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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要遵守,但是并不神圣 [打印本页]

作者: 颠倒梦想    时间: 2005-8-24 14:33

在这里还没写过东西,今天有空,随便写写。

自西方压倒东风以来,我们大批量地引进了西方的东西。而我们很多的人认为西方成功最为基本和核心的东西,便是法律。我觉得现代社会确实是需要法制的(但是大可不必说我们古代缺乏法律,我们古代的法律是非常之繁杂的,不过我们的政治环境和西方的不一样罢了),虽然尊崇法律也是有莫大的缺点。(其中之一便是把简单的东西给复杂化)

但是我觉得大可不必听信那些所谓的法学家的鼓吹,说什么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注意:不是全部的法学家都是认为法律神圣的。一位北大的教授就曾经有过这样的表达)法律有一个特质,便是排斥感情(也有某种程度的联系,但归根到底是相斥的)。这些在我们的自以为是的影视作品里有很好的表现。央视新近播映过的关于宋慈的电视剧就是这样的。之前的什么《少年包青天》也是。不管你对与错,不管你是否合乎情感——即便是坏人也不能杀——只能法办!(这样的逻辑往往又和正义必胜的想法纠缠着)这就是青天?!这就是法律的神圣?!

法律不是天生的,法律是后来物,法律不是最底层的东西。情感和理智比它更底层。如果人人都彻底的尊法,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但是这更是可悲,和极端危险的。因为,这意味着人性的泯灭!这是法律的一个基本的缺陷。

第二个主要的缺陷是法律所演绎的利益博弈问题。法律从来都是掌权集团的代言。现在那些外国的公司打压我们国内的企业,说侵犯了他们的专利等等。又说我们只有保护专利才能发展我们的企业等等。也不能说他们说的一点道理也没有,但是不是时候罢了。专利?!他们狮子大开口,那专利费也太高了些吧!那收取CDMA专利费的高通就是靠着收取专利费啊(WCDMA等也有它的一部分专利),成为标准普尔的成分股,位列全球500强之列。就是靠着专利保护,你看那些艾滋病药品的制药公司挣了多少的钱啊——但是有那么多病人就是买不起药啊!(印度在仿制艾滋病药品方面比较敢作敢为,不过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收敛了不少)但是在他们处于起步阶段的时候呢?他们也是造假的大户啊!或者是盗窃技术的大户!以后等我们发展了也是要讲专利什么的,但是不是现在。

既然法律有这么多缺陷,决不神圣,那么是否要摈弃它呢?那也是不行的。法律其实不过是一个工具,一种手段。只要人的差别存在(插一句,我从来不认为有什么大同世界,可以作为一种理想,但是不可能是事实),只要人的斗争和共处存在,那么总是在事实上会存在种种的喜怒哀乐,种种的压迫和被压迫。法律不过是这种状况的反映者和参与者。人世间就是这样的。无论如何总是要秩序的,但秩序从来不是平等的产物,秩序总是以暴力为底蕴的。

另,上传了N多次了。老是不完整。郁闷
作者: 七公主    时间: 2005-8-25 09:32

这就是情理法三者为什么会将情放在第一的位置。
作者: 小乐乐    时间: 2005-8-25 10:01

法毕竟是人定的嘛!
作者: 五袋石果    时间: 2005-8-25 11:36

这个论调有点危险啊,倒是似乎合乎本朝掌权者的口味。要平民遵守时法律神圣,要执政遵守时法由人定。
作者: 姚亚    时间: 2005-8-25 14:50

封建社会是人治社会,皇帝大于法律,但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也应该一切遵守法律把,但是中国法律体制不完善,所以经常发生权贵凌驾于法律之上。
作者: 颠倒梦想    时间: 2005-8-25 14:50



QUOTE:
原帖由五袋石果于2005-08-25, 11:36:01发表
这个论调有点危险啊,倒是似乎合乎本朝掌权者的口味。要平民遵守时法律神圣,要执政遵守时法由人定。

呵呵,谢谢赐教。不过我没有这个意思。
作者: 糖果大魔王    时间: 2005-8-25 15:15

人情不应高于法律!法律只有神圣化社会才能安定!这就是重典治乱世的原因!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25 15:26

有人会去杀坏人而不是通过正当手段搞倒他,还不就是因为法制不完善。要么是坏人钻法律空子干坏事,要么是凌驾法律之上管不了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8-25 16:06

我们目前是没福气体会这个神圣的~~~也不知道咱几代后才能体会了~

情,理,法, 法本来就要排在后面~~大义灭亲之类不是人类要追求的~~
作者: 颠倒梦想    时间: 2005-8-25 19:25



QUOTE:
原帖由十公主于2005-08-25, 15:35:43发表
那你开此贴是什么意思?

普法教育,让大家讨论一下法律。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05-8-25 19:28

法律麽。。。。
我不懂,可是,中国法律如何人人皆知啊
作者: 颠倒梦想    时间: 2005-8-25 19:40



QUOTE:
原帖由糖果大魔王于2005-08-25, 15:15:42发表
人情不应高于法律!法律只有神圣化社会才能安定!这就是重典治乱世的原因!

人情高不高于法律有两个层次,一个是事实上的,这个你否认也没用,难道法律不用考虑情感?还是法律比情感来得更早?或者是人们做事的时候想得更早更多的是法律?

自然,法律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高级形式,所以,在宣传的形式上,我们是要这么宣传的。否则就乱了。

你说法律要神圣化?不知道怎么个神圣法?说说、做做宣传是可以的,但是实际来做怎么可以?难道作为宗教的条律?还是实在些,增强法律意识好。现在又不是宗教时代了。

重典治乱世?中国现在的法还不够重吗?(与当代的一些西方国家相比,不是和古代比)法典把人往死里管,违背人情,其结果只能是导致法律的破坏,或者是人性的泯灭。重典又哪里和神圣有什么关系。

重申一下,我说这些只是希望大家能够对法律有所认识,没有其他目的。或者说,有那么些希冀,就是希望法律更多的实际些,实在些。
作者: 颠倒梦想    时间: 2005-8-25 19:57



QUOTE:
原帖由勿随流水于2005-08-25, 15:26:26发表
有人会去杀坏人而不是通过正当手段搞倒他,还不就是因为法制不完善。要么是坏人钻法律空子干坏事,要么是凌驾法律之上管不了

你对法律倒蛮是痴情。

我在论述法律不神圣,借用了两部影视作品。之所以要对这两部作品表达些不喜欢。不过是觉得他们说要什么守法,要把法律看成重于一切,试问——他们把人间的温情与正气放到了什么地位?凭什么法律就比他们重要?法律能解决一切吗?——不可能的事情。法律从来只是解决问题的众多途径的一个,一切的一切都是以实力为基础的。

说得稍微远些,难道国际上的国家行为首先想到的是遵守国际法?遵守国际法能平安无事,人家不会来找茬?日本人来侵略,你也跟它们说,你们不守法?还是你企求有个这样强势的国际法庭能够管得住侵略?

法律本来就是后生物,是人造物,是人利用法律;不是相反。

法律是一个游戏规则,没了它,会比较难玩,仅此而已。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8 17:32

对于理性的人来说,“神圣”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大多数都会尽量按照理性原则去判断,去行为。

但是对于芸芸众生来说,对于无法有效掌握大量自然人文科学知识并且系统地理解使用它们的人们来说,“神圣”还是需要的。
作者: zeroideal    时间: 2005-8-28 18:30

文章写得很好,  

个人认为,理智的人(或者团体)应该懂得法律,并懂得利用法律为自己服务(当然也包括保护自己)。
而就所谓“神圣”而言,如果侵犯它的很多时候是执法者,并且这种侵犯还情理难容的时候,这个才是真正危险的。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28 18:54

所谓的“神圣”只是让广大的老百姓
能够更好地去维护这种持续

也正如楼主所说
法是后天产生的,也是由人去制定的
他的诞生可能就已经包含了一定的自身利益在内

我们要遵守法
也要让法更好的为我们服务……
作者: b00095120    时间: 2005-8-28 19:31

呵呵,刑不上大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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