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呼喚水王老大,討論一個法律問題, 律师解读:卖出游戏账号后恶意找回,为何被判盗窃而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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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6 15:1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 橙炎陽 的帖子

您的问题不难,最近有点儿忙,有空回答

另外,您这个社会学问题无相关性,最好自己另开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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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2 16:4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 橙炎陽 的帖子

回答您2L的一问

您标题上写为啥不是诈骗,正文貌似更多的说的为啥不是财产(民事)纠纷而是犯罪?一并回答

您1L最后提到了,hp上面提到了——最重要的,法律承认游戏账号交易的合法性。游戏平台规定的——账号不得买卖,法律认为其是不合理,属于格式条款,无效。为啥平台明文规定的规则却不承认呢?——显然,规则不能对抗法律,法律综合判断下来,玩家(消费者)应该有买卖账号的权利。这就使“找回账号”这一行为存在犯罪的可能。

至于为啥是盗窃而不是诈骗。最关键的是时间节点——嫌疑人确定想拿回账号这个想法是何时产生的?如果在交易之前他就想好了交易之后要拿回账号那就是诈骗,在这里,盗窃只是完成诈骗的一个环节。如果交易之前、交易之时并没有如此想法,而是事后才想到拿回账号,那就只是盗窃。理由上面hp说了,交易已经完成,他这属于“偷”别人的东西。

大概率——一般人是不会承认在交易之前就想好了找回账号,那不光会受法律审判,还会受道德谴责——良心大大的坏!法律也很难证明他在交易之前有此想法,但盗窃是实实在在的,所以基本上都以盗窃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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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2 16: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5 橙炎陽 的帖子

類似說甲跟乙簽了一個合同,
甲收了100萬元,把別墅的院子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房產證不變)
突然有一天甲反悔了,決定不給乙用了,把大門一鎖說以後都不讓乙進來了

這叫盜竊還是經濟糾紛?
================================
经济纠纷。盗窃是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关上门不让进不符合这特征。盗窃的必须是一样东西,仅仅“使用权”并不能被盗窃。(游戏账号他盗窃的是“使用权”吗?——并不是,他盗窃的是游戏账号这个“体”,有了“体”他才能使用)

至于法律最后如果判决,要看甲收了100w把别墅院子使用权转让给乙这个行为是否有效。并不是说交易时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行为就一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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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3 15: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9 橙炎陽 的帖子

如果我跟你簽了一個長期租賃,比如我約定把一部手機租給你20年,我收了錢之後隔天又把手機帶回我家了
這算盜竊,還是經濟糾紛呢?

========================================
问题很多,有点忙,我先挑着回答。如果你的意思是你承认拿了,但反悔了不打算租给我了,那自然是经济纠纷。如果你不承认或者没有任何说法,有可能涉嫌盗窃。


如果乙方足夠聰明,不通過平台,只是單純走線下約定,沒有具體合同,只是口頭含糊地約定"這個帳號以後給你玩"了
那應該如何定性呢?
========================================
行政违法或者刑事犯罪讲究唯一性,即只有这种可能不存在其它可能。"這個帳號以後給你玩",并且买家付了钱的情况下,有没可能这钱是账号借给别人玩拿的报酬呢?你说含糊不清,那自然是有可能的(如果不可能,那就不是含糊不清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还是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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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3 16: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9 橙炎陽 的帖子

法律判斷消費者有買賣帳號的權利,只要合同事實上約定了買賣,即便遊戲平台上違反了規定,或者實際上不予操作,這個買賣仍然成立

=============================================
对的,平台的规则只在平台内部起作用。比如张三说买了李四的账号,结果被李四找了回去。他向平台举报并且出示明确证据证明他买了账号,平台完全可以不搭理,以“账号不能买卖”为由不予处理。但是法院的判决平台是必须处理的,如果法院判平台协助买家拥有账号所有权平台是必须配合的。

從邏輯上來說把帳號交給你玩,有兩種操作方式
1. 是把帳號所有權,使用權一併給你
2. 是帳號所有權歸我,只把使用權給你

找回人員的意思是2. 所以只屬於經濟糾紛
我感覺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找回人員的觀點好像也能自圓其說
=======================================================
如果双方约定的是,“账号卖给你”,那必然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同时转移。——使用权永久归别人,你还有所有权意义何在?就在于你随时可以反悔拿回账号?——法律不允许这种反悔是很自然的。如果约定的是,“账号给你玩你给点我钱”,上面说了,属于约定不明,很可能只是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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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3 20:4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认为,不作特别说明,所有权必然包含使用权。任何东西,所有权转移了,在无特殊约定情形下,使用权也必然一并转移。法律知识的匮乏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否则,我卖您一块手表我再拿回来使用行吗?不过话说回来,游戏公司的这个规定确实很可能使一些人栽了跟头。

QUOTE:
遊戲公司,和個體公民,有法律上應該是平等的個體吧,憑甚麼遊戲公司可以自己定內部規則,公民確不行呢?
(比如我定個規則,我賣的帳號就是要10天後找回的,這是我"家規",法律肯定不會認同)
公民如果在遊戲帳號上簽了合同賣帳號又找回來,如果動輒是要拘留,要坐牢的話

那遊戲公司自己的規則又憑甚麼在平台內部起作用呢?
遊戲公司長期不配合甲乙雙方換綁身份證號之類的,如果累積一堆人去告遊戲公司,為什麼遊戲公司就沒有法律責任呢?


个人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说白了就是合同条款),规则要明示,否则有可能涉嫌诈骗。比如我定個規則,我賣的帳號就是要10天後找回的,這是我"家規"——张三知道你的规矩依然买了你的账号,结果10天后被你找回。1.张三知道你的规则,认栽了。你的规则算可行吧?2。张三反悔了,报警了。你的行为是盗窃?诈骗?还是民事纠纷——由于你的例子属于极不合理的,几乎不会有这么傻的张三,硬要我说,我倾向民事纠纷。一般说来,你的规则是没用的。——归根结底,规则有没有用要看和法律有没有抵触,没有就有用,有就没用。特别的,如果你不追求外力介入,那这个规则就一直有用。

游戏公司内部起作用仅仅是内部,在内部,他就是老大就是法官,一切他说了算。但我们不是可以申请法律介入吗?法律介入游戏公司该承担的责任他跑不了。“戲公司長期不配合甲乙雙方換綁身份證號之類的,如果累積一堆人去告遊戲公司”——游戏公司自然有责任,但这个责任限于民事责任,一堆人要证明他们因为合理的要求被游戏公司拒绝他们损失有多少,要求赔偿多少,法律极可能支持。您举的都是特例,玩游戏能有多少损失,账号拿回来就行了,有几个人再去找游戏公司麻烦的?

您之所以觉得公民不能制定自己的规则,原因在于个体太渺小,你定了规则又怎样不定又怎样和我有关系吗?但公司就不同了,他的规则和很多人息息相关必须有自己明示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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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24-6-24 15:25 发表
為什麼遊戲公司作主體履行一些諸如用了外掛要刪號之類的操作不違法
但是個人作為主體履行一些賣了帳號又找回之類的操作就違法呢?

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游戏公司删除账号,有一定的规则依据(哪怕最后判定这规则是不合理、不合法)。而个人找回账号,通常是没有放在明面上的规则的。您举过例子,张三的规则是卖出账号10天以后可以找回,李四知晓这一规则买了账号。张三找回是有可能只涉及合同纠纷的,但如果张三没把这规则告诉李四,那肯定是盗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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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24-6-23 22:25 发表
賣了所有權沒給使用權當然很罕見
但是我說的是,反過來賣了使用權,卻沒有給出所有權,這種情況在生活中很常見

不作特别说明,以生活中大众认知为准,也就是你应不应该知道

卖出账号,大众认知就是所有权+使用权一并卖出,并不能用“我以为是出卖使用权”来对抗。

至于你说的,房屋租出去却依然霸占一定空间,我觉得更像是账号卖出以后,别人没改密码自己时不时登录一样,虽然影响别人使用,但只要密码不该,别人还能登录,我认为还是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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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7:1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34 斑鸠凉 的帖子

一般来说还是合同纠纷吧,张三来不及生产没给李四足够的货属于违约,来的及生产故意不给李四货还是违约。违约责任一般提前说好的,不会因为你善意、恶意有所区分

当然,有可能还有我没想到的恶意,是否涉及违法、犯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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