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迷途书童

2007-11-11 13:00


正方:
首先提醒一下对方辩友,那两个“更多的”你方提出的,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对方应当予以证明。这是常识,希望对方辩友不要乱了分寸。

其次我要检讨一下自己,我将自己知道的东西误认为对方也一定知道。娜拉出走以后指的是鲁迅的《伤逝》,请注意是“以后”《玩偶之家》仅仅讲到“出走”而已。这是文学史的说法,我应该说的更清楚一点才是。

对方辩友讲人的存活却不依赖于经济基础,我就很诧异了,莫非对方辩友修真小说看多了,觉得人可以靠“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生存?

对方辩友自己举出的例子在被我方指出其实证明的证明的是我方的观点的时候,对方辩友居然可以说“这个例子不能代表所有人,甚至不能代表大多数人”,我提醒对方辩友,无论是举例子、列数据还是谈爱情,都要本着一颗负责任的心?

想用的时候就拿来用,不用了就抛弃,这样的始乱终弃不正是很多爱情不能长久的真实写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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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7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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