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五袋石果 于 2015-4-28 14:07 发表
太假了吧?
3%的是营业税,这个是以营业额为计算基础的。25%的是所得税,是按照去除各种费用之后的利润计算的。营业额超过80万自动转一般纳税人,税率17%,是按照商品进销差价计税的。主贴说“以营业额的28%征税”也太胡扯了。
主贴有一个“小赵”说,每年成交额可能四五百万,赚可能一二十万,我们就理解成每年营业额五百万,毛利二十万来计算。
如果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纳税15万。剩下5万利润发工资即可,不用再缴纳税了。
正常应该是按照一般纳税人,那么虽然营业额是五百万 ,但是差价只有20万,增值税是差价的17%,但是这20万是含税价,所以应纳税20除以1.17再乘以0.17,大约应纳税29000元,还有171000元,应除去房租、水电费、人工工资、一定比例的招待费等,就按15万吧,那么剩下的就是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21000元的25%,5250元。很多么?而且,应纳税所得额真的只有2万多的话,税率是远远低于25%的,差不多可以申请减免。
对于进销差价不大的贸易商来说,做一般纳税人才正常,做3%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很亏的。
何来主贴所说的“要补税一百多万”的说法?除非你这个店开出去五百万的销售发票,进项发票一个也没有。那么你那五百万就全部都是差价,都是利润,应该缴税。
除了补缴税款之外,还应该说清楚你的货都是从哪里来的。
店家在算计成本的时候,本来是应当把增值税这块计入成本的,但既然之前可以讨税,为了扩大销量,可以把税的一部分让给买家。这次被税务杀个冷不防,而且还要倒查之前一段时期的全部收入(这个最狠,而且税务一向这样干),商家肯定是哑巴吃黄连啦。
其实,这种“养大吃肥”的杯局结局,本来不难预料,但人都有个利令智昏的问题。
“电商们在某宝平台上幸福地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