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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平西将军 |
功绩 | 23 |
帖子 | 2308 |
编号 | 493938 |
注册 | 2013-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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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h 于 2016-11-12 01:10 发表
1.我以上所述只是理论上的东西,具体操作如你提到的举证问题不作讨论,这纯粹是口水仗,没有意义
2.劳务关系不能等同于买卖合同关系,单从合同关系来看,个人对个人,卖方也可以以此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剩下的 ... 1. 這不是一個舉證問題,而是一個兩難問題,父親不可能又要退錢,又不讓孩子/監護人責擔任何責任
用你一開始舉的例子就很清晰了,甲用乙的信用卡刷了一部車,乙希望車行要退錢,那他只有兩個選擇,A)要麼他主張甲盜用,車行退錢,甲要面臨官司/賠償金,要麼不退錢,保護了甲
不應該有像你這種兩全其美父子平安光商家吃虧的情形
老兄不知道有沒有具體接觸過網購/轉帳,所有花費幾乎都是要透過手機再三確認信息的,他會發短信到你手機上,讓你填確認密碼,又或者用你手機的銀行卡輸密碼,又或者要你開通用你手機帳戶的帳單付款
換句話說所有交易都要本人同意下才能執行的,也就是這爹相當於輸了身份信息密碼然後閉著眼走開,這種"不知情",屬於"假不知情"
2. 如果社會廣泛接受這種熊孩子無責毀約論,對社會真的好嗎?就拿這個爹來說吧,如果您說的都成立,這頭他省了38000,回頭他買部車甚麼的,上二手車網吧,對方也來一招這是我家熊孩子的交易,不作準的,可能這爹又會損失個十萬八萬啊,這樣對他真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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