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07-3-18 00:30 发表
终于找到资料了。
原来就在偶书架上,偶却到网络上搜了半天。
高岱《鸿猷录·刘谨之变》:没入其赀,凡得金42万锭又5万7千8百两,银元宝500万锭又158万3千6百两,宝石2斗,金甲2,金钩3千,金银汤鼎500, ...
高岱这话还是不要信的好。
按《明季北略》的记载: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
42万锭又5万7千8百两金就是2亿1千万又5万7千8百两金,500万锭又158万3千6百两银就是25亿158万3千6百两
旧市两16两一斤、512g。
2亿1千万又5万7千8百两加25亿158万3千6百两银再除16得1千零59万2348.4375斤
换算成现代的计量单位就是542万3282.4公斤(5423.2824吨)
想也知道不可能。另一个旁证是李自成攻破北京后在北京所有官员家拷掠搜刮所得大约有7000万两白银,可见对刘谨这段记载相当离谱无法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