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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要你爱我 [打印本页]

作者: 阳光百合    时间: 2005-10-24 21:27     标题: 我要你爱我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送她走的样子。那日,天空的颜色有些灰,阳光也懒洋洋,头上的白云飘啊飘,怎么看怎么都有点儿无精打采,倒是那呼啸而来的火车,车身漆着明亮的红线,得意地打着唿哨,张牙舞爪地迎面而来。
    “路上小心……”他想了很多的话,可只是说出了这一句,看了她一眼,低头,狠狠地抽了一口烟。而他也立即被其余的同学涌了上来挤到了一边……他看不清她的容颜,也听不清她的话语,只见到她一头黑得发亮的长发,象小青瀑一样微微晃动,晃过众多的身影,印到他的眼帘。奇怪,中间隔了这么多人,阻住了彼此的眼光相递,他反而变得轻松自在。他贪婪地从背后望定她,他要将她的身姿,她的长发,她的温柔,全部烙入脑海,牢牢定位在心中。
    他最喜欢她言语间的小心羞涩,时而受惊的双眼,尔后扑红面庞,低下头来,手抚长发。那时,他总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我要保护她!”
    她在和同学们轻声寒喧着,羞涩而快乐地接受着大家的祝福,一如她平日的温柔。她的大眼睛躲在一双大大的镜片下,也藏住了所有的喜怒哀乐与情绪变化。
    “我为我们最漂亮的天使离去一大哭!”一个淘气的男生举起双手,高声地嚷着,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大家都笑了起来。她的脸又慢慢变红了,低着头,小声说了一句:“讨厌!”近声的同学听到了,哈哈笑着,模仿着她的语调,推着那个男同学:“讨厌!”
    “同学们闹成一团,都在我的周围,可他,怎么这么远?”
    二
    那时,他们只有十七岁。
    男人都喜欢美貌、温柔与知书达礼的女孩子,虽然只是些十七八岁的血气方刚的小男生,骨子里也已经存有这样的根苗,所以,她的人缘极好,尤其在男生之中。很多年后,同班的一个男生告诉她的一个女同学,那时,私下里,男生管她叫圣女。
    他也喜欢她。但他从来不告诉她。可她知道。
    “只要和我说话,他的脸红得比我还快;只要我问他题目,不管多难的题,他都会给我找出三种以上的解法;他那么爱“秀”,可送别那天,他只是抽烟,躲在大家的背后,远远偷看我!”
    这些,她日后一点一点地细想慢嚼,心里都会一阵一阵儿的高兴。就象男人天生爱美女一样,女人天生爱强悍聪明的男生。
    其实他也不强悍刚健,甚至还文文弱弱的,只是,他狡慧得很,表面看来温和,内心刚强。她注意他很久了,从他定定地站在成绩公报栏前整整半节课起,从他径直走到她面前借上课笔记起,从他由倒数第五名一跃为正数第五名起……她对自己也有些淡淡的奇怪,为什么总想多知道些他的事呢?
    在他的眼里,她是一个漂亮温柔的女孩子。她家教极好,待人有礼,他知道有许多男孩子都喜欢着她。他从没有去向她表示过什么,他不认为自己有充足的资本携得美人归,何况,他也没有把心思放在卿卿我我上,男人,应该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三
    她去了南方的一个大城市读大学,他考上了国内一所极为有名的学府读大学,从此天各一方。偶尔放假了,大家都回家,同学们闹着要聚会,就去了,她变得更美丽,也更温柔了。
    她的长发益发地飘垂如瀑,她的眼眸,深得象一潭湖水,她的身形俏丽苗条,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温柔地穿插于同学之间。大家都叫她,男生们小心地呵护着她,几个死党女友,拉着她躲在一边,叽叽喳喳。
    “现在有没有男友了吗?坦白交待呢……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那个年龄的女孩,多是这样八卦。“没有啊……真得没有!”她淡淡地回答:“小孩子啦,没有意思!”
    “哇!”女友的嘴可以塞进一个鸡蛋。
    “??怎么啦?”她也惊讶。
    “这是我们的‘圣女’说出来的话啊!”
    “呸,你也打趣我,明知道我不是!”
    “你当然不是……我知道……”故意用手指指那些还拉着着身子想随时过来服务的男生:“他们可不知道!”
    四
    其实他们真不明白她,她淡淡地笑,这笑浮上嘴角,好象带有一抹嘲讽,也是笑她自己,戴着双重的面具生活。
    她喜欢这种被人呵护的感觉,很是骄傲,高高在上,可是,这份娇弱,并不是她,她自己明白,她比谁都坚强,所以,她拒绝谈恋爱,拒绝被人照顾,因为,她不喜欢那些男孩。
    喜欢他么?她摇摇头,却又点点头,矛盾呢。
    昨天晚上收了个电话,是他打来的,小心翼翼的声音:“出来走一走吧!”
    “嗯!”她答应的干脆。这是他们间第一次单独想约吧,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戒心,没有想法地就答应了。
    “做我的女朋友吧……”他想这么说,但是,话到口边又变了:“我……”他期期艾艾地说:“想……我们是不是能在一起?”
    “啊?”她的眼睛睁大了,益发清纯。
    他嗫嚅着:“嗯……想和你在一起呢!”
    “嗯,我想,我们是朋友吧。是好朋友!”半晌,她淡淡地回应。
    约会匆忙结束,男孩是聪明的,明白她的意思。
    她打电话给她最好的死党:“他找我了,想让我做她的女朋友……我拒绝了……我只想和他做朋友……但只是好朋友……”
    “哦!”女友不置可否:“他很好啊,你别后悔!”
    “所以我害怕失去他!”
    五
    她谈恋爱了。对方是一个来自于另一个国家的华裔男孩,高高大大,威威猛猛,和娇小清瘦的她,恰成一道风景线。
    男孩很霸气,总是象征性地询问一下她的意见,然后就做了决定;而她,总是静静地躲在男孩的双臂下,温柔地听话,温柔地关照他。她的话语益发地少。
    他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又见到的她,她带了她的男友。同学们都是故友相见,免不了嘻闹,可是,她沉默,他也沉默。她的男友高谈阔论,和许多人都一见如故,其实是典型的中国式客套。
    然后就是大家一起吃饭,她和男友靠得很近,间中,两个人小声地说着话,忽听那个男孩子有些不耐烦地回了一句:“你急什么,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总不是你的!”她沉默了很久。
    这句话并不大,但他的座位离他们很近,他听得很清楚,他又看了她一眼,她明显地忧郁。他没有说话,只是那次聚会,他的酒量,比平时大了许多。
    聚会结束了,她和她的男友共骑一辆小小的助力车离开了,她坐在前面,象小猫一样,缩在男友怀中。
    远远的,他站在池塘边,投下去数个石子,激起了一圈涟漪。
    六
    他后来成了本城一所大医院的主治医生,声望渐起,学历也在层层递增,收入呢,自然水涨船高。她呢,也结了婚,最终获得了丈夫所在地区的公民资格。她也不再回来了。她的父母都已经远远离开了这座城市,她没有回来的必要,虽然,她是汲取这里的水和养料长大的,但,好象就如一棵水,根已经断了。
    但她并没有离开那个南方的大城市,因为,她的老公要在哪里生根打拼。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还是没有能够居住于她想去的地方。
    他倒是去了她所在的城市,因为一次学术交流,不知道为什么,他拨通了她留给他的手机号。那是不久以前,她发到他的邮箱里的。
    那是一个很早就注册的邮箱,他平时上网不多,偶尔浏览一下新闻罢了,故朋好友们都记得这个邮箱号了,就懒得换了。但大家年龄都慢慢大了,少年时的游戏就做得少了,邮件偶尔一封两封,多数是广告函,他向来漫不经心。可是,这封陌生的邮件,文字间淡淡的语气,这串阿拉伯数字组成的一串号码,蓦然让他想起了那段逝去的岁月,就如当初,他向池塘投下的石子,激起的层层涟漪。
    但他没有打过去,也没有回邮。门开了,他的老婆走了进来。他的老婆不漂亮,也没有满头的青丝如瀑,是他的同事,极其普通,但很爱他,很爱很爱,不顾一切地跟了他嫁了他。另外,他的老婆很贤慧。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刚刚满月。他拿起鼠标,删除了这封信,可是,在删之前,他再一次看了一遍这个号码。顺便说一句,他记忆力极好,尤其对数字。
    七
    医院和对口城市做学术交流,年富力强的他作为首选,便去了。夏日,这个海边的城市吹着微微的海风,凉爽惬意,他一个人走着。天上的星星几乎看不到,热闹的城市总是这样。远处的马路上,车如流水马如龙,一切看上去,如此繁华。可是,大家都匆匆,谁又来理会谁?一个人,置身于最繁华的城市,最美丽的街道,却产生了最浓重的孤独。
    他拿出了电话,给老婆打了个电话,报了声平安。收线,心里依旧空空落落,一串数字从心里浮上来,他拨通了。
    “喂,”一个女人的声音,慵懒娇弱。
    “嗯,”他迟疑了一下,报上了名字。
    “是你啊……”她大叫,声音嗲嗲的娇弱,让他想起她本人:“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说一声啊……”
    后来又说了些什么,他记不太清了,就只记得两人很快就约好了在一个什么地方见面。嗯,是城市里最中心的地方,据说那里有中国最高的电视塔。
    他打车去了那里,到地方,他就看见她了,虽然多年不见,虽然使君有妇,罗敷有夫,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因为,她苗条依旧,忧郁依旧,或许,还添些憔悴。
    “嗯,也没有长胖些!”他笑着说:“还这么瘦啊,以一个专业医生的角度,我要怀疑你营养不良!”
    “现在流行骨感美人啊!”她笑着回答:“不敢胖呢!”
    “哦,这样?!”他带些探究的眼光看她。
    她避过他的眼光,两个人沿着街道,默默行走。
    “对不起……”她突然说。
    “啊?”
    “那年……我说,我只想和你做朋友!”
    “哦……什么什么……”他微笑:“有什么要道歉的啊,好多年啦……我们现在不是朋友吗?”
    “哦!”她说得有些意味深长:“朋友!”
    “是的,我们都成家了,老喽……”他故意地感叹。
    “成家了……呵,听起来,我们都应该理解了爱情!”
    “过来人了,想想,小时候真是可笑啊!”
    “可笑么?”她问,眼睛亮晶晶地望了他一眼,他的心没来由地一慌,她迅速把眼睛投向远方,远处,都市的霓虹灯正拼命地闪着。
    “过去了,不懂事……”他支唔着。
    “是的,不懂事,我们都不懂事。”她接口:“为什么历史不能重来,这样,我们就可以弥补当年的不懂事!”
    “啊?”他说。
    “年少,往往被许多看似美丽的东西迷住了眼睛,而抛弃了最应该要的东西。一定要时间的沉淀,最后,我们才知道我们曾经丢掉了什么,而我们又追求了什么样的泡沫!”
    “哦!”他只会这样说。这时,手机响了,是他老婆打来的,告诉他儿子刚刚入睡,现在有些想他,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交待他要注意安全,注意身体,少喝酒。
    “嗯,知道了,你也早些休息吧,”他对老婆说,淡然的口气,但是,很自然。
    她的手机也响了,她看了他一眼,接通了。他不知道是谁打来的,听得她的手机话筒里的声音好象很大。她默默的,不置一词地听着,最后说了一个字:“嗯,”挂掉了电话。
    “是他打来的,我老公!”她说:“你,是她打来的,你老婆?”
    他点头。
    她又沉默了,半晌,她说:“我们该回去了。”
    “嗯。”他说。
    默默地走了一段路,挥手招了一辆计程车,就在她钻上车门的那一瞬,她回过头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很小,但是很清晰:“如果一切可以回头,我要你爱我!”
    风呼呼地刮过,车子绝尘而去。过去了就过去了,不能再回头。他又拿出手机,给老婆打了一个电话,只想告诉她:“我爱你,因为,你爱我,曾是如此纯粹!”

[ 本帖最后由 水镜门生 于 2008-6-4 18:50 编辑 ]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10-24 22:30

还有下文吗?

从此文章来看
作者似乎有一点沧桑风尘之感哦……
作者: 晨山尚书    时间: 2005-10-25 10:53

有点遗憾的,不过很美丽。
作者: 绝世BABY    时间: 2005-10-25 15:04

真的不错啊
欣赏,喜欢这样的情调
其实女孩心里的初恋比男孩掩埋的更深,更难忘,
总是一个人时候静静回忆
但是不后悔,
作者: 柳褴衫    时间: 2005-10-25 16:44

意味隽永的小故事,发人深思。
作者: 李莫愁    时间: 2005-10-25 21:45

敢问楼住一句,是阁下的真实经历吗?感觉十分的真实,很好,但也很为他们可惜。
作者: 黑十字    时间: 2005-10-25 22:17

美好的岁月,再也回不来了
作者: 阳光百合    时间: 2005-10-26 16:43

不是。小说啊。呵呵。
作者: 50992811    时间: 2005-10-28 18:18

正处少年的我感觉有点不现实 但是文笔很好
  愿我不会像他一样少年的失落
作者: 小乐乐    时间: 2005-10-28 18:44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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