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胡斐和程灵素的爱情
性别:男-离线 黄玮青
(王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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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22:52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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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沧州,灰山灰水,沧州的武术,使我读到雪山飞狐后感觉印象更为深刻.浅谈一下我对胡斐的认识,疏漏或看法不同之处欢迎各位喜欢文学尤其是喜欢金庸先生武侠小说的网友指出,我们互相切磋一下:

胡斐是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雪山飞狐>写于<射雕英雄传>之前.而<飞狐外传>则于<神雕侠侣>之后.----金庸说在<雪山飞狐>中,胡斐的形象不够突出.因而专门为之再写一部<飞狐外传>.----这一前一后.人物个性的审美追求.起了很大的变化.

  胡斐的人格基础.固然是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然而作家又给他加了几条要求.即"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怨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这样一来.胡斐的人格形象就变得比较复杂了.

  金庸在这部小说的修订本<后记>中说:"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飞狐>中十分单薄.到了本书中才渐渐成形.我企图在本书中写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的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

  那么,这位"真正的侠"是属于哪一类型的呢?是我们所说的儒家之侠还是道家之侠呢?严格的说.真正的侠是"替天行道"者.他是江湖中人过着出生入死的生活.既不属於儒家.也不属于道家.侠就是侠.胡斐就是胡斐.在某种意义上.一定要给胡斐套上一个或儒或道的框子.那是笔者之类的评论者的一种恶习.不过.为了真正将问题说清楚.不在一定的程度上分类.加框却又不行.侠虽然是独立的."替天行道"的那个"道"却不完全是独立的或"天生"的.其中显然包含了人世间的价值观念和善恶是非的原则.它可能包含了儒家精神也同时包含着道家精神.

  胡斐的形象.可以说是儒道合一的混合体.但他的趋向却是道家之侠.这么说吧:金庸的理想也许是以儒家精神作为他在人格气质的基础.然而小说中人物的精神气质却又更接近自然与性情.可谓始于儒家之侠.终于道家之侠.

  胡斐似乎是郭靖与杨过的混合或中介.

  他努力于"有为"却掩不住其自由与"无为"的天性气质,他追踪凤天南,寻找杀父仇人,破坏福康安的"天下掌门人大会,....其实没有一件是自己真正主动的.刻意要这样做的.追踪凤天南是作者刻意安排他这样做的;寻找杀父仇人是碍于"父仇不共戴天",不报父仇枉为人的传统伦理观念;破坏天下掌门人大会则完全是因为袁紫衣;先是陪袁紫衣抢各派掌门人之位,后是想到大会上去再见袁紫衣.

  如果我们不看这部小说的<后记>,不去刻意把这一人物按照某种类型的框子来套,而是客观的判断和分析这一人物的人格形象,我们就会看到,他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游侠.浪子,也是一位率性而为的性情中人,是一位视个性独立与人生自由为最终归宿与目标的人物.他要去做的事情并不一定是他想去做的,爱去做的.当然,想去做的也未必做的成.救助苗人凤,以至於认识了程灵素;报答马春花的一言之恩以至于几乎出生入死;追求袁紫衣而浪迹天涯....这些倒是他自愿去做的,符合他的真性情的.正如他在商家堡中的所做所为,完全符合他的天性,却未必合乎儒家传统礼法以及江湖中的某些规矩.

  胡斐始终处于想做某种事,某种人和必须去做某种事,某种人的深刻的矛盾冲突中.这掩饰了他的真实的内心世界,也模糊了他的人格形象.然而这也是一种事实.----在真实的人生之中, 我们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想做的未必能做成,而不想做又必须去做的事情却又难以避免.----既然有了这样一个"方程式",那么胡斐的人格类型这一"未知数"也就不难求得.

  其一,胡斐号为"飞天狐狸",一则表明他的武功高妙,轻功尤为出神入化;二则表明他聪颖敏捷,灵性过人;三则表明他做事不按常规,而喜欢率性而为.----他做事的率性而为这在小说中有充分的表现.从商家堡闹事直至让陈家洛扮演福康安去安慰临死的马春花,处处在写胡斐的个性特徵.甚至他初到佛山,尚未知"英雄楼"主人的善恶,就决意要"吃他个人仰马翻",没有钱就逼着两位本地的富绅请客,软则骗,硬则逼,无所顾忌,这自然与礼不合,与儒家之侠的风度气质以及理想价值也是南辕北辙.----他虽不似杨过那么热情如火,偏激刚烈,却因多一份机智,一份幽默,一份豁达自然,更得道家之侠的旨趣.

  其二,在<雪山飞狐>之中,胡斐的真正自我,显露在苗若兰的面前,显露在他与苗若兰的两情相悦之中,他把男女相悦的情感,看得比什麽都重.区区珍宝金银的洞藏,更不在话下.这已显露出了胡斐的人生观及其个性气质,只可惜苗人凤硬要与他为难,把他当成了"淫贼"要与他拼个你死我活,胡斐那一刀砍与不砍,悲剧命运早已注定.

  到了<飞狐外传>中,作者又给胡斐重新安排了机会,让他与程灵素,袁紫衣两位姑娘认识,他却又面临"`不为美色所动"的"侠"与"情"的冲突.不过,这种冲突只是暂时的,表面的,对胡斐来说是无可奈何的.并非他想放弃对袁紫衣的爱而坚决要与凤天南为难,而恰恰是他不知道袁紫衣为什麽要再三救助凤天南这一恶霸而感到痛苦万分.行侠是重要的,然而与袁紫衣的相爱对他来说更为重要,这才是真正的胡斐.可是,"爱你的,你不爱她;你爱的,却不爱你"这才是人生最悲惨的遭遇.程灵素对胡斐一往情深,胡斐对她只有兄妹之情意;胡斐与袁紫衣明明两情相悦,偏偏袁紫衣又是一位发誓不能嫁人的尼姑!

  胡斐的性格是随和的,然而他的人格却又是鲜明的.他对於感情是真挚的,对于世间的是非善恶是关注的,但他并没有以天下为己任,也无法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也没有怎么"得道",但他的天性就是如此,"飞天狐狸"的外号并没有白叫.

  我们当然没有必要将道家的特点一一往胡斐的头上套,胡斐在金庸的笔下,是作为"真正的侠"的形象出现的.而他的人格,却又更接近独立自主与清静无为,如此而已.

很少会有人喜欢胡斐这个角色,当然也不至于讨厌,因为他老兄既没有杨过追日的痴狂,也没有萧峰折箭的悲壮。此君虽然不是个郭靖一样的傻子,却偏偏看起来就少那么点浪漫气息,更不见有天山折梅手那样的神妙武功,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拿把刀行侠仗义的半大小子。所以开始看《飞狐》的时候,颇有些无趣。受过《天龙》和《神雕》的熏陶后,看着这个平淡的故事,好象是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感觉”——金庸时常会带给我们的,直欲凌风长啸的慷慨激昂。

  但是胡斐傻小子身上有一件令人惊心动魄的气概,一个真正的侠者的气概——扶危济困!傻小子无意于天下,也少了点救国救民的大市场,但是他是真正在用他那把不那么耀眼动人的刀在,行侠仗义!
  《飞狐》的整个故事里,他和凤天南之间的追杀与奔逃一直是一条线索,无论什么样的挑战和阻挠,胡斐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他必杀凤天南的决心。金钱他不要,江湖道上的朋友他敢拔刀,美貌的梦中情人袁紫衣的剑与柔情也不能让他后退。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我们是不是也能看见他不惜为敌天下的执着——杀凤天南。他为什么要杀凤天南?只有一个原因,为了素不相识的钟四一家人的仇恨,为了遭到毒打的钟阿四,为了被自己母亲开膛破肚的小三子,为了疯了的钟四嫂。这些比起为国为民的国家大事当然是不能相提并论,似乎也没有从小家人全数遭仇家屠戮,遗孤的复仇来的动人。但是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想起以前读的唐传奇《红拂夜奔》,虬髯客对李靖看一颗人心说:“此负心人之心,衔之十年乃获,愿与君共。”于是就酒同食了那颗心(儿童不宜)。为了一个负心的人,追杀十年,食其心而痛饮,难道不能看出那偏执极端中激越飞扬的侠气?武侠小说家们总喜欢把自己的主人翁放到外族入侵,朝野大乱或是江湖纷争,枭雄出没的世代,似乎以为时事造英雄,非此不足以标榜侠精神之伟大。至此重侠义,轻生死,非但大侠们自己不怕死,寻常百姓的死活也就不放在眼里。读《笑傲》说向问天和令狐冲为了争马而下手杀人一节(令狐大侠倒是只旁观了一回),我不禁为这种侠者精神的糟粕而吓傻了眼(其实没有给吓到,只是想出门把那不管他人死活的向问天宰了,贴个皇榜示众)。能说明这是什么,大侠们是不是以为自己就很了不得,为了江湖大道,杀个把人也是难免?此种情结古已有之,唐朝有荆楚地区大侠某某过生日,长安大侠前来庆祝,侍女劝酒而不饮,荆楚大侠连杀数女,长安大侠只是不卖面子。这时候荆楚大侠的小老婆忽然微笑失态(鬼知道她怎么有那么大胆子),荆楚大侠顿时命人带她下去。她再上来时,已经坐在银盘里,仍饰以罗衣脂粉,只不过烧熟了而已,荆楚大侠立时拿了筷子挑肥的开吃,终于吓倒了长安大侠,赚足了面子。(当时真恨不得去当三月土匪,把荆楚大侠点了天灯再说)其实《水浒》何尝不是,锦毛大侠燕顺要不是不小心得知了“哥哥”乃是仗义疏财的宋公明,已经喝上了“牛子”心肝做的醒酒汤了,同样,要不是张青回来的早,十字坡知名女侠孙氏早就把她“兄弟”武松给“坏”了。古人糟粕点我们就不说了,关键是武侠小说的大家们为了让故事更加惊心动魄,也就开始玩命的制造高超的武功,使劲的杀人,后来的作家为了多一点销路,就不得不比早期的作家多杀人。(施瓦欣格说的最好:“这个续集将有更多的杀戮场面,将有一百三十八人被杀,比第一集多一倍以上!”)于是成了双方的高手们带着侠和魔的面具玩命开杀,可怕的是不少读者也大声叫好,或者多少对大侠们杀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萧峰聚贤庄大屠杀,很少有人不满吧?结果就是,很多的书号称武侠。但是有武无侠!兹意杀人中的大侠已经忘记了小人物的伤痛,也没有闲心管那些小事,而着心着力在江湖大业上。和古代大侠郭解等人一样,对兄弟够义气,和不同地头(或者魔教什么的)的大侠来几次械斗,然后可能还会惺惺相惜,这就是“侠”了。小人物的死活都是个过场,渐渐的也少人关心。就算是杀了,也是不小心嘛!这号大侠也是真的大侠,除了名字前必须添加两字以外。还是那句话,看武侠不是抽大烟,不是要陶醉和放纵自己,好歹作者也要告诉我们对错真假吧?不能拿一堆冒牌大侠哄我们吧?

  说了半天,兼论都快成总论了。还是来说傻小子胡斐。胡斐打小就是一条汉子,有文为证:

  突然间一个黄瘦男孩从人丛中钻了出来,指着苗夫人叫道:“你女儿要你抱,干么你不睬她?你做妈妈的,怎么一点良心也没有?”这几句话人人心中都想到了,可是却由一个乞儿模样的黄瘦小儿说出口来,众人心中都是一怔。只听轰轰隆隆雷声过去,那男孩大声道:“你良心不好,雷公劈死你!”戟指怒斥,一个衣衫褴褛的孩童,霎时间竟是大有威势。田归农一怔,刷的一声,长剑出鞘,喝道:“小叫化,你胡说八道什么?”那盗魁阎基抢了上来,喝道:“快给田相公……夫……夫人磕头。”那男孩不去理他,脸上正气凛然,仍是指着苗夫人叫道:“你……你好没良心!”

  骂得有胆识,有气概,是非两个字,在他心里是清清楚楚。别人知道是非而不敢说,和一个孩子毫无顾忌的正直相比,真显得是在一群乌龟里的龙吟虎啸之声。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管你是苗人凤的老婆还是田归农的情妇他都敢骂。人命就是人命,天道生世人而以地气养之,谁也不能蔑视和践踏,管你是凤天南的贵命还是小三子的贱命。侠者在这个时候才真正体现了自己人性上的闪光。拍案而起的愤怒用于一个小人物的恩仇并不意味着不值,而是他自己心里的“公道”的召唤,如果因为拯救对象的渺小而不伸以援手,那“侠”字就虚伪的很了。金庸在很多武侠作家把我们带上了飘渺不可及的江湖道义,救国救民的侠者风范以后,用一个少年为小人物复仇的故事重新让我们领会到了传说中的侠者在真实的世界中的高大。
  在胡斐没有力量保护自己和受伤害的人时,他尤且直言无忌,当他腰间带刀时他又怎么能容忍凤天南的猖狂。“血印石”一节胡斐看见的惨剧可能还说不上惊天动地,但是他见到了就要管,没有什么理由,也不用钟四嫂跪地曰:“英雄,救命啊!”
  我一直以为,一个侠客应该能体会到别人的痛苦,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能苦别人的苦,恨别人的恨,所以言快意恩仇,因为对于恩仇感同身受,为别人伸冤便如同为自己报仇,大仇得报之时怎能不快意?

  《飞狐》中有那么一段:
  于是将马匹牵到凤宅旁锺家菜园,找了一柄锄头,将锺阿四夫妇父子三人葬了。只见菜园中萝卜白菜长得甚为肥美,菜畦旁丢着一顶小孩帽子,一个粗陶娃娃。胡斐越看越是伤心恼怒,伏地拜了几拜,暗暗祝祷:“锺家兄嫂,你若在天有灵,务须助我,不能让那凶手走脱了。”

  钟家三口人的遗物在胡斐的眼里是物是人非,他似乎能从这些东西里看到钟家想要守着却终于守不住的可怜的幸福。人当此际遇,怎能不怒?所以胡斐从内心上承袭了钟家人的愤怒,他能这样就是因为他纯粹的侠者的心!
  所以他才能以提刀上马,追猎八百里,必取凤天南项上人头以慰钟家在天之灵!凤天南为了逃避胡斐的追杀,不可谓不煞费苦心,首先来贿咯,请吃饭住店,送庄子佣人,不成!然后这招就比较狠了,先让北京的武官们和你赌,送你钱财,给你房屋,与你交朋友,面子银子一起来,看看胡斐的表现:

  胡斐朗声说道:“各位请了!姓胡的结交朋友,凭的是意气相投,是非分明。咱们吃喝赌博,那算不了甚么,便是市井小人,也岂不相聚喝酒赌钱?大丈夫义气为先,以金银来讨好胡某,可把胡某人的人品瞧得一钱不值了!”
  曾铁鸥笑道:“胡大哥可误会了。凤老大赠送一点薄礼,也只是略表敬意,哪里敢看轻老兄了?”
  胡斐右手一摆,说道:“这姓凤的在广东作威作福,为了谋取邻舍一块地皮,将人家一家老小害得个个死于非命。我胡斐和锺家非亲非故,但既伸手管上了这件事,便跟这姓凤的恶棍誓不并存于天地之间。倘若要得罪朋友,那也是势非得已,要请各位见谅。周大哥,这张屋契请收下了。”从怀中摸出套着屋契的信封,轻轻一挥,那信封直飘到周铁鹪面前。周铁鹪只得接住,待要交还给他,却想凭着自己手指上的功夫,难以这般平平稳稳的将信封送到他面前。只听胡斐朗声道:“这里是京师重地,天子脚底下的地方,这姓凤的又不知有多少好朋好友,但我胡斐今晚豁出了性命,定要动一动他。是姓胡的好朋友便不要拦阻,是姓凤的好朋友,大伙儿一齐上吧!”说罢双手叉腰一站。他明知北京城中高手如云,这凤天南既敢露面,自然是有备而来,别说另有帮手,单是王氏兄弟、周曾二人,那便极不好斗,但他心中愤慨已极,早将生死置之度外。

  没有情面,没有犹豫,也没有退缩,这才是真正的公道所在,比起令狐冲看见向问天杀人而不愿明言,高下之去何只千里?

  最狠的倒不是凤天南自己的小计谋,而是他的宝贝私生女袁紫衣的柔情和兵器,胡萝卜加大棒下,胡斐的表现我就不多言了,大家都还记得吧?单单和那个为了救心上人而去投蒙古的痴情大侠杨过相比,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是一个真正的大侠,金庸自己说没有能把这个人物塑造得很完美,但是单为他这种出力让大家看看真实的侠义的努力,我就要叫一声好。王朔流行的时候,不是说是个流氓都能当作家,武侠流行的时候,也不是说拿把刀就能当大侠。比起那些只知道练很高的功夫,杀很多的人,娶很多的老婆的大侠们,我宁愿去看拿着一把破刀,但是为弱者拔刀的胡斐。
  读此一节,令人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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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飞雪连天的冬天,我将自己关在书斋里,以书香茶香打发一个无聊的午后。
《飞狐外传》最后一页上的佛偈曰:“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多年以前的我在饥寒的寄读学生时代,读到程灵素死去时,我泪流满面,生命脆弱,世事无常,我想金庸为什么安排这个痴情才女死去呢?
直到人近中年的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在历尽红尘的劫波后,我才终于彻悟了无奈后的飘零与嗟叹。不由想起自己数十年来的书剑江湖及种种少年情事,无数感怀纷至沓来,让我心乱如发。让我不能自己。
弹刀清啸,胸中有云壑渐起;拔剑四顾,望不断风雨千山路!
举凡过去种种,现在种种,未来种种,俱已成梦幻泡影;此生此世,无论长河落日大漠孤烟万里飞沙,都将一剑独行慷慨悲歌。
只是,只是为何胸中尚在隐隐作痛?那些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岁月啊,给我留下的刻痕竟然如此悠长而深远。

至今还记得那段文字——“我师傅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会待你这样”
此情之无限此意之深重已铭刻入骨,所以她吮吸出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却救了情郎的性命。很凄凉也很伤心,但却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不愧为侠之大者,情之深者。

而胡斐呢?只有当曾经拥有的在骤然失去之后,才倍感她的弥足珍贵。
——为何人们总是在拥有时不懂得去珍惜呢?
“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心中思潮起伏。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程灵素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当时漫不在意,此刻追忆起来,其中所含的柔情蜜意,才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
而此时却已是碧落黄泉,天人永隔。
过去读此段时常常想,若程灵素采用保守疗法再延长他九年寿命,这九年的厮守岂非也是人生的一段快乐时光?现在重读之下才恍然,倘若果然如此,他们就真的会快乐吗?不会的,胡斐将永不能得知这一份惊心动魄的爱恋,而程灵素也势必继续将心事深锁,郁郁寡欢。那么,这样的了结于她而言便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她终于让她所爱的人明白了她的无尽深情,尽管有些凄清有些悲凉。
原来,爱一个人有时也不需要去拥有。

我们都是生命逆旅中的匆匆过客,于亿万年中的某一瞬我们在时间旷野上不期而遇了,就只轻轻地对你说一声,“你也在这里啊”,然后微笑着看彼此渐行渐远。那样的情感便也是如程灵素一般了。红尘中的奢望已然太多,而不如意者往往十常八九。当相倚相靠相携相老已成梦中最甜美的遐想,当春花秋月雪冷风清勾起所有关于往昔的回忆,你是否也曾俏立于千山之外,回首于漫天风雪之间,潸然泪下?
而此后所有的思念都将成为心灵深处的那盏微灯,在寂寂无人处照亮我前行的道路在恋恋风尘中点燃我的蓝色理想,让我欢喜而感伤幸福而惆怅。
我总是想,今生的无缘牵手是否于冥冥中早已注定?那么此生所有的苦痛是否也都是佛为了劝诫我们要珍惜来世的相亲相爱呢?若如是,且让我们微笑着接受上天安排的一切吧。

我愿意替你温柔地吮出心中的毒血,——诸如名利,虚荣,怨憎……
还一个清净自然清丽脱俗的你悄立于天地之间,衣带当风裙裾飘飘,凌虚微步罗袜生尘,宛如仙人。
而心头一片清明的你也终将了解到我最深的爱恋和最真挚的情感。那样,即使人在天涯,相信在同一片月光下你也一定能够看到我的脸上绽放出最灿烂的笑容。
“如果我有一棵七心海棠,我一定把它送给你,做为我的定情信物。我有吗?我没有,所以我没有信物送过你;
如果上天能够将我们的花季重新来过,我一定会牵牢你的手,直至生生世世。花季会再来吗?不会,所以我们此生已然错过。”
生命中有许多无法两全的时候,而为爱牺牲则是无奈之后的必然。那是怎样凄绝惊艳的一种美啊!服从了这一份唯美的感觉,还有什么是我们不能看淡的呢?
“借如生死别。安得长苦悲?”
只有当我们跳出这生死的桎梏爱情的樊笼,才能够得以看云的心情作散淡的回首。而假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们到了勘破情关的至高境界,那便是获得大自在了。所谓“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即是指此吧。

可我知道我永远也无法做到。
因为我的心中永存着那份无望的爱恋。



  胡斐此人,实是金庸先生笔下极为特殊的一个人物。他性格豪爽,那是真的豪爽,又极重情义,这便注定了在飞狐外传中,胡斐的侠义孤独的一生。
  文中最后胡斐与袁紫衣在父母坟前分手,胡斐只能眼睁睁地看她离去。这种事情只有胡斐做得出来,若是杨过,恐怕早已追了出去。但在胡斐心里,既然袁紫衣在佛法和他之间已作出了选择,哪怕是并不如何坚定的选择,那也是一种选择。胡斐性格处处为人着想,在他心中或许以为不能勉强袁紫衣,尤其当她念完偈飘然远去时,胡斐一面见佳人远顾,一面心伤义妹,想必情之一字,是胡斐一生再也无力抵抗的了。
  但此处并非最伤心处。胡斐的大伤心无疑是在程灵素为他而死的时候。自识灵素以来,他虽一直心里有着袁紫衣的影子,但也时时感觉到灵素对他的一片心意。数万里二人的风尘仆仆,无数次二人的出生入死。在那间石屋中,他曾说过:"救马姑娘,我于你同死。"的话,二人的情谊,已不是简单的结拜兄妹之情了。也许胡斐本人也不知道,他对程灵素的那份情感,是否掺杂了几分爱在里面。胡斐只有在灵素死时才感到那份最刻骨铭心的伤痛。他一生孤苦,从未得享天伦之乐。也许,他早已在心里将程灵素当成了他最亲的亲人、母亲、姐妹……当灵素吸出他伤口的毒血时,当灵素说出:"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当灵素深情无限,又伤心无限地看着他,当灵素终于摔倒在他身旁,当灵素的呼吸一点点缓下去,当灵素纤弱的身体一点点冷下去,当她终于不能再望见他时,胡斐的心一定碎了又碎。
  那是他最亲的亲人,就这样离开了他。我十年后再读到这里,泪水又打湿了衣袖。
  胡斐是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可惜他太重情义。以后的日子里,程灵素和袁紫衣必定驻扎在他的心里,再也无法忘记,因而一生孤独。雪山飞狐里的胡斐,不是胡斐。
  程灵素,人如其名,聪明灵秀。也许灵素若一生未遇见胡斐,生活会很平静。但错就错在灵素爱上了胡斐,而胡斐已先入为主地有了袁紫衣的影子。从此,她卷进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战争。
  程灵素仅相识胡斐一天,便已倾心相许。因为胡斐不但武功高、善良,而且真诚。在灵素的前半生中,恐怕除了师父之外,大有关系之人都是阴恶浅薄之徒。如今见胡斐真诚善良,又对她竭力照料,自然一见钟情。那一日,灵素先是不理不睬,后指点途径,再带胡斐聚会,距离飞快拉近,到得胡斐为维护她而报出自己姓名时,想必灵素已芳心可可,不能自己了。王铁匠那一番话说得好,可惜胡斐不愿明白。
  程灵素,冰雪聪明之人,可再聪明之人,遇到了爱字,也会糊涂。她和胡斐同行,见了玉凤后,自知胡斐已有心上之人,但她还要时时旁敲侧击,看看胡斐对那人心意究竟如何。那日从苗人凤家出来后,她佯作玉凤失落,一试便知胡斐实是把那玉凤看得好重。她只能长叹一口气,为什么叹气?是无奈还是伤心?那日随后,灵素便说要分开,依她之意,实是种无奈的提言,也可试试胡斐对自己的心。结果胡斐却不愿知所措,说送她一程,耽搁了她的心意。再后,程灵素在爱中越陷越深,一个聪明绝顶之人竟变成了痴人。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相信大多数女孩此时都会觉得自卑自怜的。程灵素别的都是顶尖的,可能唯有容貌,一直是她的小小为憾之处。在这个时候,更觉得这是一大缺陷;而为什么爱人不爱自己,恐怕这是一个大原因了。因而她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悲伤,说出了她小时的难过,又大哭了一场。痴人如此!至此,她仍强烈希望得到胡斐的爱,在胡斐说出求她一件事,不知是否高攀得起时,她耳根都红了,这时她想什么?毋须多言。但随后胡斐说出结拜兄妹来,她一下子脸色苍白,然后行为突带狂态。那一日,她没再和胡斐说第二句话。
  那日以后,灵素对胡斐的爱便转为深沉含蓄的爱了。如果说前面象火一样熊熊的烧,现在则象万川归海一样,慢慢慢慢的积攒起来了。她已经知道,或是自己让自己知道,胡斐实是爱袁紫衣的,不爱自己。但灵素又不愿离开胡斐,或者说,无法离开。她只能默默地爱着胡斐,退居到袁紫衣的影子后面。
  但毕竟少女心性,时时忍不住点两句胡斐。最典型的无疑在胡斐夺华拳门掌门时,灵素心想,"难道我不提,他便有一时一刻不记得了吗!",足见一斑。在灵素心中,只怕盼着从洞庭到北京的路永远走不完。但天下的路再长,也有走完的一天。那日进了京城,灵素的泪便无控地滴在了路上的尘土里,胡斐见了,还是不愿懂。
  京城里的程灵素,是一个爱到极点、痴到极点的程灵素。她希望胡斐能娶袁紫衣,只因为她以为这样胡斐便可快快乐乐地过一生。那日在宣武区的那所宅子,她在袁紫衣追问下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吐露真情"我怎能真的伤了你,你是他心上之人,他日日夜夜想的都是你,"此处动人。
  灵素对胡斐的爱,已不能单单用爱之一字来形容。那是刻骨铭心的相思和。分隔天涯的相思,不叫相思,咫尺之隔的相思,才最令人憔悴!那是生死不渝的爱恋,那日二人在石屋中救助马春花,程灵素问胡斐,如果我和马姑娘你只能救一个,救谁?胡斐答道,救马姑娘,我与你同死。但在灵素心中,却是希望他能好好活下去的,为此即使自己死后仍承受千万般折磨,也心甘情愿!那是纯净升华的情义,爱是自私的,但爱到此处自私极处便是公了。
  她愿胡斐能娶袁紫衣,那怕自己在后半生中苦熬相思。这种爱,惊天地而泣鬼神,非至情至性之人不能为也!
  灵素之爱,在灵素死时尽露无遗。她捧着胡斐连中三大剧毒的手,心若刀割。难道只让大哥再活九年?只电光火石般一闪,灵素已知自己心意。她用口吸出胡斐伤口的毒血,此时的灵素,心一定是乱的,但乱极便变成空了。当她看见流出的血色作鲜红时,终于吁出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柔情无限地望着胡斐说"大哥,他不知我会待你这样…"…身子晃了几晃,便倒下了……她柔情无限地望着胡斐,她在想什么呵?再过一会儿,就是一会儿,也许就是下一秒,就今生今世不能再见他了。此时的灵素,心早已碎了,但她却无从感觉,因为,她要用她剩下的全部生命,就这样痴痴地望着她一生的爱人。
  痴人如此,灵素是绝顶人物。 金庸先生说:"或许,她知道胡斐不爱自己,干脆用情郎的毒血毒死了自己,不愧是毒手药王的弟子,一了百了…"我不能赞成,因为我想胡斐对她的心意,也是一种爱,是日久的爱。对于胡斐,灵素死后,或许爱情选择问题简单了,但为何袁紫衣走后他不去追呢?我想,是因为灵素带走了他心中爱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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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国(正二品)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怡情岁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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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素除了用毒出神入化、那双大大的眼睛之外,最令人记在心上的就是她的痴情了。
金庸构造的人物中痴情的有很多典型,有因痴情成恨的、有因痴情扭曲、有因痴情一往直前的等等。可程灵素却如同她窗口的那盆醍醐香,小朵儿的白花不美但却清雅,她的痴情更如同醍醐香般蕴含着醉人花香让人陶醉。
在看到:
“胡斐见她慢慢合上眼睛,口角边流出一条血丝,真如是万把钢锥在心中钻刺一般,张口大叫:“二妹,二妹!”可是便如深夜梦魇,不论如何大呼大号,总是喊不出半点声息,心里虽然明白,却是一根小指头儿也转动不得。便是这样,胡斐并肩和程灵素的尸身躺在地下,从上午挨到下午,又从下午挨到黄昏。”
莫说是胡斐,我都看得快哭出来,这对胡斐是何等的煎熬。就这一段,程灵素的爱情升华了,让我深深的记住了她,也让胡斐明白了一件事:
“为什么前天晚上在陶然亭畔,陈总舵主祭奠那个墓中姑娘时竟哭得那么伤心?”原来,当你想到最亲爱的人永远不能再见面时,不由得你不哭,不由得你不哭得这么伤心。
又是失去才开始拼力抓住的爱情。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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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4 21:0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程灵素太可爱了!
看小说以来第一次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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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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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转的好!好文章,说的完全对~既为侠,怎可视百姓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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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9 20:2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多年前看飞狐,并不明嘹.
十年后的某日重看,泪湿双眼,为程灵素的痴情.为胡斐的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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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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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0 21:0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程灵素、胡斐在金庸笔下塑造得是很成功的,能触动读者的心,为之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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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11:0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终究不能叫他将二凤都得去”。。。

结果到头来一个凤都没有,好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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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9:48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如果胡斐不对袁紫衣痴情,程灵素又为啥会喜欢他?人生就是充满了不幸的巧合,所以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只要胡斐一辈子都记得程灵素,她应该很满足了。一个人一生中会和许多人见面,但是他/她临死的时候能真正记得几个呢?胡斐死前,应该会想到为他死过的程灵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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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13:5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妾无倾城色,难得君欢心,程灵素临死之时见胡斐为她肝肠寸断,,恐怕她也就无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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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离线 百灵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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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16:3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不喜欢胡斐.小时候看台湾版雪山飞狐时,因为喜欢袁紫衣所以特别看程灵素不顺眼.长大了,看了小说,经历了世事,才发现袁紫衣不过是一种儿时的迷梦,而程灵素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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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百灵羽 于 2007-12-9 16:30 发表
我一直不喜欢胡斐.小时候看台湾版雪山飞狐时,因为喜欢袁紫衣所以特别看程灵素不顺眼.长大了,看了小说,经历了世事,才发现袁紫衣不过是一种儿时的迷梦,而程灵素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房.....

不是罢,书中就算了,电视剧里面龚慈恩明明比伍宇娟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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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茅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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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19:0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好像胡斐的母亲也是她饰演的。到现在还记得她,却早忘了那个袁紫衣长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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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夏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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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第一次看飞狐的时候哭了,也是唯一的一次。以后看飞狐都跳过程灵素死的那一段。
楼主转的好象是陈墨的评论,我有书,不大记得了。梁羽生小说中的历胜男看起来也是那么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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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小马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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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0: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程灵素死的那一段我也上看一次哭一次,后来就干脆直接跳过

不过说实话,胡的心意如何真的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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