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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karlre

2007-11-4 11:41


我继续先来吧:

正方曹孟德同学在理论中陈述:“最终的婚姻幸福则是结局。”

如果把最终的幸福婚姻看成爱情的结局,我方认为有失偏颇。 幸福婚姻的确是爱情的结晶,我方并不否认。 但是也请看到,事实是残酷的。 很多时候相爱的两个人因为种种关系并不能在一起。 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罗马假日里的公主与记者,或者甚至结婚了仍被迫分离的陆游唐婉夫妇都是相爱的。 但是最后他们都不能在一起生活。 正如孟德兄所述“世上真正的爱,是要让对方得到幸福。”如果不能,或者最后要分开,那么曾经爱过,就是无怨无悔的。 我自己曾经爱过一个女孩很长时间,但是知道我们不可能,所以选择了离开。 我爱她么? 爱? 为了让她得到幸福,我离开她么? 离开。 爱情是感性,而不是理性,更不是用面包能衡量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固然让人幸福。 在白发苍苍的时候,回忆那一份曾经付出过的,珍惜过的爱情不也是很幸福的事情么? 在这种爱情中,又有什么和面包有关么?

我方从不否认面包是幸福婚姻的重要基础,但是我方认为,面包不是幸福婚姻的全部基础,爱情是。 有面包没爱情的婚姻一定不是幸福的婚姻。 但是没有面包,拥有真挚爱情的夫妻为了双方都会去努力创造面包,而在创造的过程中,双方都会体会到幸福,这也是一种幸福婚姻,不是么?

我再次重申,爱情,是感性,是两个灵魂的互相吸引,互相产生所产生的事实。 没错,的确有所谓的禁忌之爱,现实物质因素和社会因素可以阻止婚姻,可以中止关系,甚至定义为“兽性”, 但是任何现实手段是无法阻止爱情的产生的。 无论它是曾经的禁忌:同性恋。 还是今天仍然被禁止的女婿和丈母娘相爱,老头爱上了孙媳妇等爱情。

我方论点是:经济基础不是爱情的必要条件。 而不是没有面包/经济基础的时候爱情会不会有结果(婚姻)。 请对方辩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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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4 11:47 +8 管理需要
长葛李子龙 2007-11-9 14:22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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