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什么要法治,不要人治? [打印本页]
作者:
叔梁纥 时间: 2006-5-19 17:13 标题: 为什么要法治,不要人治?
依在下看来,冰冷的法律条文再好也有漏洞,为什么不给法官更大的解释权,这样可以更合乎人情啊,秦国重罚,结果二世而忘,我觉得还是德法并用为佳,不可一概依靠条文。
对法官,要教育道德,也要由监察机构。
刍荛之见
作者:
lubur 时间: 2006-5-19 21:11
法官并非人人皆可以合理的运用手里的权利,
一旦到了乱世,就更加不得了了,
所以,还是按死板的法律来比较好。。
不过M国的那种法律体系有点儿意思,用不懂法律的品行良好的公民做陪审团,这样的话,可以取长补短
作者:
密林繁星 时间: 2006-5-19 21:17
人治大靠天才小靠人才.
法制,只要是正常人都能治,当然前提是制度完善!
作者:
欧阳寒卿 时间: 2006-5-19 21:43
因为人性是丑陋的,难以确定的。
作者:
诚心学习做MOD 时间: 2006-5-19 21:56
以我国的总体人民素质。。。。。。。。。。。。。。。不行
作者:
欧阳寒卿 时间: 2006-5-19 22:00
不是我国人民的素质,就算以亚力士多德这样德哲人也最终不得不放弃“以最优秀的人管理社会”的观点。
作者:
NZIXRLE 时间: 2006-5-20 21:54
毕竟人性之中也存在很多的毒瘤,虽然法律较为僵硬,也总比搞“人治”要好些,钻空子已经是我国一项非常普及的运动
作者:
司徒苍月 时间: 2006-5-20 22:54
法律有漏洞,所以要不断完善
Windows不就是过段时间发一个patch吗
作者:
皇城跟 时间: 2006-5-21 09:52
关键是法治是我们看的见的~~~
而人治使得我们必须揣摩这个治的人的思想~~~
就如同工作样~~法治的方式要求我们看的是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人治的方式要求我们整天看领导的脸色行事~~累呀~~
作者:
一般般 时间: 2006-5-22 21:07
我晕,有法都依不了。来人治,天下大乱了。
作者:
江南铅刀 时间: 2006-7-25 13:10
法治思想是基于人性之丑恶的,正因为这样,放在人手里的权力才最不能放心,所以以相对固定的法律通过正当的合理的程序,是人类能想出的最现实的最好的治理方式!
其实,法治最重要的还是程序,如果有好的程序存在,哪怕法律漏洞百出都是可以接受的,甚至还是可以实现正义的!可惜,我们实体法立了一堆,程序法却太让人失望了,所以我们老百姓的权利总是无法保障!
当然法治也不仅是对政府权利的限制,立法权也应该受到限制,不然随意立法,那政府真的可以堂而皇之的“法治”了!
老美的制度很值得借鉴,我们千百年来传承的儒家“德治”的圣人言论可以寿终正寝了,因为那太不现实了!人性不是善良的是丑恶的!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7-29 00:58
最近在看《绝对权力》,感觉很受不了中国随便抓人的现象。调查组因为怀疑谁,就可以剥夺她(指剧中的高雅菊)的自由,而且还说个什么案子不破不能放人。我晕啊,如果她是冤枉的,案子十年不破,她岂不要受十年的监禁?
作者:
dasha1989 时间: 2006-7-29 05:16
中国人喜欢讲"通融"二字,(通顺融洽?)连执法者都会做不到铁石心肠,铁面无私的话,谈何法治?
所以中国施行法治难度很大!现在又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反正不看好法治......
作者:
初九勿用 时间: 2006-7-29 07:54
前面諸位都說得很好了。
主要在於對人性的理解。國外相信人性本惡,相信絕對權利絕對腐化,所以相信法治和權力制恆。
中國幾千年獨尊儒束,而儒家是相信人性本善的,所以相信人治,期望聖人的出現。
作者:
夏侯雅伯 时间: 2006-7-29 14:55
原帖由 初九勿用 于 2006-7-29 07:54 发表
前面諸位都說得很好了。
主要在於對人性的理解。國外相信人性本惡,相信絕對權利絕對腐化,所以相信法治和權力制恆。
中國幾千年獨尊儒束,而儒家是相信人性本善的,所以相信人治,期望聖人的出現。
儒家也并非一开始都倡导人性本善论的,比如荀子,不过他的两个得意弟子都成了法家
儒家讲究克己复礼,其中有一条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与法治要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背道而驰的
作者:
麻袋 时间: 2006-7-29 17:07
当年商鞅提倡法制,他有一个思想,就是无人为善。这使他颁布许多苛法。在他被皇帝追杀时,他在一个饭店落脚。店主说,“商鞅颁布的法说'无证人员不得收留。'”商鞅自己感叹道:“我颁布的法竟然苛刻到了这种地步。”
法制总有漏洞,为了补漏洞,他总会走极端(个人之见)。法治利君不利民
人治需要很高的道德基础,现在的中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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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不成熟请见谅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7-29 17:20
原帖由 初九勿用 于 2006-7-29 07:54 发表
前面諸位都說得很好了。
主要在於對人性的理解。國外相信人性本惡,相信絕對權利絕對腐化,所以相信法治和權力制恆。
中國幾千年獨尊儒束,而儒家是相信人性本善的,所以相信人治,期望聖人的出現。
非也,西方讲究的是人性本善,权性本恶,所以任何权力必须得到监督。但西方人却认为人形是善良的,这也是为什么在一个被证实有罪之前,他永远是无罪的。中国则经常喜欢在一个“犯人”还是嫌疑犯的时候,就开始剥夺这个人的自由,在把自由还给他的之前还要他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其实是在假设,所有权力所有者是善,平民百姓是恶。
作者:
zsxmmhd 时间: 2006-7-29 21:32
法治无非是人治的一个子集或者另一种表象
因为法律既不是神制定的也不是神维护的,反过来,需要的时候人的力量随时可以破坏法律
作者:
夏侯雅伯 时间: 2006-7-29 22:48
原帖由 麻袋 于 2006-7-29 17:07 发表
当年商鞅提倡法制,他有一个思想,就是无人为善。这使他颁布许多苛法。在他被皇帝追杀时,他在一个饭店落脚。店主说,“商鞅颁布的法说'无证人员不得收留。'”商鞅自己感叹道:“我颁布的法竟然苛刻到了这种地步。 ...
我不同意您所说的法治利君不利民的说法,君主是一个超然于法律之外的存在,这样的制度,又怎么可能称得上法治呢,商鞅作为先驱者走出了第一步,但很快就被贵族集团反扑致死了,后续子孙更不敢重蹈覆辙
作者:
麻袋 时间: 2006-7-30 10:00
原帖由 夏侯雅伯 于 2006-7-29 22:48 发表
君主是一个超然于法律之外的存在,这样的制度,又怎么可能称得上法治呢
君主的确是一个超然于法律之外的存在(在中国大陆),所以法制对统治阶级有利。领导人再怎么超然法外,国家的制度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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