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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的餐廳都是同質化的
在港澳台或者國外很多餐廳是可以合法地用純英文餐牌的,或者乾脆用外文餐牌也可以的
這種問題就很常見了
中國大陸的工商局基本屬於規管力量很強大的,以致正常餐廳都是有明碼實價餐單,而且都是簡體字,基本鬧不出甚麼誤會來
當事人除非說沒有去過餐廳吧,不然正常餐廳是怎麼樣都應該有概念,
那間店如果就是一間正常的店,甚麼事都不會有,法律後果和工商後果是不存在的,輿論媒體或許有,因為有你這種人喜歡帶節奏
一般民事案件是不會死扣條款的,會結合實際,考慮現實情況和公平
這裡這麼說吧,正常情況下你去一個餐廳吃霸王餐/強行吃成自助餐
你可以說店員沒有履行告知義務,你點菜沒有給你報錢之類的一堆理由,都可以,反正你會很說,你肯定有話講=)
法官瞧一瞧你,就正常一個成年本地男子,餐廳也是正常一餐廳,這個情況下法院不會支持你霸王餐的主張
不信你試試?
像你死扣條款,就是有意為之,習慣性階級鬥爭,攪渾水
另外你扣的條款水平偏低,強詞奪理水平也有限
早些年扣的條款要麼是過氣的,要麼是錯誤的,希望你致力學習提高一下
1. 法律問題不是語文問題,不是像你這樣挨個字抓的,多思考用案例解釋問題,少思考用語文解釋問題
2. 法律問題要考慮法律年份的適用性,你上次引用一個中國改革開放初期1980年代的法條在講2018年的事是不對的
3. 法律問題要考慮實際後果和意義,你上次引用了一個"應當"但是也沒有找到實際的法律後果,還有案例,也是不對的
說真的我作為一個相對不這麼熟悉中國大陸法條的跟你正面對剛,已經算是讓著你了
希望你表現可以給力一點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7-28 0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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