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陈光柱

2007-8-16 09:17
第五十七章——统治者不能造成“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的现象。

第五十七章——统治者不能造成“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的现象。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说明】
“以正治国”,说起来简单,然而却很难做到。冠冕堂皇的道理,引人入胜的慷慨言辞,甚至蛊惑人心而动听的“治国”方略等等都只能是台面上、公开而忽悠民众的东西;实际上,却是“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的人们见怪不怪而“残酷”的社会现实。人们居然看着这样的现实麻木不仁而埋怨民众的无知、落后……
这几篇文章都是连贯的。前面我们看到统治者与民众“和其光,同其尘”,这是多么朴实的语言和简单的理论。本章具体指导统治者应该如何作为,如何按古公亶父的规定办事。这个规定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说起来好象容易,做起来为什么都难以办到?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出在统治者自身,出在他不就事论事而感情用事,出在他纵容、庇护“智者、众人”的“伎巧”铺天盖地而愚弄民众,出在他成为为非作歹、变着花样残酷地搜刮民脂民膏而致使民众家破人亡、难以生存的坚强后盾!这是多么残忍而堂皇的执政,除《老子》以外有谁诉说过?那些尊奉老子为“圣人”、“神明”的人们何曾想到过?
“人多利器”的问题,但,有的版本(包括帛书甲、乙本和楚竹简)是“民多利器”。从36章说的是“国之利器”来看,显然“利器”是属于国家的,是维护、维持社会“治安”的。它不能也不应该从属于民,民无权拥有。因此,“民多利器”是一种社会混乱的错误,是老子对社会现象的揭露、披露。所以,那些用“人多利器”的版本,应该给予改正。
另外,多种版本上是“法令滋彰”,应当订正为“法物滋彰”。因为“法物”同样是极端不利于民众的东西!虽然帛书的甲、乙本都已经残损,但乙本还存有三字:“□物兹章”,因此而订正。显然,大家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解释是不太通情理的。从文章的意思来看,“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也应该对应“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因为“忌讳”则是统治者的“有为”而造成的;“民多利器”是统治者的“好动”(不静)而出现的;统治者的“多事”则是民众“贫苦”的原因;统治者提倡、推动千奇百怪的“事物”(法物)的涌现是民众不“朴实”的唯一理由。
另外,所谓的“法令”是从属于“忌讳”的。如果再出现,就是“无意义的重复”,老子在一个具体的章节之中,是不会允许的。
再者,“奇物”和“法物”的理解可能是关键。什么是“奇物”,是稀奇古怪的新鲜事物吗?不是。利国利民的新鲜事物越多越好,老子提倡的就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要做到这样,没有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是永远达不到的。然而,感情用事、裙带关系、这样或那样的不正之风、假话的铺天盖地、各种各样的巧设名目忽悠民众的盘剥而得取“民财”……这些是什么,这些就是老子所深恶痛绝的“奇物”;正因为有这样一些“奇物”的出现,才会有“法物”(法,是人制定的;因此由于“法”的出现,相应的稀奇古怪的“奇物”就发生、发展、扩张开来……)的存在市场:“坚持”这样的人们,对待民众毫不手软,他们可以花样翻新运用自如地罚款、没收、巧取豪夺而为所欲为……地“有恃无恐”的“野蛮执法”,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他们在这样作为的时候堂堂正正,有统治者撑腰,有法律、法令作为后盾。民众的苦衷向谁去诉说,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这就是“法物”!民众在这样“法物”的威慑、整治之下只能是“民不聊生”、走投无路,或死、或逃、或乞、或拿(抢)、或盗的过一天算一天……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里的是古公亶父的原话,是《归藏》(或《五典》)的最后一篇,所以,这里的“圣人”就是老子指的古公亶父。
【字词句注释】
以正治国:正,正直、不偏、合乎标准,(含必须“保证、保障民得”的这个唯一的治国标准);治国,治理国家、处理国事;以正治国,以“保证、保障民得”的道理来治理国家;
以奇用兵:奇,罕见的、特殊的、非常的、出人意料的、令人难测的;用兵,调动或指挥军队(以便对“敌人”作战而打败“敌人”);以奇用兵,以出奇制胜的办法来打击敌人而保家卫国;
以无事取天下:无,没有;事,同于48章的“取天下常以无事”,治理国家,统率国家内的臣民必须时时刻刻注意到,没有发生、发展过违背民众利益的大小事情;取天下以无事取天下,以不违背民众利益的大小事情的行为(不搅扰民众)来“管理”国家;
吾何以知其然哉:吾,我,老子的自称;何以,怎么、凭什么;知,知道;然哉,是这样的;吾何以知其然哉,我怎么知道是这样的?
以此:根据就在于;
天下多忌讳:天下,指国家;忌讳,由于社会风俗或个人原因而避忌某些言论和举动,这里指国家(规定)的不许说不许做的“禁令”;天下多忌讳,国家统治者的律令禁戒忌讳越多;
而民弥贫:民,民众,最基本的民众;弥,更加、越;贫,贫苦、贫困;而民弥贫,民众反而越发陷于贫困;
民多利器;利器,36章说的利器是兵器,这和前面第九章中的“揣而锐之”的“锐”字就是指“利器”的,都是指国家执法机器和权力;但这里的意思是“杀人”、械斗的器具、利器;民多利器,民众非生产用的利器(用于械斗、杀人的)多了;
国家滋昏:滋,滋生、增加、增添;昏,黑暗、模糊、混乱;国家滋昏,国家越发陷于混乱;
人多伎巧:人,以统治者为核心的人们:众人、庶官、智者,民众以外的人;伎,同“技”;伎巧,本义是手段或花招,这里显然是指糊弄民众的手段、欺骗忽悠民众的花招;人多伎巧,以统治者为核心的人们的智谋伪巧越多;
奇物滋起:奇,罕见的、特殊的、非常的、出人意料的、令人难测的;物,滋,滋生、增添、加多;起,发生、长出、产生;奇物滋起,奇怪的事物(现象:这样或那样的各种日益翻新花样的“捐”、“税”、“费”、“摊派”、搜刮钱财的名目……等)就出现越多;
法物滋彰: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命令、条例等行为规则;法物,国家允许,但不符合基本民众生活生存底线需求的“千奇百怪”的事物(根据当时法令所能够“折款”的实物:罚款、没收、抵债……以至造成的民众们贫穷潦倒或家破人亡);滋,滋生、增添、加多;彰,明显、显著、显扬;法物滋彰,根据当时法令所能够、以至于造成的民众们贫穷潦倒或家破人亡的事物不断滋生、多有;
盗贼多有:盗,不正当的行为。这是在“善与不善”的“贵难得之货”的引诱下,而滋生的行为;偷、偷窃、盗取、抢劫财物的人;贼,偷东西的人、危害国家和民众的人;盗贼多有,偷盗的人就多起来了;
故圣人云:故,所以;圣人,指古公亶父;云,说(意思是指《归藏》上面的最后一篇文章的语言);故圣人云,因此,古公亶父说;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古公亶父的自称;无为,没有做对民众不利的事情;民,民众;自化,自然顺化、自然归顺、心甘情愿地自我依附、归附于统治者的“无为”之治;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没有做对民众不利的事情民众则自然归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我,古公亶父的自称;好静,不好动(战争——征伐、掠夺性的,或对于民众所谓“闹事”的直接镇压、弹压);民,民众;自正,自然端正、纯正(民众自己有什么资格或能力去征伐或掠夺;当然包括在自己的影响之下生长、滋生起来的“法物”的不正当行为);我好静而民自正,我不喜欢动武则民众自然端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我,古公亶父的自称;无事,没有奇怪事物(现象:这样或那样的各种日益翻新花样的“捐”、“税”、“费”、“摊派”等等的……)的发生、滋生;民,民众;自富,自然富足(没有这样或那样的各种日益翻新花样的“捐”、“税”、“费”、“摊派”等等的……);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没有奇怪的念头滋生一心一意为民众服务则民众自然富足;
我无欲而民自朴:”我,古公亶父的自称;无欲,没有非分的欲望、与民众“和其光,同其尘”、想民众之所想;民,民众;自朴,自然淳朴、素朴而朴实;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没有非分的欲望、与民众“和其光,同其尘”则民众自然淳朴。
【译文】
以“保证、保障民得”的道理来治理国家,以出奇制胜的办法来打击敌人而保家卫国,以不违背民众利益的大小事情的行为(不搅扰民众)来“管理”国家。
我怎么知道是这样的?根据就在于:
国家统治者的律令禁戒忌讳越多,民众反而越发陷于贫困;民众之中非生产用的利器(用于械斗、杀人的)多了,国家越发陷于混乱;以统治者为核心的人们的智谋伪巧越多,奇怪的事物(现象)就出现越多;根据当时法令所能够、以至于造成的民众们贫穷潦倒或家破人亡的事物不断滋生、多有,偷盗的人就多起来了;
因此,古公亶父说;
我没有做对民众不利的事情民众则自然归化;我不喜欢动武则民众自然端正;我没有奇怪的念头滋生一心一意为民众服务则民众自然富足;我没有非分的欲望、与民众“和其光,同其尘”则民众自然淳朴。
【读后】
显然,治国是对“自己”的民众,只能是堂堂正正、公开透明,不能搞虚假或玩弄诡秘伎俩,怎么规定的国策,必须应该坚决执行(古公亶父沿用盘庚的规定,“式敷民得,永肩一心”而具体发展为“保证、保障民得”)!但是,对付敌人(用兵)就可以或必须用“奇”(诡秘伎俩甚至可以不择手段)。这一点在近300年以后的孙武直接论述为:兵,诡道也,就是正常现象。可是,在下面一章的“奇”字就不应该忘记它的意思,不应该在执政的问题之上用对待敌人的办法,玩弄花花点子而不顾民众的死活或不择手段。
因此,“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这十六个字是民众对社会现象的血泪的控诉!这是人们(有权、有势、有为)不应该在执政的问题之上用对待敌人的办法来对待民众,他们不择手段、玩弄花花点子而不顾民众的死活。
这种现象虽然古以有之,但是我们好象还历历在目而挥之不去!难道不正是我们的民众苦苦煎熬、挣扎在这样的痛苦环境之中几千年了?在50章中的“民之生动之于死地”,民众的活路在哪里?在长期封建专制社会之中还可以不以为然,已经推翻打倒了,这种现象应该化为乌有。但是,曾几何时,它还顽固地存在着,这是为什么?!
【历史性的错误】
几乎所有的人都错误理解了《老子》,当然这里也毫不例外。不是有的人说,老子“就是不要变革,不要有为”。把“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解释为“人们的技术越巧,新奇产品越充斥”成为了老子看不惯从而反对的现象。(并且在“注”中:“奇物”,奇怪的新产品,即新发明创造的产品,老子认为发明创造新产品引起人们的欲望,不是好的现象,而是社会混乱的苗头。)这是一些什么话,这把老子置于何地?但是,话说回来,他们从来就没有认真对待、认识过老子,他们本来认识的就是一个假老子。于是,他们就用他们的假理论而赢得他们所需要的一切……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统治者的天职和权利、权力问题是国家的大问题!如何加强统治者的自律、约束、监督、监察、教育……也是一个没有引起注意、注重的现实问题!
应该不应该学习老祖宗古公亶父的教导:“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谁学习?统治者、高级干部、领导人员?这样的教导的现实意义、历史意义、未来意义如何?
【附】
帛书甲本:以正之邦以畸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也哉夫天下□□□而民弥贫民多利器邦家兹昏人多知而何物兹□□□□□□盗贼□□□□□□□□□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
帛书乙本:以正之国以畸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才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昏□□□□□□□□□□□□物兹章而盗贼□□是以□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王弼《老子注》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正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国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民无所及,故必至于奇用兵也。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利器,凡所以利己之器也。民强则国家弱。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民多智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立正欲以息邪,而奇兵用。多忌讳欲以耻贫,而民弥贫。利器欲以强国者也,而国愈昏。多皆舍本以治末,故以致此也。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

用户名时间功绩理由
恨地无环 2007-8-16 09:39 -100 已多次告知:请将《老子》注译的后续章节以回帖形式发于主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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