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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bomb于2005-12-26, 22:09:52发表
原帖由whoisstop于2005-12-25, 0:24:59发表
法官有什么错?
都是神经不正常的在讨论法律。孙案是民事案件,所谓厕所里拾到药品,是事实叙述,是双方都无异议的事实。法官没有权利去怀疑的。即使被告说,那药是他被火星人劫持去火星去买的,法官也只能认定事实。
法官当然不是白痴,那帮骂别人是白痴的白痴是白痴。
LZ说的这个案子,,是蛮难论断法官到底做错在什么地方的。
我们不是法治国家,这个大家都没有异议的,既然不是法治国家,那少杀一个人,也是好事情。大家这么喜欢杀人,这么喜欢看别人被杀,那多打CS,少讨论法律。不就好了么。。
既是说在法庭上不是必须说真话了
俺我没学过法律 没完整的看过一部一章一条法律条文 也熬到大学毕业工作生活了 不知道这是奇迹还是大家都如此 只是从老百姓的角度随便说几句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俺基本就是奉行这个原则来规范自己不要犯法的 因为犯了法就要受到制裁 不知道是古而有之 还是最近跟欧美学的 特别讲究人权 既是犯罪份子同守法公民一样拥有人权 而且是相当的人权 足以保障犯罪份子减少惩罚 有能力有机会再去犯罪 这样看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是无形中增加了守法公民的危险系数 所以俺越来越觉得法律是给守法公民遵守的 并不能有效制裁和打击犯罪份子 这样群众心理很容易就不平衡了
什么是真话?什么是事实?什么是犯罪?
谁知道呢?
我很高兴看到这位朋友还是很认真地对待这案件,我对我的措辞语气表示遗憾,并道歉。
对于强奸杀人的案件,我只是想说,在司法实践当中,骇人听闻的案件和判决太多了,这个案件远远都没有达到让我感到些许奇怪的地方。我个人是支持少杀的,就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