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孔方

2015-8-31 20:53


案发当晚,他遗忘该枪在警局。并且打电话到警局让同事保管,第二天才取回。

从题干里这句话来看枪一直在同事那里保管,没保管员什么事啊,除非这个同事就是保管员。

所以嫌犯只有两个人,刑警、同事。
按照柯南剧情的发展模式,凶手肯定是刑警,因为同事持有行凶的手枪这样刑警就有了足够的不在场证明,但柯南告诉我们,所有有不在场证明的嫌疑人就是凶手。

首先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同事会不会是凶手。同事持有凶枪,理论上最有犯案可能。但换个角度想,同事也是警察,他不会不知道每把枪的弹道轨迹都是特定的,这取决于枪管的膛线,鉴证科简单做个实验就能比对出来,而且警用枪支的特殊性决定了每把枪的弹道痕迹都会记录在案,即使他把枪丢了,只要找到弹头警方也能发现是这把枪作案的。因此,在有人(刑警,他委托同事代为保管)知道自己持有这把枪的情况下,同事是不可能用这把枪去犯案的。

另外要完全排除同事的嫌疑还有一个简单的方法,测试硝烟反应。开枪后枪管喷出的火药残渣会附着在衣物表面。
“刑警打电话到警局让同事保管手枪”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信息,同事很可能在警局值班,否则他没可能帮忙保管手枪还在第二天交还刑警 ,毕竟下班后手枪是要交还的。值班肯定得穿制服吧,中途溜号去作案再赶回来时间已经很赶了,没有换衣服的时间。把同事的全部制服搜出来比对一下,看有没有硝烟反应。如果没穿制服,那就调监控,看他当天晚上穿的什么,有没有出去过,有没有换衣服?
基本上做完这些同事要么露出破绽,要么证明清白。前面我也分析了,同事用别人知道自己持有的枪支作案的可能性极低,那么他清白的可能性就极高。因此凶手是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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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KO 2015-8-31 23:39 +50 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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