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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南将军 |
功绩 | 45 |
帖子 | 4494 |
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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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7-7 09:43 发表
那么,如何避免甲事与乙事混一起,道理相反呢? 我聽不明白你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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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如果新聞說某壯漢買雞蛋不給錢,並打了老人兩拳
我肯定是批評"壯漢"的(其實我批評的是不給錢又打人這件"事")
我是針對這件事來說的,買雞蛋不給錢還打人是錯的
至於我可能提到"壯漢錯了,壯漢卑鄙"這樣的字眼,我也不是針對這個人說的,只是遣詞用字這麼說著方便
事實上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如此事屬實,又沒有其它因素,那麼買了雞蛋不給錢又打人的人是"錯且卑鄙"的
但一般聊天不會講這麼繞口
紅字縮短了說,就是"壯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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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絡有一種幼稚的看法,如果若干天後,如果這新聞反轉了,發現原來老人是間諜,賣的是毒雞蛋
而我批評了壯漢,我就會被打臉了,我覺得是很可笑的
我輩做事一貫對事不對人,只有無腦粉,或者無腦黑的才會被打臉(典型的例子比如胡叼盤)
他們評的大多是"人",反轉打臉只能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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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些新聞是針對名人的,形象和名譽權本身是有商業價值的,比如誤報了王力宏打人,我又評了"王力宏做錯"
那麼直接關係到名譽權利,這麼直說理論上的確會造成不好的影響
這種情況下的被釣魚,我願意在一定程度上進行道歉及修改言論
但總得來說我不支持用反轉新聞打臉網友這種做法
如果不是名人,比如于歡,彭宇,蘇享茂之類的,他們的名譽權又不能直接賣錢
很多時候我們講的是一個符號,這件事的一個角色,並不是指這個個人的名譽如何如何
如果當事人找上來要求我為釣魚新聞發表的觀點道歉,我同意,但這種冒犯性很低,我絕大多數本意指的是這件事,所以不是當事人本人的話,我認為我對公眾危害很小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7-7 11: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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