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孤高的曹孟德

2007-11-6 14:56


正方

反方的朋友们,你们好

首先,请容我很尊敬的,很有礼貌的提出一个抗议:请反方今后辨论中,不要主观性的定论对方偷换概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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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帖27的那位林夕小兄

说到“有情饮水饱”,这句古话是否所指长期?论题是“没有经济的爱情能不能长久。”那么请问,光靠饮水可以长久活下去吗?再问,水费付不起的话,水从哪里来,弄来的水卫生吗?喝出病来,医药费又付不起怎么办?

小兄最后那些话,在下以为有点不付合主题嫌疑。主题中,李老师提及:“。。。爱情总不能当面包吃。没有面包的爱情,还是爱情吗”可见,本次讨论中的“经济”绝对是和面包等食物有着密切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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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帖31的居士小兄



QUOTE:
爱情自始自终都是爱情本身,不会变成其他东西,婚姻不是爱情,也不是爱情的目的,也不是爱情的转化,他只是爱情的一种社会表现形式。


居士小兄以上言论,貌似是说“婚姻是婚姻,爱情是爱情,;两者之间没太大关系”。个人认为,居士小兄此言就像说“因为有那么一个人从N楼跳下来后没摔死,所以所有人从N楼跳下来都摔不死”一样。属于举极端例子。因为在下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婚姻和爱情有着密切的联系。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谈恋爱的最终目标是要结婚。两个真正相爱的人不能结婚是痛苦的。

个人认为,举只有极少数人认同的理念来推翻大多数人都公认的理念,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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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反方朋友正面回答以下问题:

1,反方江阳居士立论证时说过:“相爱,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爱情的力量超越一切!”这句话中的一切,是不是抱扩了道德人伦?若不是,那么江阳居士立论时是否有误?是否主观性的,不公正的夸大其词?

2,反方江阳居士立论时,还说过:“因有爱,再邪恶的人也可以变的刚正不阿,因为爱赐予他们无穷的道德。”即然反方先谈到了道德观念,那么我们正方为表对反方的尊重,不得不奉陪一次。我前面所举的一系列如“结婚后爱上丈母娘”等例子反驳,想请教江阳居士小兄,这您又将如何对答呢?若小兄您不答,在下实恐到时候读者会误以为您立证只是空喊口号而已呐。

3,前面帖17中,反方的酒小兄承认了“本体都不存在了,自然不能爱”这点;也就是说爱是离不开本体的。先要有本体,才能去爱。这点已达成公识

第17帖中,当我谈论“经济与爱情”时,酒小兄还多次回复“面包与爱情”云云;于是,食物是经济的一部分,这点也已达成公识

那么个人认为,酒小兄言下之意应该是:“没经济就没食物,没食物就没本体,没本体就不不能爱。”所以,不才个人为酒小兄的关点总结是:“没经济就不能爱。”若在下弄错了,还望酒小兄指正

请注意,论题部分是“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无法长久的”,也就是要谈论长久的爱情。个人认为,这样说更能让读者看明白:长久的爱和本体分不开,本体和食物分不开,食物又与经济分不开,所以长久的爱和经济是分不开的。

最后,请反方朋友们不要对我方提出的问题避而不答。因为个人认为,无视对方也是某种成度上的不尊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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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6 17:43 +8 请不要再涉及非大众化所能接受的情感话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 同时,关于“结婚后爱上丈母娘”类似的问题,本活动的负责人即本人认为其超出了本活动乃至本区的讨论范围,因为对方可以不予理会 ...
长葛李子龙 2007-11-9 14:28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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