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宋慈及宋史中的提刑官, 作者:高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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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6: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宋慈及宋史中的提刑官  
作者:高柯立  




曾任宋代“提点刑狱公事”的宋慈的画像

宋代设立的“提点刑狱公事”多由朝廷选派文臣担任,负责到地方审理疑难案件,清理积压的旧案。由宋慈编写的《洗冤集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据史料记载,历史上确有宋慈其人,根据宋慈墓志铭记载,他先后做过“提点广东、江西、湖南刑狱”,《洗冤集录》也是根据他任上述地区的“提点刑狱”时的经历,并结合前代的刑狱案例写成的。因此,电视剧称之为“提刑官”是有据的。

一、“提刑官”即“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是我国宋代所特有的一种官职

“提刑官”是宋代所特有的,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提点”就是负责、主管的意思。说起宋代的“提点刑狱公事”,首先得谈到宋代的“路”。自秦朝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基本上施行州(郡)县两级制,相当于现在的市县;同时,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又在州(郡)县之上设置一级监察机构,如汉代在郡之上设置“州”,下辖几个郡,朝廷派出州刺史,唐代时则在州(郡)之上设置“道”,这些监察机构往往演化为地方一级行政机构,相当于现在的省。宋初全国曾分为十道,后改为“路”,但数目有所变化。从规模上来看,宋代的“路”与明清时期的“省”相近,辖有几个州。但与明清时期在省设置巡抚不同,宋代的“路”始终没有形成权力独揽的封疆大吏,而在“路”这一级先后分设了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等机构,从中央派文臣担任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即“提刑官”)、提举常平公事。这三个机构合称为“监司”,其长官被称为监司官。顾名思义,这些监司官都负有监察州县地方官的职能。同时,这些监司官又有一定的分工,转运使负责地方财政,“提刑官”负责地方刑狱、诉讼,提举常平公事则负责地方的仓储、农业水利等事务。

二、宋代的“提刑官”始设于北宋太宗朝,以后逐渐制度化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朝廷选派文臣到地方,审理疑难案件,清理积压的旧案;到真宗朝逐渐制度化,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后来“提刑官”虽有暂时的撤废,但两宋大部分时间都是存在的。

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史载宋代“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宋史·职官志七》)。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知县可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决,而“提刑官”主要负监督之责;州县的死刑犯一般要经过“提刑官”的核准,提刑司成为地方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提刑官”在巡查州县的监狱时,除了查看囚犯的人数、囚禁时间外,还审理疑难案件,平反冤狱,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

据史书记载,宋慈在广东担任“提刑官”时,属吏多不奉法,有嫌疑犯被囚禁数年不能得到审理,他限期加以审理,八个月裁决了二百多死刑犯,在巡查所辖的州县时,“雪冤禁暴”。他断案重视获取物证和案情的推理,案情“疑信未决,必反覆深思”,以“检验”(获取物证)乃“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栝”。(《洗冤集录序》)他所写的《洗冤集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除了覆核、审理州县的案件外,维持地方社会的治安也是宋代“提刑官”的重要职责。这包括剿除、捕获盗贼以及镇压农民起义。例如,辛弃疾在做湖南“提刑官”时,就平定了茶商的叛乱。所以“提刑官”的副手多为武臣,在出现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或社会动乱时,甚至用“武臣”做“提刑”官。在刑狱、治安之外,宋代的“提刑官”有时还监督某些赋税的征收,或监督地方仓储的管理。可以看出来,宋代的“提刑官”具有今天的省检察长、公安厅长、省高级法院院长、省军分区司令等多重的身份和职能,而且他们直接对中央负责,在地方上没有直接的隶属对象,不像今天的检察长、公安厅长或法院院长等,与省委、省政府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

三、“提刑官”的设置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能有效地监督刑狱、诉讼,平反冤案,打击不法官吏,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

“提刑官”的设置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能有效地监督刑狱、诉讼,平反冤案,打击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正如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所展现的,由于州县官的渎职,胥吏的敲诈勒索,导致案情“虚幻变化,茫不可诘”,“提刑官”是判决的一个重要关卡,他们能否尽职,关乎百姓能否得到公正的判决,冤狱能否得到昭雪。因此宋王朝很重视“提刑官”的人选,多由曾长期任职于地方的、熟悉地方事务的官员担任。宋慈在出任“提刑官”之前,就曾在福建、四川等地做了十几年的地方官。

当然,熟悉地方事务并不代表就能够尽职,关键还是“提刑官”自身的态度和对他们的监督,宋王朝是通过中央的监察官以及同级的其它监司官,对“提刑官”加以监督。

四、元明清三朝的按察使可能受到了宋代的“提刑官”的影响

与南宋对峙的金代,在“路”一级置有提刑按察司,类似宋代的提刑司,设按察使。元代沿袭金代提刑按察司,在“道”一级置肃政廉访司,设廉访使。到了明代,在省级设置提刑按察使司,清代改为按察使司,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但按察使之上增设了巡抚一职,独揽一省大权。可以看到,元明清三朝的按察使是沿袭金朝的提刑按察使,后者可能受到了宋代的提刑官的影响。(作者系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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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6: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人命重于天--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  
作者:嫣红1969    来源:『煮酒论史』   


有一句罗马谚语是这样说的,“有证据证明的才是存在的” ,这可能是现代证据学中疑罪从无的原始描述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一直奉行的是疑罪从有的潜规则,冤狱的产生遂成为不可避免。冤狱是一把双刃剑,既使无辜百姓身陷牢狱,由此引起的向上诉讼又使基层法官(县令)断送来之不易的前途,因此,虽然相关法律越来越完备,刑事诉讼机构的分工和制约也较为健全,制度上仍然杜绝不了冤狱,但技术上能够大大减少偏差,这中间,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大宋提刑官宋慈写下的《洗冤集录》,此书出版于宋淳祐七年(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医学著作,比意大利人图纳图·菲德利写出的《医生的报告》早了整整350年,《洗冤集录》相继被翻译成朝鲜、日本、英、法、德、俄等多国文字,至今仍然具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是宋代官员对世界法医检验的杰出贡献,宋理宗看过此书以后,击节赞叹,下令全国颁行,办理刑案的官吏人手一册,《洗冤集录》成为当时和后世的法医检验指南。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大辟之罪就是砍头之罪,宋慈对此一向是“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他发表此书的初衷,来自“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一种忧心忡忡的使命感,使他无法安坐家中,他收集前人的经验,汇总自己的实践,终于写成了一部标准的法医学著作,让有关人员避免因为“差之毫厘”,因而“失之千里”,让百姓避免因为官吏检验失误,沦为待罪羔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洗冤集录》救了多少无辜性命,虽然无法统计数据,但惩处一个真正的杀人犯,不让其逍遥法外、继续作恶,对普通百姓来说,是重于泰山,一个人连生命权都无法保证,又如何论及其他?在《洗冤集录》的序言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理念,即使“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洗冤禁暴,还无辜者以清白,是刑事诉讼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无法逃避,因为人命重于天。

《洗冤集录》中记录了一些刑事案例和检验手段,虽然有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当时的确是非常有效的检验手段,令人拍案叫绝。在书中记载了一个晒镰刀的故事,一位男子被人杀死,浑身有伤十余处,都是镰刀斫伤。检官发现财物无损、衣物俱在,断定这是一桩仇杀案。经过调查探访,检官锁定了嫌疑犯。他让附近居民交出家中所有的镰刀,分别排列地上,总共有七八十张镰刀。当时正值盛夏,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停留不去,检官揪出了这把镰刀的主人。检官说,苍蝇嗜血,这把镰刀杀人后血腥气仍在,导致苍蝇聚集,而其他镰刀则无此状况,可以推断这把镰刀的主人曾经杀人的事实。在证据面前,杀人者低头认罪。《洗冤集录》还记录了蒸骨验伤的方法,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长5尺、宽3尺、深2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乘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 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踪有损折乃死后痕”,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红油伞下展现,现代科学证明了红油伞吸收了阳光的部分射线,使当时的检官看到了他想看的事实。

《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1186—1249)祖籍福建建阳,出身中等官宦家庭,师从朱熹考亭学派,是嘉定十年(1217)的中举进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工作中他一点也没有非礼勿视的儒家礼法,一点也没有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重事实讲证据,检验富家使女的尸体不仅不肯避人耳目,反而“扛出大路上,检验有无痕损,令众人见”,女性死者身上任何隐蔽之处都要细细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宋慈制定了一整套验尸条文,例如规定检官要亲临现场,及时检验,分析死因,不得因尸体腐烂而避而远之,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条文去做,要受到杖责的处罚。草菅人命,是宋慈最担忧和最痛恨的事情,他“讼清明,决事刚果听,抚善良甚恩,临豪滑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霹雳手段,菩萨心肠,朱程理学熏陶下的儒家弟子,却不蹈传统的中庸之道,展现了令人诧异的辩证思维。

宋慈历任长汀县令、江西提点刑狱、湖南提点刑狱、广州经略安抚使等官职,为官清正,“公果以才业奋历中外,当事任,立勋绩,名为世卿者垂二十载,声望与辛(弃疾)、王二公相颉颃焉”,64岁死于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著的一生。后来宋慈的墓地迁至福建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西北,虽经战乱频仍、兵祸连接,宋慈的事迹和身世逐渐模糊,但《洗冤集录》却时时提醒人们,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大宋提刑官,历史上曾经有一个重证据实的理性年代,即使七百多年过去了,人文大宋依然得到了世界的推崇。文明的力量是长久的,而暴力征战只能得逞于一时。

《洗冤集录》汇集了不少前人的成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棠阴比事》、《检验法》等(有的已经失传),集成为一套系统的法医学理论,为了防止检验经验不足导致的冤假错案,书中详细阐述了尸体检验的方法和指南,规定了验尸的格式和手段。全书分为5卷,7万字,主要包括检官的工作规范、尸伤的症状和检验、应急抢救措施等等,涉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众多领域,与现代法医学的范畴大致相同。“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须令将酒醋洗净,仔细检视。如烧死,口内有灰;溺死,腹胀、内有水;以衣物或湿纸搭口鼻上死,即腹干胀;若被人勒死,项下绳索交过,手指甲或抓损;若自缢,即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这种专业常识,直到今天依然是有关人员必须牢记在心的东西。书上记载的某些应急抢救方法,比如一个人吃下断肠草之类的毒药,可以给他灌下粪汁解毒,一个人呼吸停止,可以就地给他作人工呼吸等等,至今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关键时刻能够起到救人一命的作用。宋慈在书中还介绍了一种刑侦手段,利用昆虫推测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显示了相当的破案水平。《洗冤集录》如同美丽的宋代青花磁器,折射出法律文明的辉煌历史,让后人感慨不已。

从历史记载可以看出,宋慈平冤的决心是坚定的,处世的方式又是随和的,为了促进盐业的运输和发展,与当地居民搞好关系,他担任长汀县令时期,倡导了当地盛行的妈祖信仰,极力充当百姓心中亲民爱民的地方官吏。他参与过赈灾放粮,与平反冤狱一样,挽救了不少平民百姓的生命。

精炼平实的《洗冤集录》,化腐朽为神奇,演化出了很多不可思议的古代刑侦手段。在某种特定的状况下,一个男人是失足落水还是死后抛尸,取来他的头骨就能得到答案。将头骨弄干净,放在盆中,用热水从头顶浇灌,如果盆中有泥沙,证明落水时曾挣扎呼吸,泥沙进入五官内,又在热水的冲洗下进入盆底。如果盆中没有泥沙,往往是死后抛尸,因为被害人呼吸已停,气息已止,所以泥沙不入。在某个已经火焚的现场,要找到杀人凶手曾经作案的证据,可以将被害人伏尸的地方打扫干净,先用酽米醋浇泼,然后用酒浇泼,土质地面上很快就会显现被害人流淌过的血迹。一个人死于意外还是他杀,在检官的抽死剥茧中会冲破重重迷雾,而《洗冤集录》就是检官手中的武器。

回首中国古代的刑狱,人们往往以为总是一片黑暗,其实单就宋代来说,曾在人治的环境下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冤狱的发生。宋代的刑事诉讼机构有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地方上还有司理院、提刑司等,相互制约,层层复核,如果定罪的犯人不服,还可以告御状,由皇帝“御笔断罪”,所以一个地方官员蓄意制造冤狱,会付出很高的成本代价,只要案件不是皇帝钦定的周亚夫式的狗头案,地方官员坐实了冤狱的造成,会影响他一生的前途和晋升,反过来说,地方官员官声良好,诉讼清明,对他自己及当地百姓,都算是双赢,地方志上也会留下清官贤吏的美名。《洗冤集录》让各地官员通晓了法医检验理论,如同古代帐房先生有了一个得心应手的算盘,做起份内事情就会轻车熟路。

《洗冤集录》反复强调了作者的理念—以民命为重、人命重于天,促成了有关人员用证据说话、用证据量刑的行为方式,这是一种科学真理之外的宗教真理,也是《洗冤集录》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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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6:4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每天都在看《大宋提刑官》,还是第一次听说宋慈这个人。惭愧、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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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8:4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好贴,我收藏了
最近我爱看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故而很对宋慈这位法医学家,十分敬佩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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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8:4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宋慈的一些实验方法,至今仍有研究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该剧较为成功地反映了《洗冤集录》中所记载的对世界法医学史有着卓越贡献的一些实验方法,这些方法基本符合现代科学的观点,至今仍有研究价值。


例如,正确地判断生前骨折与死后骨折,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从《洗冤集录》的记载和《大宋提刑官》的片段中不难看出,早在700多年以前,宋慈就已经将类似于现代法医学的实验方法运用到对骨质出血的检验中,从而得出生前骨伤的正确判断。700多年以后的20世纪30年代,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时任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所长的林几教授,对宋慈智慧地利用涂有红色油漆的雨伞对阳光中其他射线的过滤作用,从而得以在紫外线下观察到在自然光下难以发现的骨质血荫的实验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过历时多年的动物试验和科学研究,终于形成了现代法医学对生前骨折与死后骨折的检验方法和理论,在《骨质血荫之价值与紫外线下之现象》一文中,详细介绍了骨质血荫在紫外线下呈现的荧光反应,并将其用于勘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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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监司主要有四种:

漕司——转运使
帅司——经略安抚使(只在沿边诸路置)
仓司——提举常平司
宪司——提点刑狱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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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8:5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遗憾的是,《洗冤集录》中一些错误理论被搬上了银屏


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洗冤集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完全错误的理论和实验方法。令人遗憾的是,其中某些错误的理论和实验方法,也被艺术家们搬上了银幕。


例如,在《大宋提刑官》中,宋慈对生前溺死和死后溺死的判断,就是在完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宋慈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认定只要在颅内发现了溺液中的泥沙,就足以作出生前溺死的判断。这个错误的观点,在现在看是显而易见的。就生前溺死的尸体来说,在正常情况下,水中泥沙只能通过两个通道进入体内,这就是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消化道和呼吸道内的泥沙,绝不可能进到颅内。1947年,林几教授在《洗冤录驳议》一书中曾经分析过这个案件。他认为,如果宋慈在死者颅内发现的泥沙的确来自于溺液,那么这些泥沙很可能是在尸体高度腐败、尸身与头颅腐脱的情况下,从枕骨大孔进入颅腔的。宋慈所处的那个时代,决定了他根本就不可能掌握人体的解剖学知识,因此作出一些错误的分析和判断,也是在所难免的。


《洗冤集录》中的错误,并不影响宋慈在世界法医学史上的影响和地位。我们知道现代科学迄今为止仅有短短400年的历史,在宋慈所处的那个年代,他当之无愧是伟大的法医学家。但是宋慈毕竟是古代的法医学家,古代的法医学家是以分析和推理为断案基础的,因为现代科学以前的科学又称“智慧”的科学,“智慧”科学就是分析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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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宋慈,就是觉得《大宋提刑官》主演太傻瓜了,气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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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22:4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那个林教授说错了,还是一千年前的宋提刑官说得对。因为人有鼻窦,比如上颌窦及额窦,一般有鼻窦炎的就会额头疼。鼻窦与鼻腔相连,故此呼吸的时候,泥沙会进入额窦。
嘿嘿,教授么,我从来是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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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23:1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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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轮回于2005-06-25, 22:44:17发表
那个林教授说错了,还是一千年前的宋提刑官说得对。因为人有鼻窦,比如上颌窦及额窦,一般有鼻窦炎的就会额头疼。鼻窦与鼻腔相连,故此呼吸的时候,泥沙会进入额窦。
嘿嘿,教授么,我从来是鄙视的

一个连宋慈是什么时候的人都不知道的小屁孩还在那鄙视教授 其言论可信度可想而知 还是回去多读几年书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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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6 08: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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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sukerwl于2005-06-25, 23:19:58发表
一个连宋慈是什么时候的人都不知道的小屁孩还在那鄙视教授 其言论可信度可想而知 还是回去多读几年书吧 哈哈

年头昨天我是随便说说的,对宋史我了解不多。
但是,我知道人都长鼻窦,差上5000年人都有鼻窦,看来你是没有,没有你怎么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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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刑关=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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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6 09:41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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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轮回于2005-06-26, 8:58:38发表
年头昨天我是随便说说的,对宋史我了解不多。
但是,我知道人都长鼻窦,差上5000年人都有鼻窦,看来你是没有,没有你怎么笑出来的?

现在改口已经晚了 哈哈 你的素质已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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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1:2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为啥宋史里找不着他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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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知道宋慈还是看欧阳震华版的,当时还觉得是香港人胡掰来着,现在才知道是真的,可惜中国历代都是漠视科学人才的,不止是宋慈像那些著名的天文学家、发明家、医生、都很少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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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23:3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那句话,应了很久以前一部书<河殇>里所说的,中国总是官衔在第一位的,好象张衡,我们都知道他是科学家,但他的墓碑只是将其卑微的官衔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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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8 00: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千古流传下来的清官很多啊~~不知道当代有没有这样的人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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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2:5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是香港人拍电视,中央台又是怎么想起挖掘出宋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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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4: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宋朝经济还是没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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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17:4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大陆第一部关于古代法医的电视剧好象是阴阳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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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1 17:1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最早接触宋慈是一本小说(大约在十五年以前),书名已经忘却,不过最早的法医专著的编写人这个印象还是留了下来,同时有印象的就是“蒿草人形”,呵呵,恐怖!后来,就有了电视剧《阴阳鉴》,应该是根据小说改编的吧,比较忠实于原著,虽说拍得比较血腥,我觉得是最好的,没有其他成分在里面,单纯讲鉴识,可能比较接近历史的原貌。
查了一下,小说叫《神验》,作者王宏甲,1986年著,40万字,这部历史小说,也可以看作是一部“历史报告小说”,“真实、生动地描绘了世界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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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3 11:5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看了《大宋提刑官》后才知道有这么个人的。真是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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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4:4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电视的主演演技太差,全剧都一个表情,恶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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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8 00:1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有点象宋朝FBI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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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8 00:4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苏西坡于2005-06-27, 11:23:11发表
为啥宋史里找不着他的传?

宋史无传,可查阅陆心源的宋史翼,循吏列传22,卷22。不过传记对洗冤录和判案着墨不多,主要写了剿匪等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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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8 18:2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小时侯,大陆就拍了一部以宋慈为主角的电视,只不过名字实在想不起了.香港的拍的要晚很多了.不知哪位还记得这部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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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8 18:3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关内候于2005-06-27, 18:38:28发表
最早知道宋慈还是看欧阳震华版的,当时还觉得是香港人胡掰来着,现在才知道是真的,可惜中国历代都是漠视科学人才的,不止是宋慈像那些著名的天文学家、发明家、医生、都很少被提及。

此言差矣。凡论及法医者,均举洗冤集录为世界之第一部完善理论之著作,该书于多世纪以前,已被译成多国文字,为世界法医界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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