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居安 于 2015-1-20 00:57 发表
官家怎么能不管呢?这不是欠多少的问题,现在欠半年的情况少了,农民工也学精明了啊,像普通的工程一般两三个月就干完了,比如主贴里的事情,我了解了一下,五十个工人总共还差六十万,算起来也就1个多月的工钱,工人们要赶下一场活,建设方又是层层转包的,要是一说没钱,工人也只能等年底去讨,平时是没有精力去要的。劳动局吧,只能发发整改书,要求说明情况啦,尝试调解啦,老板们是很狡猾的,在处罚书之前掐着时间点,等处罚书出了,还有“资金不足”这个大杀器呢,最后公安出面,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花儿都谢了。
现在有一些地方政府,每到年底就联合公安劳务法院搞一个工作组,把老板们的钱给掐起来,规定必须留多少比例多少数额的流动金预作工资,我真心为这些政府点赞,但有勤快的政府,也有懒惰的政府,比如主帖里的河北冀州,显然是事后诸葛亮,而且工程转包时,应当要向主管部门报备,这涉及到资质问题,大型建筑企业早就实行月结了,关键是一些小公司和个人,所以我觉得政府也有一定的责任,应该出台一个法规,查一查转包商有没有处理资金问题的能力,给工人们提前上个保险。
要是按你说的这情况,首先就出了一个严重的破绽:如果只是平均每人一个月多的工钱,至于去跳楼玩命吗?而且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双方民事纠纷,就算其中一方赖账,它也依然是民事纠纷。有些恶劣的案例,会利用“先干活再付钱”之间的时间差,通过赖账实现白用工的目的,但那个时间差基本就一个月,因为法律规定工资是要月结的,所以白用工的情况不难识别,那些案例里依稀记得也是严打了的,所以现在基本没有那种情况了。
但,脱离本案说,另外一种极端的情况,那工程本身连审批都没到位,更别说资金了,所以属于“生米做成熟饭”的套路,几方变相逼迫上级投资的情形。如果真是甲方扣了该给乙方的钱,那ZF不就TMD好办了吗。可那些真正难办的案例里,其实甲方是没有钱的。这时候就特别微妙了:既要闹腾,又不能穿帮。如果咱来设想,最好的途径就是让最“弱势”的一方出面,阵势一起来,最好媒体上再渲染一下,上级挨不过,发一部分钱先,然后甲方拿到钱,却先去应付其他的“合理”开销,自然又没钱了,然后。。。。。。当然,这个过程里,所谓的“上级”与下级,也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实里的周瑜黄盖,如果剧情让你一眼看出来,那还是周瑜黄盖吗?
所以嘛,才出现了“勤快ZF VS 懒惰ZF”的差异。不过说道这里,倒是可以一般地结论一下,只要出了这种所谓“欠薪”把当地的管事的抓起来拷打是不会错的,但不是追究其盘剥,而是追究其串谋。
[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15-1-20 01: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