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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南将军 |
功绩 | 45 |
帖子 | 4530 |
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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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24-8-24 11:14 发表
举证倒置不太可能取效,患者手里没那么多证据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还得是医疗机构举证自己没错,否则患者的弱势地位太弱了,必须用法律保护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24-8-24 15:31 发表
各承担一部分适用于一般的纠纷,医疗这种专业性强的就不适合,不能要求患者都有足够的专业知识,能清楚的指出医疗当中的过失,而且专攻卫生法学的律师也是少数,如果按你的想法来,结果就是会有很多的医疗过错因为患者举证的困难,导致没法被追责,所以全部要求医疗机构举证,也是保护弱者
质疑的成本低是因为质疑是向监管部门质疑,所以质疑只有行政成本,源自税收,所以纳税人不需要交第二次费用,医疗机构保存资料是常规操作,所以不觉着有什么麻烦的,有调查的时候拿出来就可以了,常规操作里没有什么麻烦的,都是麻烦在不合规的骚操作里
至于银行,谁让他是国有的,要是私人的,倒是值得讨论一下 現代文明社會,大多數人除了本職工作外,理論上所有別的衣食住行都是自己無能為力的,都得掏錢聘別人解決
自己不懂的事情多了去了,這不是不給錢的理由
社會就是這麼一回事,我替別人幹別人不懂的活掙錢,然後花錢聘別人替我幹我不懂的活
HP兄這句說重覆講了兩層樓了
患者沒有舉證的能力和知識,也沒有醫療時的相關紀錄,所以能力上承擔不了這個動作
我對這點沒有異議
但患者是有錢的,患者有能力可以掏錢承擔舉證的成本
如果論經濟能力來說,大部分舉證過程可能就是1-2個人,耗時1-2天整理證據,人力成本按500元算,大部分人是有這個經濟實力的
不具體整理證據的能是事實,但掏錢顯然你是有這個能力的,"你不懂,所以我就應該免費提供給你",這個想法顯然很荒謬
我認為大部分網友在討論這個問題上耍滑頭了,HP兄這個觀點屬於非常常見的老生常談了(我認為是老生詭辯),用無力整理證據作理據,導向了不用承擔任何成本拿走證據這個結論
按我的理解,你沒這能力辦一件事,但你又有需要一件事,那你就應該掏錢讓別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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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方具體承擔的份額應該是視乎原始質疑的合理性,及最終的結果決定的
典型的例子兒子去銀行替老人領5萬錢,中間偷偷用掉了1萬,回家騙老人說ATM只給了4萬
老人非得找銀行鬧,說要調監控
這種情況調了監控,如果銀行是清白的,老人就應該承擔人工費用
這種屬於沒有必要調監控,而純粹是滿足老人自己一方的無理需求的勞動,老人一方付費才是合理的
醫療的例子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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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說你不懂得做煎餅果子,所以我就應該要白拿一個煎餅果子,這話大家聽著就很不對勁
但是很多人說銀行/醫療糾紛個人無法舉證,所以就要對方承擔所有舉證過程及成本,這話就很有認受性
理由是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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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現代交易千奇百怪,突發狀況層出不窮,事實可以很複雜
很多時候是由於雙方無責的情況下證據遺失(比如事主正好在銀行摔倒了,以致存單丟了)
也有可能是事主佔主要責任的情況下證據遺失(比如事主自己跑去游泳了,以致丟掉了關鍵文件)
應該參考交通事故一樣,在舉證成本的定責上:分成全責,主責,等責,次責,無責
這樣一來即便有一些常人看來很奇葩的爭議,只要當事人願意付費,也可以得以解決
銀行也不用要麼就完全免費自證,要麼就完全不交證據這麼僵化
完全可以平攤,或者主次責各自承擔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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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種舉證責任要麼你方100%全責,要麼我方100%全責,屬於你死我活式的對抗
在一些灰色地帶(比如雙方都有50%責任時),雙方為了不承擔額外的50%責任,只會死也不讓對方佔便宜
缺乏了這種雙方有責的情況,也令很多這種舉證爭議的勝訴一方承擔了很多"佔便宜,愛鬧事"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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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例子比如醫鬧,現在的法律規則下贏了就血賺,輸了也不虧
那如果真的有人是懷疑醫院失職,按現在的社會舉制又不容許他付費舉證,那他只好強行要求醫院免費舉證
那怕贏了,也要擔上不孝子,拿過世的親屬賺錢,這樣的罵名
如果是押一筆錢,然後跟醫院打官司,贏了醫院賠償,輸了你賠償給醫院,不論輸贏,都沒有人可以責難當事人甚麼,可謂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8-24 19: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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