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教科書式老賴這新聞有兩處自述我認為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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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9: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教科書式老賴這新聞有兩處自述我認為是有問題的

正確的地方就不細說,這裡針對我認為不太完善的簡短說一下

按趙家的說法:
老賴家逆行撞人,只賠償了七萬元

事實上的新聞:
趙家老先生先違規過馬路,而後才發生老賴因為"避讓"而逆行(這裡應該是叫避讓吧,或者說違規避讓)撞人
先用自己的商業保險賠了五十萬(或扣掉交強險,反正就是幾十萬吧),自家又掏了七萬

=========

這裡我認為公道的說法應該是:
1. 趙家違規,再發生黃家的逆行,而不是單純的"逆行撞人"
2. 黃家實際上支付了趙家五十七萬,而不是七萬

逆行撞人這個描述上次說了

黃家事實上在趙家這事情上支付了57萬,只是支付的方式有區別,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一部分以保險先行風險投資的方式支付
直接給她們審判成7萬好像有點說不過去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9 1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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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9: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19 19:36 发表
其实很多新闻是有倾向性的炒作,关于这个案子的多数报道给人感觉就是为了把老赖家说成是毫无底线十恶不赦之徒,实际上他们已经成功了,现在只有骂老赖的才是有理的,只要你站在中立角度说话,肯定会被人骂成老赖 ...

我這人說話足夠小心

我不認為我發言來看是中立的,或者任何一方的,我沒表達任何立場吧,只是就一個詞語定性一樣......
用保險支付是不是支付就好像說葡萄是不是水果這麼簡單的一個定性
這也能說有立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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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23: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我有時也不一定同意自己的觀點,只是提這麼一個看法,我不是正等光哥和水哥或神州等老哥們給我一點見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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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09: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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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00:25 发表
他们的逻辑是只要你指出受害者一方的行为有任何不妥之处,你就是老赖家的水军,所以你提出的2点都是被他们无视的,他们认定的结论就是因为老赖的错使受害者受到了伤害,老赖没有尽全力去赔偿,所以罪该万死

行文有疏失很正常,或許是我看錯了理解錯了也很正常,我只是單純這麼一說
我沒有誅心說受害者用心險惡之類的,只是單純提出來這麼一探討

如果有筆誤,也不是多大的不妥,如果沒有筆誤,那我借機學習一下金融知識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10: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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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4: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0 李元芳 的帖子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言之尚早啊,先不說啥動機才扭曲,得先說他有沒有扭曲,才能講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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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7: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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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15:05 发表
前段时间不是说一分钱没赔吗?赔了几十万和一分钱没赔是一个概念?假设你管别人借了20万,已经还了她10万,她说你一分钱没还,这不是讹人吗?

我也是對這個賠的定義有點看法,我初步看法是用保險賠也算賠,不知道有沒有人能下個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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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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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2:59 发表

是都有违规啊,责任划分也体现了,赵家占三成啊。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2:34 发表
法院判她赔80+万,这个已经是扣除保险赔偿的。所以说她只给7万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这80+万有保险公司赔偿部份,判决书应该这么写,保险公司赔偿50万,她赔偿30+万。

至于逆行,那就是妥妥地逆行,没的说
,交通 ...

這裡我認為光哥說得沒大毛病,趙家說得有點問題
1. 趙家恰好沒說自己的三成違規,而且也絕口不提自己違規在先
這個趙的確也不是假話,但是有點選擇性的真話

2. 既然法院判她賠80萬,是扣除保險的,那她就不是只給七萬了,而是給完保險金後又給七萬
黃買了保險,保險才替她賠,這賠償價值再怎麼看都是黃拿出來的.....

我是這麼理解的:
保險再怎麼說也是黃給自己購置的一種投資產品啊,跟買個房和買點黃金,買個古董的道理一樣,只是升值的方式不一樣
黃家用"升值的"保險去賠趙家,和黃家用"升值的"古董去賠趙家,用"升值的"黃金去賠趙家的意思是一樣的,用保險來賠再怎麼說也不能被當成"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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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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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记得赵把责任书拿出来了吧?

拿出来就可以了。

别说赵要负三成责任,他就是要负99.999999999%责任,法院判黄拿80+万,那么她就得拿出80+万。赵说对方老赖,没毛病。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

這個相對也太強辭奪理了吧
黃賠的七萬還是陸續賠的呢,咱假設最後一次賠的是1萬,當時尚欠74萬,賠完剩73萬
既然說相對80萬,可以說只賠7萬
那相對這個尚欠的74萬,是不是也可以說:黃只賠了一萬
相對那個73萬,是不是又可以說黃只賠了零萬

這個只賠了N萬的N,總得有個討論基數吧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23: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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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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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如果赵说黄应负130+万,只赔了7万,那才是有问题。

致于保险是不是投资品,与此无关,更何况,保险是不是投资品,即使业界也有争议。

這個相對甚麼基數沒提就有點毛病了,最簡單一個例子,假設您的車第三者險額度是50萬,您全責撞了別人一部車,修車費恰好是51萬
那法院自然會判您再掏一萬現金了

然後您有事這1萬沒能給出來

然後對方車主上微博廣而告知,採用同樣的斷章取義說光哥您幾月幾日全責,把我的車撞得跟爛泥一樣,這個叫司馬光的人一毛錢都沒賠
您怎麼想?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2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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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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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如果赵说黄应负130+万,只赔了7万,那才是有问题。

致于保险是不是投资品,与此无关,更何况,保险是不是投资品,即使业界也有争议。

便於計算咱假設數字是130萬,50萬保險,剩下80萬,黃家又掏了7萬存款
也就是趙家收到了實打實價值57萬人民幣的賠償,如果要公佈應該按這個金額公佈57/130

至於這57萬是由甚麼組成的我認為不太重要啊
不管由多少樣產品組成,只要是確實能兌換成57萬人民幣的財物價值就行了吧
那怕黃家賠的10萬的保險和40萬的牛羊駱駝+6萬金條+1萬現金也行吧,只要"足價",那就是承認收到57萬,總不能說保險要刨掉,牛羊也刨掉,金條也不算,咱只看現金吧

趙家具體扣掉保險只向社會公佈現金存款的理據是個啥?如果黃家用其它財物抵帳是不是也能用同樣理由扣掉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0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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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0: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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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28 发表

愚蠢,赵都要来钱,要聪明,那还了得?

350多万?也没问题,你要是能保证用350多万就可以把植物人完好无损的治好,你会名利双收。

至于对黄家是不是天文数字,与此无关。

治病得花钱,总不能因为钱多,该付的责任就不付吧。

1. 該付的責任不付的人很多,只是說方式有區別
像您上次說的甚麼19歲少年撞壞了一個10萬的東東,直接跑路也行,要不然扣掉基本生活實在賠不出來也行

2. 黃,我個人認為黃是比較精的,但也只算一般中上智商的老賴
但無疑趙是特別特別厲害的,甚至可以說最厲害的受害人家屬了
每年被撞死沒拿到一毛錢的中國家屬多了去了,趙情節上和金額上都不是特別淒慘,但受關注算是特別地高,或者說是有史以來最高

不得不說趙運作的方式遠勝同樣命運的其他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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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0: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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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0:06 发表


赵说,法院判赔130万,保险公司给了50万,黄给了7万,与法院判赔80万,黄给了7万,有毛区别?

很可能的区别就是,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剩余不足部份,赵向黄起诉,法院判赔80万,黄又拿出7万,如果是这样,更没有问题。

顯然是有區別的
撞傷一個橫穿馬路者只掏了57萬,和撞傷一個橫穿馬路者只掏7萬,受眾的理解程度會差很多啊.......

畢竟這年頭七萬確實是小錢,57萬算金額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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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0: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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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0:11 发表

1、不管该付责任不付有多少,这改变不了黄是老赖这一事实,如果黄家真是扣掉基本生活实在赔不出来,她就不是老赖了。

2、不管赵多厉害,但黄成功地赖了这么一大笔钱,无疑她更厉害。如果不是她更厉害,就是 ...

1. 中國國情上本來就是向老賴和行人傾斜的,就像您樓上說的一樣
如果行人違規天然就可以依法輕判,那老賴抗法如果也被法院依法輕判了,那吃瓜的人應該也沒有甚麼好說的

既然網友採用了道德來審判黃家,那趙家的橫穿馬路有必要也用道德審判一下,不然有失公平

2. 趙和黃本身的身份不一樣,只能說在他們自己的所在族群內橫向比,黃沒有甚麼特別,就是普通一老賴,趙算是比較特殊的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0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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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0: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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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0:06 发表
赵说,法院判赔130万,保险公司给了50万,黄给了7万,与法院判赔80万,黄给了7万,有毛区别?

關鍵在於橫向對比
能賠出57萬算合格了,賠出7萬算挺流氓的

中國一般的車輛算上交強險大部分的承擔能力都是50幾萬,中產一點的人可以承擔100+萬的責任,土豪的無上限,流氓一點的,可能只有一個交強險(相當於10萬吧),或者啥都沒有直接裸奔出來害人
有車的中國網友如果都拖出來拷問一下,誰能在意外時向受害者賠出多於57萬,我認為大抵也就50%左右

如果作為一個車主,自己的理賠能力也是50幾萬的,還天天上網罵黃家,我覺得比較奇怪了
這種事只能說他們鍵盤俠當得挺牛逼,事實誰的能耐都差不多,只是運氣區別,不是道德區別,也不是現實區別

能賠出多於10萬的倒是挺多,95%以上的人都行吧,這角度上來說,如果黃家啥都沒賠,只能給出7萬,黃家受千夫所指,才有點道理
趙的描述很可能會導致完全不同的輿論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09: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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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9:0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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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0:40 发表

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赔偿完,赵起诉黄,法院判赔80万,然后黄只给7万,赵这么说,一点毛病没有;
第二种情况,赵起诉黄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了,黄需赔80万,只给7万,赵这么说,还是一点毛病没有。

那比如說趙家當時缺口是130萬,黃有129萬的保險額度,法院判她家只要給1萬就行了,黃也給了1萬,趙是不是也能上網到處說黃家撞傷人只給1萬?
我還是認為黃家用甚麼形式的財產賠償不重要,重要的是賠償的總金額是多少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记得赵把责任书拿出来了吧?
拿出来就可以了。

我沒有微博,但我看過這個上文下理的轉帖,現在我找不到了
我印象中趙說逆行撞人,比責任書要早

但沒關係了,您這個補充跟我意思相差不大
我倒是沒有想起責任書,我是就沒有把責任書拿出來而言的:如果沒有其它輔助證據,趙這個描述有點語焉不詳,
畢竟自行車橫穿馬路汽車避讓而逆行撞人,和汽車逆行撞飛行人,
這二者的內涵有點區別

如果整句話有責任書搭配著看,那趙的描述問題當然可以接受

我的問題是,那趙說的時候有沒有出示責任書呢?隔了多久,您有印象嗎?能不能請您找一下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0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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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9:2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3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记得赵把责任书拿出来了吧?
拿出来就可以了。

那反過來說,沒拿出來是不是就不能接受呢?

我沒有微博,但我看過這個上文下理的轉帖,現在我找不到了
我印象中趙說逆行撞人,比責任書要早

但沒關係了,您這個補充跟我意思相差不大
我倒是沒有想起責任書,我是就沒有把責任書拿出來而言的:如果沒有其它輔助證據,趙這個描述有點語焉不詳,
畢竟自行車橫穿馬路汽車避讓而逆行撞人,和汽車逆行撞飛行人,
這二者的內涵有點區別

如果整句話有責任書搭配著看,那趙的描述問題當然可以接受

我的問題是,那趙說的時候有沒有出示責任書呢?隔了多久,您有印象嗎?能不能請您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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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9: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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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9:15 发表

可以啊,只要说明,法院判罚只给1万,就OK啊。
不管你怎么认为,赵家说的没问题。

這個說法挺有趣的,如果您是一個養殖的,家裡沒有現金,只有牛羊馬匹,您欠了人家10萬,您還了別人100隻牛,100隻馬,100隻駱駝,另外又搭上了一隻雞
想必別人上網說您欠款10萬只還了一隻雞

您也認為這描述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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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9: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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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9:29 发表

你这是什么描述?

第一,我还了人家100隻牛,100隻馬,100隻駱駝,我怎么还欠人家10万?这个不算钱啊?赵家,说法院判赔80万,这可是扣了保险的。
第二,保险与牛馬之类的,没有可比性。保险由保险公司出, ...

保險是個人財產組成的一種,跟牛羊一樣,只是執法流程上方便起見,所以錯開兩個個體
1. 有現金價值
2. 有一個賠償額度,賠完就用掉了

提完保險,黃家的現金價值就沒了,賠償額度也沒有了,就要重新買了,就單看保險這50萬,加上黃先行每年給的保費,黃家不是沒有付出的

保險公司1不是雷鋒,2不是肇事者
保險公司賠錢的理由是黃和他之間的合同約定

保險公司掏出來的錢當然應該視作黃掏出來的,不然就是文字遊戲了
義理上跟古代說兄弟互扶的道理一樣,如果今天掏50萬的不是保險,而是跟黃桃園結義的兄弟掏的,也當然視作黃掏出來的一部分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0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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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9: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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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9:32 发表

我开始压根就没看这事,只是后来闹大了,看了新闻才知道。

另外,赵说对方逆行撞人,就算没出具责任书,也没有毛病,黄就是逆行撞人。有法院裁决,有责任事故书,都这么写的。

我倒是想起來我為什麼要這麼講了,因為我關注這事也是新聞,而各大新聞陸陸續續地截用,轉載趙的自述,中間很多家採用了逆行撞人,沒有責任書,只賠了7萬這個版本
不知道是趙一開始這麼寫,還是記者最終剪裁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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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9: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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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9:29 发表
第二,保险与牛馬之类的,没有可比性。保险由保险公司出,这是另一个主体,这笔钱是由保险公司出,不代表这钱是个人的,牛马之类,是个人私有财产。

我上次寫過一個帖子,說窮人全責撞了別人的車,自己不掏錢,問車主,你不是有保險嗎?背後道理是一樣的
保險本身就是車主財產的一部分,讓車主用保險修車,跟讓車主用自己的現金修車,讓車主變賣自己的牛羊修車,道理是一樣的,都是在講窮人不修了,你車主自己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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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09:32 发表
另外,赵说对方逆行撞人,就算没出具责任书,也没有毛病,黄就是逆行撞人。有法院裁决,有责任事故书,都这么写的。

說明文體---表述應該是一個傳意,精確的功能性,如果不夠精確,本身就有毛病了
不是詩歌不是散文

您這個沒毛病有點太廣義了
按您這標準來說,
1. 責任書寫的是:自行車橫穿,汽車閃避而逆行撞人
2. 趙家說的是汽車逆行撞人
3. 如果有一個偏向黃家的描述,自然也會說成:自行車橫穿,汽車閃避不及撞上
如此類推還能節錄出無數個版本

按您這標準只要沒有明顯撒謊,那一件事上有幾十種"感覺"截然不同的版本,都是沒毛病的
那記者/寫微博的人採用這種"沒毛病"的描述方式,還有甚麼用呢?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09: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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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0: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古代有個故事說讓一個書生記述一件買驢的經過
忘了是讓他寫合同還是啥的

大意是說他洋洋灑灑寫了好多好多字,就是沒見到一個驢字,周邊文字修飾一直扯,讀者誰都看不出重點是在講買驢
這個故事怎麼講的,老哥能不能指教一下?

按您這麼說,這書生只要文章上沒明顯撒謊,也沒毛病?

這就是說明類文字不精確的諷刺性了,大部分讀者看完,腦海無法大概還原,就說明作者有毛病
作者不是海明威,不是李商隱之類的感性藝術功能,是說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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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28 发表

愚蠢,赵都要来钱,要聪明,那还了得?

350多万?也没问题,你要是能保证用350多万就可以把植物人完好无损的治好,你会名利双收。

至于对黄家是不是天文数字,与此无关。

治病得花钱,总不能因为钱多 ...

治病得花錢,而國人應該有一個基本的道德指標,比如100萬,從道德上和理智上都不應該無上限地苛求,因為這個苛求別人,同時也是苛求自己
當然,也可以用另一種指標:賠到剩下基本生活所需即可,接下來就不用賠了,這個道德指標我表示有點無奈,總得來說還是誰窮誰有理的套路
反正同樣道德水平下富就多賠點,窮就少賠點

就像您說的,治植物人要治到完好無損的,咱不說7成,那怕是3成責任,首富都不一定賠得起
今時今日開車在路上能撞出個甚麼金額,完全是一件很複雜的事,一個人能撞上而導致的連環賠償,複雜程度大於任何人的家產承擔能力

1. 賠償問題應該這麼說,從賠償角度來看,應該看一個人賠償了多少來體現他的負責任成就(事實成就,不是道德成就)
不應該看他的賠償缺口有多大

講個不好聽的,萬一今天撞的不是趙老先生,撞的是個寶物,或者說撞的是某個首富
分分鐘人家誤工費都得賠10個億
這下的缺口遠比350萬大多了吧,就算身家上億的,至少也得倒欠人家9億
難道說這個人就更不道德嗎?
每個人都有一個承擔大約限度(不是絕對上限)大部分中國司機的承擔限度就是幾十萬,到一百多萬之間

站社會經濟能力角度,也不可能要求每部車都要上400萬的交強險,中國人事實的人均收入就是沒有嘛,乘以一個期望值,跟本拿不出來
按這標準社會經濟活動就都得停止了

儘量避免事故,事故發生後,基本每個傷者都能拿到幾十萬元,剩下的見一步走一步,特殊處理吧,這個宏觀上應該是社會最理想的結果
如果要完全避免事故,或者要加高每個人的理賠能力,社會顯然承擔不了這個

=====

2. 黃的承擔能力跟大部分人相約
很多中國司機理賠也就是50萬左右,甚至開小電動的,開三輪車的,理賠能力連5萬都沒有

這群人(甚至理賠能力只有100萬的,也還是不夠啊)應該多反思自己要是撞了導致一個植物人,應該怎麼辦?
能不能自己多買一點保險,或者說不要上路撞人了
而不是湊這個熱鬧罵黃家,沾沾自喜自己今天沒撞人,就充滿小確幸在吃這個人血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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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老賴這件事也差不多,真的遠超這數賠不上的,大部分人都得賴,除了本身就一窮二白的人(傾家蕩產本身就是小意思),我是看不出當代中國人有多少人願意賣房賠錢的

我撫心自問吧,我算上所有理賠能力,要是我撞了(不管誰違規,反正按最終責任書價格看)要賠350萬,我也只能拿出200萬左右
跟黃家沒有事實區別,接下來傾家蕩產,啥都賣了不留給家人,大部分人都不願意

=====

4. 我從上一個女朋友救人斷雙腿您問我能掏多少錢,和這一帖事故撞死人我都是同一個觀點:
在國內,能拿出大幾十萬,或者上百萬向別人負責,橫向來看,已經是很了不起的人了,至於缺口還剩多少,這是機率在起作用
不應該用道德高地來苛責人家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11: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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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5:1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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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13:10 发表

这几点说得清清楚楚,你认为不清楚,那是你的事情。

47楼,更是鬼扯了。黄要是没钱,不赔,她不是老赖,不是什么道德上有问题,而她有钱不赔,自然就是道德上有问题。你应负1000万,拿100万,就很好了?除非你没钱了。

你要负担你能负的,而不是别人能负多少,我就负多少。

你把人撞成植物人,有钱不还,还有理了?

炎阳,你向来说什么村规,其实你才是一个不讲法律,不讲道理,只讲你自己的村规。

行了,我没时间与你这么纠缠,下一次,你会把美国人登月也拿来对比。

上面不爭論了,我表示沒啥共識,但也不太反對,無意見

引用您紅字的這個話,您說的是正確的,我不反對,我甚至認為說得很對,非常道德
但問題是中國在路上跑的司機有多少理賠能力高於黃家?
真撞了人有多少人能賠出多於黃家的金額

如果大家都差不多,沒有本質區別,或者甚至略低於黃家
然後一片倒罵黃家不道德,這就是一種道德苛責了吧

我自問我這帖說話主張小心了,前面元芳還是誰問我我一直是這麼個態度,我也沒說黃家對,我也沒說趙家不對
我只是就趙家兩個詞語提出一個異樣理解,我沒說我自己會怎麼幹,或者我道德觀怎麼幹吧?怎麼簡單一個生活用字問題,扯我自己價值觀上來了?

我不是說黃家很道德,我是說看不出社會大眾的道德水平那一點高於黃家,我沒有很實際的證據,表示很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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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道德審判應該是一個很小心,很講經驗的動作
比如插隊是不道德,家長無故毆打孩子是不道德

因為大家都有過排隊的經歷,有過孩子很鬧,但是自己也忍住不打他們的經歷,大家都能做到,就偏偏有幾個暴徒做不到
社會大眾去審判這些"暴徒",合情合理

但是有的情況比較特殊,比如一個特種兵,被抓走了,嚴刑逼供,挨不住招了,或幹了違心事

這個道德審判就要很小心了
你上過戰場嗎?你被活捉過嗎?你被上過刑嗎?換你,你挨得住嗎?
如果我都不行,我不會採用道德去苛責審判人家

D神兄用道德舉過一個例子,他說他認為大多老百姓放汪精衛的角度都是會幹跟汪一樣的事情(先忽略他說的事實上對不對)
但他同時認為大多老百姓依然有權去道德審判汪精衛

我看法正好相反,除了直接因汪受害的老百姓,剩下的沒啥立場去審判汪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15: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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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5: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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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13:10 发表
42楼,我说过无数遍了,法院这80万,不包括保险公司的,也就是说,除了保险公司外,黄还要再赔80万,黄就拿了7万,这么说有什么狗毛问题?这个事情我都列举无数遍,你除了偷换概念,还做什么了?如果保险公司出的就是黄出的,打官司还用再列一个被告吗?要说是保险公司出的,就是黄出的,那好,没有撞人这事,黄能把这50万从保险公司拿出来?

趙家也不是說除了50萬,只掏了7萬,主流新聞報導都沒有紅字部分,就只有一個7萬

保險公司本身就是一個代替投保者付款的形式啊
硬把保險賠的和當事人賠的拆開兩個個體有點強詞奪理了,儘管他們看起來有點像是兩個個體

兩個被告或者兩個出錢機構是一個法律形式的問題,最簡單的理由就是拆開兩個被告可以把官司責任,還有金錢責任分拆開來,免去投保者一些麻煩,另外也避免投保者收了錢不理賠給傷者之類的技術性問題
您這是繞過本質糾結形式

撞人的只有黃,賠償責任當然也只有黃,保險只是一種金融工具來轉移這個撞人者的資金困難,並不是製造一個新的賠償者出來,只是把黃的賠償責任用另一種提前眾籌的方式支付掉,本質當然也還是黃支付的

=======

講個最簡單的例子,甲給兒子買了個100萬醫療保後來用上了,和甲兒子真有病了,甲直接掏出100萬,
形式上都是一樣的,孩子收到了100萬的治病費用,甲支付了這個治病的成本,只是付款方式和過程有不一樣

硬性把這些東西區分開來沒有必要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15: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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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6: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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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1 13:10 发表
47楼,更是鬼扯了。黄要是没钱,不赔,她不是老赖,不是什么道德上有问题,而她有钱不赔,自然就是道德上有问题。你应负1000万,拿100万,就很好了?除非你没钱了。

你要负担你能负的,而不是别人能负多少,我就负多少。

老兄

您是我人生路上某種意義上的前輩,雖然我有時言語沒分寸,但我內心尊重您的,今天我倒是有點人生陷入迷糊了,啥是道德?
我真心想請教一個問題,能不能請您由衷以人生過來人的角度給我指教一下?不要用辯論的方式回這帖,其它的帖子照樣該怎麼回都行

這是我最後一帖了,我聽完您的答案,我也不再回覆了
撇開黃趙這個事

比如你有兩部車,各價值10萬,被分別兩個人撞壞了
甲家裡只有1萬,他願意傾1萬還給你
乙家裡有1000萬,但乙只願意賠你5萬

您認為誰更道德?
我不好公論說誰更道德,但我更願意跟乙交朋友,我更願意我的車被乙撞

==========

或者反過來舉另一個例子吧

你在兩個公司工作過,工作內容一樣
甲公司老闆月賺1000萬,他給你發工資10萬
乙公司老闆月賺1萬,他給你發工資0.9萬

您認為那個老闆更道德?
同樣,我還是傾向跟老闆甲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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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道德本身就是一個能力掛勾的指標,愈有能力的人,愈容易做到道德
很窮困硬談道德,即便真說得通,也是然並卵,畢竟你很道德,但你沒幫助周邊的人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16: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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