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tcn 于 2014-9-11 02:08 发表
好像不是私事,或者说,虽然是私事,但牵扯到他人。私事未必就都是隐私。
中外传统上,婚事都是要公开的,在西方结婚如今都是要登报。窃以为,这是因为婚姻在人际关系和财产关系上,都会牵扯到别人。
从人际上说,一个人一旦结婚,那么其他异性就不该在追求他/她了,从财产上说,婚姻会导致财产关系的变动(包括继承权),所以,每个人都有义务公示自己的婚姻状态。
也所以,时下流行的明星隐婚特别令人憎恶。至少从人际关系的角度,公众人物的隐婚构成了欺诈。
如果婚姻真是私事,那么为什么要禁止裸官。
這話倒不能這麼說
本來追求就是一種一廂情願的事情
我們可以指責已婚還追求別人的,但不能指責已婚卻被追求的(假設不是主動勾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