,看法则截然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一套理论,但由于人类的历史实在太短了,而宇宙寿命太长,所以这些理论如何得以验证,就成了个大问题。各个都说别人那套不对自己这套才对,但因为谁也没法证明,结果只能各说各话,各信各的。
  他们都是顶尖的学者,红移之类的论据是全世界科学家们反复验证过的,这方面我不打算去质疑,我既没那个资格,也没那个能力。但对于他们关于宇宙膨胀收缩的种种猜测,我却觉得不难理解,也不难接受,更不互相排斥。既然他们的那些理论,说穿了也只不过是个假设,那么我不妨也从常识的角度来说说我自己的假设——我对这类东西几乎完全没研究,所以也就不怕丢脸,列位高人看个热闹也行,看个笑话也罢,反正我说错了是理所当然,蒙对了……那几乎是不可能。
  反正都是假说么,既然大家都无法解释“动力从何而来”的问题,那么我就用我的“波动说”来试试吧。我的宇宙观是这样的:无论是膨胀还是收缩,都执着于“这一个宇宙”,如果从更大的尺度看呢?比如,大家都见过池塘里的水波吧?去过海边的人更应该见过海浪,一波一波,一起一伏,一疏一密,永无休止——那个实际上就相当于水的膨胀和收缩——反复,但不循环。那么我们所处的宇宙呢,就相当于这池塘里的一滴水,随着整个波浪此起彼伏,偶尔频率还会受到别的波纹干扰。至于这个波浪的来源,不可考;推动波纹的动力,不可考;影响范围,不可考;持续时间,不可考;循环周期,不可考;影响的因素,不可考……这不是不可知论,而是相对于这滴水,整个池塘的尺度太大了,就像一只细菌难以理解什么叫“911事件”,对于它来说,什么双子星什么大客机,尺度太大了,完全超出范围了。
  这就是我的“波动说”假设,没有任何真凭实据,没有任何理论支持,正确吗?我不知道。我只是坐在饭馆里看电视的时候一边吃一边想,给我灵感的是眼前那锅鱼汤被音量过高的音响引发的振颤。
  推动整个宇宙膨胀或者收缩的动力从何而来?我的波动说同样解释不了,但是因为尺度大,所以问题就变成大海里的一滴水如何解释海浪翻腾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这滴水来说,无法解释,也不可能解释得了,但是因为尺度大,所以就算不解释,也只是“技术所限”,身处一滴水里的细菌,怎么能知道月亮引发的潮汐是怎么回事呢。那些科学家们提出的种种争议,都执着于这个难以解释的“推动力”的问题,是什么力量推动宇宙这么运动,以及为什么这么运动?我的整体宇宙波动说虽然也解释不了动力的问题,但我把整个宇宙放在一个大波浪里面,这是不解释的解释。在不解释动力来源的前提下,依然能够解释为何会膨胀和收缩——因为那是整个大波动的一部分。
  也许从一锅鱼汤来讨论宇宙动力很可笑,但在我来说,这锅鱼汤能解决我的问题,那么,我与其相信那些虚无飘渺的假说,不如相信眼前这锅鱼汤。如果可以用常识搞定,在没有更多证据加入的情况下,我宁可相信简单的常识假设,放弃其他假设,这就是我这个偏执得有点极端的“常识派”在面对不明问题时的态度。


常识派与“过多的假设”


  道听途说了一点点哲学常识后,我发现自己这个极端常识派的做法,原来早已有人提出了,说得风雅点,叫“我与古人暗合”,不过人家的学识比我高,所以说得更明晰和规范——就是大名鼎鼎的奥卡姆剃刀法则,“认识事物和处理事物的办法越简单越好”。
  这条法则跟我们名家的“名实”关系简直是天作之合,干柴烈火,荡妇痴汉,当我第一次听到这条法则的时候,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忍不住脱口而出“我靠!这哥们儿太牛逼了!”我只会直觉地形容自己是“常识派”,人家一句“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立马就上升到了理论的层次,上档次了!
  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总结的规律、提出的理论,归根到底,只是一种假设,是人类对“世界是怎样运作的”这个问题的假设。随着时代的进步,新的未知不断被探索,新的理论不断被提出,被验证,被应用,再由于发现了更新的证据而被质疑,被修改,被推翻,旧理论被新理论替换。科技进步的速度越来越快,新理论的淘汰速度也越来越快,如今的社会,谁敢像几百年乃至几千年前那样,发明出一套理论之后就宣称它是“千古不易”的?谁敢说自己这套东西就一定是“终极真理”,在全宇宙的任何一处的任何情况和任何时间都经受得住考验?欧几里德几何被战掉了,经典力学被战掉了,宇称守恒被战掉了,科学上还有什么战不掉的理论?
  所以,极端一点的话,数学不过是一种假设,物理也只是假设,科学本身不是真理,科学实际上只是个假设。一切理论,归根到底,都是假设。
  既然都是假设,我们为什么要信科学,而不是信鬼神?为什么要信进化论,而不信神创论?至少我自己,就非常偏向唯物主义的科学观。
  但实际上,唯心主义更容易自圆其说。比如在我玩的游戏里就有这么一个设定,在宇宙的某个地方有一座印记城,城里有一个派系叫“个人标记会(The Sign of One)”,成员全都是极端唯心主义者,认为“整个世界都是我想象出来的——包括你的存在,都是我想象出来的”。且让我摘一段书:

QUOTE:
核心观点
  多元宇宙聚集在你自己周围——它存在,仅仅是因为头脑设想它存在。没有自我,多元宇宙将不复存在。多元宇宙是被标记者思想的力量创造的——-也许是一个标记者创造的,也许是全部。任何标记者都可以是万事万物的根源,所以最好同意他们的观点。
派别哲学
  每一个人,每一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正是多元宇宙的无上荣光——每一个活着的生物(或是死了的)都是和别人不同的。那么很明显,每个人自身都是多元宇宙的中心——至少这个派系想让人们这么认为。“这再简单不过了,傻瓜”他们之中的某个人会这么说“世界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设想它存在。没有自我,多元宇宙将不复存在。”因此,每一个标记者都是这个多元宇宙中最重要的人。要是标记者中没有人去想像这些东西的话,其他的派系也将会不复存在。所以呢,白痴,你最好对标记者客气一些,说不准什么时候他们就会开始想象某个人的消失。你认为那不可能?也许是,但只有笨蛋才会去冒那个险。在标记者的敌人中,有不少的人都神秘的失踪了,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这值得好好考虑,不是吗?有些聪明些的人会问了,如果两个标记者之间意见不合会怎么样?如果他们同时想象着相反的事情呢?那会发生些什么?要知道,对于每个人来说,多元宇宙看上去都是一样的。标记这对此的回答很简单。由于他才是宇宙的中心,那么很明显,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是出自他的想象。当他停止想象其他人时,他们根本就不存在。因此这个多元宇宙当然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他不可能是别的样子。很多人都无法接受这一观点。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情感和感觉,他们的自我,都可以证明标记者是错的。而标记者只是简单的声称他们想象了一切。别人的所想所感都是虚幻的,只有标记者的感受是真实的。那么究竟是谁想象了整个多元宇宙呢?这个就连标记者自己也不确定。反正肯定就是他们之中的一员,但他们却又互不承认。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同意他们的观点,毕竟每个标记者都可能是万物之源。好好记住这点吧,笨蛋。

  很像佛家的“心动说”。看上去很荒谬,不是吗?但他们确实能自圆其说。与此类似的还有神创论。你可以不相信他们的说法,但你无法说服他们相信自己是错的。任何正面的证据都证明了他们是对的,任何反面的证据反而更能证明他们还是对的——“就连这些反面证据,也都是我想象出来的、我的心在动、神创造出来的”。翻来覆去,只要有这么一个“我想象出来的、神创造出来的”大前提横在那里,任何证据和逻辑都攻不过去,任何理论都能推翻,“就连那些理论,也依然是我想象出来的、神创造出来的”。这真让人没脾气。
  科学是怎么做的呢?科学讲究实证。比如胡适就曾经提出过“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说法。实证能解决一切问题吗?不一定。求证是一个过程,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材料,科学讲求重复性,一次验证不够,还得多次重复验证,从正面、反面、侧面、极大、极小、平均等多方面一次次地证实之后,才能宣布一个理论“目前暂时成立”(也许哪一天忽然蹦出个新证据就彻底推翻了)。
  但,假设是无穷的,假设提出的速度远远超出验证所需的时间。罗伯特·M·皮尔希格在《禅与摩托车维修保养艺术》里,让主角之一菲德洛斯模仿帕金森定律胡诌了一条“菲德洛斯法则”:能够解释任何既定现象的理性假设数量有无限个。这是一条完全杜撰的法则,但它可笑吗?只要花一点点时间尝试,你就会发现它竟然就还真不是胡吹——假设,注意是“纯粹的假设”,只要你放开脑子去想,总能想出一个又一个(不管乍一看上去是否荒诞不经)“合理假设”,只要不去验证它,它就总能自圆其说。即使你验证了其中某个是错的,但在你验证的这段时间里,又可以诞生更多的假设。即使你验证了其中某个是对的,你又敢保证没有另一个假设同时也是正确的?更何况很多假设以你现在的能力根本无法加以验证?你怎么知道自己扔出一块石头,石头的飞行轨迹与万有引力和空气动力相符,而不是特异功能、不是魔法、不是外星人、不是幻觉、不是脑后插管子、不是凉宫春日大神觉得它该那么飞?
  过多的假设让人无所适从,这时候,就轮到剃刀法则站出来了。大刀片砍呀砍,把所有“不必要的”假设都砍掉,剩下多少,算多少。
  比如说,把神创论拿出来,用剃刀一比划,就会发现“神”是一个不必要的假设;把柏拉图的理想国拿出来比划比划,就会发现“理型的世界”是一个不可靠的假设;把平行时空、多重宇宙搬出来比划比划,就会发现“另一个(不可测、不可证、不可改的)世界”是一个跟“看不见的喷火龙”本质上没什么区别的假设。

  剃刀法则正确吗?不一定。但它很方便,很好用,很实用。我们研究问题,目的在于解决问题,任何理论的最终意义都在于实用化,否则就只是空谈。
  艾思奇在《大众哲学》里讲了个小故事来攻击实用主义,说胡适因为香港总督赠了他一个博士头衔,就赞扬大英帝国,至于大英帝国本身究竟怎样,它对与中国站在什么地位上,胡适博士都可以不管,因为眼前这一个博士头衔,在胡博士看来,就足以证明大英帝国是好的了。他说得对吗?
  他混淆了。
  我这里无意为胡适翻案,虽然我对那段历史一点都不了解,但考虑到时代,当时的英国如果真对中国那么好,又怎么会搞出个“香港总督”出来?那分明是我们中国的土地呀。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哲学,不是政治,所以抛开政治,单把这个小故事揪出来,看看问题出在哪里。
  假设,我走在路上,有个叔叔走过来,给我糖吃,我会不会觉得他是好人?他给我糖吃,他对我好,他当然是好人。但我如果是个年轻漂亮小姑娘,而他年纪一把相貌猥琐呢?呃……这个怪蜀黍看上去不是很可靠啊。然后我看了一眼路边的宣传栏,发现有一张通缉令上那个人贩子的照片跟这个叔叔好像哦!“救命啊!警察叔叔来抓坏人!”然后跑来一群警察把他抓住,但一番查证后发现这位叔叔其实只是偶然跟通缉犯长得像,实际上是个德高望重的好好先生,他给我糖吃是因为正在研制一种新糖果,想找人试试口味,而我恰好是他的理想试验对象。
  我对这位叔叔的判断不断改变,一会儿是好人,一会儿是坏人,但要注意一点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的认知程度实际上是在不断地往里面添加参数。一开始只有一个参数,就是“有人给我好吃的”,这里隐含了一个“对我好的人是好人”这么一个推理过程;然后我自己添加了第二个参数,“不要随便相信路上遇到的陌生人”,这是因为我有一定的社会常识,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是好人,坏人很多时候会用小便宜来收买受害者”和“贪小便宜吃大亏”;接下来第三个参数加入进来,“通缉令上的照片跟眼前这个人很相似”,这隐含了一个“通缉令是官方发出的,应该很可信”的因素;而第四个参数“警察查证后说他不是那个通缉犯”,但是这个参数与第三个“他与通缉犯照片相似”相冲突,这又隐含了“警方的查证应该是准确而有效的”和“人的确有可能长得相似”。也许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新证据加入进来,比如“这个人其实是那个通缉犯假冒的,警察当时没查清楚被他骗了”,“但那张通缉令却是个冤假错案,这个通缉犯只是被逼无奈之下才用糖果设计员来掩饰身份”,甚至“经过这一番折腾,我终于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刚才只不过是在做梦”。
  人的认知是有限的,人不可能知晓一切,至少目前不可能。但假设是无限的,求证却跟不上,我们不可能把每一件事情都立刻、全面、准确地了解清楚。看到一张通缉令,我们在没有更多已知证据的前提下,不可能马上就知道它到底是不是可信的,我们之所以相信它,实际上是因为有一个隐含的因素“官方公告通常是可信的”在作怪。因此,在认知的过程中,只能根据自己“目前所掌握的信息”去考虑,这些信息可能是多方面的,很多都来自于平时积累,可信度也在不断变化,在没有更新更可靠的证据加入之前,我们只能倾向于相信旧有的。我们相信“孩子是从胳肢窝里生出来的”,是因为我们相信母亲,相信“妈妈不会对我说谎”,直到我们最终发现“母亲原来也会骗我”为止。
  艾思奇的问题,在于他混淆了自己的已知和对方的已知,也混淆了自己和另一个人对“一个国家好与不好”的标准。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国家对别国的侵略”这个因素大于“这个国家给某位知名学者授予博士头衔”的时候,才能说这个国家是“不好的”。注意这里只考虑了这两个因素,而实际上,一个国家是多方面的,有正面因素,也有负面因素,有些人看到正面较多,就说它好;有些人看到负面较多,就说它不好;也有些人正负面看到了,彼此程度也差不多,就说它“有好有不好,很复杂”;对于同样一些事情,有些人认为很重要,会影响自己的判断,而有些人则觉得不重要,可以忽略不计。艾思奇可以批评胡适,但他以此事来证明实用主义的错误,却未免有点强人所难——除非人人都是万事通,什么都知道,否则总会受到自己的认知范围所限,人的判断不可能超越自己的所知,就算偶然猜对了(就是在更大范围内被判断为“正确”),也做不得准。


科学精神与剃刀法则


  剃刀法则的大刀片砍啊砍啊,把一切不可信的东西砍掉,剩下那些没有解决的问题怎么办?老老实实承认,“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我目前解决不了”,然后再继续提出更靠谱一点的假设,并试着求证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们把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推给神或者其它什么虚无飘渺的东西,我认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言下之意就是“我解决不了,因为我是人,那么你也应该解决不了,因为你也是人,只有神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凡是能够解决他的人,都一定是弄错了”,这不是损人利己,变相抬高自己顺带打击别人的积极性么。
  古人为什么相信神?因为他们有解释不了的问题,而神创论可以解释,“既然没什么别的好信的,那就信神吧”。我为什么不信神?因为除了神创论,我还有科学可以相信。同样都是假设,神创论在现象和规律之上多了一个“神”的实体,而科学不需要,科学只要有现象和规律就行了。当科学遇到解释不了的问题时,科学不会说“那里有神”,科学会继续探寻,继续(在尽量不增加实体的前提下)提出假设,继续求证。科学和宗教的区别就在于此。
  什么是科学精神?“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就意味着“在尽量不增加实体的前提下,更多地依靠现有的可靠实体,小心地提出假设”,这是一种步步为营的态度,惟其谨慎,方能牢固。因为每个科学家都知道,一旦科学大厦底部某块方砖稍有不稳,上面环环相扣节节相关的理论大厦瞬间就会崩坍倒塌,而这种事情一旦真的发生了,就只能面对现实,“是的,它塌了,现在我们只能从这块新砖头开始,重新一步一步垒起一座跟原来不一样的大厦”。剃刀法则与这种小心谨慎、实事求是的精神完全吻合,因此是真正的科学精神。
  我喜欢这种精神,虽然它不一定是对的——实际上,科学几乎总是在犯错,整部科学史几乎就是一部纠错史——但我觉得它是好的。


剃刀与名家思想的结合


  名家讲究的是名与实,也就是概念与实体的对应关系。一个概念可能覆盖多个实体,一个实体也可能对应多个概念,把上述两句话里的“可能”两个字去掉,可能更贴切。名家很注重概念和实体的分分合合,什么情况下分,怎么分,什么情况下又能够合为一体。
  剃刀法则在这里起到很大的的作用。这把剃刀不仅是原版的那把,而是我个人加以引申之后的剃刀,作用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切掉,一个是切开。把不相干的地方切掉,把不相关的部分切开,把概念和实体之间的关系切得清清爽爽,就不会再有分歧和误解。
  我分别举例说明吧,比如说,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继续说名家的基本思想


  名家在面对一个问题时,首先要问自己一句:这个问题本身是什么?换句话说,首先要明确问题所指的对象到底是什么。
  “是什么”,主要从两方面去考量,一个是概念,一个是实体。概念和实体,是名家思维的核心关键,我之所以认为名家比很多哲学派别更高明,就在于很多时候,我看那些哲学家们争论这个争论那个,争来争去实际上连自己争论的到底是什么都没搞清楚。
  我们面对的是同一个世界,每个人所接触的部分虽然不同,但毕竟还是同一个。世界是统一的,如果论据相同,逻辑也清晰,那么只要是头脑清醒的人,就都应该得出同一个结论。人与人之间会产生争议,必然是某个地方出了问题,名家主张,这个问题要么在名,要么在实,若两者皆否,那一定是出在名实之间的关系上。
  我们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吧,顺便试试扩展后的剃刀法则好不好用。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这可是个经典的老问题了。我手头有本《悖论简史》,作者罗伊·贾伦森是英国达特茅斯大学的哲学教授,在这本书里,作者列举了三种说法:无先派、先蛋派和先鸡派。亚里士多德认为所有物种的历史都是无限古老的,因此整个问题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前提上,就是“鸡和蛋都经历过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先蛋派搬出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学,用了大概四五百字来论述,并将另一个先蛋派的阿那克西曼德的看法称之为“碰巧猜中”;先鸡派只有一句语焉不详的“如果按照吉恩·拉马克的特征习得理论的话,那么就应该是先有鸡”。作者的倾向很明显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明显不符合现代人的认知常识,而进化论和遗传学说的覆盖面是如此广泛,看上去牢不可破,至于另一个只有名字连具体论证过程都没有的先鸡派,看样子是被这位教授唾弃了。
  但他仍然不敢漏掉这么一句:蛋的在先性在生物学上是必然的,在逻辑学上则不是必然的。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生物学上一定是蛋在先,逻辑学上(至少是可能)鸡在先?从这句话继续推下去,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就是“逻辑学与生物学可能不相容”?啊哈~一个“不合逻辑”的生物学?!虽然作者企图用“不是必然的”来回避和掩饰,但不是必然,就是可能啊——这是怎么回事?如果这两个学科发生“不相容”的话,我们该相信哪一个?虽然两者都颇可信,但硬碰硬的话,逻辑学可是几乎所有科学理论的基础呀,生物学看上去莫非前景有点不太妙?
  好吧,让我们重新审视一下这道题,看看它说的到底是什么。“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里隐含了一个定义,就是“蛋特指鸡蛋”。因为众所周知,爬行动物的出现远远早于鸟类,而恐龙也是卵生的,因此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地用“恐龙蛋也是蛋,所以蛋比鸡先”来解决,这显然不会让绝大多数人满意。因此这个题目的准确描述,应该是“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这就将蛋的范围给限制住了,是鸡蛋,不是鸭蛋,不是鹅蛋,不是鸵鸟蛋,不是恐龙蛋。此外,这道题目还隐含了另一个定义,就是“鸡与蛋是不同的个体”,在尚未孵出来以前,蛋就只是蛋,连小小鸡都不是,否则鸡蛋一体,就无所谓先后顺序了,都是同时出来的。而且还会引发一个漏洞,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卵都经过授精,有时候,自然界也会有无精卵的存在,养鸡场里就更多了,一颗无精卵(甚至再极端一点,一颗熟鸡蛋,就无所谓授不授精了)即使永远不能孵出小鸡,你仍然无法否认它“就是一颗鸡蛋”。这一点在后文还会再次谈到。
  那么既然确定是鸡蛋,进化论和遗传学就站出来了。进化论说,鸡有祖先,鸡是由某种原始鸟类(比如始祖鸟?)逐步进化过来的,因此有一个从“非鸡”到“鸡”的过程,这就切断了亚里士多德的无限远祖说;遗传学说,基因变异只可能发生在繁殖过程,不可能发生在发育过程,因此由原始鸟类生下一个鸡蛋是有可能的,就像马和驴子杂交生出骡子一样,母体和后裔不一定是同一种生物,但遗传基因是终生不变的,生下来那一刻就确定了。结论很明显,从生物学来看,“不是鸡”可能生出鸡蛋,但鸡蛋却一定只能孵出小鸡,因此必然先有鸡蛋,后有鸡。问题解决了,这是一个科学的论证,难道我这个以科学爱好者自居的家伙居然要反科学了吗?
  让我们重新再看一遍题目,然后问一句:这是个讨论具体对象的问题吗?不,如果随便拿出一只鸡和一个蛋,然后查证它们的出生日期和孵化日期,这显然不能让大家满意,因此,这个问题所讨论的鸡和蛋,显然不是随便哪一只鸡或者哪一个蛋,而是“最早的那一只鸡和那一个蛋”。接下来,这是一个古生物考古学上的问题吗?不,随便哪个生物学爱好者都能告诉你,“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这个问题在生物学上是不对的,因为从“非鸡”到鸡与马驴杂交生骡子不同,这不是一个突变过程,而是渐进式的,中间也许经历过数千年的进化,如果要查证具体“哪一个蛋”或者“哪一只鸡”是最早的,哪年哪月哪个地方的哪一只“非鸡”忽然生出个鸡蛋,这个“非鸡”和它的后代到底差异在何处,怎么知道它就不是鸡,而它的后代就是鸡,这属于“不可考”的问题。
  好么,这个问题问的既不是某个具体的对象,也不是某个可以考证的存在,那它问的到底是什么?我们用剃刀法则试一试,事物的存在,必然有其概念和实体,当我们把涉及这个问题的事物用剃刀比划比划,就会发现“具体的某个实体”不是我们想要讨论的对象。在切掉实体这个“不必要的因素”之后,剩下的只能是概念。结论是,这个问题讨论的是两个概念的先后,那么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既然是哲学问题,即使不可考,我们也可以进行理论设想,将时间往前推,推到远古时代,世界上第一颗鸡蛋即将要诞生的那一刻,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假设在远古时期的某一天,有一只不知道什么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生物学上应该叫“原鸡”,现在仍未绝种),生下了一个蛋,这个蛋孵出来的动物,符合我们现今对鸡的定义,假设我们当时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这个过程,并且可以用仪器检测它们的遗传基因,会发生什么事?
  首先我们测了一下那只鸟的遗传基因,记录下来。然后测了测它刚生下来的蛋,又记录下来。两者对比,发现蛋与母体的遗传基因略有不同,此时,我们能否判断出这颗蛋是什么蛋?不能。因为我们不知道这颗蛋会孵出什么怪物,注意这个时候,因为它是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颗“这种蛋”,因此谁也无法预测它将来会出来什么东西。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暂时将其命名为“Q蛋”。
  它是鸡蛋吗?不,它不是鸡蛋。因为此时还没有一种生物叫做“鸡”。我们只知道有“这么一颗蛋”,但是因为没有鸡的存在(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只鸡现在还没孵出来),因此它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一种蛋,你可以叫它Q蛋、无名蛋、神秘蛋甚至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蛋,但就偏偏不是鸡蛋。
  好,接下来这位鸟妈妈孵啊孵,孵了好久,终于孵出来一只小小鸟,我们再检测,发现它跟它的父母亲都不一样。至于它和父母亲的区别在哪里,区别有多大,我不知道,这个得问生物学家和遗传学家,总之就是不一样,区别大到可以新建一个物种来命名。终于,我们将其命名为“鸡”,于是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只鸡,就这么确定了。
  注意,自然界本身是没有“鸡”这个概念的,自然界本身只有实体,只有一只一只的鸟,一颗一颗的蛋,是我们人类将其分类,分成飞禽走兽,分成鸡、鸭、鹅,分成原鸡(鸡的前身)和鸡。鸡只是个概念,离开这个概念,原鸡和鸡照样存在,只是我们没有加以区分,所以不知道该叫什么。这个命名可以是很随意的,如果我们不叫它鸡,叫它鸭子,那它就是鸭,叫它鹅,它就是鹅,甚至可以叫它伊尔明斯特或者二狗猫踢娜,这都无所谓,但我们现在叫它鸡,那它就是鸡了。
  Q蛋呢?既然我们已经将孵出来的小东西命名为鸡,那么根据遗传学,这颗蛋的遗传基因一定与孵化后的生物相同,但不一定与生它的父母亲相同,因此它一定是鸡蛋,而不是原鸡蛋。
  那么是不是又绕回先有蛋这个结论呢?再次提醒大家回忆一下,我们之前已经说过,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古生物学或考古学的问题,因此在哲学意义上,这里实际上出现了四个东西:鸡的实体,蛋(鸡蛋)的实体,鸡的概念,和蛋(鸡蛋)的概念。
  显然,蛋的实体是最早出现的,虽然那时候世界上还没有鸡,因此我们不知道这是一颗什么蛋,但它还是被生下来了。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将鸡蛋的概念与这颗蛋联系起来吗?不行。因为此时世界上还没有鸡,因此我们顶多只能通过遗传基因确定它不是原鸡蛋,顶多只能给它起个代号,比如Q蛋。随后从这颗蛋里,一只小鸟爬了出来,这个是鸡的实体,在我们将其确定为“鸡”之后,鸡这个物种就诞生了,此时,鸡的概念也就出现了。也就是说,对于鸡来说,先有实体,后有概念。对于鸡这种东西,我们显然是已经知道它存在,然后为其命名,这跟某些元素不一样,那些元素是先从理论上预测它们存在,然后才通过试验找出来,因此是先有概念,后发现实体。所以这个先后顺序不能反。随后,从鸡这个概念出发,我们根据“能孵出小鸡的蛋,叫做鸡蛋”追溯回去,才能确定之前的那颗Q蛋的实体,实际上就是鸡蛋。到这一步,鸡蛋的概念才出现。
  也就是说,真正的顺序如果细分开,是“先有蛋的实体,再有鸡的实体,随后有了鸡的概念,最后才有鸡蛋的概念”。这个顺序可以改动吗?可以试试。比如说,我们等不及小鸡孵出来,当它还在蛋壳里的时候,就进行遗传检测,并确认“这个蛋里的生命体不是原鸡,我们且将其命名为鸡”。由此,即使这颗蛋在孵化过程中发生什么意外(比如检测完毕立刻就被某人拿去下锅做成了荷包蛋),最终没能孵出一只小鸡,那么这个鸡的实体就暂时没能成功出现,只能等原鸡妈妈再生下一颗蛋。但此时,鸡的概念已经提出来了,可以就此确认这颗蛋是“鸡蛋”。这样,顺序就变成“蛋的实体,鸡的概念,鸡蛋的概念,鸡的实体”。无论怎么修改,鸡的概念都依然早于鸡蛋的概念,毕竟,鸡蛋鸡蛋,没有鸡,又怎么确定什么是鸡蛋呢?只能说有蛋,可以是任何蛋,可偏偏就不是鸡蛋。
  我承认,从实体的角度,必然先有一颗蛋,然后才能从这颗蛋里孵出小生物,但我们的问题本身,问的是这个实体吗?回到我们之前的分析,“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这不是一个生物学上的问题,因此不对应现存的随便某只鸡和某个鸡蛋;亦不是一个考古学上的问题,因此也不对应历史上实际存在的那一只鸡和那一颗蛋。它只是个哲学问题,既然它问的不是鸡和鸡蛋的实体,那就只能是鸡和鸡蛋的概念。
  结论:无论是“蛋的实体——鸡的实体——鸡的概念——鸡蛋的概念”,还是“蛋的实体——鸡的概念——鸡蛋的概念——鸡的实体”,刨去两个实体(因为与问题无关)之后,无论哪个顺序结果都一样,都是“先有鸡的概念,后有鸡蛋的概念”。
  这就是“从逻辑上先有鸡后有蛋”的秘密,这就是生物学与逻辑学不相容的秘密。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分歧?因为生物学研究的对象是生物的实体,至于这个生物叫什么名字,如何分类,实际上只是生物学上的一种假设——自然界本身是不会分类的,是人,是人类用种种概念将自然界划分成门、纲、目、科、属、种。这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哲学问题,题目问的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体对象,而是某一类概念。用研究实体的生物学,去解释关于某个概念的哲学问题,就好像用青霉素修电脑,用错了工具。
  我这个推理过程是不是所谓的“吉恩·拉马克的特征习得理论”?我不知道,我没学过,我只是根据哲学上的概念和实体,用剃刀法则切掉不相干的累赘后,顺理成章得到的结果。
  补充:这个问题我曾经讨论过,当时用的是修辞学,主要从“鸡蛋是一个复合概念,没有鸡的概念就无法定义鸡蛋”的角度来论述,从表面看似乎更符合名家的方式。不过这个说法很容易被人从“鸡和蛋的出现早于语言”来攻击,因此这次我就换个花样,从问题的性质本身出发,依然是名家手法,只是更偏向于运用名家思想的理念而非技巧,相比之下较为隐蔽一点。


续谈鸡和鸡蛋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你从山脚到山腰,迈的是左脚还是右脚?先有白天还是先有晚上?先有时间还是先有空间?这几个看上去差不多的先后问题,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前三个问题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现在世界上有鸡,有蛋,但在太古时期,禽鸟尚未出现,再早一些鸟类的始祖爬行生物尚未出现,更早一些索性连生物都还没出现,所以鸡和鸡蛋都不是“亘古长存”而是“从无到有”的。登山的时候,必然要从山脚到山腰再到山顶,一座山总会有这三部分,山脚之外更有“不属此山”的广阔大地,上到山腰之上又会来到山顶,所以这又是一个有始有终的过程。白天和晚上循环交替,但地球不是无限古老的,连太阳都不是,太阳系诞生前,地球都不存在,更遑论白天和晚上,但现在我们确实每天都要面对日夜交替,所以,这也是一个“确有始端”的问题。但第四个问题不一样,时间和空间,以目前的科技,还没能掌握“时间的开始”、“空间的开始”是什么样子。我们只能暂时先假设“时间有无限的过去”、“空间有无限的过去”,至于是不是真的,我们不知道。宇宙大爆炸到目前为止都还只是个假说,因此原初的时间和空间是怎么样的,我们无法证实,甚至无法想象,所以这个问题实在难分始终。
  除此之外呢?同样是连续过程中的极小循环,同样是有限循环,鸡和蛋是泾渭分明的,一先一后,但从“非鸡”到鸡的过程却是一个漫长的渐变过程,其间难以确定一个开始,也难以确定一个结束,年代久远且物证难寻,实体难以考证,只能追究概念。
  登山与之类似,但又略有不同,山脚到山腰,同样没有明显界限,但过程短得多,世界最高的珠穆朗玛峰也只不过是海拔八千八百四十八米,一个人从山脚出发到登顶,过程虽然曲折艰险,但将其一步一步记录下来核对考证,麻烦归麻烦,倒也不是不可能。要确切考量这个问题,难点只在于如何区分山脚到山腰,而不是证据难寻,因此这个问题的实体是清晰明确的,只是概念比较模糊。
  日夜交替呢?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限定地点,而我们知道,地球是圆的,在任何时候,任何天气下,必然有一半表面对着太阳(准确来说是一多半,因为太阳本身体积比地球大,大气会造成阳光散射,光本身还有衍射效应),另一半落在自身的阴影里(如前所述,准确来说是一小半),昼夜是相对的,单独一颗行星若没有恒星发出的光芒照射,没有明显的明暗交替,也就无所谓昼夜区分。正如没有矮子就没有高佬,没有贤哲就没有笨蛋,这些对比性的互反概念必须至少两两相对,中间还可能产生“一般标准”,也就是所谓的“不高不矮”、“不精不笨”。因此自打有了地球(至于地球的起源你得问天文学家,我就不乱说了),有了阳光(这个出现的时间应该比地球还要早),昼与夜就无分先后地一起出现了。以晨昏为界,这边白天那边就是晚上,反之亦然。那么,你说“我问的实际上是‘这里’,咱们所处的‘这个地方’,是先有白天还是先有黑夜?”可以啊,那么请先指出“这里”在地球诞生的那一刻,位于地球的哪个位置?你指得出来,我就能告诉你当时是白天还是晚上,指不出来的话,我就只能耸耸肩,“对不起,题目太不明确,你连‘这里’当时在哪里都不确定,我怎么回答你呢?”
  这三个问题,一个实体不可考,一个概念不明确,还有一个实体与概念之间的关系不对应,导致问题难以解答。怎么办?对于第一个,既然实体不可考,那么我们就要么抛开实体,专攻概念,这也是我之前对鸡蛋问题的论述;或者设法落实实体,忽略概念,这是生物学、遗传学的做法;看到两者之间的差异,理解概念与实体的隔阂,并区分出什么情况下哪种方法更适用一些,这是名家的做法(所以不要误以为名家跟生物学对立,名家只是指出为什么逻辑上会产生“看上去”似乎与科学相违背的结果)。对于第二个,既然概念不明确,实体也就难以区分,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明确概念,比如“从这里开始,向上一步就是山腰,向下一步就是山脚”,但这不符合我们平时对山腰和山脚的划分,正常情况下,我们不会对诸如城区和乡村、美味和难吃、欢乐和疑虑之间划分出非此即彼的清晰界限,所以对于一个模糊的概念也只能给出模糊的答案,这是源于概念的模糊性本身,而不是问题不可解答。对于第三个,则要将概念和实体之间的联系清楚明白地确定下来,也就是紧抓概念与实体之间的关系,不抓住这根纽带,概念和实体就像到处乱飞的两只苍蝇,一忽儿这样,一忽儿那样,忽而你再上我在下,忽而你在前我在后,彼此关系不稳定、不确定、不牢固,就什么也说不清,什么也证明不了。
  因此,对于鸡和蛋这种问题,一个名家应该首先反问:“哪只鸡?哪个蛋?”

[ 本帖最后由 xiezhenggang 于 2007-11-8 14: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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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09: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xiezhenggang 于 2007-11-8 01:41 发表
那么是不是又绕回先有蛋这个结论呢?再次提醒大家回忆一下,我们之前已经说过,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古生物学或考古学的问题,因此在哲学意义上,这里实际上出现了四个东西:鸡的实体,蛋(鸡蛋)的实体,鸡的概念,和蛋(鸡蛋)的概念。

这里其实是五个东西,除了你举的四个以外,还有一个蛋(所有蛋的统称)的概念。
你所作的论述中,混淆了蛋(鸡蛋)的概念和蛋(所有蛋的统称)的概念。

所以你这个“先有蛋的实体,再有鸡的实体,随后有了鸡的概念,最后才有鸡蛋的概念”的推论也是有问题的。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命题讨论的是鸡蛋跟鸡的先后顺序,而不是所有蛋跟鸡的先后顺序。

俺们可以明确的其实只有这几个:
蛋(所有蛋的统称)的概念早于蛋(鸡蛋)的概念;
蛋(所有蛋的统称)的实体早于鸡的实体、蛋(鸡蛋)的实体;
鸡的实体早于鸡的概念;
鸡的概念早于蛋(鸡蛋)的概念;
蛋(所有蛋的统称)的概念早于鸡的实体。

QUOTE:
原帖由 xiezhenggang 于 2007-11-8 01:41 发表
  我承认,从实体的角度,必然先有一颗蛋,然后才能从这颗蛋里孵出小生物,但我们的问题本身,问的是这个实体吗?回到我们之前的分析,“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这不是一个生物学上的问题,因此不对应现存的随便某只鸡和某个鸡蛋;亦不是一个考古学上的问题,因此也不对应历史上实际存在的那一只鸡和那一颗蛋。它只是个哲学问题,既然它问的不是鸡和鸡蛋的实体,那就只能是鸡和鸡蛋的概念。

这个俺觉得是你理解错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命题讨论的就是实体的先后顺序,而不是概念的先后顺序。
因为在概念的顺序上是没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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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2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转贴百度:

http://baike.baidu.com/view/16683.htm


名家
★☆诸子百家之名家

★☆名家是专研「名实」关系的学术派别,偏好辩说理论,对逻辑学的思惟方式饶有贡献,惠施、公孙龙等专研解析名相,不过其中含有混淆辩证的矛盾观念。

★☆惠施的“遍为万物说”

★☆惠施,宋人,是名家的代表人物。他在公元前三三四年至前三二二年间(魏惠王后元元年到十三年)做魏的相国,主张联合齐、楚,尊齐为王,以减轻齐对魏的压力,曾随同魏惠王到齐的徐州,朝见齐威王。他为魏国制订过法律。到公元前三二二年,魏国被迫改用张仪为相国,把惠施驱逐到楚国,楚国又把他送到宋国。到公元前三一九年,由于各国的支持,魏国改用公孙衍为相国,张仪离去,惠施重回魏国。

★☆惠施也和墨家一样,曾努力钻研宇宙间万物构成的原因。据说,南方有个奇人叫黄缭的,曾询问天地不塌不陷落以及风雨雷霆发生的原因,惠施不假思索,立刻应对,“遍为万物说”(《庄子·天下篇》)。庄子曾说惠施“以坚白鸣”(《庄子·德充符篇》),批评惠施“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庄子·齐物篇》)。可知惠施的论题,主要的还是有关宇宙万物的学说。他的著作已经失传,只有《庄子·天下篇》保存有他的十个命题。

★☆含有辩证因素的观察和分析

★☆惠施的十个命题,主要是对自然界的分析,其中有些含有辩证的因素。他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大一”是说整个空间大到无所不包,不再有外部;“小一”是说物质最小的单位,小到不可再分割,不再有内部。这和后期墨家一样认为物质世界是由微小的不可再分割的物质粒子所构成。万物既然都由微小的物质粒子构成,同样基于“小一”,所以说“万物毕同”;但是由“小一”构成的万物形态千变万化,在“大一”中所处的位置各不相同,因此又可以说“万物毕异”。在万物千变万化的形态中,有“毕同”和“毕异”的“大同异”,也还有事物之间一般的同异,就是“小同异”。他把事物的异同看作相对的,但又是统一在一起的,这里包含有辩证的因素。

★☆惠施有些命题是和后期墨家争论的。后期墨家运用数学和物理学的常识,对物体的外表形式及其测算方式作了分析,下了定义。《墨子·经上》曾说:“厚,有所大。”认为有“厚”才能有体积,才能有物体的“大”。而惠施反驳说:“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认为物质粒子(“小一”)不累积成厚度,就没有体积;但是物质粒子所构成平面的面积,是可以无限大的。后期墨家曾经严格区分空间的“有穷”和“无穷”,《墨子·经说下》说:“或不容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认为个别区域前不容一线之地,这是“有穷”;与此相反,空间无边无际,这是“无穷”。而惠施反驳说,“南方无穷而有穷”,就是说南方尽管是无穷的,但是最后还是有终极的地方。后期墨家认为“中”(中心点)到相对的两边的终点是“同长”的。《墨子·经上》说:“中,同长也。”而惠施反驳说:“我知天下之中央,燕(当时最北的诸侯国)之北,越(当时最南的诸侯国)之南是也。”因为空间无边无际,无限大,到处都可以成为中心。后期墨家认为同样高度叫做“平”,《墨子·经上》说:“平,同高也。”而惠施反驳说:“天与地卑(“卑”是接近的意思),山与泽平。”因为测量的人站的位置不同,所看到的高低就不一样。站在远处看,天和地几乎是接近的;站在山顶上的湖泊边沿看,山和泽是平的。

★☆惠施把一切事物看作处于变动之中,例如说:“日方中方睨(“睨”是侧斜的意思),物方生方死。”太阳刚升到正中,同时就开始西斜了;一件东西刚生下来,同时又走向死亡了。这种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事物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但是他无条件地承认“亦彼亦此”,只讲转化而不讲转化的条件,这样就否定了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不免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坑中去。

公孙龙

(公元前320-250)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公孙龙,相传字子秉,赵国人,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20年至前250年间。他的生平事迹已经无从详知。他可能较长时间作平原君的门客。《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说,“平原君厚待公孙龙”。约于公元前248年至前279年间,公孙龙曾从赵国带领弟子到燕国,《吕氏春秋·应言》载,是为了说燕昭王以“偃兵”。燕王虽然表示同意,公孙龙却当面对燕王说,当初大王招纳欲破齐、能破齐的“天下之士”到燕国来,后来终于破齐。目前“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尽善用兵者”,所以我认为大王不会偃兵,燕昭王无言应答。 公孙龙又曾游魏,与公子牟论学。 在赵国,《吕氏春秋·审应览》载,公孙龙曾与赵惠文王论偃兵。赵王问公孙龙说:“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孙龙回答说:“赵国的蔺、离石两地被秦侵占,王就穿上丧国的服装,缟素布总;东攻齐得城,而王加膳置酒,以示庆祝。这怎能会偃兵?” 《吕氏春秋·淫辞》说:秦国跟赵国订立盟约:“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过了不久。秦兴兵攻魏,赵欲救魏。秦王使人责备赵惠文王不遵守盟约。赵王将这件事告诉平原君。公孙龙给平原君出主意说,赵可以派遣使者去责备秦王说,秦不帮助赵国救魏,也是违背盟约。 赵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57年),秦兵攻赵,平原君使人向魏国求救。涪陵君率兵救赵,邯郸得以保存。赵国的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郸为平原君请求增加封地。公孙龙听说这件事,劝阻平原君说:“君无覆军杀将之功,而封以东武城。赵国豪杰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为相国者以亲故。夫君封以东武城,不让无功,佩赵国相印,不辞无能,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为君计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接受了公孙龙的意见,没有接受封地。 公孙龙善于辩论。《公孙龙子·迹府》说,公孙龙与孔穿在平原君家相会,谈辩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晚年,齐使邹衍过赵,平原君使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公孙龙由是遂诎,后不知所终。 公孙龙的主要思想,保存在《公孙龙子》一书中。《汉书·艺文志》名家有《公孙龙子》十四篇。今存六篇。《迹府》,是后人汇集公孙龙的生平言行写成的传略。其余五篇是:《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其中以《白马论》最著名。



仅帮助理解,楼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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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2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实体吗?如前所述,具体的某一个实体(现存的任意个体)没人会关心,追溯回远古时代的特定实体则查无实证,对于特定个体的讨论也违背现今生物学的渐变说,如果以种群为对象来讨论实体,那就更是概念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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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34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对于名家的古书,我是打算提得越少越好,因为一来绝大多数人都没看过,二来误导成分居多,我要一边战新读者,一边战古籍派,两面作战,两面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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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37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为什么对哲学经典有抗拒感


  因为它们不能解决问题。
  我很讨厌看大部头的理论书,特别是哲学相关的,由于我自己不是学这些专业的,所以没有考试压力,想看就看,不想看就放一边,谁也不会说我什么——反正研究哲学的人本来就不多么,绝大多数人都不看,连入门的都不看,我又何必去费那个劲儿呢?
  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对这些经典著作有一种本能上的抗拒感,自我总结了一下,大致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我自己自学名家,希望站在各门各派的思想之上看问题,而不是他们之下。任何一本大部头,要读通、读透,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我自问虽然不算太笨,但也不见得比别人聪明多少,不然为啥他们都能考上高中、大学,只有我是个中专生?那么,以我的聪明才智去读这些大部头,就算读得再好,读完出来之后最高也不过达到作者的程度,再加上我本身学识浅薄和学习过程中的理解错误,基本上能有个人云亦云的程度也就差不多了。总之,结果就是我自学哲学,看这看那,看的都是皮毛,对于大部头,很多都是只有闻名从未见面,偶然遇到,也翻翻目录看看概论就放回去了,后面的长篇论述也不是没试过仔细看,但结果都一样——看不懂。名词套名词,概念套概念,理论套理论,环环套圈圈,看得我那叫一个云山雾绕目瞪口呆,豆大的眼珠子四下乱转,可惜就是有看没有懂。而且我总觉得,书读得越深,越容易跟着作者走,他如果错了,而我又未必能超过作者的高明程度,结果就是我也会跟着错,好吧,最后这个其实是个为自己偷懒找的借口。
  但看得少归看得少,随着平时耳闻目睹日积月累,也多多少少学了几个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名词跟人炫耀,渐渐地我又产生了第二个想法,就是这些大部头真的管用吗?我学习任何知识,都是为了拿来用,拿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和思想,如果某人为了解决某个问题写了一本大部头,只要看了它,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那我为了解决问题,不论自己喜不喜欢,看不看得懂,也得硬着头皮上。如果我只要看完这本书,看懂这本书,把它读通读透,就能解决问题而无疑问,那么为此花点时间和精力也是合情合理的代价。可实际上呢?几乎任何一本大部头,看完之后并不是解决了问题,而是带来了更多的问题,无论是勃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康德、黑格尔还是马克思,他们的著作并不能让人看完之后说一句“啊,这个问题到此为止,无需再想了”,从此以后再也不谈这个问题——既然已经解决了,就没什么好谈的了,只要照着做就是了。他们的著作反而让人们写出更多的书去解释、辩驳、争论他们的理论,换句话说,他们并没有“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既然没有解决问题,那么我就算把这本书看完了,看通了,整个吃透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啊!那我还看来干嘛?
  现在的我,还看哲学书吗?看,但我看的几乎都是入门读物,浅尝即止,知道他们的思维根源和几个关键点就够了,剩下的,自己一边琢磨一边推。很多时候我也迷茫,自己虽然整天以名家自我标榜,但我几乎都没怎么认真看过名家的论著,对问题的看法也跟名家的经典说法大相径庭,甚至将名家最著名的著作当作“异端邪说”,我这套东西到底算什么玩意儿?当我试着把自己的想法往唯心主义、唯物主义、本体论、认识论、一元论、二元论等理论上套的时候,又总是“似是而非”或者“似非而是”,总找不到一套现成的理论外衣来装饰自己,我的想法到底是什么?我支持唯物主义科学观,但我说的话很多时候像主观唯心主义,我到底是主观还是客观?唯物还是唯心?
  原来我给自己的学说安了个名词,叫“逻辑修辞学”,或者“修辞逻辑学”,今晚跟一个朋友聊天,他说我是实用主义和分析哲学的结合。实用主义只强调效用,形而上的都可以丢了;分析哲学只强调语言,至于实在什么的,咱不讨论;我是一手抓语言一手抓效用,所以我是实用分析哲学。我既没学过实用主义,也没学过分析哲学,不过既然他学识比我高,那他这么说,大概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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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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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ezhenggang 于 2007-11-8 10:28 发表
实体吗?如前所述,具体的某一个实体(现存的任意个体)没人会关心,追溯回远古时代的特定实体则查无实证,对于特定个体的讨论也违背现今生物学的渐变说,如果以种群为对象来讨论实体,那就更是概念无疑了。

之所以有鸡与蛋的先后之争,是基于鸡生蛋、蛋孵鸡这个循环过程。
能够进行这个过程的,只能是实体,而不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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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4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主以名家之名入场,那有脱的干净的道理.

个人直持楼主白话文说道理.

其他的还在看.

若是立新说,请楼主回复尽量详细,才有立的态度.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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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47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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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老忘密码 于 2007-11-8 10:41 发表
楼主以名家之名入场,那有脱的干净的道理.
个人直持楼主白话文说道理.
其他的还在看.
若是立新说,请楼主回复尽量详细,才有立的态度.个人意见.

但我的想法确实是从名家的名实之辨开始的,不管后来飘到什么地方,出发点依然还是这个。
名家的书,从公孙龙子之后,历朝历代除了译注还是译注,我既不想给公孙龙子的臭名翻案,又不想在故纸堆里打转,所以我这个“新说”,不是“名家的新说”,而是“我所理解的名家”的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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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5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问个问题,有个方法,我不知道通常叫什么,反证?逆推?
我是受《孙子兵法》的启发,“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我将其逆向使用,如果某个东西从正面难以突破,我就试试绕到背面看看。

举个例子,美学。“要如何达成美”,这个题目很难。
人们可以总结出很多美学标准、经验、规律,但根据这些规律去创作就一定能得到美吗?不一定。
美是一个很笼统、概括的观念,美的形式多种多样,这样是美的,那样是美的,不同的时代、环境下,美的标准还会改变。
美不是唯一的,但要达成大众承认的美却很难,在艺术学院埋头苦学几年,可以学到一堆理论,但拿出来的作品一定就很美吗?
所以我想,既然通向美的道路不止一条,而每条都那么艰难,那我何不反过来?看看怎么会导致“不美”。
能否创造出美,视乎我的天资、才能,这个没法强求。
但我可以试着避开那些“不美”的陷阱,把自己作品里面不美的部分尽量剔除掉,剩下的就算不美,起码也不会太丑。

从名家的角度,若一个名所对应的实太多,难以总结、概括,就索性反过来,把“不实”的部分剔掉,看看剩下多少。
所以这个东西虽然出自兵家,但仍在我名家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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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5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所理解的名家”的新说

去掉"我所理解的",剩下的就是"名家”的新说"了.

呵呵.别扯到白马非马了.

俺继续观看吧,细节还是冒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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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3:34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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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冒牌 于 2007-11-8 10:40 发表
之所以有鸡与蛋的先后之争,是基于鸡生蛋、蛋孵鸡这个循环过程。
能够进行这个过程的,只能是实体,而不是概念

所以我没有否认先蛋派在生物学上的理由啊。
我只是分析出为什么先鸡派在逻辑学上有优势。
我们讨论问题,必然要用概念来指代实体,实体“本身”是无法讨论的,它只是“在那里”,至于它是什么,什么是它,这就是概念问题了。
首先要有个概念来将不同的实体区分开,因此即便实体先于概念出现,但在没有概念对其加以限定之前,它依然有,但却不是“它”。
概念不是名称,名称可以随意指定,不同的语言里发音和写法更是千差万别,但eye和眼睛所指的对象却一样,因此语言是可以翻译的。
但某些地区的概念和其他地区略有差异,比如英语的牛就分bull和cow,日语的腿和脚统称あし,这就是不同地区人群概念差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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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3:41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一般而言,逻辑所对应的就只能是概念。
比如我们说“铅笔是直的”,这个铅笔,就不是某一支,或者每一支,只能是“涵盖绝大多数铅笔的抽象概念”——虽然我们平时用的铅笔都很直,但我就确实见过软软的可以打结的铅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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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4: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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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ezhenggang 于 2007-11-8 13:34 发表
所以我没有否认先蛋派在生物学上的理由啊。
我只是分析出为什么先鸡派在逻辑学上有优势。
我们讨论问题,必然要用概念来指代实体,实体“本身”是无法讨论的,它只是“在那里”,至于它是什么,什么是它,这就 ...

在生物学上,先有鸡或先有蛋是不可能有结论的,这个涉及到定义问题。
俺们不可能确定进化到哪一步才算是鸡,或者进化到哪一部才算是鸡蛋。

就逻辑上的问题来说,鸡和蛋本身的概念其实也不重要。
把问题描述成:A生B,B生A。然后问先有A还是先有B,这个命题其实跟鸡与蛋先后的问题基本是一致的。

概念与实体的关系,就比如要问太阳是什么在哪里,用手指指向太阳的方向,俺们可以看到太阳。
这手指指向的动作,就是概念,而太阳就是实体。
没做这个动作之前,俺们确实不知道太阳在哪儿。
在指明了方向以后,才看到太阳,但这不能说你的手指就是太阳了。
在讨论问题时,也是仅仅用概念来指向实体,并非就是在讨论该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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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5:32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那么,便请教:你的鸡又是哪只鸡?你的蛋又是哪个蛋?既然要落实到实体上,就请明确指出实体,或给出个明确的定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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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8:0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无解之灌水。。

北京的胡同----------全部拆(猜)。

俺说先有鸡,而且是诺亚方舟那对种鸡.

再以前,上帝说啥来着。




引:帝看到了这一切,他非常后悔造了人,对人类犯下的罪孽心里十分忧伤。上帝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消灭。"但是他又舍不得把他的造物全部毁掉,他希望新一代的人和动物能够比较听话,悔过自新,建立一个理想的世界。

在罪孽深重的人群中,只有诺亚在上帝眼前蒙恩。上帝认为他是一个义人,很守本分;他的三个儿子在父亲的严格教育下也没有误入歧途。诺亚也常告诫周围的人们,应该赶快停止作恶,从充满罪恶的生活中摆脱出来。但人们对他的话都不以为然,继续我行我素,一味地作恶享乐。

上帝选中了诺亚一家:诺亚夫妇、三个儿子及其媳归,作为新一代人类的种子保存下来。上帝告诉他们七天之后就要实施大毁灭,要他们用歌斐木造一只方舟,分一间一间的造,里外抹上松香。这只方舟要长300时、宽50时、高30时。方舟上边要留有透光的窗户,旁边要开一道门。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层。他们立即照办。

上帝看到方舟造好了,就说:"看哪,我要使洪水在地上泛滥,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我却要与你立约,你同你的妻子、儿子、儿媳都要进入方舟。凡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七公七母;不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一公一母;空中的飞鸟也要带七公七母。这些都可以留种,将来在地上生殖。"




哈哈,上帝没扯过蛋.

[ 本帖最后由 an老忘密码 于 2007-11-8 18: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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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9:5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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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地无环 2007-11-9 08:45 -43 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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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09:0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xiezhenggang 于 2007-11-8 15:32 发表
那么,便请教:你的鸡又是哪只鸡?你的蛋又是哪个蛋?既然要落实到实体上,就请明确指出实体,或给出个明确的定义吧。

其实俺前面就说了。
作为逻辑上鸡跟蛋关系的命题,已经跟鸡跟蛋的概念实体都无关了。
鸡先还是蛋先,跟先有小牛还是先有老牛之类的命题是完全等同的。
也就是:A生B,B生A。先有A还是先有B?

如果要涉及鸡和蛋的实际含义,那就只有在生物学上的界定了。
第一个符合“鸡”的定义的物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第一个符合“蛋(鸡蛋)”的定义的物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说到这个,关键倒是在于如何下这个定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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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时,有幸听过两位国内古人类学耆老的讲课,也曾经说到过蛋和鸡的问题。
老先生的答案是:先有鸡,因为新物种的产生靠的是基因的突变。

也就是说,一只“始祖鸡”生下了一个蛋,这个胚胎因为某种原因产生了基因变异,在孵化后,一个新的物种——第一只“鸡”出现了。

于是定义的问题,其实就在于这个孵出第一只鸡的那个蛋,是鸡蛋还是“始祖鸡蛋”。

1、存在即合理;2、存在先于本质。
在鸡被孵出之后,鸡的存在出现了,鸡的存在出现后,鸡的本质也随之出现。然后,当一只蛋的实存能够最终达到孵出小鸡这个本质,它才成为作为鸡蛋的存在。
也就是说,即使那个蛋可以被称作“鸡蛋”,也是在它成功孵出了鸡之后。

综上所述:鸡的概念先于鸡蛋;先有鸡,后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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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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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冒牌 于 2007-11-9 09:01 发表

其实俺前面就说了。
作为逻辑上鸡跟蛋关系的命题,已经跟鸡跟蛋的概念实体都无关了。
鸡先还是蛋先,跟先有小牛还是先有老牛之类的命题是完全等同的。
也就是:A生B,B生A。先有A还是先有B?

如果 ...

无错,“如何下定义”正是名家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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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6:4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冒牌 于 2007-11-9 09:01 发表

其实俺前面就说了。
作为逻辑上鸡跟蛋关系的命题,已经跟鸡跟蛋的概念实体都无关了。

不是概念,不是实体,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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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6:44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话说2楼的冒牌君跟琅玡历史区的冒牌都督是否同一个?若是的话,某人推荐我把这帖在这两个论坛各发一次,阁下认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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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13:4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因果律和存在即合理


  “因为……所以……”,每因必有果,每果必有因,佛家最注重这个。佛家认为因果关系是决定性的、宿命的,成不成则要看缘,有缘无缘是不确定的,有偶然性。一个因可能导致多个果,“因”若无“缘”就不一定会有“果”,或者出现得比较晚,也许不在这一世,而在下一世(我认为这是佛家用它自己无法被证伪的轮回转生来给因果律兜底)。
  名家也谈因果,但名家和佛家对于因果律的看法截然不同。名家认为因果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由缘来主导,“因为……所以”中间的“……”就是缘,缘就是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必然的,因为事情(从因到果)就那么发生了。世界是唯一的,所以规律也是唯一的。如果结果出乎意料,那不外乎两个可能:一、还有额外的(未经发现的)因加入,参与了过程,影响了结果;二、我们对客观规律的了解还不够透彻,掌握得还不够充分。就好像那个“聪明的小鸡”的故事所言,某只鸡发现一条规律:“每天只要一到某个时候,农妇就会进来喂食,抢在前面就有好吃的”,它因此每日吃得都比同伴好,直到某天农妇进来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送进屠宰场。这就是一、有额外的因加入(自己吃得好,长得快);二、对规律掌握得还不够透彻(只知道抢先有好吃的,不知道长肥了还会挨宰)。
  缘之所以飘缈不定、捉摸不透,是因为参与其中的因太多,有些还要追溯到很久以前,有些几乎不可能追溯。人类对客观规律的掌握又远远未达完美,虽然“真正的客观规律”(很可能)只有一套,但我们接触得越多,知道得越多,未知就更多,而以目前乃至很久的将来,“掌握宇宙中所有基本粒子在所有时间中的所有状态”都是不可能的。这就有点像蝴蝶效应的反向,我们受观测环境所限,受所知条件所限,根据一个(有限)结果倒推出“所有”(近乎无限的)因,其难度差不多等同于“从整个风暴倒推出蝴蝶如何扇的那一下翅膀”。百川汇海,一个结果由无数个原因共同组成,所有的原因共同形成唯一的结果,但从任何一个结果倒追上去,每个原因又再是另一些原因的结果,可供追溯的因有无穷无尽个。
  在因果过程中,规律不变则因果不变,但因本身却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概念可能对应多个定义,一个定义也可能对应多个概念,名与实之间并非一一对应,而是模糊的、可变的、有下限和上限的。
  在同一套规律下,因还是原来那个因,把因的最小下限和最大上限分别代入缘,得到的果却可能大相径庭。这不是没有果——任何结果,不论好坏,不论是否符合期望,都是结果。任何事情都有结果,哪怕“不了了之”,也算一个结果,也有其“为何不了了之”的道理。

  到这一步,很多人会觉得很耳熟,这是不是“存在即合理”呢?
  这句话出自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而且一直以来颇受争议。很多时候这句话被用来给现实辩护,但更常见的是用来给罪犯开脱,所谓“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云云。
  这个争议,在名家看来其实很简单,分歧就在于“存在即合理”的这个“理”,指的是什么理。
  举个例子,“醉酒驾驶肇事逃逸”,这是一个“存在”(每年交通事故统计数字可以证明这种事不但存在,而且很多),那么它合理吗?
  从“发生一个事件”的角度,这件事是合理的,“醉酒驾驶”很可能导致“肇事”,并且由于醉酒后神志不清,平时秉公守法的人,也可能一时糊涂做下“肇事逃逸”这样的事。
  但从“无辜路人被撞死”的角度,这件事完全不合理,人家好端端的没招没惹,凭什么无缘无故受此大祸?如果死者平时与人为善,对社会贡献良多,更会引起很多人义愤填膺指天怒骂,痛斥上苍不公。
  想扯的话还可以继续扯下去,比如肇事者撞邪,比如死者岁犯太冲,比如肇事者与死者是前世恩怨,比如某些社会团体可能通过一番调查统计,尝试证明“他们饮酒过量主要是因为交际应酬/家庭不和/社会不公/压力过大/生活乏味/情绪苦闷/教育失衡”等等等等(不合理的)原因,以此证明“他们的堕落是必然”(合理的)结果,并因此引伸出要解决此问题的根源在于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宇宙大同等等等等理想(然后为自己的团体索要经费)。
  同一件事,想让它合理有一番说法,想让它不合理又有一番说法,哪种似乎都能自圆其说,那它到底是合理还是不合理?
  名家认为,“存在即合理”,既是合理,也很可能不合理,关键在于这个“理”,指的是是合乎“客观规律”,还是合乎一般大众所期待的“道德伦理”。
  无论是“醉酒导致自控能力下降”、“不能完成正常驾驶行为”、“失控的汽车将路人撞倒”还是“人体受到强烈撞击会导致致命伤害”,都是完全符合客观规律的,环环相扣,每件事情都没有超出常识范围。只要各项基本条件都具备,会发生这样的悲剧,那几乎是迟早的事。
  但无论是“醉酒驾驶”、“失控撞人”还是“肇事逃逸”,都不符合我们主观期待的“成年人应有自控能力”、“别给他人找麻烦”、“做了错事就要负责”等道德伦理,我们希望“好人有好报”、“自己没有做错事就不该横遭不幸”,乃至“恶有恶报”。
  黑格尔的原话,对应的显然是“客观规律”,而误用这句话的人,将这个理,偷换概念成了“伦理”。客观规律是一定会实现的(除非我们对客观规律掌握得还不够,这倒也是常事),存在就是合理的。但道德伦理不同,道德伦理是人们的主观意愿、主观期待,我们希望它发生。但伦理道德不是一定会发生的,如果它每次都必然发生的话,大家又何必去期待呢?会期待,就说明伦理不是必然的,只是一个公众趋势,一个强势者、聪明人或者(仅仅只是个)极端幸运的家伙,完全可能“恶有善报”,反之亦然。
  回到之前的例子,可恨之人也许真有可怜之处,但那些被他害惨了的人更可怜,用“存在即合理”为罪犯开脱,其实不过是为自己(支持罪犯这件事)开脱。所以再可怜的罪犯,还是得接受惩罚。但这个惩罚,不是建立在某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道德伦理”上,罪犯所犯下的罪行跟所受的惩罚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司机“醉酒驾车肇事逃逸”并不一定非要导致他“被罚很多钱并在某个小房间里一蹲好多年”,会导致这个结果的是“他被抓获归案并依法判决”(必然条件)和“我们认为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应该受到严惩,并将其写成法律条文予以执行”(充分条件)。因此“肇事逃逸被严惩”,在道德伦理上虽然完全合理,但只有在其处罚切实实行之后,才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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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16:03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奇文共赏,大开眼界。
严重欢迎楼主到访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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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0: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xiezhenggang 于 2007-11-10 13:43 发表
某只鸡发现一条规律:“每天只要一到某个时候,农妇就会进来喂食,抢在前面就有好吃的”,它因此每日吃得都比同伴好,直到某天农妇进来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送进屠宰场。这就是一、有额外的因加入(自己吃得好,长得快);二、对规律掌握得还不够透彻(只知道抢先有好吃的,不知道长肥了还会挨宰)。

看了这个故事有点想法
暂且撇开吃得好吃得不好而导致早死晚死不谈
这个鸡被送去宰了的结果应该是必然的
但是造成这个被宰的结果的原因究竟是
农妇喂食还是鸡吃食?
如果是两者都是必须的原因的话
是不是只有当外界客观因素和自身主观因素综合在一起才会出现结果啊
两者缺一没法得到结果?
突然感觉自己没什么存在感

[ 本帖最后由 炎帝瀑布碎 于 2007-11-11 2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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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23:1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什么是我?我是什么?


  我当年是在看《铳梦》的时候引发的这些思考,几乎凡是看过这部作品的人,都会忍不住会自问,“我”是什么?什么才是“我”?类似题材的作品还有好几部,同为Cyberpunk的《攻壳机动队》也许更出名一点,可惜攻壳给我带来的热闹多于思考;帅哥基努李维斯主演的《Matrix》则更多的是探讨现实的真实性而非自我的真实性,反不如壮汉施瓦辛格的《宇宙威龙(全面回忆)》、《第六日》在这方面给我的印象深刻,至于大受好评的《EVA》……好吧,我几乎就没怎么看过,就像我做了十几年电脑玩家却从未打穿《仙剑》一样,这种事总会有的。
  回到原题,且不论《铳梦》里那种动辄换手换脚换脑换身的科幻情节,单就以我们平时生活来说,以我们的日常常识就知道,人的身体是不断变动、不断更新的,有种说法,人体细胞每七年会全部更换一次,也就是说,每七年会有一个全新的自己,包括大脑。那么,七年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以及七年后的我,还是同一个吗?几乎所有的哲学最终都会走到这样的一个问题里:“我”究竟是什么?我何以为“我”?

  我一开始也想不明白,直到多年以后,我尝试用名家的方式反问自己,才总算开了点窍。问题不在于我会不会改变,而在于,什么才是“我”?
  如果我认为这个物质的身体就是我自己,那么,我现在立刻死了,身体也没变,然后只要防腐技术够好,我就一直存在?那我还追求这个琢磨那个干什么?这不是已经长存了吗?如果我这一刻钟死了,下一刻钟,我的身体没有发生变化,细胞没有替换,难道就跟前一刻活生生的我是一样的?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于是,这个细胞替换说,在这里被我切掉了。这个身体,无论他叫什么名字,无论他是什么,并不能,或者说不足以代表我。如果我明天被车撞了,断了一只手,断了一只脚,我就不完整了?是的,也许身体不再完整,但我还是我啊,并不会因为我断了只手少了条腿,就不再是我自己了呀。

  目前,我对自己的定义,暂时是这么想的:我有记忆,这个是我对过往所接受过的信息的积累和筛选;我有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可能有一部分来自先天(多少不论。这个目前科学尚未能解决,所以我也不打算去深究,我只是假设),但更多地还是来自后天,包括环境影响和个人经历,这是来我对过往记忆的理解、分析和总结;我还有个身体,这是上述这些东西的依存方式。
  或者这么说,打个比方,就好像我们的电脑,先天配置多少有点区别,我的显卡是艾尔莎,声卡是傲锐,你的可能是华硕和创新,但最终决定一台电脑之所以不是另一台的,主要还是里面后天积累的软件和资料。硬件可以相同(这个很难,但仍然可以假设),通常不同,但软件和资料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我所作的判断,绝大多数来自于后天所接受的信息积累。我的思维方式,就是这先天的一小部分,和后天的一大部分的总和,也就是通过社会灌输或者学习产生的思维整体。身体呢?是载体。身体不是不重要,没有载体,我就不复存在。但身体只是载体。这些记忆,这些思想,才是我真正有别于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地方,并且受制于这个躯体的物理特性。
  所以,我的结论是,什么是我?就是这个身体的载体,和载体里的记忆与思考,以现今的科技来说,两者缺一不可。

  记忆是外来的,思考怎么来,我目前还没法深究,但应该有很大程度取决于记忆。我的所思所想,终归还是要受到自身阅历的限制。不过人毕竟有创造性,虽然创造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模仿为基础的,但多多少少总还有那么一点点创造性。如果这些记忆和思考被复制了下来,比如我的大脑被克隆了,然后记忆和所有的思考的所有生物电都被复制到了另一个大脑里。那么,这个拥有跟我同步记忆与思考的人,究竟是谁?如同凌波丽一样,谁才是真正的凌波丽?或者,大家都是不同的凌波丽?
  这样的试验,我想过。结论是,不可知。毕竟,思考的来源是否完全来自于记忆,这个我不确定。但我觉得,记忆是固定的,可是思考却不见得完全固定,思考可以算是记忆和身体的结合。也就是说,发生某一个事件的当时,那一瞬间,我身体接受了那些信息,并且作出了处理,这个是没法复制的。假设,身体可以复制,记忆可以复制,但复制下来的是什么时候的身体?只能是复制时的身体,无法追溯回当初每一件事发生时的身体。我做这个决定是因为我的大脑恰好做出了这样的反应,只是一个电讯号或者化学反应让我做了这样的决定。在一台电脑硬件和软件不断改变不断更新的时候,是没法完全将其复制下来的。所以,就算在复制的过程中,这个身体依然在不断更替,思维依然在变化。就好像一条河流,你怎么能复制一条正在流动的河流呢?

  但有人说,你这么想,就落入机械唯物主义的陷阱了,这样太机械了,思考本不是这么低级的事情。也许现在的客观条件下看来,整个身体完全替换是不可能,但将来呢?将来有否能实现?哲学必须正视这个将来。
  那么好,我们退一步,只要思考不停止,信息不中断,即使舍弃肉体,我也一样是自己么?那么问题又回到最初的那一个了,实际上关键不在于能否更换载体,而在于是否将载体视为“‘我’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是,则更换之后我不再是我,而是一个全新的挂着我名字的家伙。如果否,则无论载体怎么变,我都还是我。

  实际上,这个问题只要换个角度,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比如说,现在的我很怕死,假设,我换了个不老不死的身体,于是我不怕死了,因为死亡已经不能威胁我了。那么,我还是我吗?当然是。只不过,有更新的信息补充进来,包括“这个身体是不老不死的”,于是,我在新的信息基础上做出判断。也就是说,只要记忆、思维不变,改换载体,实际上只是改变函数的初始值。
  在我看来,我的思维,就像一道函数,但这道函数本身,是由记忆形成的。计算过程中,又要将记忆代进去。记忆在这里起的作用,既是初始值,又能影响函数变化,就好像y=x的x次方,这个x,既是初始值,又参与变化,思维的函数本身是不断变化的,由记忆不断补充修改。

  假如我丢失了一小时的记忆 我还是我么?比如,我喝了一杯水,然后被人打晕,记忆被抽离,抹去了喝水之后的记忆,将我的记忆复制并分别注入到了两个完全一样的新的身体内。这时,我原先的身体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我和另一个我同时苏醒了过来,现在的我是谁?
  那自然是我。那么另一位呢?即使对面站着一个跟我完全一样的家伙,我依然是我。我是我,他是他。就好像放在不同目录下的同名同内容文件,互斥吗?同一个文件,换个地方备份,仅此而已。
  即使复制了一个副本,原来的依然是原来的,新的依然是新的,不会因为复制了一个之后,两个文件就打架。这个文件(“我”)存在吗?复制了一个文件后,源文件还存在吗?或者,复制了两个备份后,将源文件删掉了,这个文件还存在吗?自然是存在。

  我现在站在这里,有对自我的认知,我为何不存在?然后,我发现了一份记录,就在桌子上,上面有充分证据证明,我是第1024个xiezhenggang,迎面走来一个家伙,跟我长得一模一样,除了手里那份文件编号为1023,那又如何?
  这件事,在我仔细思考之后才发现,其实只是个“如果我在乎它,它就很重要”的事情。即使我跟他完全一样,从肉体到思维,但,依然,我是我,他是他。如果我们两个见了面,也许会打个商量,为了方便起见,可能我们不用代号,我们自己给自己起个名字,我管我叫叔伯,他管他叫仲季,然后我们一起去找个馆子撮一顿,就这么简单。
  这种情况,在很多人看来也许很严重,但是很多同卵双胞胎,他们天生就面对这样的问题,父母往往还刻意将他们公平对待。这样的同卵双胞胎,有相同的基因,有相似的能力,两个人从小到大一直在一起,经历也相似,思考方式恐怕亦不会相差太远。把同样的问题问问他们,问他们“怎么办?”他们只能说:“我们天生就这样,这个没办法。”然后呢?还不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该拉拉。人家问起来,“哦,我叫约翰,他叫山姆,我们是双胞胎,一起出生的”
  同样的问题,历史上有那么多人都面对过、思考过,其中绝大多数人都决定视而不见,“不去想它”,极少数过于执着的人会为此头疼、痛苦,但他们恐怕一生都没机会真去体验。反之,那些真正体验中的人,那些真正的同卵双胞胎,他们会为这种“我是谁”的问题头疼吗?他们只会觉得,思考这个问题纯属蛋疼。虽然我跟我兄弟从外表到想法都一样,但,依然,我是我,他是他。

  我一开始也想过很久,直到我想到电脑,想到软硬件,想到双胞胎,才豁然开朗,把这个问题瞬间解决了。
  最重要的其实只有一件事,就是对自我的认知。只要我现在在这里,在这里想“我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已经足够了——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对“自我存在”的肯定。别说是1024号,就算10000000024号也无所谓。无论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的在想,他都不可能是我,只要我现在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我就是我。

  自我认知才是思考的关键,相比之下,记忆其实都不是那么重要。当然,记忆也必不可少,思考不会凭空而来,好歹有个“会去思考什么是我”的程度,就不是生物的生存本能。完全没有记忆的生物,不可能会去想这种蛋疼问题,所以,只要提出这个问题,就足够了。只要能提出这个问题,就已经是对自我认知存在的肯定。
  比如,A杀人后失去了杀人的记忆,这时候他是无辜的么?又或者B失去了记忆后很狂暴,杀了人,然后又恢复了记忆,那他无辜么?
  对于他自己来说,自我记忆没做过这件事,当然是无辜的,但这句话得检察官同意才管用。所以,也许他自己觉得很无辜,但法官依然判他死刑。毕竟,这个身体的确做过,没办法,只能认倒霉。
  归根到底,就算某人失去记忆后狂暴杀人,这个狂暴杀人,也不会是无缘无故的,要么是失去记忆前的潜意识积累,要么是失去记忆后的新信息刺激,总归还是得自己对自己负责。只要这件事情,是自己这个身体干的,而在此期间没有其他人操控肉体,那么不管有没有记忆,干下这件事的人都是我自己。
  再比如,A和B有仇,要杀掉B,C出面阻止了,然后AB化干戈为玉帛。第二天早晨,A醒来,失去了一天的记忆,这时候C不在,所以没人阻止,于是杀掉了B。第三天早晨,A醒来,恢复了记忆,然后他像做了噩梦一样发现B死了,可是他说“我发誓我记得我没有杀他”,他是无辜的吗?
  在这个例子里,C只是外因,第二天,是A在排除了部分外因后作的判断,只要依然是他自己作的判断,他就得负责,不管他记不记得。他也许很无辜,但,无辜跟负责并不冲突,毕竟事情不是别人干的嘛。

  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像奇幻世界里那样,有人对我施展了“支配人类”的魔法,直接控制了我的身体,强迫我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那就真是没办法了,就算我的记忆是连贯的,但不是我自己的主观意志,就不是我的责任。除此之外,任何借口,都只是借口。借口就是借口,不会因为看上去好像很无辜,就不是借口。
  要是我中的魔法不是“支配人类”而是“魅惑人类”,那么即使在魔法有效期内,我的观感被扭曲了,但判断依然是我自己下的,事情依然是我亲手做的,这个责任无论如何推不掉。一个被骗徒欺骗了的传销者,不会因为自己也是受害人,就减轻了拉人一起落水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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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02:0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标准就是力量

标准就是力量


  一切理论,归根到底,都是假设。哪怕最简单的1+1=2,都是假设。只不过1+1=2这个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合现实的。但假设本身是否符合“真正的客观规律”,是否就是“真正的终极真理”,却很难进行验证。
  要证实一个东西很难,你必须证明它在任何环境和任何情况下都成立,而这近乎不可能,所以通常要加以限制,小心翼翼地说“在某某范围内,该理论是成立的”,否则很容易被极端条件反证。但就算这样,也许这一万年都没错,第一万零一年出了个新东西,于是这个“在某某范围内”又被突破了。
  而实际上,从人类史来看,一套理论能撑过几百年不变味儿就不错了,那些延续千年的学说,基本上都被历朝历代的“明贤高人”、“中兴之祖”篡改得连它祖宗自己都认不出了(由异教徒组织编纂、投票选举决定真伪的《圣经》就是个典型例子)。
  “可信的理论”存在吗?也许存在,但太少了,而且也太难验证了。除非从宇宙诞生的那一刻开始,到宇宙终结的那一刻为止,一刻不停巨细无遗地进行验证,且检验结果全部成立,才能说“这个理论真是确凿可信的”,否则“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但大多数时候,这个“可能性”很低,属于小概率事件,或者极小概率事件,要么就是误差过于细微,检验手段不到一定程度无法察觉。
  还有一种普遍情况,就是我们在验证过程中已经主观排除掉了很多可能性和误差。比如1+1=2,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是两个苹果,但一个苹果加一篮苹果呢?一个苹果加一锅苹果泥呢?一个苹果加一座果园呢?乃至一个苹果加一只猴子呢?一个苹果加一个星系呢?我还没提孖蕉和双黄蛋。
  我们在计算1+1=2的时候,已经“默认”将两个1等同看待,默认这两个“1”是完全一样、可以互换的,乃至1+1+1+1直到无限,这每一个1也都是完全一样的,自然界是这样的吗?不,就算只谈苹果,随便哪两个苹果拿来比一比都不一样,这个大一点,那个甜一点,还有个长了虫,乔布斯的苹果被咬了一口,伊甸园的更被亚当和夏娃吃得只剩下果核。所谓的“等同”,只是“一定范围内的等同”,而这个“一定范围”,就是我们人为主观排除掉的“某些不必要因素”,比如稍微小一点,稍微绿一点,稍微酸一点。但这些“不必要因素”真的这么不必要吗?只是程度尚未超出可允许范围而已,在一堆红苹果当中,偶尔出个绿苹果尚可接受,蓝色的呢?紫色的呢?咖啡色的呢?带白斑的呢?长刺的呢?把上述因素加起来,一个蓝紫相间带咖啡色斑纹和白色斑点且长着尖刺的苹果?!谁敢把它跟一个“普通”苹果视为等同?但单独抽出其中任何一个因素,你能否划出一条明确界限,到此为止,比这条界限多一丁点就是“异类”,少一丁点就是“同类”?就算能划分出这么一条界线,那么两个苹果其中一个多了这么一丁点,另一个少了那么一丁点,彼此间差别是极细微的,但忽然间就成为完全不同的两类东西?所谓“蓝紫相间带咖啡色斑纹和白色斑点且长着尖刺”如果只是这个苹果上极不起眼的一小部分,位于底部不到一平方毫米,不仔细看就根本发现不了呢?
  1+1=2是个很简单的数学上的描述,人类设想出数学是用来描述自然界的,否则就只是空谈,但自然界真的有这么“毫无疑问”的1+1?就像我们上面所举的例子,你怎么给这个“1”下一个确凿无疑的定义?定义越模糊,可以突破的缺口就越多,随便挑一个将其推到无限大就会显得很荒谬;定义越精确,限制就越多,只要将要求不断向精确推,推到无限小之后就会发现原来符合“一个苹果”定义的全世界就只剩下眼前手上这唯一的一个了。
  任何一个定义,都必然包含不止一个概念,否则该定义和概念就是完全对应的,可以互换的,A=B,B=A,结果就是两个同义词互相给对方下定义,等于啥也没说,这叫“循环定义”,属于一种逻辑错误。而每一个概念,都包含相应的“标准”,这些标准如何确定?将任何一条标准推到极限,无论是极限大还是极限小,都会让标准显得很荒谬,很可笑,但所谓的“一般公众标准”又如何?让一千个人来判断,有九百九十九个人说“符合”,有一个说“不符合”,是否就“符合”了?说不符合的人有两个呢?三个呢?直到有多少个人认为不符合才算“不符合一般公众标准”?结果,所谓“公认的标准”实际上只是个模糊的概率上的划分?
  名家注重概念、实体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我则认为,标准就是关系,标准决定这一切。掌握标准,就是掌握定义,就是掌握权力。
  标准就是尺度,在一定尺度内就是“符合标准”,超出尺度就是“不标准”。任何一个尺度都是双向的,一头是最小化(MIN),一头是最大化(MAX),两者虽然相反,但对于标准来说本质上都一样,都是“偏离正常尺度”。比如一个苹果,高度可能在10厘米左右,小一些我们叫它小苹果,大一些就是大苹果,假设其它数据(比如直径)不变,单把高度往极限推进,比如高10米或者1毫米,前者就变成一根长棍而后者则成为扁饼,这样的“苹果”(如果存在)拿给任何一个人看,他恐怕都不敢肯定“这就是一个苹果”。为什么?因为大多数苹果都不会这个样子。虽然苹果有很多品种,有些大有些小,有些红有些绿,有些甜有些酸,有些高一点有些扁圆一点,但像这种棍状或者饼状的苹果太罕见了,“偏离了一般标准”。
  这个一般标准又是怎么来的呢?数量。将随便一堆苹果的高度进行测量,大多数尺寸都不会超过某个区域,这样的分布我们称之为“正态分布”,凡是正态分布的数据,我们就比较容易建立一个“明确的标准”。反之,如果数据是平均分布的,就是难以建立一个“明确的标准”。比如黑人和白人从外表体态上区别明显,但如果从北欧到南非,每隔1公里选一个当地人,让所有这些人按顺序排队站好,你从一头开始逐个检阅到另一头,你能指出从哪一个人开始“不再是白人”或者“不再是黑人”吗?
  就算正态分布也只是“容易建立标准”,而不是“产生明确标准”。人体感觉最舒适的温度是21~24 ℃,随机抽取1000个人,让他们觉得自己觉得舒服的温度,每个人都会有些差异。就算这些“舒适温度”几乎都在21~24 ℃之间分布,仍然会有那么几个人偏冷或者偏热,如果要照顾这几个人的感受,就意味着让绝大多数人去迁就少数人,但怎么才算“绝大多数人”?9999个?9998个?9997个?9996个?也许我们可以定个量,比如说80%,只要有80%的人认可就算“标准”,那么这80%的人都是“正常标准”了吗?他们当中的每一个的感觉都确实可信吗?可能其中某人正在感冒,他希望暖和一点,那么他“不正常”,舍掉;也许另一个人正在发烧,他觉得冷一点更好,他也“不正常”,不予采纳;还有个家伙来自西伯利亚,比较耐寒,但那里人烟稀少,“不具备代表性”;再来一个刚跑完步,浑身大汗还没干透……诸如此类,仔细深究的话,你总能为每一个“误差值”找到理由,挨着个的把所有“不正常”的因素剔除掉后,剩下的“正常”个体就越来越少。标准越严格,完全符合的越少,结果就是严格到一定程度后,只剩下少数乃至极少数个体才是“完全正常的”,但将这些“完全正常者”的数量跟所有参与者的总体相比,却又变成“极少数”了。
  实际上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几个掌握的话语权比别人多,比如说,正在做测试的你。每个参与者的数据没有改变,但你来做这个测试,你就有对数据的取舍权,你可以决定哪些数据可信,哪些数据不予采纳,你主观地对客观事实作出了选择。
  只要是人的想法,就总是主观的——主观即使不能“改变”客观,依然能“选择”什么是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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