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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故事】庞二版 [打印本页]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3-20 14:30     标题: 【中华故事】庞二版



十数年无意识之度日加上近十年有意识之挣扎,仍是一事无成。
古人说三十而立,庞二立是没立起来,但平时倒也不乏些拍脑袋的感悟,琐屑的生活又累积了些许写字的冲动。恰好撞上了一套民国年间人编写的《中华故事》:引用一则故事,译为白话并稍加点评。倒是不错的体例,也符合现代快餐气息的读写需求。
庞二久静思动,见旧版选用故事多有迂腐及不甚精当之处,不吝一献身手,以博诸君一笑。

二序

常有这样的感觉,高调声情并茂地唱一万遍还不如一个真实的事情娓娓道来来得感人。
故事,从字面解,说的是“过去的事情”。中华数千年历史,有无数发人深省的故事。
知道这些故事的人,有义务告诉不知道的人。

再序

做人,其实挺简单的,只要知道并遵循些基本的道理就行了。
可惜的是,从庞二成长的经历来看,似乎已经没有谁会(谁能?)告诉你为人的基本道理了。周围形形色色的人,更是没有一个能够提供标准的参照。
但困惑的庞二却自以为是的认为,很多人比自己更不懂道理。
于是想通过选用故事的形式,把有些自以为弄懂的道理告诉给大家,把更多的搞不懂的道理摆到桌上一起探讨。

是为序

http://www.qihoo.com/site/photo/ ... 8da11b91b2b33fd64fc

[ 本帖最后由 庞桶 于 2006-6-30 11:27 编辑 ]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3-20 14:34

俗语云:“流氓会武术,拦也拦不住”

庞二一篇故事没写,先序了一大把。果有流氓之风。

打个招呼

无他,最近又忽然习惯在纸上码字了。把文字输入电脑是个体力活,上班时间就更是如此。还请各位老少海涵。慢慢瞧玩意吧。
作者: 梓庭君    时间: 2006-3-20 15:30

留言以关注~~~~
作者: 春花秋月    时间: 2006-3-20 18:34

………………老桶竟然又开始挖坑了~~:L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6-3-20 20:39

桶八股果然深奥难懂 :L
作者: 东门吹血    时间: 2006-3-20 21:02

:lol原来挖坑要用“序”能达到最佳效果
领教了,期待下文
作者: 柳褴衫    时间: 2006-3-21 09:02

这样的故事应该是每篇都可以独立的,省去了读者们看普通连载的牵肠挂肚.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3-21 17:00     标题: 李离之死

【原文】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桶译文】
李离,在晋文公老先生手下吃刑事大法官这碗饭。属下有个法官出了差错,误判人死罪,李离发觉后就把自己关起来,准备以死谢罪。
晋文公老先生一看你这是干嘛呀,就跟他宣传革命道理:“干部责任制是对的,但是要搞清责任,谁的事情谁埋单嘛。而况你这个级别、你这个身份,出了事也不要紧。现在明明有下面小头目可以承担责任,和你不搭界的嘛”。
李离这个同志脑袋瓜有点不会转筋,居然和领导上掰扯道理:“我开会总是坐在主席台、吃饭总在最当间、领工资总是头一份、叫小姐总是最漂亮,有好处的时候想不到那些下属的小头目们,奥,出了事找他们兜着,象话吗”?拒不接受晋文公的意见。
老晋头一听这个上火了,“照这么说我还是你的上级呢,我背着人数钱、抱着小老婆睡觉的时候也没想着你啊,是不是我也应该为你们这点屁大的事去死啊”!
李离一看老晋头抬杠,心说这个没意思,人可以不死,道理不能不讲清楚,就继续开导他说:“刑事大法官有刑事大法官的章程和规定,判错刑就自己受这个刑,判错人死罪就该自己枪毙。老爷子您看得起我李大明白,知道我能办好案子,才任命我当大法官的。现在既然错判了人命,当然就应该我去死啊”。拒绝接受晋文公的赦免,伏剑自杀。

【桶评】
说实话身为律师的阿桶看这个故事觉得痛快啊。咱司法界不都是贪污腐败分子嘛,老祖宗时候出过汉子!
现代社会当然不鼓励人动不动以死谢罪什么的,不然对不起把你从小养大那么多生灵(经常碰到处于青春骚动期心理起伏比较大的半大小子们,嚷嚷要自杀啊什么的,你琢磨琢磨,为了把你喂这么胖,死了多少鸡鸭鱼肉),可这个故事揭示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呢?——责任!
这两个字是N年以前的高考作文题,当时不知催生了多少夸夸其谈的文字。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李离李老师切入的尺度很得当。简而言之一句话,享多大福担多大责,按照规范一点的法律用语就是“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不单人是这样,动物也一样。前些日子看书说一种群居鼹鼠,一群里专门有十几只二十只什么也不干,吃了睡睡了吃,够德行吧。可是只要真有天敌、好比说蛇钻进洞来,那些个平时干苦力的鼹鼠都一边凉快去,聊个天啊喝碗茶啊听听阿桶说个笑话什么的。平时的“混混们”一拥而上,和蛇作殊死搏斗,不死不休。这是什么,这就是老天爷的规矩、大自然的规律!
过去有个狗屁说法,“叫谁谁谁吃亏在前,享受在后”,还推广大家学习,大伙寻思寻思这说的是人话么?谁不求回报的高尚是可以的,我们也应该敬重,但绝不应该去推广,没有权利义务对称的高尚是绝不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中国传统教育的一大缺陷就是把标准定得很高,实际上大家都做不到,结果是形同虚设,还不如有个低一点但现实点的标准。
扯远了,回到题目。李老师的死亡对我们现代社会有什么教育意义呢?阿桶认为就是: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比方说,子女对父母应该孝顺,把老人搞得露宿街头是混蛋,但是不是象陕西一哥们把工作辞了全天候照顾植物人老娘那也未必。
可惜看看周围,似乎需要宣传的只是承担责任,而不是过分承担责任。

另,有人或许又会探讨李老师死亡的得失划算与否。这和前些年探讨一大学生跳粪坑救一老农民,自己不幸过去是不是值一个逻辑。请问这些同志,秤能量出身高嘛?尺能称出体重嘛?妄图用唯一的标准——钱(不管是持有的还是消耗掉的)来衡量万事万物,实在是可笑之极。

小朋友们,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罢。

下次节目再见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06-3-21 20:39

桶爷,您老加油……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06-3-21 20:57



QUOTE:
过去有个狗屁说法,“叫谁谁谁吃亏在前,享受在后”,还推广大家学习,大伙寻思寻思这说的是人话么?谁不求回报的高尚是可以的,我们也应该敬重,但绝不应该去推广,没有权利义务对称的高尚是绝不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中国传统教育的一大缺陷就是把标准定得很高,实际上大家都做不到,结果是形同虚设,还不如有个低一点但现实点的标准。

为这段顶一下
作者: 东门吹血    时间: 2006-3-23 15:27



QUOTE:
原帖由 庞桶 于 2006-3-21 17:00 发表
【原文】
李老师的死亡对我们现代社会有什么教育意义呢?阿桶认为就是: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比方说,子女对父母应该孝顺,把老人搞得露宿街头是混蛋,但是不是象陕西一哥们把工作辞了全天候照顾植物人老娘那也未必。
可惜看看周围,似乎需要宣传的只是承担责任,而不是过分承担责任。
...

再为这段顶一下
作者: 春花秋月    时间: 2006-3-23 15:53

………………我不知道老桶能搞出几篇来,持续观望中……个人认为不会超过五篇……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06-3-23 18:42

我觉得是4篇,压5个通宝。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06-3-23 19:58

我觉得是三篇,压三个通宝。
作者: 西晋羊牯    时间: 2006-3-23 22:38

最多两篇,押100
作者: 凝雪幻    时间: 2006-3-23 22:47

楼上的莫压多,“咱司法界不都是贪污腐败分子嘛”,桶王只消咬咬牙,起码分得50

[ 本帖最后由 凝雪幻 于 2006-3-23 22:49 编辑 ]
作者: 思念思想    时间: 2006-3-23 23:52

"咱司法界不都是贪污腐败分子嘛"
隐含了桶王痛苦的自我反省,值得赞一个.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3-24 10:33

你们肯定都输了,成文的稿子已经不下五篇
只是没功夫输入电脑而已

[ 本帖最后由 庞桶 于 2006-3-24 10:35 编辑 ]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06-3-24 12:14

那桶爷您快些录入发来,净让我们干急…………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06-3-24 12:50



QUOTE:
原帖由 庞桶 于 2006-3-24 10:33 发表
你们肯定都输了,成文的稿子已经不下五篇
只是没功夫输入电脑而已

估计还有再输入三篇的热情,之后荒摊,故维持原注


PS:觉得发在我思我在更好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06-3-24 13:34



QUOTE:
原帖由 张建昭 于 2006-3-24 12:50 发表

估计还有再输入三篇的热情,之后荒摊,故维持原注


PS:觉得发在我思我在更好

帮主,这回在要是又败了要如何是好?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06-3-29 18:31

我真的输了,原来只有1篇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06-3-29 19:02

~~~~~~~~~~~~~~~~~~~~~我的钱呀……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06-3-30 10:23



QUOTE:
原帖由 张建昭 于 2006-3-24 12:50 发表

估计还有再输入三篇的热情,之后荒摊,故维持原注


PS:觉得发在我思我在更好

果如此,衲子首先没收赌资
作者: 弓骑步    时间: 2006-4-5 09:15

果然只有1篇……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06-4-5 10:20

真叫人纳闷…………
作者: 弓骑步    时间: 2006-5-19 13:13

唉,中华故事,一脉单传啊。
作者: 韦孝宽    时间: 2006-5-19 13:43



QUOTE:
另,有人或许又会探讨李老师死亡的得失划算与否。这和前些年探讨一大学生跳粪坑救一老农民,自己不幸过去是不是值一个逻辑。请问这些同志,秤能量出身高嘛?尺能称出体重嘛?妄图用唯一的标准——钱(不管是持有的还是消耗掉的)来衡量万事万物,实在是可笑之极。

俺觉得,钱并不能衡量万事万物,但如果非要衡量难以衡量的事物,钱恐怕是唯一标准。

至于是不是划算这个问题如果放到现在,估计争论就没那么多了。毕竟多少毕业生薪水还不如民工呢。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06-5-19 19:45

庞二同志如果懒得输入,不妨把文稿寄来,鄙人愿为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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