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首子的风俗确实有过,但和元朝没有直接关系
荡胸正世:
《汉书.元后传》记京兆尹王章对成帝之问说: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
颜师古注:“荡,洗涤也。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
宜弟:
《墨子.节葬下》:子墨子曰:……昔者越之东有核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鲁问》:鲁阳文君语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
《后汉书.南蛮传》说南蛮地区“其西有瞰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今乌浒人也”。
蒙古人初夜权的说法出自旧题南宋徐大焯的《烬余录》,但此书第一次付印于光绪年间,多被疑为伪书
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童稚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乱后检骨十余万,葬于桃坞西北周书桥,题墓碑曰万忠。鼎革以来,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尽者又不知凡几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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