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11-17 12:32 发表
因为利益闹的人多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而去主动找麻烦,这是什么逻辑?交通肇事的受害者是不是也可以找相关部门(比如市政管理局)闹?
他们又不是行政部门,说白了办事赚钱,最怕的就是扯皮。
其实证明内容对人家来说根本不重要,那怕你开证明他爹妈是奥特曼也没关系,对这些机构而言,其他一切无所谓,重要的是盖章,尤其是盖政府部门的公章,只要有了这个,有什么事就能摘出去。
办事人和行政部门也拿他没办法,因为他自己不会找政府部门开奇葩证明,而是逼着办事人去,想处理他都没由头。
就好像主贴中所需的这个证明,摆明是中介和房产担心产权纠纷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