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了一下整理一個看法,順便騙一個回帖
1. 高利貸,賭博,和非法集資性質很像,都屬於私人內部金融往來,我想像除非挨家挨戶掃蕩,不然社會應該無法完全取締
政府能做到的應該是"卡",就是說這樣的公司不予商業登記,但人家都用私人名義進行,這樣要如何識別呢?
像打人,搶劫那種當下侵犯性的犯罪較容易杜絕,像雙方都當下自願性的我認為杜絕不了
2. 出路應該是提供更優勢的方案,將其引導走,所謂堵不如疏,比如提供更好的投資方式,更優秀的貸款服務
3. 高利貸,賭博,和非法集資性質還有另一個相似之處,就是所謂的"受害者"都是輸打贏要,贏錢了就笑呵呵走了,輸錢了就怪政府不作為,我認為這種邏輯是不對的,要怪政府不作為,除非你賺錢了不拿
4. 想了一下民間借貸和高利貸是同樣的意思,只是反過來,感覺有的老百姓思路很奇怪
高利貸---你欠人錢不還,你也有理
民集資---人欠你錢不還,你又有理
這樣的老百姓天然正確聽起來怪怪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26 11: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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