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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国英雄之乱世传说(长篇连载) [打印本页]

作者: 思念思想    时间: 2006-3-24 23:28     标题: 三国英雄之乱世传说(长篇连载)

第一章 劫杀


细细的雨丝,密密地飘洒。
方天翔叼着一根香烟,孤寂地依靠在一条昏黑小巷的墙上。
烟头的火星一闪一闪地,像丛林中的萤火虫一样。
时间是2004年9月19日凌晨2点24分。

这个时间,街上本就没有什么行人,更何况是在这么僻静的巷子里。
静谧,在周围弥散,空气中似乎有雾,迷茫地像一个流浪孩子的心。
方天翔就这么站着,身体半倚在班驳的墙上,若有所思地吞吐着淡淡的烟圈。他的眼神在闪动,但流露地,却分明是一股慑人的杀气。
一声闷雷,在天际响起,可方天翔却恍若未闻,眼神定定地看着雨滴在地上溅起的小小水花。

突然,小巷外响起了汽车急速刹车的声音,在浓重的夜色显得格外刺耳。
方天翔的嘴角,慢慢咧成了一道好看的弧形。

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至近,随后,三个人,三个身穿黑衣的男人鬼魅般地出现在他的面前。当头的一个拎着一支精致的手提箱,警惕地左右扫视了一下,才徐徐说道:“钱带来了?”
方天翔不紧不慢地说:“总要让我看看货吧。”
黑衣男子打开手提箱,里面整齐地排列着很多装着白色粉末的塑料袋,夜色中,黑衣男子的眸子闪闪发亮,沉声道:“刚刚从哥伦比亚过来的,绝对好货色。”方天翔不慌不忙地伸出右手食指,戳破了其中一个塑料袋沾了点粉末放到舌尖上尝了尝,然后“噗”地吐出,赞许地说:“的确是好货色,够纯。”
黑衣男子有些不耐烦了:“不要磨蹭,钱呢?”
方天翔轻轻地笑了,他的笑容在忽明忽暗的香烟的火光中是那么的灿烂:“你们今后大概要在监狱里蹲一辈子了,就是给你们钱,有用吗?”
三个人悚然一惊,当头那人脱口道:“你……”话还未说完,方天翔已经欺身而上,四记重拳闪电般地击中了他的胸膛和面部。黑衣男子一个趔趄,方天翔的右腿趁势飞起,将他整个人踢飞在半空。
另外两人慌忙去掏枪,方天翔身似游鱼,滑到两人身前,双手齐出扣住两人手腕;随即凌空倒翻,双脚重重踢在了两人的下巴上,但闻两声凄厉的惨叫,两个黑衣男子已经口吐白沫,倒在阴暗的墙角。
此时那个拎手提箱的男子也已摔在了地上,手提箱里的海洛因洒了一地。方天翔蹲到他身前,轻轻拍了拍他的头,笑着道:“跟我去吃牢饭吧,很有营养的。”
背后,传来一声很轻微的咔嚓声,方天翔突然右手入怀,同时身形一矮,烟花火箭般窜向一旁。
“砰”的一声枪响,方天翔刚刚站立的地方冒出缕缕轻烟。随即只听有人“哎呀”惨叫一声,伴随的是什么东西掉落地上的声音。
方天翔依靠在墙角,浅浅笑道:“西城第三杀手,宇文血,你还是那么上不得台面,只会暗箭伤人。”他的面前,一个身穿浅蓝西服的长发男子左手捂着渗血的右腕,恨恨地盯着他的右手。
“好了,本想钓几条小鱼的,没想到还捎上你这条泥鳅,”方天翔突然一脸严肃地说:“鼎天集团,被我盯上,你们兴风作浪的日子过去了。”
宇文血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希望你见到老板时,还能有这么硬的嘴。”

鼎天集团三十层的办公大楼在这个城市里显得格外的扎眼。
这只是一个中等城市,经济并不是特别的发达,也正因如此,这栋办公楼的奢华看起来总是于这个城市的朴素格格不入。
但是蔡泣神却就是喜欢站在办公楼的顶层,透过玻璃窗俯瞰这座城市,因为这总会让他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他是鼎天集团的总裁,当然很多人不会想到,暗地里,他也是这座城市最大的贩毒集团的幕后老板。
每次俯瞰城市的时候,他的心情都会出奇的好,但今天是个例外。
他的身后,一个黑衣青年战战兢兢地负手站立,肩膀不由自主的抖动着,显示出内心巨大的恐惧之情。
“又是方天翔,看来这个小警察是和我们铆上劲了。”蔡泣神淡淡说道,他的语气虽然平静,但是内心却已经几乎被怒火撑破。
那个刚刚从警校毕业的毛头小子就像和他有深仇大恨一般,接连几次毁掉了他的生意,损失些钱他到还能不放在心上,可是自己集团的好几个中层负责人也被他一一抓去,这样下去集团随时有倾覆的危险。
“你丢了货,还自己跑回来,怎么说也是违反了帮规吧。”蔡泣神转过身,微笑地看着惊恐地黑衣青年——他是这次交易的司机,看到情势不对立刻飞车跑了回来。
“不过好在你没有跑路,还知道回来报信,那我就宽大你这次吧。”蔡泣神宽慰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和颜悦色地说道。
黑衣青年如蒙大赦,感激地几乎流下眼泪,不迭地说:“谢谢……谢谢……老板……”
蔡泣神笑着,挥挥手说:“好了,你可以‘去’了。”
青年鞠了个躬,转身正要迈步,一个高大的男子却突然挡在了他的身前。
青年的脸刹那间变得煞白,支吾地说:“薛……薛神龙……”高大男子沉声道:“难道你没听懂,你可以‘去’了。”话音未落,他的右手募地伸出,准确而又凶狠地扣住了黑衣男子的咽喉。
“饶……饶命……”可惜黑衣青年的话还没说完,他的喉骨已被对方捏得粉碎。高大男子像抛开一只小猫小狗般将黑衣男子扔在一旁,随即恭敬地站到蔡泣神身前。
“连宇文血都折在了这小子手下,看来他真的是有两下子;不过,我想你应该不愿意‘西城三杀手’的名誉就这么毁在他的手中吧。”蔡泣神一字一句地说着。
高大男子沉默了片刻,转身大步向外迈去,同时甩出一句话:“三天后,我会提那小子的头颅来见你。”

咖啡厅内,灯光很昏暗,方天翔静静地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慢慢地品着杯中带有淡淡苦涩的卡布其诺。
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谁,自然也就没有人会去注意他,他只有在这,才能完全把心灵上的重担卸下来,充分享受一番静谧的时光。
突然,他面前的座位,坐下了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
他要的是一杯爱尔兰咖啡,浓香的酒气默默地在空气里散发着,他眯起双眼,似乎颇为欣赏这股味道,尽管他喝起来却像是在饮马。
方天翔却笑了,他一笑面颊上就会多出两个小小的酒窝;他看着风衣男子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你,不会是来找我麻烦的吧?”
风衣男子眉头一皱,问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巴哈的一出歌剧中有这样一段唱词:‘这么美妙的咖啡,比一千次香吻更甜美,比陈年加酿更醉人!’,咖啡,本来就是让人们舒缓心情的,但你喝得那么狠,说明你的心情非常的急噪。你坐下后腰板却挺的很直,明显是练家子那种随时可以攻击和防守的架势,试问一个来此消磨时间的人会有这种表现吗?还有,你的左手拿杯,右手却攥着拳,连青筋都露出来了,眼神也一直在观察我的动作,我要是还看不出你是冲我来的,岂不成傻子了。”方天翔不紧不慢地说着,笑容一直没有从脸上消退。
风衣男子沉默了半晌,终于说道:“你很聪明。”
方天翔微笑着回应道:“不如说,我更警觉些。”
风衣男子也突然如释重负的笑了一笑,问道:“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方天翔苦笑着说:“我只希望你不是‘西城三杀手’中的第一杀手薛神龙。”
风衣男子道:“你果然还是猜对了。”
方天翔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叹了口气说:“你果真是薛神龙。”

“我是来杀你的。”薛神龙开门见山。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但是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方天翔苦着脸说。
“在你死前,我还想问一个问题,到底为什么你一定死抓住鼎天集团不放?”
方天翔的面容突然变得很严肃,凝神望着对面的薛神龙,许久才缓缓说道:“你,跟我来。”

这是一条很普通的小巷,普通的你根本难以分辨出它到底属于哪个城市。
无论多繁荣的地方,总会有一些角落,是阳光照射不到的,浓重的阴影,永远笼罩着这些地方;当然,罪恶,也往往在这些地方滋生。
薛神龙慢慢地跟在方天翔的身后,双眉已经因厌恶而皱成了一团。
虽然现在的他是个黑道杀手,可他原本却是出身于一个文化家庭。13岁时,一辈子淳朴的教师父亲在下班途中被一辆宝马撞倒,这个一辈子老实本分的语文教师就这样离开了人世。但是,最终事故鉴定的结果却是他的父亲违章,司机仅仅付出了一万元的赔款。愤怒的母亲提出了上诉,可是手眼通天的司机又一次轻易地让法律屈服于权势。薛神龙永远忘不了在他的家里,那个司机蔑视地将烟灰点到他家的地上,不屑地说:“和我斗,你们根本没那个资格,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所谓的‘公理’与‘正义’,碰上我,算你们倒霉吧。”
那天晚上,他的母亲流了一夜的眼泪,最后决定,去北京上访。
可是,在上访的路上,他的母亲被几个不名身份的人乱刀砍死,尸体孤零零地横躺在郊外地杂草堆里,至死,眼睛也没有闭上。
从那天起,薛神龙消失了,无论他的亲戚、朋友、同学,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五年后,薛神龙再次出现,这一次,他闯进了西城最豪华的“金玉大酒店”,将正在给女儿过百岁的司机以及当天出席酒宴的近四十名宾客全部杀死。
传说他走出酒店的时候,浑身上下都被鲜血染红,手里的长刀已经卷了刃,他的杀气令在场的保安没有一个敢于上前,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他一步步走远。
这件事后,他的名字在一夜间传遍了全城,黑道上的人,给了他一个绰号——西城第一杀手。

小巷很脏,也很狭窄。
虽然贫穷,但是薛神龙小时候父亲对他的家教还是很严格的,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是绝对不允许他踏入的。即使他后来参加了黑道集团,他也保留了自幼的习惯,绝对不到这种低级肮脏的地方。
这里,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包括女人,包括毒品,包括枪支,包括一切见不得光的东西。
这是个完全没有人情的地方,完全逐利的地方,完全堕落的地方。
遗憾的是,偏偏现在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地方。
薛神龙很讨厌这种地方,尽管他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他却保留了读书人深入骨髓的那一份清高——或许,这是他那个奉公守法的父亲留给他唯一珍贵的东西。

“为什么带我来这?”薛神龙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道。
方天翔笑了,笑得很忧郁,缓缓道:“这就是刚刚你那个问题的答案。”
“什么?”薛神龙不解。
“你自己看吧。”方天翔望着黑沉沉的巷子,平静地说:“你知道吗,这里是西城最大的毒品交易地,任何人,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买到这个世上存在的任何毒品。没有钱,也没有关系,只要你有东西可以用来出卖,也会有人给你毒品,当然你卖的东西必须有价值。于是,女人出卖肉体,男人出卖妻子,父母出卖自己的幼儿。当所有的东西都卖光了之后,你甚至可以出卖自己,去偷、去抢、去杀人,只要可以弄到钱,这里的人做任何事都不会有半分迟疑,而这一切,不过是为了那一小包毒品。很多原本生机勃勃的人,就这样永远地堕落下去,从此沉沦于不能自拔的地狱。”方天翔突然转过头,凝视着薛神龙,继续说道:“你知道,在这个过程里,有多少原本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分道扬镳,而这一切灾难,都拜毒品所赐。”他的眼里,已经开始闪烁泪光,但声音依旧平静地说:“现在,你知道答案了吧。”
其实,在方天翔的心里,还有一件事没有说出——在他高中的时候,他的父亲因为过量吸食毒品,倒在了卫生间的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薛神龙笑了,笑得几乎直不起腰,很久才说:“我以为你有什么理由,原来不过如此。”突然他的笑容一敛,正色道:“你知道吗,这些人都是自找的,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选择的路负责。他们选择了毒品,那么一切牺牲也就必须承受,不管他们是否愿意。”
“你错了。”方天翔厉声道:“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人贩卖毒品,才会让一些人抵御不了诱惑而去吸食毒品。我相信,只要能将你们这些人绳之以法,只要可以减少毒品交易,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好得多。”
“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我们没办法沟通,那又何必废话,干脆在此做个了解吧。” 薛神龙的眼里,闪动着寒光。
方天翔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好看,就仿佛是天边一抹淡淡的白云。
“好,动手吧。”

风起,丝丝寒意入骨。

[ 本帖最后由 思念思想 于 2006-3-26 07:42 编辑 ]
作者: 思念思想    时间: 2006-3-26 07:40     标题: 三国英雄之乱世传说

第二章 决战


雨丝细细密密,像雾,天地间朦胧得仿佛情人的心。
吕布屹立于城墙之上,冷冷地凝视着随风招展的“曹”字大旗。
纵横神州,武艺天下无双的“武神”吕布;胸怀天下,人称“乱世之雄”的曹操。这两个曾经并肩击败自立为帝的“伪帝”袁术的英雄,终于要为了称霸天下而展开最后的决战了。
时为建安三年,公元198年。

曹操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面庞上,也不禁流露出焦急的神情。
围攻下邳已经一月有余了,攻城居然还没有半点成就。
就像笑傲天下的“武神”一样,下邳屹立于曹军围困之中而傲然不倒,仿佛在嘲弄着曹操的无能。
此时,河北强豪袁绍正在与“白马将军”公孙瓒进行争夺河北霸权的最后决战,从战况上看来袁绍的取胜应该只是迟早的事情。曹操清楚地知道,一旦扫除了后顾之忧,袁绍一定会挥师衮州,将自己这个一统天下的最大障碍扫平;在西凉,世代名将的马腾一直虎视眈眈,随时都可能剑指长安,冀望粉碎自己“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计划;在南方,“江东之虎”孙策接连击败刘繇、王朗等人,其称霸南方之像已现,只要南方平定,这只对于权势无比热情的猛虎也必然纵江南雄师来中原争雄。
如果不能趁群雄无暇顾及自己之时将吕布消灭,一旦全面战争爆发,雄据徐州的吕布就会成为随时可以插进自己心脏的一把尖刀。
这时,也只有这时,只怕是消灭吕布的唯一时机了。
所以这一战,他绝对不能输,而且,他必须赢。

“城中已经粮尽,只怕,坚守不了多长时间了。”
张辽匆忙地走上城墙,向吕布低声禀报。
吕布微微一皱眉,显露出了一丝不耐烦的神情。他喜欢的是纵马驰骋,沙场斩敌,这些粮草、补给等问题他一向是不屑去操心的。可偏偏,这时的他仿佛龙游浅水、虎落平阳,居然连这些都要去考虑。
“或许,到时候了。”许久,吕布才缓缓吐出了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然后,吕布厉声喝道:“传令众将,校军场集合。”
张辽的双眸中,闪过一道奇怪的光芒,说不清那是兴奋,还是紧张。

高顺慢慢地擦拭着自己的宝刀“离恨”,动作小心的就像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十几年来。自己大小征战不下百次,这把刀,从未有一刻离身,随他斩将杀敌,也曾数次挽救他于濒死绝境。
对这个男人来说,这个世上,没有人比他的刀更令他信任了。
自曹军围城起,每一天他都要将刀擦拭一次,在他的心目中,只有尊重你的武器,它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去帮助你。
“报告将军,温侯有令,众将校军场集合。”一个亲兵,匆匆跑进府中报告。
高顺目光一凝,随即展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喃喃自语道:“终于,要来了吗?”

“我是个粗人,若有失言望公台见谅。公当年为曹操臂膀,自兴平元年随布,至今已历四年,布无能,连累众将与我陷入绝境,我想知道,对于当初的选择,你是否后悔过呢?”站在校军场的高台上,吕布突然向陈宫询问道。
陈宫笑了,这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袭白衣的儒雅书生淡淡地笑了,仰望天边的浮云,他悠悠说道:“我一直很庆幸的是,我走的每一步,都是我自己的选择。在这个乱世中,能做到这点,我已经很知足了。所以,我何必后悔。”
吕布笑了,很豪迈的笑了,望着陆续到来的众将,这个陷入了绝境的男人,眼神里居然没有半点慌张。
雨,越下越大。

天空很阴沉,暴雨无情地倾注在每个人的身上。
吕布高高站在点将台上,俯视着整齐排列的将士,恍如一个至尊无上的君王。
他是吕布,名震八方的“飞将军”,四海皆知的“武神”,无论任何时候,他的骄傲,都不曾有半分更改。
“曹操围城已经一月有余,此时城中粮尽,继续苦守无异于等死。我欲出城与曹操决战,今请众将前来商议,有愿随某家出战者,布先行谢过。若有愿出城降曹者,布城门打开放行,决不阻拦。布顶天立地,决无食言。”吕布中气十足,铿锵之言数里可闻。
校军场一片寂静,许久,张辽出列,拱手道:“末将愿随将军死战。”
高顺、魏续、宋宪、侯成、许汜、王楷等将也齐声道:“末将誓死跟随温侯。”
吕布郎声大笑,这个令中原诸侯闻名丧胆的草原健儿在暴雨中朗声大笑,豪迈地喝道:“好,吕布谢过众位兄弟了。既然大家愿意与我出城与曹操决战,今日一役,且看我斩下曹贼头颅。”
呼喊之声,立时自校军场中迸发,吕布将士,已然热血沸腾,大战,一触即发。

暴雨如注.
作者: 凝望云涛    时间: 2006-3-26 11:00

故事好像刚刚展开,期待下文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6-3-26 18:42

现代篇与三国篇两章看似风马牛不相及
作者的构思现在还真是无法把握哇
作者: 高木知之    时间: 2006-3-26 19:35

唯一的关联只有开头的细雨丝丝了。期待,也许又是一个返回古代的故事吧。
作者: 思念思想    时间: 2006-4-1 21:09

总之不会写成一部"种马小说"的,本人实在不喜欢一堆女的争着给主角献身的东西.
作者: 凝望云涛    时间: 2006-4-3 15:27

思念终于又露面了,大家千万不要催稿呀
作者: chenshaojun0818    时间: 2009-2-27 18:25

又是穿越小说。。期待。。!`
作者: 公孙玉    时间: 2010-4-12 17:29

开头写得那么好,竟然后面没了,鄙视,强烈鄙视
作者: 公孙玉    时间: 2010-4-12 17:34

带着一丝丝的古龙风格,我要看下面,生气了,再次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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