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酒魔剑仙

2007-11-11 15:37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1 14:57 发表
原来对方辩友不知道这个例子是自己的辩友提出了,真是令人手足无措啊!
无怪乎对方辩友会认为我方需要举证了,想必你也没有仔细看53楼和54楼了,不劳您大驾,我给您在这里简单的陈述一下吧!
对于对方辩友提到的初恋的高失败率,我方只是指出失败的原因之一是他们正如对方辩友所说的”我的回答是,我用爱来爱别人”的“口头爱情”。
而对方辩友却自行将初恋的失败与经济基础联系起来比较,并且得出两个“更多的”比较结果,试问对方辩友,你是怎样比较得出“更多的”这样匆忙而草率的结论呢?

我反复看了53楼也没有发现对方辩友说的“对方辩友提到的初恋的高失败率”,这句话第一次出现是在对方辩友的54楼中。

“初恋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失败率?因为他们只知道“爱了就爱了”的“用爱来爱””
这是对方辩友在54楼的原话。对方辩友提到了初恋的高失败率,并把它归咎于“他们只知道‘爱了就爱了’的‘用爱来爱’”。我方只能认为对方辩友承认“他们只知道‘爱了就爱了’的‘用爱来爱’”的情况存在于大多数的初恋中。所以我方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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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1 14:57 发表
当爱情也可以“忠贞过”,当誓言可以有了“有效期”,当责任属于“婚姻和家庭”,我不知道对方辩友口里的爱情还剩下些什么?

爱情当然也会有有效期。那些恋爱时爱的死去活来的,很少有真正因为分手就去殉情或者自愿的孤独一生的吧。大多数不都是找到了另外的伴侣么?

爱情就是爱情,只是一种感情。并没有什么可以剥离的,也就无所谓“有什么可以剩下的”。婚姻等等可以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但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并不会变成其他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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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1 14:57 发表
对方辩友放弃了对爱情责任,将婚姻无情的剔除在爱情的门外,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没有婚姻,你们“夫妻齐心,其利断金!”里哪来的夫妻啊?

关于这点,评委已经在40楼做出了相关的裁断。我引用一下相关的部分。

“QUOTE:
再者,反方的关点理应是“夫妻齐心,其利断金!”这是反方的主题命名,而反方却杨言不谈婚姻,在下不才,这样反方是不是算严重跑题,还望指点。

本次活动中并未明确提出是何种爱情为主题,因此本句同样给予否定。”

我方方并不是反对婚姻,只是反对将它特殊化。婚姻只是爱情的众多可能的结果中的其中的一种。舍本逐末的,将它特殊化,并以它作为辩论的基础,我方认为这样对我们的辩论毫无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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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8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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