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帖:钱穆《国史新论》之中国社会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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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钱穆《国史新论》之中国社会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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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国史新论》   中国社会演变(一) (2009-02-01 14:52:44)
   



中国是不是一个封建社会?这一问题,应该根据历史事实来解答。中国史上秦以前的所谓封建,乃属一种政治制度,与秦以后的郡县制度相针对。在西洋历史中古时期有一段所谓Feudalism的时期,Feudalism则并不是一种制度,而是他们的一种社会形态。现在把中国史上“封建”二字来翻译西洋史上之Feudalism,便犯了名词纠缠之病。

西洋Feudalism之起源,事先并非出自任何人的计划与命令,也没有一种制度上之共同规律。只因北方蛮族入侵,罗马政府崩溃,新的政府与法律不及产生,农民和小地主,在混乱中无所依赖,各自向较强有力者投靠,要求保护,于是在保护者与被保护者间,成立了各样的契约。后来此种契约关系,逐渐扩大,连国家、国王、皇帝、城市乃至教会,都被卷入。这是一种由下而上的演进。

中国历史上所谓封建,究竟始于何时,已难详考。据传说,远从夏、商时已有。古史渺茫,此当由专门古代史家经过严格考据来论定。但我们不妨说,正式的封建制度则始自西周。西周封建乃由武王、周公两次东征,消灭了殷王室的统治权,逐步把自己的大批宗室亲戚,分封各地,以便统制。先由天子分封诸侯,再由诸侯分封卿大夫,逐步扩张。这种演进是由上而下的。西方封建由统一政府之崩溃而起,东方封建则是加强政府统一的一种强有力的新制度。

若加进经济情形来讲,周代封建实是一种武装集团的向外垦殖。西周本是一个农耕部族,他们征服了殷朝,遂把他们的近亲近族,一批批分送去东方,择定交通及军略要冲,圈地筑城,长期屯驻。一面耕垦自给,一面建立起许多军事基点。在其相互间,并完成了一个包络黄河流域,乃至南达汉水、淮水,甚至长江北岸的庞大交通网。原有殷代遗下的几许旧的城郭与农耕区,被包络在这一个庞大交通网与许多军事基点之内的,也只有接受周王朝新定的制度,而成为他们统属下的侯国了。至于在此一两百个城郭农耕区域之外,当时中国中原大陆还有不少游牧部落,他们并不专务农业,他们也没有城郭宫室,还是到处流动迁徙,这些便是当时之所谓戎狄。

因此西周封建,同时实具两作用。一是便于对付旧殷王朝之反动,一是防御四围游牧人侵扰。我们若把这一种形势和进程来比拟西洋史,周代封建实是当时以军事和政治相配合,而又能不断地动进的一种建国规模。远之颇像罗马帝国,近代则似英伦三岛之海外殖民。由一个中心向外扩展,由上层的政治势力来控制各地的社会形态。西方中古时期之所谓封建,则由各地散乱的社会,渐渐向心凝结,在下层的许多封建契约上,逐步建立起政治关系来。由日耳曼诸选侯来公选日耳曼王,再由日耳曼王来充当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这又是中西封建恰相颠倒的一个对比。

若就社会形态言,周代封建确与西洋中古史上之封建社会有一相似处,厥为同样显然有贵族与平民两阶级存在。然此一形态,并非封建社会之主要特征。因希腊、罗马时代,同样有贵族平民两阶级,但那时则并非封建社会。即就中国周代与西洋中古之贵族阶级作一比较,其间亦有许多不同。西洋中古时代之贵族地主,实际上多是在一块农田,即他的领地上居住,筑有一所堡垒,一个像中国后来所谓庄主或土豪的身份而止。他的地位,在当时也只等如一个寺庙中的方丈或一个市镇上的镇长。而中国在春秋时代所见的诸侯卿大夫,则都是像样的政治领袖。如齐、晋、楚、秦许多大诸侯,实和十字军以后英、法诸邦的专制王室一色无二。他们的疆土,即俨然是一个大王国,他们治下的许多卿大夫,如晋六卿鲁三家之类,全都集中在中央政府共同执政,已经是像样的一个政府和王朝。当时的卿大夫各有自己的采邑,也各自派有官吏即家宰统治着。每一侯国的都城,有一所宗庙,同时也是一个工商业集中的都会。宗教工商业和军事,都集合在一政府一王室当时称为诸侯的统率管理之下。

明白言之,春秋时代的贵族,显然是政治性的。而西洋中古时期,除却公国伯国等外,还可有主教国Bishop states,或城市国,同样都说是国,以分别于此后新兴的所谓现代国家。而中国春秋时代之侯国,论规模与体制,实已与此后西洋的现代国家相差不远。工商都市与宗教中心,都已控制在封建贵族的政治系统里。这又是一个应当注意的大差别。这一个差别,依然是上指西方封建是一个社会形态,而中国封建则是一个政治制度的差别。固然政治与社会相互间,并不能严格分离。但我们要研究某一时代的社会形态,决不该忽略了那时的政治制度。

一到战国时代,那种政治的演进更显著了。那时的国家都已有更辽廓的疆土,更谨严的政治组织,像齐国拥有七十多城市,全都直辖中央,由中央派官吏统治,不再是贵族们的采邑了。它的中央政府所在地临淄,据说有七万家住户,每户可得壮丁三人,一城便有二十一万个壮丁。想来全城居民,至少应在三十五万人以上。其他各国首都,像赵之邯郸,魏之大梁,楚之郢,其繁盛情形,亦大致与临淄相类似。这些都是政治中心,同时又兼商业中心的大城市。每一次战争,一个国家派出二三十万战士并不很稀罕。各国政府中的行政长官,以及统兵大帅,几乎全是些平民出身的游士。偶然还有一二贵族封君,像孟尝、平原、信陵、春申之类,他们也并不像春秋时代一般贵族们,有经政治、法律规定允有的特殊地位和特殊权益。赵奢为政府收田租,平原君的九个管家违抗法令,给赵奢杀了,平原君还因此赏识赵奢,大大重用他。我们单凭战国政治局面,便可想见那时的社会形态,断断不能与西方中古时代所谓封建社会者相提并论。

现在再一检讨春秋战国时代的平民生活。照中国古代的封建观念,一切土地全属于贵族,平民并无土地所有权。故说“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懂得了这一观念,才可来讲那时的井田制度。诸侯们在其所居城郭之外,划出一部分可耕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按着年龄受田还田。每一农民,在封建制度下,绝不许有私有的土地,但税收制度则甚为宽大。依照井田制的标准形式论,每一家受田百亩,这是所谓私田。八家又共耕公田百亩。但所谓私田,只照收益言,并不指土地的私有。每一农民二十岁受田百亩,六十岁还归公家。在此期间,他一面享有这百亩田的私收益,但须联合其他七家,参加耕种公田百亩之义务。这一百亩公田,成为一个小型的集体农场,由环绕它的八家农民共同耕作。在贵族握有土地权者之收益言,只等于征收田租九分一。后来这制度稍稍变通,把公田取消,每一农民在其私田百亩内,向地主,即贵族贡献十分一的田租。大概这两制度,有一时期曾同时存在着。离城较近的田地,授与战士或其他较优待的农民,是没有集体耕作的公田的,按亩什一抽税。离城较远的地区,则仍行八家共耕公田的旧制度,公家得九分一的收入。

但这一制度,在春秋末战国初一段时期内,便逐步变动了。主要是税收制度的变动。起先是八家共耕公田百亩,再各耕私田百亩,此所谓助法。其次是废除公田,在各家私田百亩内征收什分一的田租,此所谓贡法及彻法。贡法是照百亩收益折成中数,作为按年纳租的定额。彻法是照每年丰歉实际收益而按什一缴纳。再其次则贵族只按亩收租,认田不认人,不再认真执行受田还田的麻烦,此所谓履亩而税。更其次则容许农民划去旧制井田的封岸疆界,让他们在百亩之外自由增辟耕地,此所谓开阡陌封疆,而贵族则仍只按其实际所耕收,取什分一的田租。此在贵族似乎只有增添收入,并不吃亏。然而这里却有一个绝大的转变,即是土地所有权由此转移。

在春秋时代,照法理讲,农民绝无私有的土地,耕地由贵族平均分配。照现在观念来说,土地是国有的,农民是在政府制定的一种均产制度之下生活的。现在税收制度改了,贵族容许农民量力增辟耕地,又不执行受田还田手续,贵族只按亩收租。循而久之,那土地所有权却无形中转落到农民手里去。

这一转变,并未经过农民意识的要求,或任何剧烈的革命,也非由贵族阶级在法理上有一正式的转让令,只是一种税收制度变了,逐渐社会上的观念也变了,遂成为耕者有其地的形态,此即封建制度下井田之破坏。

井田制破坏了,现在是耕者有其地,土地所有权转归给农民了,然而相随而来的,则是封建时代为民制产的一种均产制度也破坏了。从前是一种制约经济,现变成自由经济了。有些农民增辟耕地渐成富农,有些贫农连百亩耕地也保不住,经由种种契约而转卖给富农。既是土地所有权在农民手里,他们自可世代承继而且自由买卖。与私有制相引而起的,则是贫富不均,此在中国史上谓之兼并。农民有着自由资产,中间便有着贫富的阶层。富农出现了,渐变成变相的贵族。从前平民贵族两阶级的基础也连带摇动。所以井田制度破坏,必连带促进封建制度之崩溃。

再次要讲到耕地以外之非耕地,包括草原、牧场、泽地、猎区、鱼池、山地、森林、矿场、盐池、盐场等,这些在古代称为禁地,指对井田之为开放地而言。照法理言,禁地亦属封建贵族所有,他们特设专员管理,不容许农民自由侵入。贵族们凭借这些禁地,占有一切小规模的工商业。工人商人全由贵族御用,指定世袭,只受贵族额给的生活酬报费,并无自由私产,更谈不到资本主义。

但到春秋末战国初,这一情形,也连带变动了。农民们不断侵入禁地捕鱼、伐木、烧炭、煮盐,作种种违法的生利事业,贵族禁不胜禁,到后来让步了,容让他们自由入禁地去,只在要路设立关卡,抽收他们额定的赋税。但在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上,却并未像耕地般顺随转变。因此自战国一直下至秦汉,山海池泽的所有权,仍都认为是国有的,在那时则认为是王室所私有。因此秦汉两代的税收制度,把田税归入国库,大司农所管。把山海池泽之税归入王室之私库、少府所管。这一分别,除非明了春秋封建时代井田与禁地的所有权之法理观念,及其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将无法说明。

连带而来,正因为在春秋时代,最先侵入山泽禁地,营谋新生利事业者,是被指目为盗贼的,因此直到秦汉时人,尚认自由工商业为不法的营业,而称之为奸利。汉初晁错等人重农抑商的理论,以及汉武帝时代之盐铁国营官卖政策,皆该从此等历史演变之具体事实来说明。

汉武帝的盐铁政策,在近代看法,极近似于西方新起的国家社会主义。然在汉时人理论,则山海池泽之所有权既归属于王室即公家,则遇王室有需要时,自可收归自己经营。而且汉武帝是把这一笔税收来津贴国防对付匈奴的,那更是名正言顺,无可疵议了。但自由经济思想,仍在汉宣帝时,由民间代表竭力主张而再度得势。当时政府财政当局与民间代表,对此政策之详细讨论与往复辩难,曾记载在有名的《盐铁论》里面,此书直保留到现在。但下到王莽时代,政府中制约经济派的理论,又重新抬头。连一切田亩,完全收归国有,由中央重新平均分配。盐铁官卖的政策,又复严厉推行。这只是沿续汉武帝时代的理论,进一步来恢复春秋封建时代的经济政策,即一种制约的平均分配政策。这些全都渊源于春秋时代之井田禁地及一切土地所有权公有之一观念上,演变产生。

依据上述,春秋封建时代上层贵族阶级世袭的政治特权,到战国时取消了。下层平民阶级农工商诸业被制约的均产经济,到战国时也解放了。在上既无世袭特权的贵族,在下却兴起了许多富农新地主,以及大规模的私人工商企业与新富人。若说春秋社会有一些像西洋中古时期的封建社会,到战国,可说完全变样了。同时我们还该注意到,介在贵族君、卿、大夫与平民农、工、商两阶级中士的一阶层。

士可分为文武两支,在西洋中古封建社会里,有一种骑士出现,但在中国春秋时期,则根本无此现象。军队全由贵族子弟所编组,平民没有从军作战的资格。又在西洋封建社会里,教师、牧师,亦是一份极重要的角色。中国春秋时代,宗教早为政治所掩蔽,所消融,没有能脱离政治而独立的宗教。虽有一大部分知识亦保留在宗庙里,但中国的宗庙,与西洋教堂不同。在宗庙服务的,不是僧侣,而是政府指定的一种世袭官吏。当时也只有贵族子弟得受高深教育,平民是没份的。偶有特殊英武或聪秀的平民子弟,有时获蒙挑选到军队或宫廷中去,这便是所谓士了。

士的一阶级,乃由贵族阶级堕落,或由平民阶级晋升而成的一个中层阶级。他们在军役或文职中,充当一种下级不重要的职务,有些像西方骑士和牧师般,而实在则大不相同。在此也可见要把中西历史一一相拟,这中间是有绝大出入的。一到战国时代,情形又大变。贵族军队解体,平民军队代兴。平民普遍参加军役,因而有立军功而获高官厚禄,变成新地主新贵人的。而平民学者之兴起,更为当时社会一绝大变迁。那些平民学者,代替贵族阶级掌握了学术文化知识上的权威地位。战国时代各国一切武职文职,上及首相统帅的崇高地位,几乎全落到这辈新兴的平民学者所谓士的手里,这已在上面说过了。更重要的,这辈平民学者,绝没有像西洋中古封建社会里所谓有限度的忠忱那样的心情。他们绝不肯只忠于他们所隶属的领地,或市镇,或基尔特,或某家族某国君之下。他们当时,可称为全抱有超地域、超家族、超职业甚至超国家的天下观念或世界观念,而到处游行活动。

他们这一种意识形态,亦可由历史演变来说明。因中国周代封建,本是西周王室一手颁布下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之用意,本在加强中央统一之政治效能的。后来经过一段长时期的持续,这一制度之实际效能,充分表现了。不论西周氏族,乃及夏氏族、商氏族及其他氏族,全在此制度下,逐渐酝酿出一种同一文化、同一政府、同一制度的大同观念来。

在春秋时代,西周王室虽早已覆灭,但由它所分封的诸侯们,却逐渐形成一坚强的同盟团体。在名义上,他们仍服从周天子共主的尊严。在实际上也尽了他们保存封建文化,即当时城郭耕稼的文化,来压制消灭各地游牧文化之骚动与威胁。这便是春秋时代之霸业。但春秋列国君卿大夫,他们究竟同是贵族,在他们各自的领土上拥有特权,因此他们只能做到他们那时所能有的一种国际联盟而止。但平民学者兴起,他们并不承认贵族特权,而他们却忘不了封建制度所从开始的天下,只有一个共主,一个最高中心的历史观念。因此他们从国际联盟,再进一步而期求天下一家。他们常常在各国间周游活动,当时称之谓游士,即是说他们是流动的知识分子。其实凡属那时的知识分子,无不是流动的,即是无不抱有天下一家的大同观念。他们绝不看重那些对地域家族有限度的忠忱,因此而造成秦汉以下中国之大一统。

西洋在中古封建社会里,算只有基督教会,抱有超地域、超家族的天下一家的理想,竭力要凭他们的宗教教义,在封建社会上,重新建立起一个神圣罗马帝国,来恢复古罗马的统一规模。这与它们封建社会所由形成的历史趋势,恰相违逆。因此宗教势力在政治上的作用,也必渐渐降低,终于在地域与家族之基础上,造成许多近代的新王国。他们在政治上的契约的理论,民权的观念,民主政治和议会选举种种的制度,西方历史学者都能指出它们的渊源,多半由中古封建时代所酝酿,所孕育。

但中国西周以下的封建,大体上并不与西洋一般。因此在中国封建政治下,酝酿出秦汉统一,酝酿出汉武、王莽以下,一连串的制约经济与均产运动。中国虽无教会,而中国历史却能制造出像西洋中古时代耶稣教士所想像的天下一家的大同政治。若使不能尽情抹杀历史事实,试问可否说孔子、墨子以下的那批战国游士们的抱负,全是像近人所咒骂吐弃的所谓封建意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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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代,更和战国不同。那时整个中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据汉代言地方行政分着一千三百多个低级行政区“县”,一百多个高级行政区“郡”。中央乃至地方官吏,全由政府选拔贤才任用,在政治上,更无贵族世袭特权之存在。在汉初,固然一时反动,有封王封侯的。然王国不久全归消灭,封侯的只能衣租食税。在名义上他们都有封土,实际上地方民政财务军权全不经他们手,只由中央指定的地方行政长官,每年派给他们一份额定的税款,无异是由政府长期赠送他们一份无职位的年俸而止。他们并一样受政府法律管制,往往因私通家里婢女,或是勾结商人共同经商一类的罪名,因人告发而丧失了他们的爵位。若因当时尚有许多爵名存在,而说这是封建社会,我们能不能说近代英国也还是封建社会呢?

再就经济言,全国农民乃及工商业,只向一个政府纳同一规定的赋税,担当同一规定的兵役,遵守同一种法律,享受同一规定的权利,这样的社会,能不能算是封建社会呢?在法律上,全体人民地位是平等的,全是国家公民,并无贵族平民阶级之对立。经济是自由的,因此形成贫富不均的现象,这些都不能算是封建社会的特征。

在西洋史上,诚然可说是由封建社会转而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有人说,中国则永远是农业社会,但农业社会并不就是封建社会。而且自战国以来,工商业早极发展,但中国却亦没有走上资本主义社会的路。此因中国始终忘不掉古代的制约经济与均产精神。汉代对商人收税特重,又不许服务政府的官吏兼营商业。到汉武帝时,把铸币权严格统制在政府手里,又把几种人人日常必需的重要工业,如煮盐冶铁之类,收归国营,或官卖。纺织业中像贵重的丝织业,也由政府设官按年定额出品。酿酒业亦由政府统制。运输业中重要部门,亦由政府掌握,定为均输制度。市价涨落,由政府特设专官设法监视与平衡,定为市易制度。试问在此种政治设施下,商业资本如何发展。其多拥田地的,政府也屡想规定一最高限额,此所谓“限民名田”。直到王莽时代,并要把全国田亩尽复收归国有,重新平均分配。这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一条大主流,而且此项经济政策之实施,在此后历史上还是屡见不一见。所以中国绝非一纯粹的农业社会,工商业早已繁盛,只没有像近百年来西方般,发明科学的新机械。这固然是中国社会没有走上资本主义的原因,但中国传统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也足裁抑资本主义之演进,此层绝不该忽略。

最近又有人认汉代为奴隶社会的,此层更无理据。汉代固有大量奴隶之存在,但汉代全国人口,据历史记载,总在两千万之上。奴隶数最多不超过两三百万。每十人中拥有一奴隶,这不能便说是奴隶社会了。而且汉代所谓奴隶,只是他们的法律身份与一般公民不同。论其社会地位以及生活境况,往往转有在普通自由平民之上的。

汉代奴隶之来源,一因汉代有人口税,及义务劳役,若纳不起人口税或逃避劳役的,政府可以没收他为官奴隶,于是社会上遂多自卖为奴来逃避这一种惩罚的。二因汉代商业与后世不同,生产制造运输推销,各项经营,尚多混合不分,由同一个私家企业来执行。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一个平民自卖为奴,有时是参加了一个大的企业组织,正如近代一农民走进大公司当职员,他的生活境况自然会提高。政府只是加倍增收他的人口税,或限制他的政治出路,却不能低压他的生活享受。而拥有大群奴隶的,纵是加倍缴纳了人口税,依然还有利。当知汉代奴隶,并不专是农奴或苦役,奴隶市场上出卖的奴蟀,多数是投进奢侈圈中,不是走近劳役阵线的。汉代的大地主,只在田租上剥削,并没有使用大量田奴。凡此所说,只须细看当时历史记载便可知,哪可说汉代还是一个奴隶社会呢?

历史研究贵于能根据客观记载,再加上一种综合的阐明。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再进入资本主义的社会,此乃西方史学界中之某一派,根据西方历史而归纳为如此说法的。这种说法,也并未为西方史学界所公认。说中古时期是封建社会转入近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尚可说是较近实情。若把希腊、罗马乃至埃及、巴比伦遥长时期的西方古代社会,统统包括在一奴隶社会之概念下,却不能扼要阐明那时种种的史实。因此这一观点,在西方史学界中便己很少应用了。

中国史与西洋史是否走的同一路程,这应该根据双方史实,详加分析研究,先寻出其间的异同,再加以更高的综合,始合所谓科学方法的客观精神。若硬把西方某一派的观点套上中国史,牵强附会,哪能免武断歪曲,笼统演绎种种的毛病。

现在就中国史本身来说中国史,来分析中国史上的社会形态,我想先提出两概念。大概有几个时期,社会形态比较凝固,比较有定型可指。有几个时期,社会形态却比较变动,比较难指出其某种的定型性。这两种社会显然不同。所谓较有定型者,乃指那时社会上有某一种或某几种势力,获得较长期的特殊地位,而把历史演进比较地凝固而停滞了。有时则旧的特殊势力趋于崩溃,新的特殊势力尚未形成,那是变动的,无定型的时期。这些时期,可能是黑暗混乱不安定,但亦可能是活泼动进,有一种百花怒放万流竞进的姿态。我们可以把下一时期的情形,来衡量上一时期对历史价值之贡献。若下一时期黑暗而混乱,则因上一安定时期把历史生命力消蚀了,摧残了。若下一时期活泼而前进,则因上一时期把历史生命培植了,护养了。

我们不妨说西周及春秋是封建社会,惟此所谓封建社会,仅就中国固有名词来讲中国史,并不是说那时的社会形态即相似于西方的中古时期。在那时期,上层由某几个家族之取得政治上世袭特权而形成为贵族阶级,下层有被一种均产精神的制约经济所管束而形成的平民阶级。贵族与平民两阶级之长期对立,使那时期的社会,形成一较凝固的定型。但一到战国,世袭特权推翻,制约经济解放,凝固的定型消失了,许多新的力量都在潜滋暗长,都在迈步向前。战国如此,西汉也还如此。我们不如说这两个时期的社会是在无定型的动进状态中,比较稳妥。

在这时期,有两种新兴势力最值得我们注意。一是自由经济,一是平民学术。自由经济走向下层,平民学术却走向上层。战国时期是此两种新兴势力平流齐进的时期,因此战国社会更活泼、更前进。下一时期,即西汉时期,平民学者在政治上把握到较稳定的地位,来设法抑制下层的自由经济之继续进展,因此西汉社会比较战国,是一段在活泼动进中又回头转向凝固安定的时期。

若论那辈平民学者的出身,小部分是由贵族阶级递降而来,大部分是由农村社会凭借中国北方大陆之农隙余暇,在半耕半读的醇朴生活中孕育茁长。因此在那时期的平民学术,先天性地含有向上注意争取政治权,向下偏于裁抑自由经济贫富不平等发展之继涨增高的内在倾向。因此中国历史依然走上由政治来指导社会,不由社会来摇撼政治、由理想来控制经济,不由经济来规范理想的旧路子。这里面也可以说明另一契机,何以使中国封建社会崩溃之后,不走上资本主义社会的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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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若把握住中国历史从春秋封建社会崩溃以后,常由一辈中层阶级的知识分子,即由上层官僚家庭及下层农村优秀子弟中交流更迭而来的平民学者,出来掌握政权,作成社会中心指导力量的一事实,我们不妨称战国为游士社会,西汉为郎吏社会。

武帝定制,凡进入国立太学的青年,其成绩优异者补郎,为服务宫廷一庞大侍卫集团。成绩较次者,各归地方政府为吏,为隶属于各行政首长下之各项公务人员。在地方为吏经过一段时期,由其私人道德及服务成绩,仍得经其所隶首长之考察选举,而进入中央为郎。政府内外一切官长,大体由郎的阶段中转出。因此战国的游士参政是无制度的,更较活动的。西汉之经由太学生补郎补吏的法定资历而参政,则是较凝固较有轨辙的。然在政治上虽有一套固定的制度,在社会上则并无一个固定的阶级,因此西汉社会依然是动进无定型的。

但不幸到东汉,而终于慢慢产生出一个固定的阶级来。一则当时教育不普及,二则书籍流通不易。在政府法律下,虽无特许某个家庭以政治上世袭的特殊权益,但此家庭只要把学业世袭了,在政治上的特殊权益,也就变相地世袭了。于是有东汉以下的世家大族所谓门第的出现。

门第势力,已在东汉中叶逐渐生长,此后又经黄巾之乱,三国鼎立的一段长时期纷扰,中央政府不存在,平民失却法律上之保护,各各依附到世家大族既成势力下求庇荫,经过相互间的私契约,一般平民从国家公民身份转变成门第的私户。那些世家大族,把私户武装起来,成为一自卫团体,一面筑坞,即犹堡垒,凭以自守,一面屯垦自给。依随他们的私户,则成为部曲或家兵。不像样不稳固的新政权,因要获得他们之归附,在事实困难上,只得承认他们相互间的私契约。于是政府与社会中间,隔着一道鸿沟,政府并不建筑在公民的拥护上,而只依存于世家。世家挟带私户,来与政府讲条件。直到西晋,昙花一现的中央政府不幸短命,五胡割据,东晋南渡,大批平民跟随大门第渡过长江。留在北方的,亦赖借大门第所主持的集体势力,而避免胡族政权之蹂躏。如是而社会上门第势力,无论南北,都更见壮大。

这一情形,却极像西洋史上蛮族入侵罗马帝国倾覆后的一段。而且那时印度佛教东来,宗教势力兴起,寺庙僧侣也掌握到社会上绝大一部分力量,为一辈平民所依附。因此近代研究中国史的,又有人说,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不在西周与春秋,而在魏、晋、南北朝。在此点上,遂引诱他们提起把西汉当作奴隶社会的兴趣了。

但我们进一步仔细推寻,则自见魏、晋、南北朝时代的门第社会,和西洋中古时代的封建社会,依然有它极大的相异处。最要的还在政治上。秦、汉大一统政府种种法理制度的传统精神,早在中国史上种下根深抵固的基础。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中央政府,虽则规模不如秦、汉,但在政治观念上,依然还是沿袭秦、汉政府之传统。当时的大门第,虽则因缘时会,获得许多私权益。但在国家制度上,并未公开予以正式的承认。他们虽是大地主,但并不是封建贵族,因他们并没有政府正式颁赐的采邑。他们虽世代簪缨,但这是凭借一时的人事机缘,像九品中正制之类,却并不是政府特许的爵位世袭。而且在政府方面,还屡屡想把他们的私权益据理调整。当时政府本身,即是一个门第势力所支撑而形成的政府,而时时想裁抑门第,此即证明是秦、汉以来历史传统的潜存势力在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得一述当时农民的地位。春秋战国时的田租,大体是十分而税一。汉代更宽大,折半减收,法定的租额是十五税一。但实际征收又减一半,只是三十税一。而有些豪门的私租额,最高到十税五。因此政府的宽政,有些处达不到民间,而转增了豪门的剥削,这是秦汉沿袭战国,改采自由经济的流弊。王莽针对此弊,要把田亩全收归国有,重新分配,恢复井田制,即是恢复制约经济,恢复均产精神。但他失败了。一到三国、两晋时代,全部农民,几乎都转入豪门,受其荫庇。据历史记载,当时的田租额,提高到百分之六十,最高有到百分之八十的。薄弱的中央政府,很少直辖公民,财费无着。因此政府田租也依照豪门租额征收,虽想与豪门争夺民众,终鲜实效。直到北魏均田制出现,农民地位,始见改善。这一新制,依然是由北方门第中的中国知识分子,根据历史传统所提供。最要的是把租额锐减,还复汉制,如是则农民们与其为豪门私户,宁愿为政府公民。于是户口田亩的实际数字,很快地由农村直接呈报到各处地方政府来,大门第荫庇下的私户,轻轻一转手间,又成为政府之公民。中国政府凭借广土众民之支持,本来不需横征暴敛,政费是不愁不足的。这又是历史上一番大革命,但也没有经过下层民众的暴动流血,强力争取,只由政府自动地在法律制度上改进一番,而和平地完成了。

其次要说到农民对国家之服役,这与纳租,成为农民对国家之两大义务。在西汉,推行全民义务兵役制,每一个农民都需要服兵役,但分派时期不久,很易负担。汉末大乱,农民转到私家门第下当部曲,国家公民少了,尽量抽丁,那时则农民全成为军队。粮食不给,再由军队抽空屯田。在法理上,是兵队耕着政府的田,正与私家部曲耕种大门第的田一般。因此田亩收入,尽归国有,农民即屯田兵所得,只是最低限度之生活费。上文所说百分之六十的税收,便由当时屯田制演成。五胡以下,在北方是胡人的部族兵,中国民众则在抽丁制下临时加入军役。在东晋,则因门第势力之阻梗,连抽兵也难顺遂推行,于是逐渐改成募兵制,借此勉保疆土。直到北朝末期的北周,再根据历史传统来创立府兵制。在汉是全农皆兵,在北周则成为全兵皆农。农民不需全服兵役,而服兵役的,政府一一给以一份定额的耕地。在政府不再有军晌之支出,在兵队却各有家庭,各有一份优厚生活的保障。田租与兵役制度改进了,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情况也改进了。于是整个时代,也因而转运了。所以我说要研究社会状况,不应该忽略了政治制度。因政府控制着社会的。社会常随着政府之法制而转形。北朝因有均田与府兵两项新制度,遂造成了此下隋、唐两代之复兴盛运。而此两项新制度,则全由当时北方门第中知识分子,从研究古代经史而建立。

当时南方学者讲庄老新思想,北方却守旧,仍着重传统经史之学。尤其是一部《周礼》,成为当时国际间共同看重研讨的对象。创造府兵制的苏绰,便是研究《周礼》的专家。此后北周军队打进北齐都城,北齐的《周礼》权威学者熊安生,告诉他家人说,北周皇帝一定会先到他家来拜访,嘱先打扫门庭。结果北周皇帝果然不出所料,随着大军进城,首先下令到熊先生家去。

以前王莽早已根据《周礼》来变法,以后北宋的王安石,又复根据《周礼》来变法。《周礼》是战国时代一个不知名的学者,假托周公封建来伪造的一部订有精详的具体制度的“东方之理想国”。虽是一部伪书,但也保存有许多周代封建时期的实际史料,又有许多在封建崩溃之后,一种理想的封建制度之再计划。因此,我们要研究中国的封建社会与封建思想,这一部书至少该参考。

至于说到那时的商业,比两汉,只见更活泼,更繁荣。就南朝论,当时说,广州刺史只经城门一过,便可得三千万。就北朝论,魏孝文迁都洛阳,其新都建筑规模,尚有《洛阳伽蓝记》可证。我们一读此书,便可想像当时北方商业繁华之一斑。若我们一定要把西洋社会来比拟中国的,则试问,全国各地,散布着繁盛的商业都市,散布着自由的中产阶级,那样的社会,是否便即是封建?于是有人又要说,那时的中国,便已是前期资本主义的社会了。总之,说通了这些处,又说不通那些处。说近了这边,又说远了那边。勉强比附,终无是处。

下面讲到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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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的府兵制,沿袭了北周成规,而唐代的租庸调制,则由北魏均田制所蜕变。汉代租额三十税一,唐代更轻,只四十税一了。汉代农民服役,每年一月,唐代减到二十天。更重要的,是唐代沿袭北周,接受了古代井田制度为民制产的精神,每一农民都由政府授以耕地,使在轻摇薄赋的传统精神下,人人有一份最低限度的生活凭借。但唐代对工商业却转采自由政策,一切免税。我们把汉、唐两代的经济制度作一对比,汉代只注意裁抑工商资本之过度发展,而没有注意到下层农民最低生活之保障。唐代颇注意农民生活之保护,而放任工商业之自由发展。汉代立法,像是不许有过富的,却可能有很穷的。唐代立法,像是许可有过富的,却不许有过穷的。因此唐代社会经济较之汉代更活跃,更繁荣。

最要的是隋、唐公开考试制度,即所谓科举制度之确立。任何一公民,皆可自动请求参加考试,以获得进入政府的一种最有保障的资格。这一制度推行了,以前门第那一种变相的贵族,便逐步衰退而终于消失了。这又是中国历史上关于社会形态一番极大的革命过程,但仍非由下层民众掀起流血狂潮经斗争而获得,仍是由上层政府在制度之改革上和平达到。

唐代在大一统政府下,全国民众,受着举国一致合理而宽大的法律保护。旧的特权势力,在逐步解体。有希望的新兴势力,在逐步培植。那时的社会,也如西汉般,在无定形的动进中,我们断难称它又是一个封建社会。然而历史演进是永远有波折的。唐代到中、晚期,租庸调制、府兵制都破坏了。另一种变相的封建势力又产生,此安史之乱以后所谓的藩镇。这是一种军阀割据,因唐代长期向外开疆拓土,边防将领除带兵外,又逐渐掌握地方行政财务之实权,外重内轻,尾大不掉,而引起安史之乱。政府对叛乱势力不能彻底肃清,姑息妥协,于是遂有藩镇。他们拥兵自强,又互相勾结。政府虽没有准许军权世袭的明文规定,但他们用种种方法强迫政府,期求变相的世袭。

若说魏、晋、南北朝的门第,是文官家庭之变相世袭,则唐中叶以后之藩镇,是武将家庭之变相世袭。门第造成社会不平等,藩镇造成政治不统一。若使我们把社会不平等和政治不统一,认为那作梗的都是些封建势力,则门第和藩镇可谓各得其半。若我们要权衡两者间之病害轻重,则又似各有得失,颇难遽下定论。门第势力造成政府之弱势,但传统文化,还赖它在乱离中保住。藩镇割据,把中国当时的对外国防,幸算勉强撑持。但在军阀统治下,普遍地文化窒息,而且几乎连根铲灭了。历史告诉我们,南北朝之后,紧接着隋、唐盛运之来临。而唐中叶以后,终至演成五代十国之黑暗,以及北宋统一后之长期衰弱。因此我们知道,在确保对外的国防武力之上,应该更先注意的是,社会上文化传统之养育与保护。

北宋初年,在文化上经济上已经赤地一片,都需要重新建立。首先是没收军阀兵权,加强中央政府之统一。其次是竭力提倡文化与教育,要社会一般风气看读书比当兵为高贵。为近人所诟病的,中国人之尚文轻武的风气,正是北宋初年用尽全力扭成的。若在五代十国,公民想求出路,只有去当兵,否则出家做和尚,读书人则早快绝迹了。经过宋代将近一百年的培植养护,政府又变成像样的读书人的政府,那时遂又有王安石变法和新政运动。首先是要训练民兵来替代职业兵。于是有保甲制,期于农隙中来武装农村。其次注意到减轻社会富农对国家劳役之过重负担,那些全是中唐以下,直到五代十国军阀统治所积累增加的,于是有免役制。把普遍摊款来代替偏差任役。其次又想清丈田地,整顿税收,来逐步走上中国读书人一向想念的古代封建社会下的那种制约经济与均产精神,于是有方田制,即丈量田亩。又想裁抑商人资本,其实那时的商业资本早已有限,只因政府穷困,政费无着,不在农民身上打算,便转到商人身上起念,于是有均输与市易制,由政府来转运物资及平衡物价。又想把农民的困乏,在地主与富人的剥削下解放,于是有青苗制,由政府来贷款,收回轻微的利息。这些仍是中国传统政治下一套传统的经济理论。他们依然是根据《周礼》来做新政的理论上之护符。

那些新政,终于因多数反对而失败。当时反对新政的也有他们的理由。宋代最大症结,还在它养着一百几十万不生产的职业兵,把整个经济拖垮了。王安石要在这上下困乏的环境下推行新政,增加税收,那是利不胜害的。

自从唐代租庸调制破坏,改行杨炎两税制,自由经济又抬头。农田兼并,再度造成小农与大农。直到宋代,南方长江流域,是当时中国经济的新兴区,比较多自耕农。而北方黄河流域,因唐代门第与军阀势力的遗毒,比较多佃农,在宋代称为客户。据当时政府户口统计,北方客户比较多,南方客户比较少,南北经济情况不同,因此王安石的新政,在南北两方利害亦不等。如青苗免役诸法,南方比较多赞成,北方比较多反对。民兵组训即保甲制,亦先在北方推行,因此北方人更多反对。由中央政府制定一种统一的法令来推行全国,北宋以后,是比较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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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后的中国社会,开始走上中国的现代型。第一是中央集权之更加强,第二是社会阶级之更消融。魏、晋以下的门第势力,因公开考试制度之长期继续,已彻底消灭,商业资本难于得势,社会上更无特殊势力之存在。我们若把分裂性及阶级性,认为封建社会之两种主要特征,则宋代社会可说是距离封建形态更远了。然而正为此故,遂使宋代社会,在中国史上,显为最贫弱,最无力。一个中央政府高高地摆在偌大一个广阔而平铺的社会上面,全国各地区,谁也没有力量来推动一切公共应兴应革的事业,像水利兴修,道路交通,教育宗教一切文化事业,社会没有力量,全要仰赖中央,这是不可能的事。一到金胡南下,中央政府崩溃,社会上更无力量抵抗或自卫,其所受祸害,较之晋代五胡乱华一段更深刻,更惨澹。

中国传统政权逐步迁移到南方,蔡京、秦桧、韩侘胄等权臣,先后在南方长江下流经济新兴区,大量收买农田,南方农村也落在大地主手里。他们的私租额,也和晋代百抽六十差不多。政府争不到田租收入,于是在商税上拼命括削,结果弄得民穷财尽。一辈知识分子,于是又高倡井田均产的老调。到南宋亡国时,贾似道听了他们意见,回买公田,把权家田亩,全部没收。但公家的租额,依然遵照私家规定。那是以暴易暴,并不为民众所欢迎。元人入主,仍依照南宋旧规收租。于是江南社会,永沦入水深火热中。而北方社会,经过金胡长期屯田兵圈地霸占,更不成样子。

我们若要从中国历史上,寻出一个比较最近似于西方中古时期所谓封建社会的时期,或许只有元朝了。那时虽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但蒙古一切政制,并不沿袭中国旧传统。那时在政治上经济上,有许多不合理不合法的特殊权益,分配在蒙古人即军人、征服者,色目人即商人、帮凶者,以及庙寺僧侣、土豪地主的手里。一切田地被霸占,一切工匠被掠夺。社会上是阶级重重,政治上是处处分割,各地方各阶层,到处有许多世袭的特殊权益在压迫民众。下层民众惟一躲藏逃避的方法,只有向某一特殊势力去投靠。但这些特殊势力,大部分从社会外面加压上来,并非由社会内层自己长成。这又是中国元代社会与西洋中古时期一绝大不同点。

经过元末革命,中国社会又渐渐扭转了蒙古人的封建统治,回复到传统的固有形态来。第一是把蒙古的部族兵队制取消了,重新创行新府兵制,即卫所制度。一面可省国家的养兵费,一面仍使全国大部农民可以避免义务兵役。第二是把户口与田亩登记,彻底整顿黄册与鱼鳞册,来清除豪门大户逃避田租的积弊。这是王安石方田法以及朱子所盛推的经界制度所想做而未成的。但政府对江南的田租,却依然承袭元旧,照南宋以来的私租额征纳,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点。直到清代,始络续经地方疆吏之申请而轻减。大概直到清末,全国田亩,在国家法定租额上,仍是很少超出十分之一以上的。其次是晚明万历时代之一条鞭制,把摇役摊算在田租内,一并征收。这依然沿袭历史上传统法制之用意,要求解放农民的劳役负担。

因此从北周、隋、唐府兵制以下,农民已从兵役中解放。从唐代中叶杨炎两税制以下,农民又从对公家其他的劳役中解放。虽则中间常不免许多反覆波折,但法制传统之趋势在朝向这一面,则不可否认。其他明、清两代在不断裁抑商业资本上之继续注意,也不待再缕述。只是明代的优待宗室,清代的特别袒护满洲部族特权,成为一时之秕政,显然违反传统政治意识,则早为当时所不满。

大体论之,明以后的社会,仍与宋代相似。在政治上,没有特殊的阶级分别。在社会上,全国公民受到政府同一法律的保护。在经济上,仍在一个有宽度的平衡性的制约制度下,不让有过贫与过富之尖锐对立化。除非我们想法罗举许多特殊的偶出事项或变例来,故意挑剔与指摘,否则就历史事实之大体论,则宋明以下的社会,不能说它相似于西洋中古时期的封建社会,是绝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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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找钱穆的文章来看,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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