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6-2-20 11:20 发表
按照老辈子的办法,儿子不能违逆父母,但必须为妻子担当。
既然妻子被“非礼”,子不言父过,所以只能当做是妻子做错事情被惩罚,被开除出家----在此种情况下,儿子需要担负妻子的罪过。
因此按照老规矩,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儿子应立即起身请罪,然后和妻子一起离开家,并把相关情况报告族长,请族长做出判定----第一是媳妇有何罪,第二是把媳妇开除出门这个做法当还是不当。如族长也偏袒公婆,该儿子可以在祖宗祠堂说明情况,并带媳妇儿自动离家不再回家,这就算断绝关系啦。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断绝关系是合理的,是孝----因为被宗族娶进来的正妻无罪被逐,儿子为延续宗祀,只能离家与正妻一起,这属于对祖宗的孝。
所以说,按照老规矩,不用这个媳妇掀桌子,而是儿子立即放筷子----和媳妇儿一起在祖宗牌位前磕个头,带着媳妇儿就走。
这才是老规矩。
看看,老规矩比儿媳妇掀桌子更激烈吧?而且这还是“孝”,走到何处都有理。
所以啊,这家人家不懂事,这家儿子也不懂事。
现在社会不能按老规矩办事。
最好的方法是当时找个由子离桌,哄一下媳妇,但对客人就失礼了。
如果使个眼色,让媳妇先让一下步,可能会更好,但我不认为媳妇会让步。
再者儿子可能也没想到会闹到这个地步,也许想事后再安抚。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0 11: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