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酒魔剑仙

2007-11-12 12:02


反方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1 18:15 发表
这是贵方早在38楼就抛出的数据,反倒叫我们来证明,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从“失败的初恋也是成功的爱情”到“忠贞过”概念的抛出,从80%的失败率的抛出到两个“更多的”的草率结论,对方辩友完全不顾自己辩词的逻辑性,反倒让我方来为其证明,我提醒对方辩友,我们虽然是辩友,但是我们是有不同的立场的,我是正方,而你是反方,不要连这都混淆!

“事实上,我们知道,初恋是人最纯的爱情。 但是现在初恋失败率在80%左右,那么初恋就不应该出现么? 通过初恋的爱情,即使不成功,人也学会成长,难道不是成功的爱?”这是我方在38楼的原话。我方仅仅是提到了初恋的高失败率,并没有说明高失败率的原因。如果对方对这个80%的概率有异议,完全可以举出反面的例证来证明我方的错误。但是我需要提醒对方,这个80%只是为了强调初恋的高失败率,即使从原话中去掉也完全不会影响到它的整体一丝。相反的,对方辩友在54楼提出了“初恋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失败率?因为他们只知道‘爱了就爱了’的‘用爱来爱’”。

对方辩友多次提出爱情需要负责,还有“谁主张,谁举证”。那么现在请对方辩友先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并为其举出相应的例证。

再次强调,我方不需要对方辩友为初恋的高失败率举证。我方需要对方举证的是对方所提出的初恋高失败率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只知道‘爱了就爱了’的‘用爱来爱’”

对方辩友先提出了“爱了就爱了”是初恋高失败率的原因。我方不认同,并提出了相反的观点。对方辩友不优先证明自己的观点,却反而先要我方证明自己的观点。我方只能认为混淆立场的是对方辩友而不是我方。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2 10:44 发表
原来对方辩友一直耿耿于怀自己自己发明的abc理论,呵呵,好的,我来告诉你你的理论中存在的问题,你的理论是:a导致b,b导致c,因为有了b在中间,所以不能说a导致了c,因为a可能通过b导致到d、f,而不一定导致到c,所以a不是c的“必要条件”。
你的这个理论存在两个很明显的错误。
首先,这个理论很聪明的在在a和c之间引入一个“b”,但是并没说轻什么情况下a可以导致c,什么情况下a是通过b导致c的,因而这样就导致a和c可以无限的引入新的b1、b2、b3……原子尚可以无限的分下去,更何况原因和结果之间呢?
第二所谓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才会要求“一定导致”。这个因该是逻辑学常识。所以即便a是c的必要条件,a也不一定就一定导致c,对方辩友为何将充分条件的要求强加到必要条件身上呢?

也许这一点是我方没有解释清楚。

对方辩友坚持经济是本体存在的基础,而本体存在是爱情的基础,从而推导出经济是爱情的基础。关于这第一个环节,“经济是本体存在的基础”,我方已多次论述了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区别,但是每一次对方辩友都没有能做出相应的反驳。现在我方再次重申我方的观点,物质基础对本体存在才是必要的,而经济基础不是!,请对方辩友在下面的回帖中对这个论点作出正面的回应。

但是江兄理论主要质疑的并不是这第一个环节,而是对方如何得出这最终结论的。我在61楼就已经举出了相类似的例子,请允许我在这里引用一下: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11 13:41 发表
这种间接的关系对我们的辩论并无助益,太阳同样也是生命存活的基础,可是你能说太阳是爱情的基础么?这无疑是荒缪的。

还请对方辩友也针对这一点也作出正面的回应。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2 10:44 发表
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我是正方,你是反方,你方说的那么多例子我们都提一遍的话,不如把我加到你们反方算了。

对方辩友很无情的引入己方辩友生上发生的一个事例,我真的很心寒,这时候在辩论的场合用自己辩友的现实遭遇来诘问我们,试问,对于刚刚经历这样的变故的朋友,我们除了安慰,然道还可以把它作为“反例”来攻击对手让自己的辩友更加的烦乱么?

我方举出的例子对方没有做出相应的反驳,我方当然有必要提醒对方辩友,并要求对方辩友做出相应的回答。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2 10:44 发表
我方给对方辩友提出的问题,对方辩友居然让我们自己回答,原因是“问题是我们提出来了”。

这个问题我在61楼已经说过了我方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我引用一下: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11 13:41 发表
爱情的确是要负责,但也要分清哪些责任是你该负的。供养配偶和家庭是婚姻的责任,请不要把如此沉重的负担压在爱情的肩膀上。

我方的观点我已经表明了,现在我方想听听对方在这个问题上的高见。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11 13:41 发表
以上可见,对方辩友习惯性的推卸自己的责任,而给别人强加责任。请各位听众和评委明鉴。

对方辩友所提出的所有问题,我方都已在先前的辩论中提及,并做出了回答。还请对方辩友保持冷静,并在做出这种无礼的指责之前,现仔细阅读我方在先前的辩论中所提出的论点与论据。倒是对方屡次逃避回答我方的所提出的论点与例证,是一是失察,没有看到,还是认同我方所提出的观点,亦或是无言以对,仅仅在逃避问题?


还有,对方辩友在60楼就提出了“忠贞的爱情因为一方经济收入不断增加而宣告失败”这个例子是由我方所举的。然而我纵观全贴,也只能找到对方辩友在58楼首次提到这个例子,恕我鲁钝,还请对方辩友指出我方在哪一楼首次举出这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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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1、 请对方辩友为对方所提出的初恋高失败率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只知道‘爱了就爱了’的‘用爱来爱’”这一点提供相应的证据。
2、 请对方辩友针对我方的观点,“物质基础对本体存在才是必要的,而经济基础不是!”做出相应的反驳。
3、 请对方辩友针对我所提出的“太阳与爱情”的例子发表看法。
4、 请对方辩友针对“对于忠贞的爱情要不要负责任”这个问题发表看法。
5、 请对方辩友解释一下为何对方屡次逃避回答我方的所提出的论点与例证。
6、 请对方辩友指出我方在哪一楼首次举出“忠贞的爱情因为一方经济收入不断增加而宣告失败”这个例子。

以上各点还请对方辩友做出相应的正面回答。

谢谢对方辩友、评委和各位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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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9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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