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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0 20:47
回复 #81 sos2290 的帖子

我非常反对81楼建议的做法和观点。

在整个事件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没有证据证明女主有刻意隐瞒事实,或者蓄意谋划些什么来背叛男子的行为。个人认为,目前我们只能认为,对男主来说选择女主共同生活,具有很高的受到感情伤害的风险。只能说女主不是一个适合男主的对象,从而建议放弃。

而以此为理由,就进行秘密的谋划构陷,我认为是不道德的,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如果真的这样做,那么我认为女主并不“活该”,而这样做的人是卑鄙的。

双方的关系发展到今天谈婚论嫁的地步,男主才刚刚发现了了解,或者说才刚刚觉得有些事情是自己很难接受的。我认为男主也负有一定责任。因为女主并未刻意隐瞒。

如果说一个人自己不谨慎,不珍惜,我们对其进行损害就是正义的。那么,任何一个阅历丰富,有一定手腕和个人条件的男性,都可以搞大一个姑娘的肚子,然后声称是对方自己不检点。“要是足够珍惜自己,又怎么会被我得逞呢?”

因为你不会在把她的肚子搞大之前,把自己将要跟她分手,这件事告诉她。所以你这么做不道德。

因为男主在整个事件中,如果说他受到了来自女主的伤害的话,那么我不认为在分手之前刻意把对方的肚子搞大,是一种合理的报复行为。我认为这么做,对女主造成的伤害,显然大于男主目前的程度。

仅仅因为对方将“哑巴吃黄连”就可以作这样的事么?

为了让自己身心健康,发泄一下,就可以做这样的事么?

因为对方是一个堕胎过的女人,就可以做这样的事么?

这是作恶。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3-7-30 22: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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