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28 09:44 发表
上面不是说了嘛?这小说是以案件这个羊头为名,写人性这个狗肉为实。就案件本身来说,小说写的这点儿证据就是空中楼阁、虚无缥缈,您让咱如何判断?
小說不是一個刑事案件立場的小說,小說裡的人的罪名按小說的司法框架來看都是沒有爭議的
任何可能性來看,作為盜賊他絕逼是死刑
婦人也肯定是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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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生門更傾向講一個人與人各說各話的狀態
我高中時看這篇時感覺不到甚麼特別含意
現在回想倒是感慨許多
很多辦公室政治,或者說中國街坊最愛講的:誰窮誰有理,斗米恩擔米仇之類的雞毛蒜皮爭執,或是街頭打架
看得最多的就是羅生門式的爭執
我說的明明是說你不滿意這價格,你可以上別家買,顧客很可能就理解成我瞧不起農民,我說愛買買,不買滾
於是話趕話,大家糾團打起來,最後就是一通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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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大部分紛爭我都不愛看對錯就這個道理,兩個人打架,甲說是你先動手的,乙說是你先罵我媽的,甲又說但是你先挑事的
我認為走法律吧,能告就告,不能告,不想告,那就私下解決貝.......
我最接受不了是聽人家訴苦,不是說訴苦不對,而是說場外人很難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