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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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是否逻辑混乱、是否理亏,自有裁判和观众来判断,不劳对方辩友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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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是饿死的吗?顺治没选择绝食自尽吧?就算他不作皇帝,不还是衣食无忧的吗?
只要承认“本体都不存在了,自然不能爱”就好。后面那句是空话,说与不说都没区别~~~
同样的话,不必本人再重付了吧。即然你代表反方承认了本体是爱情的先决条件就好。先要有面包维持本体,才会有爱情;必需的先决条件昭然若揭。不能本末倒至呀~~~ 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区别,我方的江阳居士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里不再复述。
还说灰姑娘爱上王子的事?故事中灰姑娘所穿去参加舞会的那套华丽衣服是怎么弄来的?说你们是空想派还不承认,这次现形了吧?你们反方怎么老是喜欢举起石头往自己的脚上砸呢?
而且爱情是双方面的,所以我前面所说“嫁给王子是完满结局,但嫁给乞丐就不同。”是非常有道理的~~~ 可是当王子找到贫穷的灰姑娘的时候呢?并没有因她的贫穷而嫌弃她吧。
爱情是一种感情,不一定非要两个人不可。双方面的爱情固然美丽,但却不是否认单方面爱情的理由。
爱情不单单是初始的爱,还抱扩了结婚后的爱;从年轻爱到老;从爱所得到的,为爱所牺牲的;正面的爱,与损人不利己等反面的爱。。。这些都是爱的一部分,所以都在讨论范围内~~~
我前翻的话题是要谈论两个连面包都买不起的人相爱结局。而他却对结局这点避而不答,转移话题,说到刚相爱的那一刻,是否能阻止,是否理性等。 不明白对方辩友想要证明什么。结婚后可以爱,难道不结婚就不能爱了么?结婚是爱情的延续,以爱情为基础,不是爱情的先决条件,不影响爱情本身。
很明显。我前面的意思是,你让不让你女儿不要结婚,只去和别的男人谈恋爱?也就是同不同意的意思;但他却又转移话题说到教不教的问题了。
为表大度,就算他转移话题,我也让让他,就陪他说一下教不教的问题吧: 记得小时候父母告诉过我,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婚生出来的孩子会是白痴。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告诉孩子。不会让小孩子胡乱去爱。小孩小学时爱上老师,中学时爱上同学的妈,大学是爱上同学十岁的妹妹你,结婚后爱上丈母娘,晚年爱上媳妇;这恐怕就是从小不教的好处吧。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小孩小学时爱上老师,中学时爱上同学的妈,大学是爱上同学十岁的妹妹你,结婚后爱上丈母娘,晚年爱上媳妇。”伦理道德阻止这样的爱情发生,因为他们违背了伦理道德,但是爱情本身是没有错的。
我的女儿,我会教她伦理道德,不会教她爱。这样说明白了么?
前面他所举的例子是“顺治为爱放弃面包”,怎么这次又变成“前面举过例子了,顺治为爱情放弃皇位”了?莫非连面包与皇位的区别都分不清了?看来反派已经开始逻辑混乱,连自己先前举过哪些例子都分不清了。逻辑如此混乱的人,说出来的话有多少可信度,相信大家也心知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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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讨论中用“面包”代指经济基础,而不是面包这样物体本身,而皇位正是顺治的经济基础。对方辩友故意混淆概念来逃避我方的问题。
[quote]啧啧啧,本人的意思你没看明白?没提及代表可能需要,可能不需要;所以反方不能拿那段存有未知数的话当论证;这样是堆翻前面反方的论点。怎么你就理解成“没有提及,所以这是他默认为理所当然的”了呢? “可能需要,可能不需要”换句话说就是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理论中提及的三要素,我方自然可以以次为论点。
哈哈,逻辑竟混乱到了自己人打自己人的成度,真让人喷饭。前面反方的江阳居士高唱口号,说虾米“爱能赐予他们无穷的道德”,但没过一会儿,他们反方自己的酒魔剑仙就出来杨言:“爱情与道德伦理没多大关系。”。他们反方出尔反尔,自相矛盾,毫无信誉可言。 我说的是“道德伦理的对错可以阻止爱情的产生”,对方辩友却再次故意混淆概念把这句话和“爱情与道德伦理没多大关系”等同,借以逃避我方的问题。
至于他最后的那句话,正如前面所说,空喊口号,脱离现实,对话题没有任何帮助。实乃多次一举。 这个事例本是对方辩友举出来的,在我方作出辨答后,无言以对,就以事例“空喊口号,脱离现实,对话题没有任何帮助。”来逃避问题。
我说你们反方自己人打自己人一下也就罢了,怎么就一直打个不停呢?前面那位酒某人已经承认面包和经济有关。即然面包这种物质都和经济有关,其他物质更和经济脱不了关系。有物质就是有经济,例如某某没现金,但他却有好几栋房子,好几牟田,好几头牛等物质,你能说他穷吗?
所以说,物质=钱。可以互换,可以卖掉物质去换现金,也可以用钱来买物质。 前面已经说过“面包”代指经济基础。
有物质就是有经济?例如某乞丐,怀里揣着半块面包,身上披着一件破布衫,他算是有物质了,可你能说他有经济基础么?
物质=钱?对方辩友会出钱买下路边的石子么?再者,我们的讨论的是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代表的是收入和资产,并不完全等同于钱,更不等同于物质。
大家看他这句:他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让自己“经济”了,和相爱的人组成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他说来说去还是说到幸福爱情离不开经济。因为前面分析过了,有头脑,会赚钱的人=一台生产钱的机器。所以他这个例子,其实他说来说去也就是说一些有经济潜力的人,也能算是有经济。就是这样而已。但他却没谈到一对永远没经济的夫妇如何能让婚姻快乐。可见,连居士本人也已动摇,认为幸福的爱情是离不开经济条件的。 这个例子中,经济基础带来的是家庭,是婚姻,而不是爱情。例子的假设是他们已经相爱了。
对方辩友再次偷换概念,把“经济潜力”等同于“经济基础”。
假设一个没有经济基础的乞丐和某MM相爱,之后奋发图强,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这个例子里,爱情产生的时候,是没有任何经济基础参与其中的。之后乞丐创造的经济基础带来的是“幸福的生活”,而不是爱情。
虾米畏首畏尾的XX。。。人相爱前都得三思,不然便会发生见美人就爱,爱上别人老婆,爱上丈母娘等谎唐事~~~ 对方辩友故意转移话题。所举的例子都是针对道德伦理的,与经济基础和本次的论题毫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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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向裁判对对方辩友在其辩论中所显示对我方的不尊重表示强烈的抗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