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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按住鼠标到底能不能加秒杀率? [打印本页]

作者: 书者    时间: 2005-9-17 13:17

这个问题大家有些人赞同,有些人不赞同,我也不明白,所以就做了个实验,用吕布,打劫54武力的新武将来测试秒杀率,总共50次,分5组。
不按鼠标的:(左为次数,右为秒杀次数)
10  5
10  6
10  6
10  10  这个让我惊讶不已,前3次都秒已经给我一个惊喜了,(我半路去吃饭)吃完饭后7次全秒更让我感觉不可思议。
10  4  一句话,高峰过后总是低谷。
合计:50次,秒杀次数31。
按鼠标的:
10  6
10  8
10  6
10  6
10  7
合计50次,秒杀33次。
结论:33次和31次实际上差不了多少,所以个人认为按鼠标能增加秒杀率个人认为是无稽之谈。
作者: nywl    时间: 2005-9-17 14:30

仅仅就你的实验而言,不按鼠标的第四组10次全秒不应该记入统计结果,原因一是这组数据从结果上看异常,二是非连贯实验(你中途吃饭去了)。
关于连贯性问题,我个人感觉在游戏里变数很大,虽然给人主观感觉应该不影响结果,但是客观上是否应该结果我认为在你这个问题里不确定。举个例子,我S/L登庸在野武将时,本来是要直接点登庸,但是鼠标按快了按到“情报”上去了,然后再右键出情报界面登庸,结果这样往往成功率要高一些,这是我的个人感觉。借鉴我这个例子,我要说的是连不连贯实验对结果有没有影响这个问题不要主观下结论,而且你非连贯实验已经造成结果异常了,这也从一个方面佐证了连贯性问题是影响结果的,至少是不能肯定是否影响。
因此由于你的第四组数据异常,这组数据就不应该记入统计结果平均(大家中学做物理实验就知道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偏差过大的结果不叫误差而叫错误,是不应该参加最后的平均的)。因此不按鼠标只取4组统计平均,秒杀率为21/40=52.5%;按住鼠标取5组统计平均,秒杀率为33/50=66%。由此得出结论是按住鼠标应该有影响。

注:本人并非持“按住鼠标增加秒杀率”观点,并未自己测试,仅就楼主实验发表评论,根据楼主的实验数据推倒结果。
作者: 书者    时间: 2005-9-17 16:05

回楼上的,我以前也一直认为按鼠标能增加秒杀率,可是做了实验后才发现似乎没什么变化
作者: 狂风飞沙    时间: 2005-9-17 16:11

如果可以的话,大家的鼠标一定早爆了```````````````
作者: zeroideal    时间: 2005-9-17 18:06

也许样本数目还有待加大
作者: 龙宽九段    时间: 2005-9-17 18:13

个人觉得按住SHIFT机会大点
哈哈
个人感觉
作者: 书者    时间: 2005-9-17 18:19



QUOTE:
原帖由冰血于2005-09-17, 18:06:38发表
也许样本数目还有待加大

还加大啊,行行行,你说要加大到多少啊
作者: 书者    时间: 2005-9-17 18:20



QUOTE:
原帖由nywl于2005-09-17, 14:30:59发表
仅仅就你的实验而言,不按鼠标的第四组10次全秒不应该记入统计结果,原因一是这组数据从结果上看异常,二是非连贯实验(你中途吃饭去了)。
关于连贯性问题,我个人感觉在游戏里变数很大,虽然给人主观感觉应该不影响结果,但是客观上是否应该结果我认为在你这个问题里不确定。举个例子,我S/L登庸在野武将时,本来是要直接点登庸,但是鼠标按快了按到“情报”上去了,然后再右键出情报界面登庸,结果这样往往成功率要高一些,这是我的个人感觉。借鉴我这个例子,我要说的是连不连贯实验对结果有没有影响这个问题不要主观下结论,而且你非连贯实验已经造成结果异常了,这也从一个方面佐证了连贯性问题是影响结果的,至少是不能肯定是否影响。
因此由于你的第四组数据异常,这组数据就不应该记入统计结果平均(大家中学做物理实验就知道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偏差过大的结果不叫误差而叫错误,是不应该参加最后的平均的)。因此不按鼠标只取4组统计平均,秒杀率为21/40=52.5%;按住鼠标取5组统计平均,秒杀率为33/50=66%。由此得出结论是按住鼠标应该有影响。

注:本人并非持“按住鼠标增加秒杀率”观点,并未自己测试,仅就楼主实验发表评论,根据楼主的实验数据推倒结果。

我感觉连贯啊,我一直没关游戏。
作者: zeroideal    时间: 2005-9-17 18:35



QUOTE:
原帖由书者于2005-09-17, 18:19:38发表
还加大啊,行行行,你说要加大到多少啊

我是针对nywl朋友的质疑说的,因为假设舍弃那组数据的话,确实对命题的真假都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另外,既然van兄已经从代码分析出了秒杀的概率公式,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两种情况下的的概率是一致的。
作者: zeroideal    时间: 2005-9-17 18:39

我觉得数据的连贯性是应该没有影响的,因为前后各次的单挑是完全独立的,
但是说要把那个数据以“异常”的理由排除掉,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虽然这个“异常”在概率上看完全可以是正常的。)
作者: 为人民币服务    时间: 2005-9-17 18:42

异常数据是不能轻易舍弃的。样本容量是根据要求的可信度进行选择,可信度越高样本需要越多。我觉得95%可信度就差不多了。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9-17 18:48

大家都是学过动量守恒定律的,知道两个相对运动的物体运动速度越大碰撞时产生的其他形式的能量也就越多(也就是撞的厉害些),按住鼠标可以使游戏进行速度快一些(速度增大了),所以会给人增加秒杀率的错觉。(从常识判断这两个人撞的要厉害些)
作者: 安吉小子    时间: 2005-9-17 19:01

如果是这样的话,程序设计就太不合理了啊
作者: sincery    时间: 2005-9-17 20:16

按XX键能增加几率绝对心里问题,记得此事最早出现于fc霸王大陆,有狂按a以提高计策成功率的,然后是md的nba98,有按住c键不放提高投篮命中率的。。。。。诸如此类,都是大家给自己找个心理安慰吧。。
作者: 书者    时间: 2005-9-17 20:29



QUOTE:
原帖由冰血于2005-09-17, 18:35:59发表
我是针对nywl朋友的质疑说的,因为假设舍弃那组数据的话,确实对命题的真假都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另外,既然van兄已经从代码分析出了秒杀的概率公式,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两种情况下的的概率是一致的。

VAN老大做的绝对有问题,他说在武力相差2倍情况下,秒杀率达到最高的64%,可是我这里只有64%(真凑巧啊  ,两个加起来刚好64%)可是VAN兄说吕布是有10%的加成的,64%-10%=54%啊,也就是说正常人是54%,与64%是不是差太远了啊,或者VAN兄那个标准是按吕布来定的?
作者: 书者    时间: 2005-9-17 20:32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9-17, 18:48:23发表
大家都是学过动量守恒定律的,知道两个相对运动的物体运动速度越大碰撞时产生的其他形式的能量也就越多(也就是撞的厉害些),按住鼠标可以使游戏进行速度快一些(速度增大了),所以会给人增加秒杀率的错觉。(从常识判断这两个人撞的要厉害些)      

我也同意,可是某些人大放厥词,居然说按鼠标能增加秒杀率,而且还大摇大摆的写在某些网站上,还被某些人当成攻略,这就令人不理解了。
作者: 小小郡主    时间: 2005-9-17 22:36

那有这样的事啊,如果有那鼠标厂家就有一笔小财好发了(玩30的玩家肯定鼠标都爆了),呵呵~!
作者: nywl    时间: 2005-9-18 09:35



QUOTE:
原帖由书者于2005-09-17, 18:20:37发表

QUOTE:
原帖由nywl于2005-09-17, 14:30:59发表
仅仅就你的实验而言,不按鼠标的第四组10次全秒不应该记入统计结果,原因一是这组数据从结果上看异常,二是非连贯实验(你中途吃饭去了)。
关于连贯性问题,我个人感觉在游戏里变数很大,虽然给人主观感觉应该不影响结果,但是客观上是否应该结果我认为在你这个问题里不确定。举个例子,我S/L登庸在野武将时,本来是要直接点登庸,但是鼠标按快了按到“情报”上去了,然后再右键出情报界面登庸,结果这样往往成功率要高一些,这是我的个人感觉。借鉴我这个例子,我要说的是连不连贯实验对结果有没有影响这个问题不要主观下结论,而且你非连贯实验已经造成结果异常了,这也从一个方面佐证了连贯性问题是影响结果的,至少是不能肯定是否影响。
因此由于你的第四组数据异常,这组数据就不应该记入统计结果平均(大家中学做物理实验就知道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偏差过大的结果不叫误差而叫错误,是不应该参加最后的平均的)。因此不按鼠标只取4组统计平均,秒杀率为21/40=52.5%;按住鼠标取5组统计平均,秒杀率为33/50=66%。由此得出结论是按住鼠标应该有影响。

注:本人并非持“按住鼠标增加秒杀率”观点,并未自己测试,仅就楼主实验发表评论,根据楼主的实验数据推倒结果。

我感觉连贯啊,我一直没关游戏。

我说的连贯是指你在测不按鼠标的第四组数据时出去吃饭导致这组数据没有一次性测完,而你这组数据结果又正好发生了“异常”,不能说完全没关系吧,直接下结论说“不连贯测试对结果没影响”应该不太谨慎吧,毕竟结果摆在那里。

再次声明我只是说测试问题,并不持有“按住鼠标增加秒杀率”的观点。
作者: van    时间: 2005-9-18 10:11



QUOTE:
原帖由书者于2005-09-17, 20:29:29发表

QUOTE:
原帖由冰血于2005-09-17, 18:35:59发表
我是针对nywl朋友的质疑说的,因为假设舍弃那组数据的话,确实对命题的真假都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另外,既然van兄已经从代码分析出了秒杀的概率公式,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两种情况下的的概率是一致的。

VAN老大做的绝对有问题,他说在武力相差2倍情况下,秒杀率达到最高的64%,可是我这里只有64%(真凑巧啊  ,两个加起来刚好64%)可是VAN兄说吕布是有10%的加成的,64%-10%=54%啊,也就是说正常人是54%,与64%是不是差太远了啊,或者VAN兄那个标准是按吕布来定的?

参考那篇单挑文章:"最后的概率将被限制在0~64之间"
作者: 书者    时间: 2005-9-18 10:50



QUOTE:
原帖由van于2005-09-18, 10:11:02发表

QUOTE:
原帖由书者于2005-09-17, 20:29:29发表
[quote]原帖由冰血于2005-09-17, 18:35:59发表
我是针对nywl朋友的质疑说的,因为假设舍弃那组数据的话,确实对命题的真假都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另外,既然van兄已经从代码分析出了秒杀的概率公式,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两种情况下的的概率是一致的。

VAN老大做的绝对有问题,他说在武力相差2倍情况下,秒杀率达到最高的64%,可是我这里只有64%(真凑巧啊  ,两个加起来刚好64%)可是VAN兄说吕布是有10%的加成的,64%-10%=54%啊,也就是说正常人是54%,与64%是不是差太远了啊,或者VAN兄那个标准是按吕布来定的?

参考那篇单挑文章:"最后的概率将被限制在0~64之间" [/quote]
我记得那篇文章是这样说的,当双方武力相差达到2倍时,秒杀率达到最大锝64%,可我这里吕布和对方刚好是2倍,但却是64%,你说吕布有10%的加成,那么普通武将就应该是54%,难不成吕布有加成也无法突破这个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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