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悲剧!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坠楼瞬间曝光 [打印本页]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9 17:02 标题: 悲剧!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坠楼瞬间曝光
△ 咏宁自称高空挑战“第一人”
信号塔、避雷针、摩天大楼……当同龄人的生活还在眼前的苟且和远方的诗之间摇摆时,26岁的咏宁痴迷地攀爬在危险的高空建筑物之间。咏宁的危险高空挑战视频,让他在社交平台上俘获了众多粉丝,他也因此自称为国内无保护高空挑战“第一人”。
11月8日开始,咏宁在各大视频网站的更新戛然而止。12月8日,他的女友通过个人微博证实了咏宁去世的消息。深一度记者从长沙警方证实,死亡原因系从高楼顶层附属物上坠亡。
意外发生在11月8日下午,直到次日凌晨咏宁的遗体才被发现。
△ 咏宁悬附在高楼墙壁
坠亡后第二天才被发现
11月8日上午10点45分,咏宁在他的微博上发布了最后一条挑战视频。视频里,他和往常一样在高楼楼顶做出一系列危险动作,爬出护栏扒着楼顶的边缘做引体向上、单手固定位置凭空远眺……
在此之前,正是因为类似的动作,咏宁在各大直播平台收获了众多粉丝,其中火山视频有55万粉丝,美拍粉丝超过23万。在别人眼里,咏宁已经算得上是个网红,而在咏宁自己的眼里,他是中国无保护高空“第一人”。
最后一条视频发布后,与以往一样,评论区里有人为他叫好,也有人替他担心,“求你了,别玩这个了行吗?看得心惊肉跳的,真的很担心你掉下来”。
但与往日不同的是,之后咏宁的所有社交平台停止了更新,直播平台上也没有了新的视频。
有粉丝起初还是在评论里一遍遍询问为何还不更新。进入12月,大家的疑惑已经变成了不祥的猜测:“听说你出事了,不会是真的吧”。
咏宁出事的消息最早来源于咏宁朋友在社交网站的一则声明:“原本我打算将这个消息永远烂在心底,但近期频繁发现有人打着咏宁哥的名号欺骗不知情的粉丝。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咏宁哥已于上个月8日不幸意外过世。”
这则声明称,咏宁这次失手是因为他身体抱恙,攀爬时体力不足意外坠落。“原本他可以活下来,但是因为没有人发现,在第二天早上永远离开了我们。”
12月7日,咏宁的女朋友金金(化名)通过咏宁的视频网站账号发布了内容为“我只是想安静地睡上一觉,以后都不会更新了”的视频。12月8日上午,金金又通过个人微博发布消息称“今天是12月8日,让我想到一个月前你离开我们,离开这个世界”。
12月8日下午,深一度(ID:intodeepthoughts)从长沙天心公安分局了解到,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咏宁具体死亡时间为11月8日下午,系从顶楼附属物坠到顶楼楼顶死亡。天心公安分局透露,2017年11月9日6时50分,坡子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大楼楼顶发现一名男子死亡。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处置工作,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调阅监控和法医检验,死者的死亡时间在11月8日下午,死亡原因系高坠身亡,排除他杀。
△ 咏宁从来不戴保护设备
我是玩得最狠的那一个
“如果有一天,你不发视频了,我希望你是收手了,而不是失手了”。这是咏宁高空挑战视频下,被评论最多的内容。自称国内无保护高空挑战“第一人”的他,时常会在各大直播平台发布令人心惊胆战的视频内容。视频里的他一脸云淡风轻,视频外的观众却常常为他的安全揪心。
事实上,咏宁自己也常常在安全和刺激的两端游走。在咏宁自己的个人公众号里,他曾向粉丝承诺:“请大家放心,安全第一咏宁时刻记在心中,遇到危险会主动放弃。”
但曾和他一起录制攀爬高楼视频的童虎说:“咏宁老是做一些危险动作,劝了很多次,他不听。”
童虎告诉深一度记者,今年9月,他和同样热爱高空挑战的咏宁相识。因为共同的爱好,两人很快从网友的关系发展成兄弟。刚开始,童虎还和咏宁一起“玩”了几次。
“后来他有点过头,老是做超过自己能力的事,劝不住他,就没有再和他一起挑战。”童虎说,自己和咏宁先是在重庆拍挑战视频,后来又去了武汉和长沙,最终于10月3日两人道别。
童虎回忆说,和咏宁一起合作的一个月里,他们差不多五天拍两次视频,但咏宁“从来不戴保护措施,动作特别危险。我多次劝过,但他不听。”
这样的描述似乎也与咏宁最开始的心态相符。在他个人公众号的第一篇文章中,咏宁对自己的自我介绍是:“极限运动国内第一人我不敢说,因为现在国内玩这个的实在太多了,但我一定是玩得最狠的那一个,因为我每天都在爬,我是在玩儿命。”
在火山视频平台,他对自己的标注也是“国内无任何保护极限挑战第一人,挑战世界高楼大厦”。
在11月3日的一则推送中,咏宁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他在文中写道:“今天看到了很多粉丝的留言,都是提醒咏宁要注意安全,这让我倍感欣慰。在这给各位粉丝抱拳了,感谢!不过也请粉丝们放心,安全第一咏宁时刻记在心中!如今无论是技术上还是装备配套上,都已经比较齐全,这对安全是有一定保障的。而且遇到危险会主动放弃,放心吧!”
五天之后,他孤零零地死在了一栋大楼的屋顶上。
△ 咏宁还经常一个人冒险
原计划11月与女友结婚
深一度记者注意到,在咏宁的一个视频网站平台账号保存的300余条视频中,其实并不都是高空挑战的内容。在最先发布的50多条视频中,咏宁分享的内容大多为自己在担任群演时拍摄的搞笑段子,但评论数不多,点赞也大多维持在几百甚至几十个。
在开始尝试高空挑战后,咏宁的每条视频都能获得500以上的评论数,点赞数也经常过万。咏宁悬挂在几十米高楼外脚手架的一条自拍视频,点赞更是突破10万个。此前有消息称,咏宁之所以选择拍摄如此危险的挑战做直播,是为了给患病的母亲筹钱治病。但童虎说,咏宁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说过这些,他只说是为了挑战自己。
咏宁的另一个朋友陈嘉(化名)介绍说,咏宁出身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里的经济情况确实不是很好,“一家人都很老实本分”。据他介绍,咏宁出事后,家人一直很难接受,不太愿意再提这件事。“就好比一块伤疤在慢慢地好,我们也不愿意再在伤口上撒盐。”
经常关注咏宁直播的吴尚(化名)告诉记者,自己是在今年9月注意到咏宁,当时他已经在网上小有名气。咏宁发生意外后,他一度有些不敢相信。直到金金在直播中证实这一消息,吴尚才相信,总是被大家担心的咏宁这一次真的失手了。让他更加唏嘘的是,金金在直播中透露,原本今年11月她要和咏宁结婚。“说好10日商量结婚的事,没想到9日早上被通知咏宁出事了。”
除了家人和粉丝,咏宁的意外也给其他爬楼爱好者敲响了警钟。今天凌晨,“极限咏宁失手身亡”的帖子被扔进了多个爬楼爱好者QQ群内,不少网友都表达了自己的惊讶和惋惜之情。其中一位爬楼爱好者告诉记者,他们虽然与咏宁未曾谋面,但都看过其视频,“单独爬楼还做危险动作,感觉他像神一般存在”。
咏宁发生意外后,QQ群里的许多爬楼爱好者都对高空挑战中一些危险的操作进行了反思,“单独行动,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我们是爬楼,不是玩杂技,更不玩命”。在群公告上也留着:“请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爬楼和摄影并不是生活的全部”等警示字样。
深一度记者发现,咏宁爬楼的直播视频在火焰、快手、美拍等多个直播平台都有更新,且围观者不少。
截至发稿时,一些平台已经下架了相关视频,还有不少网友在咏宁原来发布的视频下面留言,请求平台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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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走多了遇见鬼了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17:48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这职业其实就是个杂技运动员,他靠这个赚钱吃饭,还给他老娘治病的。
他玩的心跳不带保险不是作死,因为这种职业只有越刺激越危险才越有人关注,说好听点是很敬业很拼,说白了是拿命去赚钱。
他死了,跟杂技运动员失手死了,爬高楼的建筑工人不小心摔死了,开川藏线大货车的司机翻车死了,缉毒警察被毒贩打死了,是一个道理,都是为职业,为生存,为吃饭而死。
[ 本帖最后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53 编辑 ]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9 17:53
是我儿子的话,一定会骂他“不作不死”的,做父母的血本无归啊!
[ 本帖最后由 zhwenh_0421 于 2017-12-9 17:57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9 18:05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这职业其实就是个杂技运动员,他靠这个赚钱吃饭,还给他老娘治病的。
他玩的心跳不带保险不是作死,因为这种职业只有越刺激越危险才越有人关注,说 ...
法理上來說這不算是職業
任何層面上都不算
不在勞動法,不在合法範圍,不在職工培訓裡,也沒有工傷規避,賠償
說它是謀生手法可以,說它是職業不對
用雜技警察工人司機類比都有點欠缺,恰好這四個有的他都沒有
他只能類比是街頭賣大力丸,或者說上山打野鹿的之類的
另外還帶一點偷偷摸摸的灰色性質(非法侵入上鎖大樓)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18:17 标题: 回复 #4 綠炎陽 的帖子
法律不认可的职业多了,做鸡、乞讨、卖艺,无证摆摊、无证生产,倒卖黄牛、非法屠宰、走私、打黑工,开黑车,卖黑车.........若都不算职业,中国估计有三分之一都是无业之人。
作者:
cangbei 时间: 2017-12-9 18:42 标题: 回复 #5 江山笑 的帖子
我觉得干这活跟法律不法律没关系,纯粹是拿命在赚钱,仔细权衡只能说玩这种运动的,傻缺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18:59 标题: 回复 #6 cangbei 的帖子
职业和法律当然没有必然关系,说有关系的不是我,是艳阳
他是个以此为生的职业人,跟那些纯粹为了好玩刺激的人还是有本质差别的。骂他作死的人显然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
至于说他选择这个职业是不是傻缺,划不划算,那又是另一回事。危险系数高的职业有很多,也照样有人干。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9 20:21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8:17 发表
法律不认可的职业多了,做鸡、乞讨、卖艺,无证摆摊、无证生产,倒卖黄牛、非法屠宰、走私、打黑工,开黑车,卖黑车.........若都不算职业,中国估计有三分之一都是无业之人。
這種算不算職業當然是兩說,
至少您第一次類比就有問題
拿這些去類比高空小哥就合理多了
工人司機警察的正當性其實反映就他們是有廣泛社會認同而社會的確需要的職業,
所以他們搏命是值得欽佩的
剩下的不好說是否一定值得欽佩,比如賣黑車的
所以二者作對比有點欠缺必然性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9 22:03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22:05 标题: 回复 #8 綠炎陽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职业即谋生手段,和法律没有必然关系,您认识到错误就好。
至于我第一次类比的和后面举例的也没啥两样。杂技运动员也可以是卖艺的黑戏班。生产工人也可以是非法作坊的黑工。警察也可以是临时工。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9 22:13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这职业其实就是个杂技运动员,他靠这个赚钱吃饭,还给他老娘治病的。
他玩的心跳不带保险不是作死,因为这种职业只有越刺激越危险才越有人关注,说好听点是很敬业很拼,说白了是拿命去赚钱。
他死了,跟杂技运动员失手死了,爬高楼的建筑工人不小心摔死了,开川藏线大货车的司机翻车死了,缉毒警察被毒贩打死了,是一个道理,都是为职业,为生存,为吃饭而死。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05 发表
我的意思是职业即谋生手段,和法律没有必然关系,您认识到错误就好。
謀生手段不一定是職業啊,如果謀生即職業,那打劫銀行也是職業了,黑社會打手也是職業
這麼一來很多所以職業的定義就會混亂了,比如很多教育會說"幹一行愛一行","注意職業安全","尊重每個職業",這裡的職業顯然就不是像您說的這種廣泛的"謀生"
不然社會教育我們尊重搶銀行的,豈不是太荒謬了?
這詞有很多種界定方式,比如您是黑戲班的,您跑去勞動局說我要仲裁,他們就會告訴您,您這個原則上不算是職業
您說它是職業?具體是甚麼語景下說的?
所以首先這不一定是一個職業,或者這個詞是有語景條件的,只能說非常非常寬容地可以說是正確,原則上說幾乎就是全錯的
再者拿工人司機警察類比也同理不妥,這三個職業是明顯有社會價值認同的(因為這三個不管用甚麼角度來看,他們都絕對是"職業")
而他們有社會價值認同說明甚麼呢,說明他們本身是從事社會公認有貢獻的行為
他們職場上的死(一個爬樓的工人摔死)和別人非職場的死(比如一個普通人去游泳消遣,死了)就是不能拿來比較的
前者有社會正面意義,或者我市儈一點說,他們同時也具有一定的金錢意義,二者是相對應的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9 22:28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22:28 标题: 回复 #10 綠炎陽 的帖子
职业就是谋生手段。混黑道做杀手,我还真认为也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这个职业是否有正面意义和贡献,那又另当别论。
法律您就别扯了,那也得看哪朝哪代哪国的法律。
做鸡外国就是合法的,本国违法,古代合法,现代违法。您说这算不算职业,较真那可蛋疼了。
毛时代搞个体户是违法的,走资派搞不好枪毙。现在做老板最吃香。这个职业又怎么界定。
至于你对职业价值的认定,你说做司机工人就是有意义的。人家做网红,挑战极限,娱乐大众,难道就没意义吗,这纯粹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扯多了就乱了。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9 22:30 标题: 回复 #11 江山笑 的帖子
司機工人是有意義的,網紅不一定有意義,比較待定
而這個有無意義需要您細細舉證,而不是拿一個無爭議的職業者直接一類比搞定,這個論述方式太偷懶
或者這麼說吧,如果我要說網紅無意義,我也有需要細細舉證
我也不應該簡單粗暴拿一個搶劫銀行謀生被打死,來直接否定這個網紅,對吧?
舉例子要恰當,這是討論的基礎,這是雙向的,您要恰當,我也要恰當,這才能討論
不然您也不恰當,我也不恰當,這就是小孩子玩泥沙了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9 22:32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9 22:37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这职业其实就是个杂技运动员,他靠这个赚钱吃饭,还给他老娘治病的。
他玩的心跳不带保险不是作死,因为这种职业只有越刺激越危险才越有人关注,说 ...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28 发表
职业就是谋生手段。混黑道做杀手,我还真认为也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这个职业是否有正面意义和贡献,那又另当别论。
您這個分野方式會出現很多悖理,比如說職業是需要社會尊重的,職業是需要職業者擁護的,職業安全是社會需要給他們提供保障的
這包不包括您說的殺手呢?我們該不該尊重殺手?殺手該不該以殺手為榮?社會要不要給殺手一個安全的作業環境?
如果謀生即職業,即網友假設是罵一個殺手作死,您是不是也得跳出來抱不平?
網友罵一個搶銀行的作死,您是不是也得跳出來抱不平?
如果按您說的謀生即職業,殺手也是職業,嘩.....講到這麼廣泛,那網友罵某些特定"職業者"作死,比如殺手都是作死的,那網友還真是罵得很對
我認為您絕對是管不著,而且不應該反駁的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22:42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9 22:30 发表
司機工人是有意義的,網紅不一定有意義,比較待定
而這個有無意義需要您細細舉證,而不是拿一個無爭議的職業者直接一類比搞定,這個論述方式太偷懶
咱已经说过了,您认为司机工人有意义网红不一定有意义。这纯粹是您价值观的问题。这个东西扯不清楚,扯多就乱,所以更无需细细去扯了。咱只是说人家做网红耍杂技,也是一份职业,这就够了。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22:52
您给职业设太多框了,我认为职业就是谋生手段,当然有正面的职业,有负面的职业,有相对高尚的职业,也有相对卑劣的职业。评定标准因人而异。但职业本身的认定没有偏差。
[ 本帖最后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00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9 23:00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09 发表
您若认为杀手抢银行和爬高网红是同一个性质的职业行为,那就啥也别说了。
我可沒這麼說,您別用這招脫身
我只有一個問題: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28 发表
职业就是谋生手段。混黑道做杀手,我还真认为也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这个职业是否有正面意义和贡献,那又另当别论。
如果職業像您說得這麼廣泛無所不包,殺手也行,搶劫也行,那網友罵"很大一部分職業者"作死就完全有道理了
假定像您的定義裡職業本身如果可以是善的,可以是惡的,甚至可以是反人類的
網友在罵的過程中為什麼要區分這個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網友當然是直接看事跡決定只否開罵,為什麼要先區分該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9 23:12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23:09 标题: 回复 #16 綠炎陽 的帖子
您若认为杀手抢银行和爬高网红是同一个性质的职业行为,那就啥也别说了。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9 23:12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09 发表
您若认为杀手抢银行和爬高网红是同一个性质的职业行为,那就啥也别说了。
我可沒這麼說,您先別套我的話
我先問您一個問題: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28 发表
职业就是谋生手段。混黑道做杀手,我还真认为也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这个职业是否有正面意义和贡献,那又另当别论。
如果職業像您說得這麼廣泛無所不包,殺手也行,搶劫也行,那網友罵"很大一部分職業者"作死就完全有道理了
假定像您的定義裡職業本身如果可以是善的,可以是惡的,甚至可以是反人類的
網友在罵的過程中為什麼要區分這個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網友當然是直接看一個人的事跡決定只否開罵,為什麼要先搞清楚其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您說這是一個職業和網友罵不罵的具體聯繫是甚麼?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9 23:15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9 23:33 标题: 回复 #18 綠炎陽 的帖子
您若看过那些评论会知道绝大多数认为主角是为了好玩、耍酷在爬高,摔死活该,鲜有知道他是把这当一份职业,为生存和治病的。
但如果知道是职业还骂他的呢,诚如你所说,职业也有善的,也有恶的,也有反人类的,很多职业是该被人骂的,然后您就认为爬高网红职业也属于恶的反人类的职业,也是该被人骂,对吧。
然后呢,你就不用说啥了。
[ 本帖最后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41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00:19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33 发表
您若看过那些评论会知道绝大多数认为主角是为了好玩、耍酷在爬高,摔死活该,鲜有知道他是把这当一份职业,为生存和治病的。
但如果知道是职业还骂他的呢,诚如你所说,职业也有善的,也有恶的,也有反人类的,很多职业是该被人骂的,然后您就认为爬高网红职业也属于恶的反人类的职业,也是该被人骂,对吧。
然后呢,你就不用说啥了。
首先紅字不是我的意思,先排除
再者就是職業如果有正當,有不正當的,那網友罵不罵,肯定就不需要先知道他是不是把這當職業
對吧?
您這邏輯比較蛋疼了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09 发表
您若认为杀手抢银行和爬高网红是同一个性质的职业行为,那就啥也别说了。
如果像您說的職業是善,惡,中性無所不包的,那網友罵不罵一個人,肯定不需要考慮他是不是一個職業者
綜上,如果像您說的職業是善,惡,中性無所不包的,網友知不知道他是否把這當職業不重要,網友只需要就行為分析就行了
而您,同理,該講啥,直接講就行了,您不需要多次反覆無用地強調這是一份職業,因為在您心目中,連殺手也是職業,
按您比較牽強的語景:"這是一份養家糊口職業",既然連殺手都能算進去,這詞只能算是一個中性詞了,"這是一份養家糊口職業"幾個字放爬高小哥在內的任何人身上,很抱憾,就通通都不能加分了
我簡單再說一次:不用強調了,強調通通無效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00:34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0 09:53 标题: 回复 #20 綠炎陽 的帖子
我也简单的说一次,您不用反复强调您蛋疼的观点了。
您无非想说人家爱骂是人家的权力,是职业就不能骂了吗?也对,然而我想反驳喷子,也是我的权力,也不是您能阻止的,对吧。
[ 本帖最后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10:09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0:28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09:53 发表
我也简单的说一次,您不用反复强调您蛋疼的观点了。
您无非想说人家爱骂是人家的权力,是职业就不能骂了吗?也对,然而我想反驳喷子,也是我的权力,也不是您能阻止的,对吧。
反駁要反駁在點子上
我恰好是點醒您的職業論有點打歪了,如果您可以在第二次回帖直接拋出一個實際更給力一點的看法,話題可以更加直接切入
永遠要反駁在點子上,不然就不是在反駁噴子,而是在噴噴子了
像您說的職業這麼廣泛無所不包,那絕大部分人不管有理沒理通通都是職業者了,像您紅字這種反駁實際意義是個啥呢?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28 发表
职业就是谋生手段。混黑道做杀手,我还真认为也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这个职业是否有正面意义和贡献,那又另当别论。
如果職業像您說得這麼廣泛無所不包,殺手也行,搶劫也行,那網友罵"很大一部分職業者"作死就完全有道理了
假定像您的定義裡職業本身如果可以是善的,可以是惡的,甚至可以是反人類的
網友在罵的過程中為什麼要區分這個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網友當然是直接看一個人的事跡決定只否開罵,為什麼要先搞清楚其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您說這是一個職業和網友罵不罵的具體聯繫是甚麼?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12:58 编辑 ]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10 10:42 标题: 药不能停
【傻缺定律】“职业”也有优劣之分的,古人云:好男不卖命嘛……
PS:
今人云:好女不卖肾。
作者:
信天游 时间: 2017-12-10 11:50
楼上好些争论已经跑题了。
我关注过咏宁,看过他的直播、转发过他好些视频,默哀,咏宁一路走好。。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10 13:00 标题: 回复 #4 綠炎陽 的帖子
小偷应该也算谋生手段不算职业吧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3:06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2-10 13:00 发表
小偷应该也算谋生手段不算职业吧
在我的定義裡我也不會形容小偷是職業
但每個人的語義都不一樣,這點我一向是持包容態度的
原則上意思前後自洽即可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13:07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0 16:06 标题: 回复 #24 信天游 的帖子
不是跑题,是有些人刻意的咬文嚼字找茬罢了。一个爬高网红也能扯到杀人做贼上去真是醉了。
现在有更多新闻出来了,这位小哥原本在横店做群演,群演待遇极低,所以他改做爬高网红,也的确赚到了比群演高很多的薪水,其一直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他做群演做的很好,赚到钱了。
他不带安全绳,誓言挑战全国爬高第一人。分明是想为自己的人气更上一层楼,好更多的赚钱,这是一个年轻人为了事业打拼不惜性命的精神,同时也隐衬出底层民众生存的艰难。
现在他终于失手死了,说好听点算殉职为事业献身,说中性点算死在本份,死的不冤。
至于其所从事的危险工作,我是不赞成的,但也不反对,人都有自主择业的权力,只要不影响他人的正当利益,我都没意见。
[ 本帖最后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16:18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6:20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16:06 发表
不是跑题,是有些人刻意的咬文嚼字找茬罢了。一个爬高网红也能扯到杀人做贼上去真是醉了。
现在有更多新闻出来了,这位小哥原本在横店做群演,群演待遇极低,所以他改做爬高网红,也的确赚到了比群演高很多的薪水,其一直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他做群演做的很好,赚到钱了。
他不带安全绳,誓言挑战全国爬高第一人。分明是想为自己的人气更上一层楼,好更多的赚钱,这是一个年轻人为了事业打拼不惜性命的精神,同时也隐衬出底层民众生存的艰难。
现在他终于失手死了,说好听点算殉职为事业献身,说中性点算死在本份,死的不冤。
至于其所从事的危险工作,我是不赞成的,但也不反对,人都有自主择业的权力,只要不影响他人的正当利益,我都没意见。
1. 這哥最大的爭議點恰好就是他對別人造成了不好的影響
比如黑爬摔下去會傷害別人,非法侵入會給安保多餘的工作量
2. 這也是為什麼黑爬不能是一個職業,而雜技可以是一個職業
3. 同理我為什麼要這樣"咬文嚼字"的目的你到了第27樓還是搞不清楚,你從第一帖到截到現在的最後一帖仍然存在上面藍字的混淆,
因為你舉的例子甚麼警察工人司機都是給社會帶來正面影響的
你的類比說好聽點就是語文問題,說難聽點就是對別的身亡事業者有失尊重
=========
你第一次作職業類比時就有問題了,而我指出你這個問題,你第二次馬上又希望用語文上的咬文嚼字來混過去,說黑爬跟殺手一樣,都可以是職業
但是很可惜,你混不過去,如果黑爬跟殺手一樣都可以是職業
那你第一次作職業類比就有問題了,這也就是我上面跟水哥說的原理一樣:語文上大家都可以寬容,但前後邏輯要自洽
具體見:
第一個論點: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
第二個論點: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28 发表
职业就是谋生手段。混黑道做杀手,我还真认为也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这个职业是否有正面意义和贡献,那又另当别论。
如果職業像您說得這麼廣泛無所不包,殺手也行,搶劫也行,那網友罵"很大一部分職業者"作死就完全有道理了
假定像您的定義裡職業本身如果可以是善的,可以是惡的,甚至可以是反人類的
網友在罵的過程中為什麼要區分這個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網友當然是直接看一個人的事跡決定只否開罵,為什麼要先搞清楚其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您說這是一個職業和網友罵不罵的具體聯繫是甚麼?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16:40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12-10 16:29
有很多工作危险系数很高,也是工作。
有很多工作并不产生直接效益,也是工作。
同时具备2个条件的,也是工作。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12-10 16:32
从广义上讲,海盗也是职业。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6:39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12-10 16:32 发表
从广义上讲,海盗也是职业。
1. 如果職業都是正當的,那網友沒理由噴一個職業者
2. 如果職業不一是正當的,那不可能要求網友見職業者就不噴
這也就是所謂的邏輯自洽, 1和2,你只能挑一個,不能腳踏兩隻船
比如墨葉兄您就是2
如果你認為海盜也是職業,那你應該容許網友噴職業
反之如果你不認為海盜(等非法的行當)是職業,那你可以不容忍網友噴職業者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0 16:41 标题: 回复 #28 綠炎陽 的帖子
您这样也不嫌累吗
找茬可以找很多,我也可以说杂技团表演万一失手摔死,会给千百观众尤其给儿童造成极大心理创伤,会增加医疗,保安,法律,社保的压力。我也可以说杂技团的表演极易被儿童学习模仿,会造成未成年人伤亡。同样会增加医疗,保安,法律,社保,乃至家庭社会的压力。
另我的观点始终如一,混的一直是您,先说啥没有法律劳动局许可的都不算职业,我给您举出一大堆后,您又转移到把爬高网红和杀人放火相提并论,这是一个性质的职业行为吗?你觉得这样混淆视听有意思?我没有兴趣和您“细细扯来”您就别强求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12-10 16:42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16:39 发表
1. 如果職業都是正當的,那網友沒理由噴一個職業者
2. 如果職業不一是正當的,那不可能要求網友見職業者就不噴
這也就是所謂的邏輯自洽, 1和2,你只能挑一個,不能腳踏兩隻船
比如墨葉兄您就是2
如果你認 ...
是不是职业与作死没关系啊。
海盗死了,当兵的打战死了都可以算作死。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6:45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12-10 16:42 发表
是不是职业与作死没关系啊。
海盗死了,当兵的打战死了都可以算作死。
正解,滿分,邏輯非常自洽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0 16:51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12-10 16:42 发表
是不是职业与作死没关系啊。
海盗死了,当兵的打战死了都可以算作死。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他死了,跟杂技运动员失手死了,爬高楼的建筑工人不小心摔死了,开川藏线大货车的司机翻车死了,缉毒警察被毒贩打死了,是一个道理,都是为职业,为生存,为吃饭而死。
这个道理咱第一次回帖就说了,奈何找茬的不信,换我嘴巴说,他又会说当兵的是正当和职业,死的有正面价值,受人敬仰,海盗死的那啥啥啥,呵呵呵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6:53 标题: 回复 #35 江山笑 的帖子
你第一次作職業類比時就有問題了,而我指出你這個問題,你第二次馬上又希望用語文上的咬文嚼字來混過去,說黑爬跟殺手一樣,都可以是職業
但是很可惜,你混不過去,如果黑爬跟殺手一樣都可以是職業
那你第一次作職業類比就有問題了,這也就是我上面跟水哥說的原理一樣:語文上大家都可以寬容,但前後邏輯要自洽
具體見:
第一個論點: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
第二個論點: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28 发表
职业就是谋生手段。混黑道做杀手,我还真认为也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这个职业是否有正面意义和贡献,那又另当别论。
如果職業像您說得這麼廣泛無所不包,殺手也行,搶劫也行,那網友罵"很大一部分職業者"作死就完全有道理了
假定像您的定義裡職業本身如果可以是善的,可以是惡的,甚至可以是反人類的
網友在罵的過程中為什麼要區分這個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網友當然是直接看一個人的事跡決定只否開罵,為什麼要先搞清楚其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您說這是一個職業和網友罵不罵的具體聯繫是甚麼?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10 16:53 标题: 回复 #25 KYOKO 的帖子
三百六十行里应该有贼,但肯定不算合法职业。贼不仅是职业,还有行规呢,从不走空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0 17:00 标题: 回复 #37 hhp19910906 的帖子
瞧您说的,台湾一个竹联帮就有10万成员,全世界的黑道算起来何止千万,这要不算职业?这些人算咋回事儿?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10 17:41 标题: 工具属性
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算不算正当职业?为虎作伥,恃强凌弱的算不算正当职业?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7:53
首先我跟你過往沒啥交集,我其實沒有針對你的動機和理由,只是這麼一說,你舉例有點問題,再來就是邏輯不自洽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2:05 发表
您认识到错误就好。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09 发表
那就啥也别说了。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23:33 发表
然后呢,你就不用说啥了。
而你,再三讓我不用說啥,認識錯誤
我是比較蒙圈的?
怎麼你說錯了要我認識錯誤呢?呃要怪我甚麼呢?
==========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16:41 发表
您这样也不嫌累吗
找茬可以找很多,我也可以说杂技团表演万一失手摔死,会给千百观众尤其给儿童造成极大心理创伤,会增加医疗,保安,法律,社保的压力。我也可以说杂技团的表演极易被儿童学习模仿,会造成未成年人伤亡。同样会增加医疗,保安,法律,社保,乃至家庭社会的压力。
另我的观点始终如一,混的一直是您,先说啥没有法律劳动局许可的都不算职业,我给您举出一大堆后,您又转移到把爬高网红和杀人放火相提并论,这是一个性质的职业行为吗?你觉得这样混淆视听有意思?我没有兴趣和您“细细扯来”您就别强求了
1. 心裡因素先放一邊,最重要的物理因素就是,這人是會摔下來的,這一個人是上百斤的
這已經不是心裡有沒有創傷的問題了,是高空擲物下來,肯定得被砸死的問題
2. 再者非法侵入永遠是一個問題,當然在座你和我,永遠不會擁有一座大廈,這裡要設身處地想,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感同身受
反正我是比較不樂意別人爬進我的產權玩的
不說大的,就說假設你擁有一個三層小房子吧,如果有個人不經你同意,在你房頂玩保齡球,他一再保證一定會很小心,你在院子裡走動,請你多多包涵,你甚麼感覺?
三層樓,一個小小的保齡球,不超過10KG,你能接受嗎?
3. 最後就是為什麼職業區分正當性是很重要的原因了,誠然你說所的雜技運動員沒做好,也會給大眾帶來影響
這也恰好說明為什麼職業要正當化,因為正當化,就是接受社會監察,正當化就是進行自我規管,自律
雜技運動員在自己的場所,要有意外的處理方案,要有表演的安全措施,要有表演的方案,要接受定期的體檢,場所要有消防環保噪音等
社會有選擇讓不讓他們表演的選擇
這樣一來,如果再發生意外,對任何造成不好的影響,這原則上是社會和雜技運動員共同的鍋
而黑爬,沒有給社會這麼一個選擇,而他們,也不接受社會這麼一個規管
至於他們是否自律,這我就不猜測了,我只能說,各憑良心和知識含量吧,愈有良心和知識含量的,自律度愈高
========
如果你區分不了這二者,我可以再舉個簡單的例子
同樣賣炸雞的,KFC賣炸雞給別人吃就很道德,你作為個體戶挑個小攤去賣炸雞,就未必道德,或許你可以處理得很乾淨,或許你不行,誰知道呢?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0 18:15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16:53 发表
網友當然是直接看一個人的事跡決定只否開罵,為什麼要先搞清楚其人是否在從事一個職業?
我并没有觉得您针对我个人找茬,但觉得您针对这事儿找茬。之所以让您别说了是因为不喜欢无休止的的扯下去。您的这个终极问题我早已回答过,我再回复一遍:
网上骂他的人,多数认为他是为了好玩,耍酷才爬高,并未意识到他是当一份生存的事业在做。
如果你认为骂人想骂就骂,无需了解那么多,管他职业业余。
那么好,我也不说啥,你也可以闭嘴了。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8:47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18:15 发表
我并没有觉得您针对我个人找茬,但觉得您针对这事儿找茬。之所以让您别说了是因为不喜欢无休止的的扯下去。您的这个终极问题我早已回答过,我再回复一遍:
网上骂他的人,多数认为他是为了好玩,耍酷才爬高,并未意识到他是当一份生存的事业在做。
如果你认为骂人想骂就骂,无需了解那么多,管他职业业余。
那么好,我也不说啥,你也可以闭嘴了。
那還是同一個不自洽的問題所在,生存的事業是不是以合法,合規為前提的?
如果職業是不用考慮合不合法的,或者說你不這麼看,又或者說爬樓哥他自己也不這麼看的
那好,他自覺的生存事業是不需要以合法合規為前提的,那網友選擇不因為他在參與生存事業而給他一點感情加分,就太正常了
你做這活動時不考慮社會感受,倒過來還要強求社會給予你同情,這也太為難別人了
網友,或者說普羅大眾作為社會智商身位地位都是最中庸的那群人,如果能做到以事論事,不生搬硬造,應該就挺不錯了
網友對不對這我看法如紅字,也沒甚麼新觀點,總究一個職業者要謀生的話,多考慮一下社會危害性,多接受一下社會的監察,自然可以自獲得社會的認同
這我認為是比較合理的三觀
如果你進行一個你視作職業的活動,你不接受社會規定,不接受社會監察,不考慮規避社會危害,又很想獲得社會對你認同和支持,同時又不想被罵
我認為可能性是極小的,除非你自己有很強大的道德感和知識量,你自己靠自律就能確保傷害在一定程度內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19:13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0 18:54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16:41 发表
您这样也不嫌累吗
找茬可以找很多,我也可以说杂技团表演万一失手摔死,会给千百观众尤其给儿童造成极大心理创伤,会增加医疗,保安,法律,社保的压力。我也可以说杂技团的表演极易被儿童学习模仿,会造成未 ...
耍雜技的沒辦法確定自己不摔下來,黑爬的也沒辦法,截到這裡你說的貌似是有道理的,但你這個是刻意斷章取義下的結論
後面接著看下去,區別就很大了
耍雜技的大概率摔下來能有網住,黑爬的無
耍雜技的大概率保證摔下來不壓到無辜的觀眾,黑爬不行
等等等等,還有很多方方面面的優勢,這裡時間有限就不一一多說的
這些進步和安全意識,往往不是靠當事人自律,自我道德約束得來的,而是靠社會對其進行道德約束得來的
所以本身合法職業和不合法"職業"(這裡加引號,因為這是你自己對職業的理解)本身天然就是道德存在差異的
合法職業傾向合乎社會道德,不合法"職業"反之
你要是想從道德層面來探討網友的道德觀念的話,拿司機警察工人類比黑爬,不恰當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0 19:55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1 08:56 标题: 回复 #43 綠炎陽 的帖子
您就别鸡蛋里挑骨头,没茬找茬了。
自拍网红是法律的空白区,没有违法一说。
所谓侵入建筑,他去的不是军事禁区也不是私人民宅而是建筑的公共区,有些公共地区本来就是开放的,有些虽然放个闲人免入的牌子,然而你真进去了,顶多也就是叫你出去,够不上违法。
所谓 社会危害性,您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哪个职业没有社会危害系数,马戏团的老虎失控咬死游客有木有?杂技团的飞人,飞刀,飞车,喷火,你敢保证失控就不会伤到观众。飞行表演失控撞观众台有没有?运输司机失控撞死一大片有没有?警察捉贼都可能伤到路人。
相比之下他这种爬高失控的危害性远远低于某些职业,如果他失控,一辈子也就只能失控一次,大约不会有第二次。一辈子摔一次,还要正好砸到人,这种几率跟空难差不多。
他现在失控了,有砸到人没有?
您真能挑毛病,您要非挑毛病我说您喝口水都危害社会了,喘口气都危害社会了。
咱也没说要社会多么同情他,也没要把他抬高到多么伟大的地步。只是对于有些不清楚情况胡乱骂人的人,咱帮他说句话。
当然,按您的逻辑,骂人是不需要清楚什么情况的,想骂就骂,那也成,你能骂,还不许我说么。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1 10:17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1 08:56 发表
您就别鸡蛋里挑骨头,没茬找茬了。
自拍网红是法律的空白区,没有违法一说。
所谓侵入建筑,他去的不是军事禁区也不是私人民宅而是建筑的公共区,有些公共地区本来就是开放的,有些虽然放个闲人免入的牌子 ...
1. 商業大廈要麼是大廈所有人出租的,要麼是賣給住宅業主的,要麼是賣寫字樓的,甚麼叫公共,開放的?真正對老百姓公共,開放的地區只有公園,圖書館之類的吧
沒上鎖,和開放總歸是兩件事吧,說話得帶點同理心吧,大樓不是您家的您說得這麼慷慨,要是私人民宅,您就有權圈起來了?
再說看這位黑爬哥拍下的照片,我不認為那些地方是沒上鎖的,那些塔頂,牆邊,我的經驗都是得翻過去帶鎖的區域的
2. 職業受社會監管,法外職業沒法監管,如果你把這兩個混為一談,我覺得比較有問題
警察抓賊會傷到路人,這是社會公約,或者我這麼給你說吧,在法理上,這是社會賦予警察的職責,即便真傷到路人了,社會也認了,也接受了
------潛在利益解釋就是因為要抓賊的需要更大於避免受傷的需要
當然同時存在另一套追責警察有無失職的機制,同理警察也認了,該免職免職,該問責問責
黑爬自拍,這就不在社會公約內,社會沒讓他爬上去,他摔下來,社會不接受,不認的
契約精神有吧,張三自願點一隻龍蝦999和你強買強賣李四一隻龍蝦999,你能說龍蝦一樣,價格一樣,所以結果一樣?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1 10:35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1 10:44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1 08:56 发表
所谓 社会危害性,您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哪个职业没有社会危害系数,马戏团的老虎失控咬死游客有木有?杂技团的飞人,飞刀,飞车,喷火,你敢保证失控就不会伤到观众。飞行表演失控撞观众台有没有?运输司机失控撞死一大片有没有?警察捉贼都可能伤到路人。
首先意外這詞很多時候是無法避免的,連核電廠這種科技水平都會有意外
理由很簡單,科技水平有限,人類智商有限,對物理學和材料學研究不透徹
關鍵是面對未知意外的心態是怎麼樣
馬戲團接受定期檢查,工商登記,有商業保險,有安保措施
這個情況下再發生意外,這社會應該可以接受
反之如果都沒有,弄個老虎跑來跑去,就是存心害人了
跟開車的道理一樣的,咱打個比方,如果我跟你一起開車上路
你技術差,我也技術差,你不能避免撞人,我也不能避免撞人
但是你不投保,沒交強險,沒駕照,我投保了,我有交強險,我有駕照
我從方方面面都自證了自己有規避的行為,而你,啥都木有
這情況下,我就是比你道德,這沒得辯的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9 17:48 发表
网上骂他作死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这是他的职业,这职业其实就是个杂技运动员,他靠这个赚钱吃饭,还给他老娘治病的。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12-10 16:42 发表
是不是职业与作死没关系啊。
海盗死了,当兵的打战死了都可以算作死。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2-10 16:51 发表
这个道理咱第一次回帖就说了,奈何找茬的不信,换我嘴巴说,他又会说当兵的是正当和职业,死的有正面价值,受人敬仰,海盗死的那啥啥啥,呵呵呵
另,順帶一說,我理解墨葉兄這是支持我,而反駁您的,不是支持您的
墨哥表達的意思恰好是我想表達的意思,之一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1 15:34 编辑 ]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7-12-11 14:03
原本有点觉得这人作死,不过如果真是为了母亲治病的话,倒是可以理解。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11 14:18 标题: 回复 #38 江山笑 的帖子
看划分标准吧,按古代的划分,往好听了说是绿林道,其实就是土匪,也算一个行业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11 14:33 标题: 柔情似水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7-12-11 14:03 发表
原本有点觉得这人作死,不过如果真是为了母亲治病的话,倒是可以理解。
原本觉得自杀之人必有可取之处。不过正所谓成王败寇:起因倒是可以理解,结果确实难以理解。
[ 本帖最后由 zhwenh_0421 于 2017-12-11 14:59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1 15:32
http://video.sina.com.cn/p/news/ ... unc=100&tj=none
“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坠亡前影像曝光 生前曾挣扎
====
炎陽PS:比較驚恐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1 15:33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2-11 17:20
一般玩这种极限运动的
肢体力量的很强的
像他做了两个引体向上后再爬上去应该是简单到像打个喷嚏一样
像他这样爬不上去还掉下来了估计是像某报道说的他当时感冒,体力不支,但又觉得这个这么简单的动作应该没问题,结果就是高估了自己,真的是悲剧啊,如果还是为了母亲凑医药费的话,那就是悲剧中的悲剧了~~~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12-11 17:29
不管你是职业,还是手段.不管你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
其行为带来潜在危害,骂两句不过份吧?
象这样玩极限的,实事上造成的潜在的公共危险和公共负担,骂"傻缺"可能有点失妥,人家也许还真不傻,这样赚钱的门路都能找到.
但骂"道德"缺失,危害公共,问题不大吧?
如果某些公司和个人并已类似事件吸粉,点赞个"人血批萨",我觉得问题也不大.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12-11 17:32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1 20:32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1 10:44 发表
另,順帶一說,我理解墨葉兄這是支持我,而反駁您的,不是支持您的
墨哥表達的意思恰好是我想表達的意思,之一
他要支持谁我不清楚,既然他说当兵打仗死和海盗被打死都算作死,那么任何职业都是作死。警察死也是作死,民工死也是作死。既然人人都作死,也就不存在作死。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1 20:36
现在又有消息出来了,这位小哥此次是受雇于某个公司,要他拍这个视频,一红给十万。他本人事前和亲属有说过此事。
这更加证实了我的判断,他是以此为事业,并非穷极无聊去作死。同时结合他的经历和家庭情况,可以看出他是个社会底层的青年,为了赚钱去拼命,反映出底层民众生存的艰辛。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12 09:04
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为极端事业而死,就比鸿毛还轻。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2 10:34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2-11 17:20 发表
一般玩这种极限运动的
肢体力量的很强的
像他做了两个引体向上后再爬上去应该是简单到像打个喷嚏一样
像他这样爬不上去还掉下来了估计是像某报道说的他当时感冒,体力不支,但又觉得这个这么简单的动作 ...
指力很難練,有說這哥從訓練角度來看,不是特別專業的,只是大膽客串一下
再說,大廈也太滑了,太滑溜的平面,難啊
如果有個把手,牆面粗一點,就好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2-12 11:22 标题: 回复 #56 綠炎陽 的帖子
小时候看过那些极限运动如何练的
当时还学了一下,因为那时还没发胖,练指力那个还能做几下
这个咏宁看报道是最近一年还是半年才开始直播这个的
估计肯定不是专业的,只是喜欢玩而已
这种如此高危的运动用业余的心态去玩
说真的,出事是迟早的事~~~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2 11:37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2-12 11:22 发表
小时候看过那些极限运动如何练的
当时还学了一下,因为那时还没发胖,练指力那个还能做几下
这个咏宁看报道是最近一年还是半年才开始直播这个的
估计肯定不是专业的,只是喜欢玩而已
这种如此高危的运动用 ...
難以致信?常人很難吧,指力引體向上幾下合理,但引體到整個人爬上去很難的,
您顛峰狀態放您在這麼滑的牆面上,您估計能撐上去嗎?
我不行,牆借力一下可以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2-12 12:28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2 11:37 发表
難以致信?常人很難吧,指力引體向上幾下合理,但引體到整個人爬上去很難的,
您顛峰狀態放您在這麼滑的牆面上,您估計能撐上去嗎?
我不行,牆借力一下可以
对臂力够的人应该不算太难吧
像我们小时候爬上爬下,很多小孩都行
当然是很耗体力的
其实就是引体向上那一下的爆发力
把身体位置拉高
等肩膀过墙时双臂前趴
之后再撑起
如果力量不足以一下撑起的,一般慢慢爬也能爬上去
就是姿势难看点~~
其实就类似上单杠
当然上单杠简单很多
因为身体可以摆动
但如果臂力足够的
不需摆动身体也可上杠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2 12:32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2-12 12:28 发表
对臂力够的人应该不算太难吧
像我们小时候爬上爬下,很多小孩都行
当然是很耗体力的
其实就是引体向上那一下的爆发力
把身体位置拉高
等肩膀过墙时双臂前趴
之后再撑起
如果力量不足以一下撑起的,一 ...
指力不是臂力,如果是臂力是個男的都能上,關鍵是邊沿既滑又粗,沒有一個可以握的東西
等於他要靠手指頭"摳"住
我指力是短板,我指力可能連很多女的都不如
像永寧這樣的武行顯然是可以的(不然他不會找死)
只是他沒有十成把握可以罷了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2 12:33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2-12 16:29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2 12:32 发表
指力不是臂力,如果是臂力是個男的都能上,關鍵是邊沿既滑又粗,沒有一個可以握的東西
等於他要靠手指頭"摳"住
我指力是短板,我指力可能連很多女的都不如
像永寧這樣的武行顯然是可以的(不然他 ...
对的
指力很关键
所以玩极限那些要专门练指力的
我上面说的小时候学电视里的极限运动员练指力就是在一块大木板上钉上打横的一块块小木板
然后靠指力在上面做各种锻炼
我们小时候爬那种都是粗糙的水泥预制板之类
摩擦力足够了
咏宁这个不清楚是否滑
视频开始也显示他在边缘那里做了很久的准备
明显就是为了防滑
总之一句话,他还是太高估自己了~~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2-13 10:09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2-12 16:29 发表
对的
指力很关键
所以玩极限那些要专门练指力的
我上面说的小时候学电视里的极限运动员练指力就是在一块大木板上钉上打横的一块块小木板
然后靠指力在上面做各种锻炼
我们小时候爬那种都是粗糙的水泥预 ...
看最後那段施力挺可悲的
想向牆面借力嘛,牆面打滑,想向兩邊借力嘛,兩邊牆角度又張太開了
如果垂直牆面磨擦力夠大靠鞋面磨擦估計可以分擔很大一部分的體重
具體算法是?如果鞋施力45度向下撐住應該是最優角度
大概可以分擔多少的體重?
呃不畫圖算了,估計是1/4?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3 10:11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13 10:12
您要说他高估自己也行
但咱认为,像他介样的,出事儿是必然,不出事儿是偶然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2-13 10:47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3 10:09 发表
看最後那段施力挺可悲的
想向牆面借力嘛,牆面打滑,想向兩邊借力嘛,兩邊牆角度又張太開了
如果垂直牆面磨擦力夠大靠鞋面磨擦估計可以分擔很大一部分的體重
具體算法是?如果鞋施力45度向下撐住應該是最優角 ...
是分担了体重
但同时也加大了手指横向的摩擦力
如果落手处也光滑的话一样是个悲剧
小时候攀爬就试过
用脚在墙面支撑
结果手指的力气就撑不住了~~~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2-13 10:48 编辑 ]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12-14 16:32
有人在微信里放这个视频,我回了一句:楼主也是哔了狗啦....
注:此楼主指的是大楼的主人.
每当夜风挑起窗帘,就是吴咏宁来见你了....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12-15 14:04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2-14 17:51 标题: 回复 #65 小贩 的帖子
想太多了
国内有人跳楼的楼宇多了去了
也没见那栋的人搬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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