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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偷窃数额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8-18 16:41

今天在报纸上看到个新闻~一个小偷偷了个皮包~~拿了里面的钱就直接把包扔了~~

大概是2000多块钱~~但是抓起来之后发现包里夹层还有价钱9W多元的珠宝首饰~

有票据凭证证明的确是这么多~~结果小偷被判了10几年的牢~~

偶是觉得小偷衰了点哈~~不过这个对这个判罚也觉得不怎么有感觉~~

各位大家怎么看呢~~
作者: 永远的鹰马    时间: 2005-8-18 17:21

判决一点问题都木有~~~~~

小偷是倒霉了点~~~~~~
作者: 小气莱西    时间: 2005-8-19 09:43

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10W以上的就是起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条条框框定了!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8-19 11:11

下次谁抢了包~~拿回来之后在里面塞个10W的东西~~

那个小偷也就倒霉了哈哈~~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19 17:35



QUOTE:
原帖由吕布貂蝉于2005-08-19, 11:11:36发表
下次谁抢了包~~拿回来之后在里面塞个10W的东西~~

那个小偷也就倒霉了哈哈~~

能这样做的主,还会对小偷判几年那么有兴趣么?呵呵。
作者: stopisneo    时间: 2005-8-25 08:38

这个事情蛮搞笑的。一个真实的案子,两个混混,居然十多年前了,在摆渡口看到有人拿了个大大的公文箱子。等船的时候,就把箱子放在脚边。两个人拿起箱子就跑,当场给抓了。箱子里居然有十多万国库卷。
一个14年,一个15年。判14年的那个当场就疯了,整两年只会说一句话,我怎么知道那个箱子里有十几万。。
作者: 七公主    时间: 2005-8-25 13:40

这就是点子背的结果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8-25 16:11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19, 17:35:12发表

QUOTE:
原帖由吕布貂蝉于2005-08-19, 11:11:36发表
下次谁抢了包~~拿回来之后在里面塞个10W的东西~~

那个小偷也就倒霉了哈哈~~

能这样做的主,还会对小偷判几年那么有兴趣么?呵呵。

对小偷很痛恨的人可以用这招去对付吧~~可以沉重的打击小偷哈哈~~
作者: 卫斯理    时间: 2005-8-25 20:31

他不偷不就没事,这是活该。
作者: Sphynxyu    时间: 2005-9-21 14:41



QUOTE:
原帖由吕布貂蝉于2005-08-25, 16:11:01发表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19, 17:35:12发表
[quote]原帖由吕布貂蝉于2005-08-19, 11:11:36发表
下次谁抢了包~~拿回来之后在里面塞个10W的东西~~

那个小偷也就倒霉了哈哈~~

能这样做的主,还会对小偷判几年那么有兴趣么?呵呵。

对小偷很痛恨的人可以用这招去对付吧~~可以沉重的打击小偷哈哈~~ [/quote]
盗亦有道,该如何就如何,故意栽赃良心何安?
作者: 小马爱犬屋    时间: 2005-9-21 15:07

以前有个人,饿得不行了,偷了个老头的钱包想买个馒头吃.

结果走运的是(或者说倒霉也可以),那个老头是台湾同胞,包里装了几千美金和几万人民币.

结果,数额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偷了台湾同胞)的该倒霉男子,被捕后判了个枪决.
作者: 飘香剑雨    时间: 2005-9-22 16:13

小马就爱说笑,常常以假乱真。
作者: 全至尚    时间: 2005-12-11 03:04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9-21, 15:07:13发表
以前有个人,饿得不行了,偷了个老头的钱包想买个馒头吃.

结果走运的是(或者说倒霉也可以),那个老头是台湾同胞,包里装了几千美金和几万人民币.

结果,数额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偷了台湾同胞)的该倒霉男子,被捕后判了个枪决.

那个小偷很可怜啊
不过一次成功后 下次他又去继续偷
后来被抓进去过以后认识同行 渐渐的小偷们有组织的进行犯罪
被抓后反而以武力威胁
有部分有胆色开始杀人放火抢劫强奸
大多杀人犯都是从很可怜很值得同情的小偷开始
作者: 袖里乾坤    时间: 2005-12-11 22:29

这个小偷是傻根.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5-12-12 12:33

同情犯罪的人可以,同情犯罪就不对了

任何人不应该以伤害别人的方式来挽救自己

那只是将一个人的痛苦转化为二个人乃至更多人的痛苦而已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5-12-28 11:16

2000元以上立案(如果是物品凭发票或者市价).
作者: chenchenpk    时间: 2005-12-29 20:40

这个小偷对包包内钱财的具体数额认识错误,也够笨滴。。。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5-12-30 12:13



QUOTE:
原帖由phoenixdaizy于2005-12-28, 11:16:16发表
2000元以上立案(如果是物品凭发票或者市价).

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地情况,自定起刑点的。
上海是2000,其他地方不一定。
作者: chenchenpk    时间: 2005-12-30 17:05

内地一般是5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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