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虞云国析金匮之盟
金匮之盟与陈桥兵变、烛影斧声并称宋初三大疑案,不妨先根据后来的追述来说说当年金匮之盟的立约情况和誓约内容。建隆二年(961年),杜太后病危之际,赵普曾向他上奏论皇位继承事,便召赵普入宫,当时太祖在侧。太后问太祖何以得天下,答以祖宗和太后积德,太后说:“不对!正因为周世宗让幼儿主天下。倘若后周有长君,天下岂你所有?你百年后应传位给你的兄弟。能立长君,社稷之福啊!”见太祖叩头应允,太后对赵普说:“你记下我的话,不可违背。”于是赵普在榻前亲写约誓,一式两份,在两份纸尾崎缝处签上了自己的名衔。事后,一份随葬入杜太后的墓棺,一份由太祖手封收藏。
由于誓约的原文从未见诸史书记录,而转述的记载却颇有出入。大体说来,盟约关于皇位传承的办法有“独传约”和“三传约”的区别。所谓独传约,即太祖传位给太宗,这是杜太后的遗命。而所谓三传约,即太祖传之太宗,再由太宗传之廷美,廷美再传太祖之子德昭,这是杜太后和太祖的本意。
金匮之盟这一历史之谜的症结有三:一、究竟有无此事?二、为何此时出笼?三、誓约内容如何?
先说究竟有无此事。金匮之盟的立足点是立长君。指其伪造者认为,杜太后死时,太祖三十五岁,德昭十一岁,他岂能预料太祖死时,德昭仍是幼主?倘经光义、廷美三传至德昭,一般在四十年左右,其实德昭已年过五十,生死尚且难卜,长君从何谈起?但有学者从五代诸帝在位时间最长者不过十年,平均在位时间不到四年,认为杜太后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因而太后临死立长君的遗言,当时完全可能有。即便如此,却未必书为誓约。这可从两方面得以印证。
其一,从太祖的作为看。正因为只是口头遗言,而不是书面誓约,太祖始终没有举行定储之举。但到开宝六年,德昭已二十三岁,也到完全可以继位的年龄,一向秉承母意的太祖才断然拒绝赵普的建议,按前朝惯例将光义晋封为晋王,确定其准皇储的地位。由于不是正式定储,皇位传承仍可能存在着变数。太祖的举动正说明他在皇位继承问题上是受母意约束的,但又不必像履行书面誓约那么循规蹈矩。
其二,从赵普的作为看。他作为誓约的监督署名者,如果说太祖时期不敢泄漏事尚在理,但到太宗即位六年间,自己分明失势,为何不上书言明以邀主欢呢?这也反映当时并没有成文的誓约。
此说为何此时出笼。金匮之盟是太平兴国六年炮制出笼的,其誓约见诸史乘最早是神宗咸平二年(999年)重修的《太祖实录》(即《新录》)。《新录》还说约誓时太宗也在场,这是连编谎都编不圆。倘真如此,太宗对赵普的衔恨和致歉都无从解释。何况太宗即位时不宣布,太平兴国五年九月修成的《旧录》也不载其事,既表明《新录》所谓太宗在场纯系妄说,也反证金匮之盟的出笼却在《旧录》修成以后。
金匮之盟是密约,藏之宫中,密无人知,三个当事者中只有赵普还健在,而他给太宗捅破此事的方式仍是密奏。也就是说,只有赵普与太宗两人知道此事,他们联手做手脚,别人谁都难以否证。对太宗说来,迫害廷美,传位子嗣,都需要赵普这样元老级的开国元勋的支持和谋划;而以赵普的政治经验,当然知道太宗肚里淌的是什么坏水,也知道这是改变自己“日夕忧不测”处境的唯一机会。于是,他孤注一掷,伪造了金匮之盟,作为输心效忠的入场券,为太宗不正常的继位找一个合法的根据,以借机东山再起,恢复失去的权势。正是在这一节骨眼上,两人一拍即合,金匮之盟应运而生。
再说誓约内容如何。若杜太后真有口头遗嘱,三传约的可能性最大。但太平兴国六年,金匮之盟刚由赵普炮制出笼时,肯定不是三传约,而只可能是独传约。倘是前者,无疑在宣传秦王廷美应是当然的皇位继承人,简直在为即将进行的迫害廷美的阴谋自设障碍,任谁也不可能如此愚蠢。独传约突出太宗,一方面为逆取太祖之位、逼死太祖之子的太宗进一步确立合法的地位,打上了一针强心针;一方面也树立了赵普“顾命大臣”的高大形象。只有当廷美死后,三传约形同废纸,才可能在士大夫之间流传开来,因其时已是太宗一系独传的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