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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澳洲嫖妓合法化对中国留学生的影响 [打印本页]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1 01:17

咳咳~以前是保守人士不发这种贴,现在发一个表达一下意见。  

在澳洲根据法律规定,娼妓(男&女)只要缴税,就算合法。他们称为成人服务行业。

记得刚去墨尔本,就听朋友说,澳洲可以合法叫鸡(嫖妓)~几个单身的哥们都喜欢将打工剩下的闲钱,每个月去一次。

记得某天的晚上,几个朋友吃了饭,在街上闲逛。聊着就说要去嫖。wobs他们。可是,我也被拖去了  ~结果我只进了脱衣舞的场子,他们近里面去嫖中国、日本等地的留学生去了  。看着一群光屁股的老外婆子在上面乱跳,真的是没啥感觉,只能无聊等他们完事。结果睡着了,因为太困~睡觉时,被所有在场的人笑话。

后来还是被朋友叫起来的,他对我说“你无敌了!简直是铁布衫!台上的女的很不爽!快走吧!”

另一个朋友说:“你就扮喜欢男人好了,不然我们很尴尬的。”

这就是他们的态度,认为出来了就都是开放人,应入乡随俗~我却不理解,我还是觉得童贞应该给我灵魂爱的人。对这些所谓的“鸡”,我不会便宜她们,总觉得亏的是自己~

因为我真的是瞧不起那些妓!外国本地的,人家历史文化教育背景不同也就免说了。
可是我最恨那些女留学生妓女。以下就为大家说说在墨尔本留学的妓女们!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1 02:24

首先,我要说说的是,留学在外,有些女学生没钱了,啥都愿意干。

我在这里举出一个身边的3个实例:

第一,比较变态的例子,为了豪华物质的享受!

有些女孩,例如开始语言班我朋友的同班同学~贝蒂~

贝蒂~一个有中国四川来的高干女儿,听人说,她在国内一个月的花费就有2000人民币~来了澳洲,可以随意花父母寄到帐户的钱。恐怖的是现在得x 6倍~

她在澳洲3个月,就花了户口里的1万美金。化妆品、首饰、衣服,把自己打扮的根模特差不多。可是第四个月,账上空了,又没有男朋友肯为她花钱。怎麽办?问家里要,家里说,至少要等三个月。三个月!天天都要花钱,咋办,父母劝她借钱,我朋友劝她打工~

她最后,真就听了我朋友的~可是她却找了一份成人服务。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948人民币~真tmd钱多(老子半小时只赚4元,但不眼红)

这种职业赚钱再多,在中国人眼里也是下流职业。但是她却做的挺开心。天天有钱花,想买啥买啥~后来她也不知怎地,考上了墨大法律系。

众所周知,墨大法律系要比平常的科目贵2万多钱~穷人那里负担的起。操!她就成!天天学习之余,就去“打工上班”,学习还能保持,后来车子也买了。(我们几个没车的,听了气愤!也不知道是不是妒忌~心理不平衡~)

第二例:

做鸡的女人,也会找好男人做男友,到头来都是红颜祸水。

我有一个广州的有一天,一个叫xx的哥们家里人问起他怎麽花钱多了,别的人多可以不用家里钱,去打工,还有了车。他超级生气说道:“老子天天打工,上学!我要是去做鸭(男妓),就能向你们说得那样,你们愿意吗!”当时他是恨怒,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家里人唠叨他,后来越来越发现他不对劲,连平时甜甜的女友(同班的女孩)都再也没出现。按理说,留学生分手的事多了,但从我熟悉的他来看,决不是分手这麽简单。

数月后,在一天我两聊天的时候,我才得知他的女友原来以前是妓女。认识他的时候,就已经是了。后来被xx的一个去嫖妓的朋友发现了,告诉了xx,结果他们大吵一架,女的就此提出分手,我哥们也只好这样了。那女的是商科的,我也没敢多问他女友的事。总之,这事情他太倒霉了。记起来,那时他女友护照因为缺课被消,都是他和家人出钱打的官司。现在想起来,银子花了,女人没了,惨啊!我只能劝他好好学习、打工。毕业了早点回国,忘了这里的一切不幸吧。


第三个例子:

一个长期的嫖客,也能像赌博一样倾家荡产,人人恨。

这是去年的事了。我朋友刚到墨尔本。那时候交了一个损友,这家伙,小矮子,长得b样,读书不行,去妓院玩女人倒是熟路子。(真他妈不是东西!)几乎每星期都去(性欲很盛)。家里的钱都拿去花了、嫖了,听说国内还有个女朋友一直联系。(那女人真瞎了眼~)他喜欢留学生妓女,日本的、韩国的、中国的(他称为爱心帮同胞!waht the fuck!)马拉的、泰国等等,几乎亚洲的、澳洲的他都玩过。大家都叫他淫虫!

上帝是公平的,风流的两年很快到了最后,书读不成了,晚上去嫖,早上起不来,旷课多,要被移民局消护照签证了。这时候,他却依然照嫖不误。由于他和我朋友住一起,平时假惺惺对朋友们嘴巴上挺好,所以当他问我朋友们借钱时,我朋友都借了他。开始是100,200。到了后面就是1000,2000。结果当大家互相一说,才知道上当。这时候,这王八蛋已经欠我哥们们3万多澳币(18万rmb)了!

大家想要抓住他,换钱。可惜呀,这小子钱到手了,嫖够了,拍拍屁股回国了。  中国那麽大,那里找呀~唉。气的我朋友恨不得宰了这小子。损友,这真他妈的损。幸好我不熟他,一贯穷,奉行救急不救穷~超过100没有~但是这一来,连累了我一个老实的朋友也因为钱借了没还,被逼让家里人接到国内大学,惨呀~

~~~

朋友们,请你们看看,这就是一些留学的阴暗面。虽然这些是少数,但当你们要去留学时,千万小心啊~不熟悉留学圈子的人,借鉴!
作者: 闻琴解佩    时间: 2005-7-11 02:31

不管在海外是鸡是鸭,一回来中国摇身一变就变白领了,靠。。。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02:34

人家没钱读书也很可怜的,同情一下吧。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1 02:39



QUOTE:
原帖由煲呔曾于2005-07-11, 2:34:03发表
人家没钱读书也很可怜的,同情一下吧。

我不可怜他们!

低等人类!

没钱读书,就是干这事的理由!

可怜他们,是我的耻辱!
作者: 闻琴解佩    时间: 2005-7-11 02:58

我倒不在乎他们做了些什么,我只对社会的不公感到不满。
作者: 苦涩云穹    时间: 2005-7-11 03:48

两国社会不一样啊
作者: 马超将军    时间: 2005-7-11 07:47

一副蹄的亲身经历,值得一看!了解了远边那未知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以后多写点这样子直面现实的文章,比一副蹄的魔幻文学好看多了。

看来没有父母的监督,靠孩子自身的约束远远不够,虽然要尽可能给孩子以自由,但监督其成长还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7-11 07:58



QUOTE:
原帖由煲呔曾于2005-07-11, 2:34:03发表
人家没钱读书也很可怜的,同情一下吧。

切,本地人还要打工上大学呢,它们为什么就不能?这种人只有一个字,贱  !贪恋物欲,没什么值得可怜的。
作者: 读书人    时间: 2005-7-11 08:00



QUOTE:
原帖由煲呔曾于2005-07-11, 2:34:03发表
人家没钱读书也很可怜的,同情一下吧。

1.没钱出不了国
2.没钱可以干别的,只有中国没钱才作鸡.
作者: 深蓝蝴蝶    时间: 2005-7-11 08:06

。。。。。。。。。。。。。。。。。
作者: 骠骑兵    时间: 2005-7-11 08:27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偶与楼主一样遵守传统文明
祝愿楼主长久保持下去,本国能多一个幸福mm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5-7-11 09:17

没有什么好说的。
中国出去的留学生,花钱的远远比自己靠水平申请奖学金出去的多。花钱出去的人,都是在家里养尊处优的多,所以这个群体出现很多道德观念淡薄的人没什么奇怪的。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1 09:18

性服务业就下贱么?为什么?

同样为了满足生理需求,下馆子估计不会被人说什么。去接受性服务,就下贱了?

同样是出卖劳动换取报酬,厨师就比性服务业者高贵?

性服务业合法化在世界上是个趋势,这个古老的行业从圣经记载开始,一直到现在,无论什么社会形态都无法消除,足以说明其存在的合理性。所以,不要对它戴有色眼镜,要客观地观察它,了解它,然后控制它。

虽然我不信教,但是非常欣赏耶稣制止人们用私刑处死妓女的那句话:你们谁的灵魂比她干净的,就把你手里的石头扔过去吧!
作者: 马岱    时间: 2005-7-11 09:25

现在的留学生跟以前的不一样了,现在国内的大学生去卖的也不少。
作者: q42474112    时间: 2005-7-11 09:26

在日本留学的中国人写的"留学日记",大家看看吧~

1995年,我从北京大学日语系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政府工作,上班的头一天就提出辞职报告,在当地引起轰动,大家都觉得我疯了,以至于后来有一段时间,在大连的俚语里,曲溟和傻比成了可以互换的同义词。但我心理有数,因为我要------到日本留学。
在办理出国手续时,我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在我认为手续办的差不多时,我辞了职,可是晴天霹雳来了。日本入管局以某种理由拒绝了我。那是一个雨天,我在大雨中走了1个多小时,觉得天下最不公平的事情让我碰上了,那是1996年的夏天,很多刚大学毕业的同学忙着谈恋爱。
毕竟是年轻人,在一个地方摔倒了,我就换一个地方爬起来,我通过中介----大连外院办了第2次出国。办事的老师把自己的胸脯都拍红了,保证说:你不出去谁出去。在这期间,我到大连开发区的日本独资企业-四菱电机工作,月薪1000,我体验了什么叫剥削。早上5点半出发赶班车,晚上7点到家,时不时还要加班。1997年夏天,我终于忍不住了,辞了工专心等出国消息。
还是那个雨天,坏消息来了,出国仍然被拒签。那个中介也随之没有影子了。这时离我大学毕业已经有两年了。同学们纷纷结婚,在业务上有当副科长的,有当部门副经理的。我仍然是一个“立本”。
1998年,好日子终于来了,在大鹏证券的我没有抱什么希望作了第三次日本留学申请,居然成了。这时同学们有生孩子的,有副科长转正科长的,有从副经理升经理的。而我,夹着个行李还准备探索“未来世界”呢。至此,出国成本为---8万元人民币。
被拒签的经历大家都是一样的,我也被拒签过一次。不过倒没着什么急,我那时候除了玩就是玩根本不考虑这些。
第三次出国手续是大外周老师帮着办的,他和我爸是战友。周老出的书至今在市场畅销。 在大连机场,我向毛主席发誓:拼搏,打工,学习,再也不回来了。后来,这几个誓言一个也没有实现。
我去的不是东京,而是另一个“大城市”,象“铁岭”那么大。大到什么程度呢。不夸张的说,机场有一半是建在海上。飞机降落要是不小心,都能折到海里。下了飞机,我第一印象,----我是不是到了大连农村了。
我是大连人,这16年,大连在老薄的领导下,成了花园城市,所以我首先看的是城市建设。我对日本的第一感觉是--小、矮、窄。就象到了小人国,当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要说到了“侏儒国”则一点也不夸张。因为一米七的我在大连算是二等残废,在这里居然被日本同学恭维到“您好伟岸啊”。
来接飞机的是语言学校的二鬼子---中国人。原来是中科院的“科学家”,现在为了收入,宁愿在日本当一个语言学校的事务员,后来,才知道,这位老师姓王,叫王国弩,人大的经济学硕士,为了出国,和妻子离了婚,被国内单位开除,真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和我同机来的还有大连的一个刚毕业的小女孩,“傲的很”,我说我帮你拿行李,她象看色狼一样看着我,好象我要耍什么坏主意。我心理暗骂一声:靠。老子到日本就是为了吃苦,谁还有体力泡妞呀,我要奋斗,等我有钱了,回国有的是MM泡,要多少有多少,反正我要泡很多很多。记得当时我“预算”了一下在日本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按现在大连的“市价”一个小姐一次400元的话,我可以泡“好几百个”mm,于是我心理平衡了。
飞机在韩国中转,上来一个到同一个语言学校的韩国留学生,据说,该同学在欧洲留学了2年,现在又要到日本呆两年,体验异国文化。这位韩国的李同学,和我吹睡过了多少多少金发碧眼的洋妞,急得我直想:中国发展的太慢拉,中国再不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话,洋妞就要被韩国人睡光啦。
当天晚上,我们住在学校的寮里。
2个人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每月7万日圆。大家吃了一惊,太贵了。
果然,第2天出去到房地产中介一问,3万一个月的旧房子有的是。学校太黑了。
于是同学门演出了一出向学校抗议的喜剧-----大家都不去上课,直到学校给出最后的答复。
学校答复到:凡是愿意搬出去的同学,可以自己找房子,但是学校不给做保人。
日本的保人制度很严格。过去没有保人,就不能找住处,不能留学,不能······
现在虽然稍有变化,但是没有保人,在日本还是很多事情不能做的。
后来,有一个大连的女同学李萍萍,认识了一个可以做她父亲的年纪的日本老头。
在付出被摸大腿和喝酒的代价下,那个老头说愿意当她的住宅保人,于是,通过中介,李萍萍找到了一个三室的房子。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办法。肯定不能睡大街上就是了。
说是3室,其实就是2室1厅。月租金6万。
还是贵。
毛主席说过“中国人的智慧是无穷的”。
很快,李萍萍找到了合租的人,还不少,一共6个人(其中有我)。3男3女。问题出现了,因为你不管怎么分配房间,总要有1男一女住在一个房间。
这也就是被逼的,有钱谁合租啊。自己家人整天见还吵架呢,外人更不用说了。我一个朋友跟另一个关系不错,合住半年后,两人现在连话都不怎么说了。
最后的结果您猜怎么着?
为了公平起见,居然每一男一女一个房间,这样大家就都没有意见了,谁也没有不好意思。谁也不笑话谁。
其实大家心理都明白---这种说法只不过是给我们找一个男女同居的借口罢了。
这时我明白了,上梁山为什么要杀一个人做“投名状”,因为我们都是同案犯了,大家就都心理平衡了。
我和萍萍因为是大连老乡,所以理所当然的被分在了一组。
第一夜异常平静,说实话,我长这么大,除了我妈,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碰到过,没想到居然突然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同居,心理真有一点接受不了。
因为兴奋,我好久好久没有入睡,直到听到的呼噜山响,天呀,白天挺文静的女孩子,竟然打这么响的呼噜。
冬天一天一天来临了,屋子里冷得象冰窖子,我们为了节约钱,都不舍得开炉子,这也是我们约好的。
有一天熄灯后,冷得不得了,我和李萍萍开玩笑说:太冷了,要不我们一起挤一挤,也许暖活些。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她象蚊子一样的小声说:你到我的被窝里来吧。
于是,我悄悄的爬了过去,两个冰凉的身体抱在了一起。
也许是两个人在一起的确暖活一些,也许是挺兴奋的,那天晚上,我们的确都没有感到冷。
我当时的确没有一点冲动,说起来好笑,当时我居然想的是“1滴精子,10滴血”。我要保持体力,明天好打工(当时我打两份工)。
是的,我有点理解唐僧为什么会坐怀不乱了,因为他有理想。
我也有。
我的理想是:
1.还清出国的借款8万元。
2.读上硕士。
3.打工多挣些钱。
我曾经也有理想。现在看来,理想就是狗屁,需要做的只有三件事。赚钱赚钱再赚钱。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发现另外两对“狗男女”居然也是搂在一起睡的。
啊,君子所见略同。
根据我的观察,他们之间也没有发生什么“特殊事情”,我不由感慨到“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
开门一看,外边白雪皑皑,怪不得昨晚上那么冷。望着银桩毕裹的世界,我脑子里浮现出两个字----纯洁。
在后来同眠共枕的日子里,我们基本上也没有做什么过阁的事情。只是有一次,我揉了揉萍萍的酥胸,她也象征性的摸了摸我的小弟弟,算是我们互相上了一堂生理课。
然后,我们就白天学的一个外来语作了记忆练习,然后就平静的入睡了。
我觉得我在日本的日子里,活的就象一个圣人。呵呵,不是我不想,实在是没精力?
到日本的当天晚上,我就到便利店买了一本求职杂志,105日圆。然后按照上边的地址,打了五六个アルバイト(临时工)的电话,居然有两个店让我去面试,嘿,高兴。 面试很顺利,两个店都录取我了,而且时间正好叉开。
这就是地域差。我最多一天打三十多个找工电话,一个都不成。而且还连续几周。据不完全统计,京都是留学生日本最难找工的地儿。如果家里不是很宽裕,来日本可千万别到京都啊。
于是在到日本的第三天,我就开始挣日圆了。 我的一份工作是为韩国桑拿发传单。18点到下半夜1点,然后到对街的拉面店“刷盘子”,从1点半到6点,于是每天有了1.2万日圆的收入。
我找了半年才找到第一份工,找工找得都怕了。
因为我是我们那伙人里第一个找到工作的,而且挣的也不少。被大家羡慕,连在学校课间,都有人求我让我帮助找工作。 中国人的陋习让我大长见识。有给我买饮料的,有给我买烟的,有许愿把第一个月工资给我的,各地的粉子各自施展眉眼,甚至以身相许的,让我感到他们的父母在中国是什么样的龌龊。这些20来岁的孩子基本上没有出过社会,他们不是和父母学的,又是和谁学的呢。
我的韩国桑那的工作特别自在。只需要在繁华地点把传单发给来往的日本色鬼就行。说是桑那,其实就是色情店,一个小时一万日圆的消费,不是色情店又是什么呢。反正和我没有关系,我“出淤泥不染”就可以了。我耳边常想起我妹妹的警告“别染点儿什么病回来呀。”
后来,因为我干的不错,妈妈桑经常叫我回店里帮忙。有时候是收钱,有时候是清扫浴室,有时候是给小姐们做饭。大家想象一下周星池在电影“九品芝麻官”里当妓院大茶壶的形象,我就是干那个的。
中国人有劣根,我也不例外。上班一个月,情况摸熟了,我就开始琢磨歪歪道了。比如:偷着进浴池洗桑那,偷啤酒喝,偷看小姐们洗澡。后来发展到和韩国小姐“对缝” 。所谓的对缝,就是我收钱时不记帐,小姐门在“服务”的时候也不记帐,这样,这个客人的服务费就被我们两个人二一添做五,平分了,从此,我每天都有5000---1万日圆的额外收入。看来人的贪婪是天性,幸亏我没有当国家领导人,要不然你们都要倒霉了。
这种工大家都一样的。跟中国人的劣根性有什么关系。我做料理店的时候,店长不在大家也是一边干一边吃的^^我一朋友在超市炸东西,据称每天下班就八成饱了。我还有一朋友,做工厂,因为是全自动,厂长不在的时候一群人用布做足球踢。^^
下了这个工,我到对面的夜间拉面店去刷盘子。真的挺累。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的站在水槽边,半弯着腰工作。我怀疑我之所以对周围中国妹妹不动“色心”是因为我这份工作太累腰的的缘故。
在拉面店最大的好处是管吃。连吃带拿,这样我每天的一日三餐都解决了。 6点来钟,回去匆匆睡一小觉,就被萍萍亲醒了,于是我们6个人赶紧到学校上课去。 语言学校是留学生们交换情报和娱乐以及休憩的地方。
刚刚高中毕业的中国留学生根本不懂得社会的险恶和生活的艰难,他们在尽情的挥洒着初次离开父母的自由。他们对别人真诚相待,希望别人也这样对待自己,往往遭到失败。日本是个虚伪的国家,希望他们在这样一个卑劣的民族里,能尽快的虚伪起来。
国内不也一样么。谁不是带一假面具生活。
其实失败也好,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成熟。他们的模仿能力都很强,我找工作的成功,使得他们把我作为模仿的对象。于是,课堂上睡觉的人增多了,找到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
古龙说过“真正的高手做任何事情是不会多费一丝力气的······”我也如此。我的每一个生活细节都经过深谋远虑。“决不轻易消耗一卡洛里”是我的座右铭。 不管课堂秩序的大课,是我睡觉的天堂。
课间是我完成所有作业的时间。 在严厉的年级教头的课上,要努力微笑着看着老师,以博得好感,肯定有好处。 日本是一个懒惰的国家。每年除了假期,上课的时间其实只有130来天。
每天早上9点20上课,下午3点20结束,让我感到这里真是休闲的天堂。 我们这一批留学生一共50多人,我们下一届100多个人。据说,我们这个专门学校因为招不到日本学生,本来要关闭了,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招了一批留学生,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可以说,是我们中国生源挽救了这个学校。
这几年真是让日本挣了中国不少钱。不过日本跟各国约定的留学生数10万中国已经有9万5了,再加别的国家的留学生,现在到日本不容易了。
我粗粗的算了一下,在校200多留学生,每人的学费每年是120万,,学校的年收入就是2.5亿,我们是学校的大救星呀。 我们这一届分为2个班,我是快班。 介绍一下同学
冯小芸,南京人士,女,去年的留级生。因为她特别笨,整天晕头晕脑的,所以大家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小晕”,别看她学习不怎么样,可生存有道,勾上了学校的中国事务员王国弩老师,就是去机场接我们的那个。
说起这王老师,也是鬼机灵的。因为负责招生,居然发了大财。他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影子公司,凡是申请留学的,都要向这个公司交8万日圆的中介费,否则可不保证你的签证。后来事情败漏,王老师被学校开除了。也不知道可怜的“小晕”今后靠谁生活。
我前边坐的是和我同机来的大连的那个”牛烘烘“的女孩。因为过了一级,学校就是一个跳板。来了不到两个星期,就消失了。后来,我硕士都毕业了,听说她还在读研修生。看来,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奉劝大家,到日本不要”牛烘烘“的,否则,要走好多弯路。
林炎炎是天大毕业的,来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来挣钱。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来之前,就冲冲莽莽的结了婚,把自己宝贵的第一次给了自己最心爱的人。她说了一句名言,我记忆由新“小姐和淑女的唯一区别就是让多个人操还是让一个人操,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林炎炎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很快,她在一家スナック(三陪性质的俱乐部)上了班,因为对日本人来说,她是中国的花姑娘,所以生意大大的好。每个月有50多万的收入。后来,我回国后一年,她到大连来找我玩,告诉我,“1.已经和丈夫离婚了。2.现在有200多万人民币的存款。3.现在有一大串子中国小白脸盯着她和她的存款。”她准备做到500万(人民币),就不做了。
我真恨我妈为什么不把我生成一女的,裤子一松钱就到手。我是很佩服林炎炎的,至少她的人生是成功的。与那些终生依靠一个男人的“淑女”,后来再被抛弃的黄脸婆相比,她的人生选择的自由度是更大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
牛顿说:变化是永恒的,一点没有错。 在语言学校三个月,学校里发生了各种变化: 首先是学校的中国担当王老师,因为贪污,被开除了。 王老师由此对日本大为不满,他用他那特有的南方人的细腻,揭漏了日本人祖上的所有龌龊。 并准备到靖国神社去刷“去死吧”几个字,或者到皇居去向皇太子投掷鸡蛋。 后来,东京有个学校要开辟中国留学市场,摆了摆手把他招了去,王老师又重新对日本人感恩带德,摇头摆尾的以死效忠了。
王老师的中国相好老留级生“冯小晕”因为没有了生活来源,决定“以死徇情”。害得学校整天找人看着她,后来,学校实在没有折了,出路费把冯小晕送回国,还退了半年的学费。
我和一个韩国的女孩遭到了车祸。人家韩国女孩会装,半年内都不下床,医院检查没有什么,骨折也都好了,可是人家韩国姑娘就是喊“头晕”还“四肢无力”,最后保险公司给赔了200万日圆。
也许在中国被车撞了根本没有那么多的赔偿的缘故,也许我是一个傻子。我在受伤的第二周,就去打工了。结果保险公司只赔了5万元,保险公司的员工说“您受伤第二周就能做剧烈运动了,所以不赔那么多”把我后悔的大腿都拍青了。看来国内还需要加强保险意识的教育呀。
你自己笨你怨谁。
不久,从佳木斯来的何风因为在道边上挑拣没有人要的自行车,被警察带走了,后来被学校保了出来,之后,学校的告示板上贴出来“禁止中国留学生拣没有主人的自行车”,贴了整整1年。
国内有个说法,日本光靠拣就够用了。事是这么回事,但是虽然是别人扔掉的东西,你不经过别人同意随便拿之前,请作好觉悟的准备。
再以后,从内蒙古来的丝琴朝日,用50元假美圆和另一位先辈换日圆,被那位先辈发现后暴打一顿。两人同时被遣送回国,在被遣送的前夜,两个人逃出学校势力范围,“黑”下来了。1年后,传说两个人在东京贩卖假卡发了横财,两个人成了换命的“铁子”。
我在出车祸期间,让我“最好的”一个朋友替我上一个星期班。结果,他和“妈妈桑”混熟了,抢去了我一半的工作,车祸以后,我只能上一天班休息一天。这个教训告诉我,在日本,你不要装大尾巴狼,帮任何人的忙,他们都有可能成为你的掘墓人。
这三个月期间,学校热闹的很。有男性老前辈根据自己的长相和财力,到新生堆里“选绣的”。有新来的女生为了生存,玩命往老前辈被窝里钻的。还有女性老前辈寂寞难耐而倒贴上来的,呵呵,中国留学生门为了生存而和纵联横,真是各显神威呀。总之,每天都会有爆炸性的新闻发生,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1999年1月23日,我的运命的日来临了。 在日本,为了生存,你要树起耳朵听去和截选任何对你有用的信息。
大连那个“很傲”的女孩子有一次在课间,说她到了本市的一所国立大学去问过考硕士的信息,据说近期有一次报名。 我当时正在写作业,就插嘴到“你报名了吗?” 她说:“我正在犹豫呢,这个金泽大学虽然在日本海沿岸是最大的,可是我还是喜欢东京的氛围。”
我说:“那是,就你的水平来说,应该上挖塞大或者一桥。” 她反问我,“你想上金泽大学吗。” 我知道中国人喜欢热闹,如果我说想去的话,她也说不定会去凑热闹。 我忙说:“我才不去那****破学校呢,我想上东京一带的学校,那里学校多,打工又方便,到时候你可要帮我介绍导师呀。” 其实我心里想“明天我就去金泽大学看个究竟,国立大学没有学费,老子在哪里学不是学呀。”
第二天,我请了假,骑着自行车,大约骑了3个多小时,来到了郊区的金泽大学,呵呵,省了520元交通费。 上帝总是偏向有心的人。我到经济学部一看,正好招本年度的MBA硕士,报名日期截止到后天。老天怜我呀。我念了一声“阿弥托佛,真主保佑。”就到教务领了一套申请表。 古人说“万事予则立” 。我回去之后,取出了在国内就准备好的印章,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很快就添完了所有资料。
晚上打工的时候,碰到了大连的“牛B”女孩,她问我“你是不是去了金泽大学了,情况怎么样?我也想去考,至少先有个落脚点”。 我赶紧伪装说:“我没去金泽大学呀,今天打工去了。对了,我有个同学在东京,说可以介绍导师给你认识。”
她高兴的说:”是吗,那我等着呀,拜托拉。” 我心里暗笑,“煞笔,有导师我还想认识呢。” 列位看官,为什么我极力反对她报考金泽大学呢?答案:避免竞争呗。她日语比我好,如果考试成绩肯定在我前面,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多一个竞争对手呀。
1月23日,我递上了我的入学愿书,从此,我的书包里放的都是经济类图书了。我每天上课埋头看经济专业的图书,引起了那个”牛B女孩“的注意。有一次我和别人吹牛,说:“老子这次肯定能考上金泽大学。”她正好从外边进来,听到了。当时她的身子一颤抖,目光象剑一样闪过来。
套用古龙的话,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当时我已经死了1万次了。 后来,证明我的做法是正确的。 发榜那天,外国留学生一共录取了4名。其中有一名是补录的,就是我。呵呵,多危险。
所谓补录就是我的成绩虽然没有合格,但是学校为了招满定员,从没有合格的人中,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补充录取。 我知道,我的龌龊做法,对那个“牛B”女孩是不公平的,但是,在这样一种“有她没我,有我没她”的竞争中,我的做法又有什么错呢?
你没错。
试想,如果那次我没有考上硕士,我的整个人生都会改变,也许我还在刷盘子,也许我不会有现在的工作。。。。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想考一所学校,千万别让别人知道,否则爱聚堆的中国人将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
经验之谈。
上个星期语言学校就催我交齐上学期拖欠的学费25万元了,我一直拖着没交,因为我在等金泽大学大学院的通知。 通知终于下来了,我象当年高考一样欣喜若狂。至少我少交了25万的语言学校的学费。看来中国人的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欠债手段在日本也是通行的。
读国立大学真好,除了交28万的入学金,在就读的三年里,我没有交纳其他的任何的费用,而如果要想读私立大学的话,每年至少要120万日圆。 报道的第二天,学部的管理员就因为我,而被撤职了。
原因是这样的。在日本读硕士必须要先找导师,然后跟导师要研修1年,才能参加考试。而我根本就没有导师。是学部的管理员的疏忽,才允许我参加了考试。 更幸运的是和我一起入学的韩国国费留学生和美国国费留学生考试成绩没有我好,如果不录取我,就不能录取他们。
学校没有办法,才把我破格录取了。这样,在原有的4个外国留学生的基础上,学校又能补录2个外国人。 我在日本的入学历史上,也许是第一个没有导师就入学的外国硕士。感谢日本人糟糕的管理制度。
后来,我到教授楼自己找导师。我打算从第一个屋子开始敲门,谁要我,我就跟谁。 没想到敲第一个门,老师就收了我。后来才知道,这位教授是日本经济学泰斗----木户孝雄先生,据说日本金融大臣经常给他打电话,向他请教一些经济问题,而且用的还是敬语。
这不是运气,这是必然。老天总是对努力的人特别照顾一些。
在日本,有了某种资格,就有了某种权利。很快,我申请到了留学生会馆。 一个人单间,20多平,有浴室坐便,单独厨房,每月5000日圆的房租,其他的学校补贴。我感觉自己象上了天堂。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和萍萍的等人的同居生活也结束了,尽管萍萍骂我薄情寡义。我还是义无返顾的乔迁到了新居。 古人说“饱暖思淫欲”。我搬进新居第二天,就到音像店借了一盘日本三级片,用捡来的录象机看了9遍。
你不用吧。
也许是声音太大,也许是时间过长,隔壁的美国女留学生过来敲门,要我小一点声,我解释到“我是想看看录象机好不好用。” 那个女留学生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走了。 当夜,我看着三级片,用手安慰了一下自己的小弟弟,算是对自己留学成功的奖赏。(呵呵,纯属虚构,是为结尾做铺垫)
第一学期的中间,我无意中申请了一个奖学金,没想到竟然得到了。每个月8万日圆。真的不知道我走的什么狗屎运。感谢日本的官僚主义。 在这期间,语言学校的金小娜过来和我借钱,我拒绝的。金小娜是我们那一拨最漂亮的。俗话说“美貌就是女人的阶级”,这话一点没错,她在学校就很吃的开。
可是尽管她在我面前“曲哥长”“曲哥短”的叫着,并且暗示可以和我“那个”,我还是没有借钱给他。 后来证明我的“六亲不认”的做法是正确的,在那段期间,金小娜和所有认识她的同学朋友都借了钱,然后就消失了,从那以后,没有任何人见过她。
学校专门就这件事作了调查,有的人借给她5万,有的人借给她8万,借钱的有中国人,有日本人,有十七八岁的,也有五十多岁的,让我对金小娜社交之广感到钦佩,真是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决。
最后,学校查明,据不完全统计,金小娜一共向大家借过 564 万日圆。同时学校也发表声名“凡是没有经过学校中介的留学生私人借款行为,学校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呵呵,学校也叫我们搞怕了。
我暗自庆幸金小娜来借钱的时候我没有中“美人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日本,你不要借钱给任何人,即使是美人也不行。实在忍不住了,你宁可用手解决自己的性欲,也不要掉入美女的陷阱。
经验。不管什么样的人。不是朋友不会借。是朋友更不能借。有句话说要想结束跟另一个人的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借钱给他。
美人,又见美人。
金庸说“越美的女人越会骗人”。
我上了修士以后,各方面的条件都好了起来。尤其是有了自己的研究室,6个人的房间,因为其他5个人都是日本人或者社会人,大家都不太来,整个房间我是老大。
研究室配的冰箱,电视,电饭锅,微波炉成了我一个人的专用品。 这时,一个梦中女孩出现了。 在刚来日本的时候,我总是拼命克制自已的性欲,什么法子都用过,拼命打工,在冰冷的海水里冬泳,用针刺自已的胳膊,跑步,爬山,翻跟斗······
在没有混出名堂之时,我绝不让这些事使自已分心,绝不让任何事损耗自己的体力。 可是终于有一天,我破了自己的誓言,是因为一个女孩子,一个年轻美丽的漂亮女孩子。
那雪白的皮肤,坚挺的乳房,修长结实圆滑的腿······于是,一场恋情不可避免的就发生了。 热恋的人是没有理智的,为了帮她从语言学校升到我们学校,我每天都给她补习日语。结果,我自己的论文没怎么写,工没怎么打,获得的一个个热吻让我觉得获得了回报。
这个一度俘虏了我的心的女孩叫聂小倩,杭州人士,年芳18,真的很纯。 我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就是让她用我的电脑上网。 象所有的悲剧一样,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还在上海的男孩子,距离产生美,两个人在网上聊的火热,并且以夫妻相称。
我并不在意,当时我想“你们又够不着,痛快痛快嘴吧”,我忙着打工和上课,让事态发展了下去。
5.1黄金周,聂小倩说要回老家吉林去看妈妈。一周以后回来了,见到我之后,眼光躲躲闪闪的,我觉得好象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晚上,她躺在我怀里,动不动就没有理由的哭。
我觉得应该调查一下了。我打开电脑,准备检查她的邮件。 微软的瘟98系统的漏洞很多,我检查了一下历史记录,然后在注册表里搜索了一下,就找到了她的邮箱密码。 打开以后,我大吃一惊。原来小倩5.1不是回的老家,而是飞到上海和这个网上的男网友见面了。而且,在那个人花言巧语之下,发生了“那个”。
第二天,我再看到她的时候,我突然有了一种“脏”的感觉。我决定离开她。 男人摆脱女人的方法有若干种,我采取了最彻底最有效的一种----让她看不起你。 于是我在她耳边编造了各种自己的龌龊的嗜好,说了自己的各种无能和走麦城的经历,让她觉得她是瞎了眼才看上了我。
这丫老奸巨猾,如果在路上遇到建议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于是,我们很快的分手了。过了3个月,小倩把她在上海的“高大威武”的男网友办来了日本,并且为了“气气我”,两个人同居了。 那个男的不会日语,不会做工,好吃懒做,靠小倩打工养活他,再后来,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分手了。肯定是那个男的原因,整天上网泡妹妹的,没有好鸟。
在那以后,小倩在学校每次见到我,都眼圈一红,好象要说什么。 而我赶紧低下头去匆匆而过,我知道我的眼泪就在眼圈里,我怕它掉出来。
在日本,我学会了不怕“死”。日本人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死就是回归自然,所以没有什么可怕的”。
现在回国了,原本懦弱的我也用这种态度对待以前欺负我的人,谁跟我我不去,我就和谁玩命,果然,没有人敢招惹我了。 我知道50年前日本侵略中国时为什么所向无敌了,因为中国人怕的东西太多,尤其怕死。
在日本呆了几年,我体会到了日本人为什么不怕死,为什么有武士道精神,因为周围的生活工作压力太大,日本人索性用”死“来解脱自己。 我在日本也遇到了中国人的种种“死”。
和我在一个语言学校的老王今年40岁了,是改了年龄到日本来的。他到日本就是来打工的。 刚来的时候,体重180,身材魁梧,因为同时打了3份工,号称中国猛男。 我有一次课间聊天,他说了说自己的时间表,把我吓了一跳。
上午9.30--14.30 上课,然后逃一节课去打工。
15.00--22.00 在料理店工作。
22.30--5.00 在24小时店。
5.00--8.00送报纸。
居然没有安排睡觉时间。
我一个朋友的朋友,一个周不睡觉,打工上课再打工再上课,撑不住了就喝药。多亏后来没继续。住我附近一个留学生,2天打了40个小时工。猛男是真有,我比不了。
老王说“上课就是他的睡觉时间” 我不知道一个人不睡觉可不可以,但我眼见得老王一天一天消瘦下去了。 终于有一天,老王晕了过去,从此再也没有醒来。这是我在日本第一次看到留学生的死,在次以后,学校加强了对留学生打工时间的管理。
老王在日本没有交什么朋友,因为年龄和我最接近,所以学校让我去收拾老王的遗物,我因为怕晦气,以打工忙为理由拒绝了。 学校没有办法,按照时给3000元给了我30000日圆,让我在10个小时内收拾好老王的遗物。
于是我到老王住的寮了。这也是能住人的地方吗?一座生了绣的铁皮房,进去之后,没有发现有厨房和厕所,不知道老王如何做饭和撒尿。 老王没有什么新衣服。几套打工用的旧服装沾满了油渍。破袜子和破胶鞋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老王的钱包里也是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照片。那是他母亲的,从背面的留言可以看出来,写的“我爱妈妈”几个字。那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象所有的妈妈一样,慈祥而微笑,满脸的皱纹写出了生活的沧桑。只有眼睛,充满了幸福和期待。
老王的老家在陕北的革命老区,是在中国也穷出名的黄土高坡。当年他到日本留学,全家族的人都为他自豪。 我都想象得出:他门村子里的老表们,茶余饭后把他作为谈资。带着无限崇敬的心情说“老王这下子发达拉,不知道在日本吃的什么好东西呢,住的都是高楼洋房,自己有车。干活也很轻松,人家国外都是机械化拉,干活的只需要按按电钮就可以啦”。
这就是中国老百姓对外国的理解。而实际在日本打工的人,为了虚荣,也假装生活没有一点压力的样子,极力的向国内的同学朋友显示着自己在国外高人一等的生活。 老王是累死的,医学上叫“过劳死”,在日本不光中国人,很多日本人也有过劳死。因为日本的工作压力太大。这种压力不光是肉体的,而且是精神上的。
老王每天打了十六七个小时工,我猜想他一定攒了不少钱,让我吃惊的是,他的存折里只有两万元的存款,怎么会呢? 后来我一分析:可不是嘛,老王虽然打了3份工,可这三份工都是时给600来元的“低级工”,挣不了多少钱,再加上学校的学费每年120万,真的不能剩几个钱了。
我干第一份工的时候语言不怎么样,丫后来给我算工资一小时600,低于京都的最低工资。所以现在除了1000以上的工不干。
在老王的裤兜里,还揣着学校催交的上学期欠学费25万元的信,信是电脑打出来的,整整齐齐的铅字中间,我分明看见了“吃人”二字。我的耳边想起一个40多岁,已经驼背的,回国的老前辈的忠言“日本政府不会让你往国内寄一个子的”。“我的青春都留在日本了” 。
我想,老王不至于一点现金没有吧?我想起电影里演的----穷人都愿意把自己的现金藏在炕席下面。我猜想老王也会有这个爱好。 于是我仔细的搜查,发现窗头的たたみ(草席)有移动的痕迹。我掀开一看,果然有一个信封,里面有6万元的现金,我偷偷的把它揣到自己的兜里,一个月之后,这笔钱成为了我的大学入学金的一部分。 整理完老王的遗物之后,我把老王的存折交给了学校,学校把存款2万日圆取了出来,充了学费。到了下学期,学校的事务板里催交学费的栏里写着“王**,请补齐您上学期学费的欠款23万元(原来一共欠25万元),否则,学校不再为您代理签证。”
俗话说“花无白日红”,我在韩国桑那的那个工在半年之后终结了。原因是那个店被警察查封了。巧的是那天不是我的班,而是以“我最好的朋友”的名义抢了我一半工作的那个李强的班。
于是李强和一班韩国小姐被带回了警察局审问,之后他们以非法从事色情行业被遣送回国。我真的挺感谢李强的,他没有出卖我,否则,我也要被遣送回国了。 事情还没有完,李强在监狱里强烈要见我,警察就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李强见到我之后,也没有客气,直接就说“我没有出卖你,所以你还可以在日本继续发展,而我倒霉,要被遣送了。没别的,我才来半年,出国的钱还没有还清呢。你给我50万日圆吧,让我把债还清了。” 我一听就急了,我凭什么给你50万呀。 李强马上翻了脸,说“如果你不给我,我马上向警察举报,说你也从事色情行业,大不了我们一起回国。”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在日本“最好的朋友”说的话。 我当时手头真的没有那么多钱,后来给了他20万日圆,李强就被遣送回国了。 后来,妈妈桑(日本人)重新开张,给我打电话,让我重操旧业,被我拒绝了,因为风险太大了。如今我已经读修士了,如果半道被遣送,那就得不偿失了。
隔肚皮呀。
我的另一个工是在拉面店里刷盘子,因为车祸的原因,我把这个工也让给别人了。那个人是我师弟,叫林大龙,他爸是黑龙江公安厅的一个局长,尽管他爸爸有能力 用贪污来的钱给他交学费,他还是很勤劳的自己找工养活自己。
林大龙这小伙子性格不错,人长的也精神。后来,他和拉面店老板的女儿谈了莲爱,在他离签证到期准备回国前夕,拉面店老板的女儿向他求了婚,于是,他永久的留在了日本。林大龙在国内的爸爸听说后,乐的嘴都抽了筋。
考上大学很长一段时期,我处在一种优越感之中。这种优越感让我既不能正确的认识别人,也不能正确的对待自己。我忙着谈恋爱,直到恋爱失败,我才清醒过来了。 晚了,这时候考上大学院已经一年了。我始终没有打工,我的银行帐户只剩下2万多日圆了,我的1年奖学金也终结了,学校留学生会馆的一年住期也已经到了。
更可怕的是:我染上了网络综合怔。所谓的网络综合征是一种新的病。和过去抽大烟一样,上瘾。每天,我一醒来,首先要打开电脑上网,然后这一天都泡在网上,东看看,西瞧瞧,也没有什么正经事情干。在上网期间,我可以不吃不喝,把胃也搞坏了。
我前一阵跟上面情况差不多,后来醒悟,上网不能养活我,所以现在电脑成了我找工的工具。
我最长一次上网时间是5天5夜,因为远离家了,也没有人管我。我尽情的放纵着自己,尽管我知道我是在国外,我不应该这样,但是我还是管不住自己。我经常去的有小春留学论坛,碧聊语音聊天室等等,我在网上还写了中篇小说---情僧的泪----被网上各大书库珍藏,大家有兴趣可以在任何一个搜索引擎里找到这本小说。
其实我想说的是,在日本的朋友不要象我一样迷恋网络,否则,就会象我一样,错过很多机会,最后被迫回国。 身上的钱越来越少了,我正愁怎么办呢,去年打工的前田先生问我假期有没有空,再到他那里去打工。
我答应了。前田先生委托我再找6个学生一起去。于是我把这个工作的消息放了出去。 中国留学生找工就象苍蝇一样灵敏,闻着臭味就来了。只有半天工夫,我就找到了6个人,有认识的,也有头一次见面的。
这6个人是: 张大山,山东人,北大国际关系学院的交换博士留学生。为人善谈好客,对政治了如指掌,从他对政治的热情度 和他的博士学历以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领袖作风可以判定,此人明显是将来政治局的候补委员。
肖刚,四川人士,北大法学院的交换硕士留学生,为人好色,曾经统计过中国男性刚来到日本必干的三件事情,统计结果是:
中国男性刚来到日本必干的第一件事情是:看女高中生的大腿。日本的女高中生的不知廉耻是世界上出了名的,她们把男人看上自己的身体看成是自己有魅力,作为回报,她们很轻易的就和男人上床。所以还请到日本留学的中国人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肾呀。
看,为什么不看。不过要看也是看OL,那高中生的腿比我妈还粗哪。谁看。
中国男性刚来到日本必干的第2件事情是:到24小时店看有裸体的杂志。我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带着色情的眼光看的,看的时候帐篷支的老高,可后来看的时候,我就以欣赏的眼光去看了,啊,人体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没看过,抽空看看去。
中国男性刚来到日本必干的第3件事情是:看色情录象带。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们这些在中国受压迫的男性,一旦到了日本,我们就原形必漏。可恶的是好色的日本的黄色录象带在男女生殖关键部位反而用马赛克遮住,让我们感到日本的虚伪。既然政府允许色情业存在,您就不要再遮遮掩掩的啦。
看过之后才知道连中国的毛片都不如。有那工夫还不如自己画呢。
第3个人是张老师、是北京中学里,第一次派出的出国学习的教师,此人在日本疯狂打工,一年挣了150多万回国,而张老师还自谦到“刚刚持平”。因为他给我们算了一笔帐“为了争取出国名额,给校长送了3万人民币,给教导主任送了1万人民币,给······”我的天,算了下来,居然还略微赔钱,呵呵,也不知道真的假的,反正中国人出趟国还真不易。
第4位是公安部的小张。小张是公安部内部全国英语通测的第一名。日语一句不会。因为到英、美国家进修是美差,名额早就叫部里领导内部给“消化”了,所以他只能到日本来了。小张说“幸亏他爸爸是望江市地委书记,否则他有可能被派到非洲去进修” 。
第5位是全国人大派来进修的。是副局级。走路说话一身官派,我门还以为他不能打工呢,没有想到,刷起盘子来,倍儿溜道。看来这辈子不叫他刷盘子,是世界餐饮业的一个重大损失。
第6位是陈寿教授,陈教授是我国的著名年轻历史学家,于是在这以后的2个月里,我们一边工作,一边听陈教授给我们讲三国演义。 我们工作的地方在“苗厂”,那是日本的著名滑雪胜地。我们工作的宾馆,叫“王子饭店”是一个世界级别的5星级的饭店。
从学校到苗厂坐火车要3个小时,要4000日圆的路费。我们当中,只有陈教授买了“尊严”,我们其他人都是逃票去的。
一下车才发现,居然我们学校的五六个日本女生也来打工了。我之所以知道她们是我们学校的,是因为其中有一个叫马厂尚子的女孩是我的“日语辅导”。她曾经把我从桌子边“辅导”到床上。
日本女孩子很热情,看到我们很夸张的高兴的扑过来。北大法学院的交换硕士留学生肖刚顿时眼里放出光来。他象老狼一样看着这些日本的“小绵羊”,嘴角漏出邪邪的微笑。我知道,一段故事又要发生了。
时光如梭,一眨眼已经过去3年了,我经历种种磨难,终于读完了经济学修士。拿到学位证书那天,我一个人到信浓川痛哭了一场。我的眼泪汇入河中,向南流去,据说那天信浓川下游的水量暴长,淹没了几个小村庄。
“留在日本还是回国?”我面临着选择。 我给我的老前辈打了一个电话,老前辈姓李,已经在日本呆了15年了。期间为了取得在留资格,他读了两个硕士,一个博士,现在以博士后的身份赖在日本。
李博士极力劝我回国,他说道“回国你先结婚,然后找一个工作踏踏实实的度此残生算了。别象我,都40多了,还打光棍,在日本过着二等公民的生活。” 于是。2002年4月,我听从了老前辈的意见,回国了。
回国第一件事情是上医院检查身体。我的腿在日本遭到过车祸,下雨天就隐隐做痛,并且因为长期在工厂站着做流水线,腿已经变形了,医生建议我今后不要再从事强体力劳动。
我的胃因为期不规则的生活,已经疲惫不堪了,医生管这叫“胃下垂”,夏天不能吃冰棍,冬天不能吃火锅。 因为长期弓着腰刷碗,我的背已经驮了,肾也不好,医生建议我要节制性生活,我苦笑了一下,说“我还没结婚呢。”医生异常惊讶,说“不能够吧,看您这体形,好象是纵欲过度的样子”,我解释说“我是打工过度了。”
经过1个月的修养,我的身体有所恢复了,这时,我父亲的干女儿,向我抛出了绣球。 我父亲的干女儿叫白也,是大连**公司的副总经理,投资做房地产生意的,在她的大力推荐下,我也参与了她那个房地产项目,我把我在日本攒的20万人民币全都投了进去。
这点钱对于房地产业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没有太大作用。 之后的某一天,我的新任女朋友白也 突然失踪了。我到他们公司去一问,敢情他们公司为了做业务方便,所有的业务员都是副总经理。而“白也”这个名字也是假的,业务员每往公司拉一笔款子,都有20%的提成,哦,我明白了。中计了。
这样,我在日本三年算是白呆了,如今我还是象歌里唱的那样,“空空的行囊”“从终点回到了起点”,于是,我开始忙着打印简历,准备找一份普通的工作。 所以,我奉劝在座的各位,回国后要看紧你的钱袋,在你不知道的某一个角落,不知道是谁在盯着你和你的钱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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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
“铃-----铃-------”
“铃-----铃-------”
好象是闹钟在响。
谁在掀我的被子,我睁眼一看,原来是妈妈。“快起床,上学要迟到了。”妈妈催促到。
“咦,我到底去没去过日本?我是不是在做梦?”我有点糊涂了,忙问妈妈。
妈妈说:“这孩子,想去日本都想疯了。你现在还只是高二的学生,想去日本等你高中毕业了再去。”
哦,我明白了,原来我是在做梦,原来我根本没有去过日本。 这两天上网,总去一个叫什么“日语学园网”。
正所谓“昼有所思,夜有所梦”。
我是在做梦 --------- 做了一个很艰苦的留学梦。
事实上,我没有去过日本。
不信,你看。
我往上一撸裤腿,我的这双腿
光滑如玉。
“铃-----铃-------”
“铃-----铃-------”
“铃-----铃-------”
在日本的时候,闹钟一响,我在迷迷糊糊之际,总觉得是:高中时代妈妈催促我“快起床上学”。我总觉得自己还在中国,还在家里。睁开眼一看,其实我仍然在日本。
昨天我和6个中国同学到苗厂打工报道来了,现在我正躺在“王子饭店“的员工宿舍里,今天是工作的第一天。
用凉水洗了一把脸,我逐渐的清醒了。哦,原来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硕士毕业了,梦见我回国了,梦见我还找了一个女朋友,梦见我的钱都被她骗光了,梦见了妈妈早上叫我起床······原来这都是梦,其实我从来日本以后,根本就没有回过中国。看来我是太想家了,所以做了一个故乡的梦。
原来我还在日本!!!
我多么希望梦永远不要醒呀。为了证明我是在做梦,我把裤腿往上提了提,想看一眼因为车祸而微微发青的腿。咦?我的腿洁白光滑,根本像没有遭过车祸似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哦,我明白了,也许是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泡的时间太长了吧。我一般洗澡只用1个多小时,昨天情况特殊,是千载难逢的男女混浴,所以我泡的时间太长了,大约洗了6个多小时。把我腿上的皮肤都泡囊了,泡白了。
王子饭店的员工浴室原来是一、三、五男员工洗澡,二、四、六女员工洗澡。因为昨天是打工的报道日,所以就规定女的洗一个小时,男的再洗一个小时,这样交替着洗。可是洗着洗着就乱了套,于是出现了男女混浴的现象。这个混乱是我们几个中国人引起的。
在浴室里,即使光着身子,你也很容易分辨出日本人和中国人。因为两国的洗澡方法不同。
日本人洗“钱汤”的时候,一般是先用喷头把自己冲一下,然后打上香皂,把自己身上的灰仔细的洗干净,再到浴池里泡着,除去一天的疲劳。
中国人就不同了。我们一行7个中国人,一进去,首先脏着身子“雄赳赳气昂昂”的跳到了浴池。把身上的灰都泡掉了,再上来打香皂,用喷头冲。我们几个中国人觉得很正常,因为我们在国内就是这样洗澡呀。可是周围的日本人都皱了皱眉头,表示不满。
经过我们中国人洗过的池水,就象王羲之的洗笔池,墨黑墨黑的。管理员没有办法,只好重新换了一池水。这一换水耽误了时间,引起了外边等下拨儿的女性的不满。
于是一个正在洗澡的日本男同学开玩笑说,你们着急的话,进来一起洗吧,哈哈。
外边的一个女孩儿答腔“真的吗,那我们可真进来拉。”
我还以为是开玩笑呢,没有想到,突然间,真的有一个女孩儿把头伸了进来,是我们学校的马厂尚子。她很夸张的尖叫了一声,把头又缩回去了。
没想到过了几分钟她和几个女孩真的光着身子冲了进来,倒是把我们10几个大老爷们吓了一大跳。我当时的印象只是白晃晃的一片。
你说这等好事我怎么遇不上。
后来在这几个女孩的带动下,其他的打工的女孩儿也都高喊着“时间到了,该我们洗了”冲了进来,她们和我们“奋力”争夺浴池。我们10几个洗完了的男性也都不舍得走了,大家在一起嬉戏着。
不知道什么时候,马厂尚子拿了一个一次性的相机进来了。说要照张相留念。大家赶紧凑到一起。我们请管理员给我们照了一张相片。也幸亏有这张相片,才证明了我的确没有胡说八道,要不然说给谁听,谁也不信呀。我把相机递给管理员后,奋力往回游,还是没赶上。
北大法学院的交换硕士留学生肖刚,自从洗浴后,对马厂尚子的身材大加赞赏,念念不忘。后来,肖刚一有空,就缠着马厂尚子学50音图。而且还怎么学也记不住。两个人坐着学,躺着学,手拉着手学,嘴对着嘴学,终于学出“火花”了。一年后,肖刚同学完成了交换任务回北京了。马厂尚子放弃了学位,追到了北京。两个人如今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上个月,肖刚给我来电话说,两个人生了一个漂亮的小宝宝。唯一遗憾的是:肖刚放弃了中国国籍,归化日本了。

王子饭店的工作很辛苦。这次来的大部分人手都是做收拾房间工作的。 饭店一共22层,每层26个房间,每个房间有4个床铺要收拾。每层4个人一组。我的工作就是收拾床铺。每天要叠104床被褥。
日本的工作是很烦琐的,我有时想:日本人是不是故意把工作弄的很烦琐,然后假装很忙的样子,以此来骗取工资啊。因为工作越烦琐,干的时间就越长,收入就越多呀。 要是在中国,收拾床是很简单的事情,我知道中国的5星级宾馆都规定,客人没有动过的被褥不用拆洗和重新叠。而在日本,领头的组长把工作大大的复杂化了。
首先不管客人用没有用过的床单被罩都要剥下来,一趟一趟的送到洗衣服房里(每个屋子送一次)。我以中国人特有的“聪明”建议到:能不能把所有房间的床单被罩都剥下来,一起送到洗衣服房呀,这样工作效率不是大大提高了吗。
老太太说“作业书就是这样写的,我们按照作业书上做”。这就是日本的僵硬体制。工作的人不必带什么热情工作,只要严格的按照“作业书”做,出了错,自己也不必担责任。这是我不看好日本的一个重要原因。
怎么都是干,这么干时间还能长点。何乐而不为啊。
经常在网上看到国内人形容日本人工作很卖力的时候,我常常内心发笑,那只是表面现象罢了。 留过学的人都知道“日本人是出了名的假积极,表面上忙忙叨叨,其实很多人都是在做无用功,只要你的手没有停下来,就是好同志。在工作中即使出了错,日本人靠一句——我已经努力了,就可以得到谅解而不用受到任何惩罚”。
日本的年轻人更是垮掉的一带。他们不象老一辈日本人那样努力工作。但是这些染黄头发的日本的年轻人比他们的父辈更会伪装,工作的表面工夫做的更好了。 我就亲眼看见一个日本的高中生很“认真的”跪在地上,围着一个屁股帘大的茶几蹭了1个小时没挪窝。呵呵我知道,他手虽然在动,其实是在休息呢。
后来,我也找到了休息方法。首先在第一个房间快速把被褥收拾好之后,甩开同组人,进入下一个房间,一个人的时候,当然就可以休息喽。 我有时候是躺在床上歇一会儿,有时候是用客人剩下的一次性牙具刷刷牙刮刮胡子(没开封),有的时候是检查房间里有没有客人剩下的食品。日本人是出了名的健忘。我经常能捡到可乐,饼干和其他小食品,我趁着没有人,把它们都快速的塞到嘴里。什么?太脏。告诉你,我在日本为了节约,饿得连吃树叶的心都有了。
你可以问一下曾经在宾馆打过工的留学生,谁没有吃过客人剩下的东西。当然,我也只是吃没有开过封的。 对待客人丢下的东西,你要“大事不糊涂”。象手表,外套这样贵重的东西,客人肯定是要回来找的,你不要贪心,赶紧上缴为好。至于吃的么,那就要看你有多大的肚皮了。
还真没吃过。就拣过一次1000块还上交了。我真是好孩子。
我叠了一天的被子,肩膀都累得象要掉下来一样,出了一身的虚汗,背上的衣服都沾在了身上。听起来叠被子好象挺轻松的,干起来你就知道了,特累。 过了几天,警察来了找我们中国留学生盘问谁用了假币。原来在自动贩卖机里发现了假币。
这种假币其实是在韩国流通的 500韩圆的硬币,和500日圆的大小几乎一模一样,而它的价值只是日圆的10分之一,所以很多韩国留学生用它在自动贩卖机里买东西,这样可以骗取很多饮料。
我不明白为什么一有犯罪,警察首先盘问我们中国人,好象日本人眼里,中国人都是罪犯。这种偏见也许来源于;中国人在日本,干的操蛋事情太多了吧。 2月14日,我们干了一天的活,回到了宿舍。大家累得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屋子。其实这一天是中国的春节,在国内的人都在轻松欢娱之际,我们却在异国他乡做着艰苦的体力劳动。
于是我们准备庆祝一下。大家上街买了4袋榨菜,14听一拉罐啤酒(每人两听),办起了“丰盛”的PARTY 想象着国内大鱼大肉的丰盛的场景,看着7个人面前放着的4袋榨菜,我们每个人的眼圈都红了起来,为了不让泪水流出来,老张开玩笑说“曲溟,你老盯着榨菜干什么?你不怕咸着啊?注意哈,喝一口酒只能看一眼榨菜。”
那么多自助餐类的店,你们就不舍得花个三四千吃一顿。换成人民币才300不到跟国内不一样么。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我给大家放音乐,之后我做了一件错事------我放的是田震的歌。田震那浑厚凄凉的歌声充满在屋子里“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
大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抱头痛哭起来。外面寒风凛冽。 我有史以来,头一次仅喝了2听一拉罐啤酒就醉了。 喝多了以后,大家的话题就多了起来。从黄段子到国家大事,无所不谈。最后谈到了抗日战争。大家把工作的辛苦转为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愤恨。
人大来研修的李局长醉醺醺的说:“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好方法来打击帝国主义的嚣张气焰!大家看一看有什么好的方法?大山,你先说。”
北大国际关系学院的交换博士留学生张大山红着小脸说“我们中国留学生打工应该偷懒,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降低日本的劳动生产率。”哗······一片掌声通过。
我接着说:“我要把研究室的灯通宵点着,开着窗户打空调,我要用实际行动浪费日本的资源。”哗······一片掌声通过。
北京中学张老师说:“我们要象在国内那样,上厕所大便不冲水,臭死小日本。”哗······一片掌声通过。
公安部的小张说:“我们要在每一个县都建立中国共产**县委,让星星之火燎原!”说着,小张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做了一个奋勇向前的姿势,大家哄笑成一团。
陈寿教授说:“我们中国留学生要保持随地吐痰的好习惯,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降低日本的文明程度。”哗······又是一片掌声通过。
北大法学院的交换硕士肖刚最后做了总结性的发言:“我们政府应该派大批英俊潇洒的中国男性来留学,我们每个人泡一个日本妹妹的话,日本男人就接不了婚了,就得绝种了。这是不战而曲人之兵,又叫绝户计。为了祖国,我愿意首先奉献。” 哗······又是一片热烈的掌声。
不知不觉下半夜到了,旁边屋子的日本人过来说我们太吵了,我们才怀着兴奋的心情入睡了。 昨晚闹的声音太大了,第二天整个饭店的员工都知道了,看来日本也是一个流言传得飞快的国家。
因为我是中国人里带队的,所以前田部长特意把我叫到一边,嘱咐我,以后不要影响别人睡觉。 我“哈一,哈一”的道歉了半天。 但是,不幸的事情还是不断的发生。 北大的张博士,干完了自己认为应该完成的任务——叠完了所有的被褥以后,坐在一边休息,被日本人告了密,受到了批评。
日本人认为,叠完了所有的被褥以后你应该去帮别人的忙,只有你手头不停下来,才是好同志。 刚从“大锅饭思想”解放出来的中国人还真的不习惯这种作风,所以留学生都说说“日本比中国还共产主义呢” 。
接着,公安部的小张在擦电梯的时候,用脚踩着抹布擦地面,被日本人认为是工作态度不端正,晚会上遭到了批评。 北京中学的张老师,看到有一个客人丢下的打火机挺好,就偷偷的揣了起来,后来客人打电话回来找,没有撒过谎的张老师又傻呼呼的把打火机交了出去。给大家留下了一个“中国人偷东西”的印象。那个打火机是一个艺术品,我看过,商店里卖1万多日圆。
打工不到1个月,出了很多问题,饭店决定把我们集体クビ(开除)了。这样,原计划干2个月的工作,只干了1个月。 临走的时候,前田部长客气的说:“欢迎你们明年再来。”哼!虚伪的日本人,我在他的眼里,明明看到“明年肯定不会再用你们了。”
自找的,没办法。现在在日本打工不只是为了自己,还得想着以后再来找工的人。
果然,从那里以后,我再也没有接到前田先生来的电话。我们中国人就是这样:把一个地方干臭,然后再干下一个地方。
在回来的车上,我一再暗示——我们来之前商量好的事情:因为是我介绍的工作,他们每个人都应该给我1万日圆的谢礼。这是以前我们协商好的。
可是哥几个充傻装楞,谁也不接这个岔。让我很生气,又没有办法掰开面子撕破脸。直到火车到站,大家做鸟兽状一轰而散。
我一个人站在车站破口大骂“我以后要是再帮中国人,我就是孙子。”
祸不单行,我找不到来的时候骑的自行车了。我为了打工方便,自行车一般都是放在火车站前边的停?*〉摹?我到车站前的警察署报了案。很快查到、原来我的车在车站放了一个月了,车子被当作无主的车子被收走了。
于是,我到大桥底下的拖车处,交了1000元的代存金,把车取了出来。 这样一折腾,到家已经23点多了,我匆匆忙忙的把包往屋里一扔,就往研究室去了。明天还要给导师交报告,今晚必须写完。
到了研究室,想上网查一点东西,拷贝一下就可以了。没想到日文的网站都很尊重知识产权,在网上根本找不到涉及到细节的东西。 没有办法我只好拿出参考书,准备抄一下。也许是打工太累了,思绪怎么也不能集中,早上4点多了,还没有理出头绪。
我上了一趟厕所,看到隔壁研究室的灯还在亮着,就进去了。中国留学生小吕正在打印论文。他和我选的一样的课程,他也是在赶明天的报告。 闲聊中知道:他原来已经写完了一篇了,后来改主意,换了一个角度又写了一篇。我把他原来写的浏览了一遍,用4000日圆买下了这篇论文,第二天交了上去,居然还得了个“优加”,而小吕的第二篇论文只得了一个“优减”。哈哈。
在开学前一个月,学校组织我们留学生去旅游。日本的国立学校很有意思,如果今年文部省拨的留学生专用款没有用完,明年的拨款就会减少,所以学校想方设法的要把今年的钱花出去。
前几天,我的朋友冯锦华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两个人聊了很长时间。我们是在一个工厂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后来成为了好朋友。
冯锦华去年因为不满日本右翼势力参拜靖国神社,在神社门前涂了“去死”两个字而名声大造。 愤涂靖国神社而被日本当局判刑的冯锦华,在今年3月被日本入管局吊销在留资格后,自6月23日启程回国至今已近半年。
这半年中,他与生孩子在家“待业”的妻子一道四处奔走,求过学也找过工。然而,半年过去了,都没有能找到一份工作,只能与妻子俩人继续在家“待业”。 全家的生活,仅靠他在日本工作的积蓄维持。
去年8月14日,就职于东京博朗思特国际电话公司的冯锦华,愤于日本首相小泉以公职身份参拜供奉有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的行为,在下班后,拿着装有红油漆的喷射筒来到靖国神社南门,朝门前的两座石兽的基座上分别喷写日文“该死”两字,而被日本警方以“损害物器罪”为由当场拘捕。
 在公共物件上私自涂画,在日本只是一种轻犯罪,算不上什么大案,只需要向对方道歉并交上罚款即可无事。 然而,冯锦华却因坚持“民族立场”拒绝向靖国神社道歉而受到了警方的起诉。
2001年12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以“器物损坏罪”判处冯锦华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3年执行。
判决后,冯锦华没有提出上诉,他只希望能在日本本本分分地生活,做一个普通的工薪族。
然而日本并没有因冯锦华的息事宁人而对他宽恕,2002年3月,东京入管局以冯锦华有犯罪纪录为名取消了他的就职签证。
6月23日,冯锦华被迫离开日本回国。  
事隔半年后回国,冯锦华对国内的最初印象是日新月异、气象万千,而且到处都有发展的机会。
然而半年过去了,冯锦华终于感受到“现实”。
如今冯锦华夫妇双双失业,生活完全靠他以前在日工作时的积蓄,由于他在日工作仅有二年,加上出事后支付律师费,存款本来就没有多少。
他因此担心,“要是再找不到工作,以后的生活又该怎么办?”
说实话,冯锦华的日语一般偏下,在国内日语人才济济的圈子里,很难找到工作,就是名人也不行。
何况国内日本企业早就听说过这个人,谁还敢用呢,不但日本企业不敢用,就连中国企业听到他有过这种行为,也不敢用呀。
咱们中国企业都是招听话的“奴才”,而不是“人才”。
后来,我建议他开一个饭馆,很多留学生回来找不到工作,都自己开了一个小饭馆,资金不多,有个五六万就可以了。
冯锦华说他也有这个打算。
我说:“老冯,当初你老老实实的打工多好,去扯什么骚,刷什么字呀?连政府都没有管,你算那门子葱呀。”
冯锦华钢峥铁骨的说:“关于刷漆的事情,我至今也没有后悔。如果今后有相同的机遇,我会做相同的事情的。我是代表中国人民做这件事情的,和日本军国主义斗争,永远是我们中国人民的光荣使命。”
我没有看到政府怎么关照这个有真正中国人脊梁的英雄。我只看到他现在为下一顿饭奔波而没人敢用他。
说完,冯锦华很生气的挂了电话。我知道,我失去了一个真正的朋友。我在“皮袍下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我”。同时我也看到了真正的中国人的脊梁。
新学期到了,我的国际交流会馆的一年住期也到了。我不得不另找住处。在国外,搬一次家就要掉一次皮。
叫搬家公司吧,没有那么多的钱付搬家费。至少不得10万日圆呀。叫朋友同学吧,每个人都很忙,我又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 干脆自己来搬吧。好在新找的寮也不远。我就用自行车一趟一趟的做了一个蜗牛式的搬家。
一共搬了13趟,最后还剩一个冰箱,实在是太大了,自行车根本没有办法驮。 我就把它扔掉了,在新家附近再捡一个就是了。 新的寮住的大都是中国的留学生。大概有十几个博士、二十几个硕士和十来个本科生。
我的屋子紧靠厕所,木板房子根本就不隔音,可以听到旁边厕所很响的撒尿声音。 住的时间长了,我都能根据撒尿声判断出是谁出恭。 再以后,我连大家撒尿的时间规律都摸清了。
以至于最后,谁要是忘了撒尿,我都热情的去敲门敦促。 呵呵,憋坏了怎么办呀。 来日本一年多了。我健壮的胃饱受折磨,终于向我发出了警报。 我开始注意自己的饮食了。
每天早上要吃2个鸡蛋。 日本的商店为了答谢顾客,经常把鸡蛋以88日圆的低价,贱卖给大家,不过每人限买2盒(10个1盒)。 我每次都是买两盒之后,进去再买一次东西,顺便再买两盒,然后到不同的出口结帐。
我的中午一般都是在学校或者外边凑和的。要带的话,也是做的お握り(饭团)日本的お握り很好做。首先,你要蒸一大锅干饭。 熟了之后,把它们捏成一个个饭团,最后在外边用紫菜片把它包好就可以了。
日本的酱油特别好吃,我曾经试过把饭团用酱油浸过,中间夹上一点细的大葱,然后再包紫菜,特别好吃。 晚饭一般是要做一个青菜的。日本商店一般都19点关门,在关门前30分钟,很多食品都大减价。 这时候你会看到店员们忙着贴金额不等的减价标签。 我通常把别的食品的减价标签偷偷的撕下来,贴在自己想买的东西上,有时候还贴两个。 这样,500元的东西,我常常100多元就能买下来。
你这是在教坏你的后辈,难道你想这家超市以后贴上中国人不许如内吗???
我最爱吃的自己做的朝鲜辣白菜,又便宜又方便。这是我和韩国留学生学的。 首先,买一棵大白菜,减价的时候,200多就可以买一棵。把菜帮一片一片的摘下来 然后,准备好一瓶红辣椒面(街上有卖的那种),一个大蒜,一块姜,半袋儿白糖,盐少许。
把大蒜,姜切碎,和 红辣椒,白糖,盐搅匀。 然后,均匀的涂在白菜帮的每一片帮子上,放到冰箱里第2天就可以吃了,又香又辣,和韩国的キムチ(辣白菜)一样。 有一天,我正在吃晚饭,留学生小赵进来了。这家伙最近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居然信了“****功”,结果不上课,不打工,在中国留学生中间,到处散发“冤枉材料” 。
我门留学生都象躲瘟疫一样躲着他。 结果,那天他赖在我那里,把我准备吃半个月的辣白菜都给吃了,7456(气死我了)! 他连连说“好吃,好吃”。还问我,下一次什么时候再做?
我的鼻子都气歪了。 后来,这个小赵在一次回国探亲的时候,在厦门刚下飞机,就被我公安人员扣下,直接送到“***学习班”结束了留学生涯。嘿嘿,不知道我公安人员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以为在国外就没有人管你了。祖国和政府正在某处俯视着你呢。你所作的一切都有人在做着记录,为了你自己的安全着想,你不要做任何有损祖国荣誉的事情。
第一次做鸭,我堕落了。
去日本之前,我和朋友们经常开玩笑,我说,到日本留学时,实在穷疯了,我要做鸭。
没想到,到了日本,为了生活,我真的做了一次鸭。
我也没有办法呀,世道艰难啊······
告诉大家我以前在国内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这是第一次做鸭。人总要有第一次嘛······朋友们都说,有些事情不应该是你曲溟这样的男人干的,你丢的是中国硕士的脸。
像你曲溟这样的男人是不应该做鸭的。
但是我想,在日本既然女人可以做鸡,男人为什么不可以做鸭?
于是我就开始留意寻找······
终于有一天,我寻找良久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对象。
她很白,看上去很丰满。我谈好价钱,把她带回家。
首先,我帮她洗了洗。
然后,她赤条条地,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
我是第一次面对这种事情,真的不知道如何做。
我把她的两腿分开,审视良久。茫然然不得要领,毕竟这是我的第一次呀。
......................
.....................
.....................
最后我还是把它整个放进锅里,放入少许调料。一个小时后,鸭熟了。
于是,我吃了一顿久违了清炖板鸭。
呵呵,以上是一个玩笑,从网上看来的。
昨天,在校园里,碰到了赵浪。我们俩是铁哥们啦。
赵浪本名叫什么,大家都不记得了,只是因为他本身长的很英俊,又整天油头粉面的化着装,并且在一家“女性俱乐部”里打工,所以,大家都叫他赵浪。
我们俩正聊的起劲呢,突然间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我们两个旁边,下来了4个ヤクザ(黑社会)模样的人。拎着棒子就冲赵浪冲过去了。吓得我赶紧跑掉了。
背后,我听到棒子拍到赵浪的身上以及骨头断裂的声音。
赵浪对着我喊的不是救命,而是“不要报警”。 我当时怕那些人打完了他再来打我,惶惶张张的就报了警。
日本的警察真是官僚主义,接电话的小姐烦琐的问“我是谁”“住在哪里”“我的身份证号”······在警车到来之前,这一群ヤクザ上了自己的车,逃之夭夭了。
后来警察就此事进行调查,学校里传出的新闻是这样的:
赵浪刚来日本的时候挺好,和所有负债而来的中国人一样,努力拼搏。
后来,迷上了パチンコ(一种游戏,类似老虎机),经常去玩,渐渐的把自己的钱都输进去了。
这时,突然有一个ヤクザ集团愿意借给他钱,借了至少有100多万。
再以后,赵浪没有钱还,被ヤクザ集团介绍到一个“女性俱乐部”工作。
在日本,既有男性玩弄女性的地方,也有女性玩弄男性的地方。赵浪在“女性俱乐部”做服务员,当然做的就是“鸭”喽。
赵浪本着既玩了日本女性,又挣了钱的“双丰收”的心态,如鱼得水般的游韧在一群老姑娘和大婶中间。
有一次,他盯上了一个有钱人摸样的老姑娘,两个人进入了热恋。那个姑娘给他写了很多肉麻的求爱信。
两个人还照了许多缠绵的照片。既然说是缠绵,当然就没有穿衣服。
可是有一天,赵浪对那个姑娘的父亲说:“给我1000万,她的信和照片全都归你,否则。我要把它公布与众”。
这些情书写于老姑娘与赵浪的热恋时期,语言及其肉麻,甚至还回忆了二人共度良宵的种种细节。
赵浪原本的计划是暗地里在网上出卖这些情书和照片,神不知鬼不觉地赚到钱。但是没有人愿意买。所以发财心切的赵浪想出了这种敲诈的方法来。
可是赵浪只知道老姑娘家里很有钱,却不知道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我敢说:如果他知道老姑娘的爸爸是干什么的话,借他100个胆子,他也不敢敲诈了。 原来这老姑娘的爸爸就是这个县最有名的ヤクザ之一。连当地的警察署长有了什么破不了的案子,都向他“请教”。
结果,就出现了开头的场面。
后来,赵浪的寮被人进入了。ヤクザ拿走了所有的信件和照片,还有80万的存折。
当时给赵浪做治疗的医院也被人砸了。从此,没有一家医院敢给赵浪做治疗。
学校也以有伤风化的罪名,将赵浪给开除了。
警察局也限期让他离境。
这样,赵浪带着一身的伤,坐船回国了。 之所以是坐船回国,是因为他身上的钱已经买不起飞机票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你到日本,千万不要玩パチンコ,那是吃人的老虎机。也不要和日本的黑社会有任何瓜葛,否则陷进去就出不来了。
パチンコ不是我们该动的东西,ヤクザ更不能惹,这是铁则
我新搬的住处叫“山本庄”。房东是一个日本的老大爷,对中国人特别好。因为他的房子实在太破,只有中国人为了节约成本,才入住。所以可以说:我们就是他的“上帝”。
山本庄一共2层,共有30多间房子。价格分别为8000-12000日圆不等。
各个房间只是用三合板分开的,一拳下去都能砸一个窟窿。隔壁房间的一举一动都能听得清请楚楚。
我的房间一侧是厕所。另一侧开始住的是工学部的曹博士,后来曹博士把他的老婆办来陪读了。
从此几乎每天深夜,我经常能清楚的听到夫妻生活的呻吟声和床板支支哑哑的晃动声。被勾起了性欲的我经常是彻夜难眠。
有一次到朋友那里玩,晚了就住那里了。就是这种木制房子,这种痛苦我有体会。
凌晨4点我起夜的时候,经常能看到脸色苍白,头发蓬乱的曹博士早起,骑者摩托去送报纸(打工),我暗自赞叹:男人,真不容易呀。
曹博士的老婆赵姐特别漂亮,原来是北师大的哲学硕士,据说是的校花,后来留校当老师了。
现在,她辞去了工作,专心到日本来陪读。说是陪读,其实就是以陪读的身份在日本打工。因为她不太会日语,所以只能干一些工厂工。我有一个阶段曾经和她在一个工厂干流水线。
因为干流水线需要长时间的站着,我眼看着赵姐的纤纤玉腿一天比一天变粗,半年后,赵姐的腿粗得就象两根大象腿。
赵姐原本葱滑白嫩的手因为长期泡在水里工作,已经蜕皮鞠裂了。可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赵姐埋怨过什么。她看自己丈夫的眼神,永远那么充满了爱意。
我常想:以赵姐这么漂亮,在国内完全可以靠上一个大款,过着真金白银,绫罗绸缎,俊男美酒夜光杯的生活,她不必到日本来受苦呀。
也许这世间真有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存在吧。妈的,写到这里,我感觉眼角有些湿润。
生活不总是美好的,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矛盾,留学生之间经常出现互相偷东西的现象。
因为我们是共用一个厨房,所以我经常发现自己的调味料被别人偷用了。有一次,我炒菜正到紧急关头,发现我的味精没有了。
不对呀,我记得昨天还有小半瓶的,不知道哪个王八蛋给用了?
我一生气,就抓起也不知道是谁的味精,足足的倒了一半下去。
你丫也不怕得癌。
菜作好了,我端到自己的屋子里去。刚关上门,就听厨房一阵哀号,有人高叫到:“谁 *** 用了我的味精······”
哀悼!!!
接着就是一通不堪入耳的叫骂。
我吃完了饭,若无其事的去刷碗的时候,那位老兄还在一边做菜一边叫骂。我劝他说“算了,别骂了,这些中国人的素质就是低。哎,没办法呀。”
服了。
我们楼里赚钱最痛快的算是法学博士老焦了。他依靠互连网发了大财。
他专门在国内各大留学网站发一些帮助本科生找导师的信息。办成一个,收30万日圆,办不成免费。他的生意很好,每年能办五六个。这样他每年很轻松的就能挣150万左右。
中国人是狼心狗肺的,很多经过他介绍办过来的中国人,对他都大加痛骂,说他是喝血的寄生虫。
因为大家到了日本以后都知道,办留学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可是这些人就不想想,当初没有人帮你,你怎么能来日本呢。
我最对不起的是楼道尽头住的小白。
小白是我曾经呆过的那个语言学校的同学,和我一样是98年来的。
前边的日记里,我已经写了,因为我侥幸考上了大学院,所以赖掉了语言学校的近30万的学费。
小白就是在那次,没有交学费而被学校开除的,于是小白就黑了下来。
小白在“打黑”后的半年后,找到了一份送报纸的工作,生活已趋于稳定了。
由于他有了压力,干活比谁都买力,店长渐渐的把朝刊的两个区,和夕刊的两个区都交给了他,他每个月从来不休息,每个月只有一天可以睡到5:30,没有睡过一天懒觉。
他那时的目标就一个,在最短的时间存最多的钱,在被抓到之前,给家里把钱还上。当每个月给家里寄完钱后,他都会犒劳一下自己,吃顿好的——加肉丝儿的拉面!
后来,我没有了工作,问他可不可以帮我,他把我介绍给他的老板,这样,我每天也可以打3个小时的工了。
后来,我发现打三个小时的工太短了,最好能长一点时间。
可是,由于小白是每天长时间的工作,我的工作时间就不可能再延长了。
除非.......小白不做这份工作。
“可以到入管局去告密,把小白遣送回国,这样,他的工作就可以由我来做了....”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就被我自己否定了,这样做的话,我不是恩将仇报了么,这个工作毕竟是人家介绍给我的。
后来,有一次我和小白聊天,他一不小心透漏出来“他一个月现在有35万的收入”我不由得眼红起来。
当天晚上,我偷偷的给入管局打了告密电话。第二天,警察来把小白带走了。当时的场面很壮观,很多日本人都围着警车看热闹,他们都在猜测“是不是中国人又偷东西了”。
畜生啊,谁认识你真是前世造孽了。
小白直到现在也不知道是我告的密。这从他回国后给我来的一封信里可以看出。
他告诉我,他准备再来日本。这次为了防止拒签,他作了假材料,改变了入国地点,准备从新泻入关。
接到这封信,我想了很多,如果小白来了以后,万一知道是我告的密怎么办?他会不会和我拼命?
如果小白来了,要重新干这份工作怎么办?那我的工作时间不是又要缩短了么?
想来想去,我决定防患于未然。只要小白来不了日本,我就高枕无忧了。
于是,我用计算机打了一封告密信(怕手写被人认出来),准备寄给新泻入管局,揭发小白在日本的“黑人”经历,这样入管局肯定是拒签的。
说实话,我也很矛盾。是要人性还是要金钱呢。
站在邮筒旁,我一直在犹豫--------这封告密信,我是投还是不投呢?
告密信,我是投了。投了之后我就后悔了,我想把信取出来,可又打不开邮箱。
我没有词汇来形容你了。

我真是一个畜生呀,我痛骂自己,难道中国人来到日本,都变得这么龌龊么?
我在告密信里写了小白的家乡——哈尔滨,写了小白准备用的化名--李**。
看来,我的告密信起了作用。那一年,在新泻入关的,凡是哈尔滨籍贯的80%都被拒签了,凡是姓李的,80%都被拒签了。
而这些拒签的人,根本不知道拒签的原因,这样,我不知道毁了多少人的前程。
我的那个工作也没有干长久。由于警察到店里调查了几次小白的情况。让老板感到心惊肉跳的,为了避免麻烦,他解雇了所有的外国留学生。包括我。 这样,我又失业了。 国立大学一般在教养楼都有专门介绍打短工的看板。我们学校当然也有。
这样,我每天都去看看看板,经常打一些短工维持生活。 一转眼,元旦到了。 元旦那天,下午是我导师的ゼミ(交流会)。我们都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 导师也许没有备课,就说“今天随便讨论什么吧”
于是,我们师兄弟几人就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 后来讲到中国人对日本的看法。 我很随便的提问到“为什么日本人要参拜敬国神社,伤害中国人的感情。” 我的日本师兄都吃惊的看着我,象看宇宙人一样,从他们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们根本不关心政治。
也许只有可笑的中国人才莫名其妙的有一种政治责任感吧。日本人,尤其年轻人根本就不关心政治。 最后,导师回答了这个问题“日本人认为:人死了,罪恶也就除去了。人在死后都会变成了善良的神。神社里不光供奉着战争的军人,还有日本历史上的有名的小偷和强盗等等。”
最后,他又强调到“如果中国总强调日本的祖先有罪,那日本人的压抑感就太大了。谁愿意总被别人指指点点的说:你爸爸是强盗,是罪人呢” 中国留学生小吕附和说“导师说的对呀。中国人是伪善的。就拿岳飞来说吧。秦烩害死岳飞,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说他。秦烩年老病死以后,才有人敢说他,还立了他的跪像,这有什么用呀,人家活着的时候该享受的都享受了,死了以后你再怎么折腾人家秦烩也不知道呀。”于是,各位日本师兄纷纷附和。最后大家的讨论回到了经济上来,但还是有关中国的。
大家谈论到世界各国经济的不景气。日本师兄普遍认为:是中国拖了世界的后腿。 也就是说,中国是世界发达国家的减速机。 因为中国的廉价商品冲击了西方发达国家。导致西方国家生产同样商品的工厂纷纷倒闭,工人纷纷下岗失业。
这样恶性循环,导致了西方国家经济的低迷。
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进行辩解。也许是我的经济理论和日语不如日本师兄吧,我没有说服他们。
事实上他们说的有道理。
更可气的是小吕完全站在日本人的立场上大加批判中国,让我在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戴瓜皮帽的二鬼子的形象。
后来,到了下课时间了,导师赶紧结束了辩论。
我觉得明年的奖学金有点悬了。小吕拿奖学金的可能性增大了。日本人就喜欢“亲日派”。
晚上在国际交流会馆有パーティ(PARTY),是中国人组织的。国立大学就是好。每到过年过节,中国大使馆都会赞助10万日圆左右,让中国留学生举办活动,让人感到组织的温暖。
领头中国人的是我们留学生自己选举出来的,我们称为学友会的主席。
本来大家谁也不重视这个位置,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日本人愿意把奖学金发给学友会的主席了,于是中国人挣这个位置挣得打破了头。
参加中国人的晚会,一定要注意,各种食物在10分钟之内肯定要被抢光的。千万别客气。脸皮薄,吃不着。
风卷残云般的吃完之后。舞会开始了。中国留学生心满意足的搂着日本女孩开始跳舞了。
日本女孩一般都不会跳舞。她们卖着外八字的腿被中国男士拖来拖去,很搞笑。
没有想到,我看到聂小倩了。我刚要躲开,她快速走了过来。递给我一个本子。
她说“你回去看看。”
我不会跳舞,就没有继续呆下去,拿了本子,匆匆回家了。
本子里会是写的什么呢?
回家以后,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本日记。厚厚的一大本,我一边流眼泪一边把它读完。
我把日记的内容整理如下:
我叫聂小倩,是在日本留学的杭州女孩,我在日本的生活应该还算是顺利。
爸爸后来告诉我,你走了以后妈妈哭了。
那年我不满18岁。
我是从上海出发的,因为机场找了熟人,行李不怕超重。这是我的爸爸妈妈能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在海关告别爸爸妈妈,我一个人推着满满一车行李去领飞往日本的登机牌。那时没有再回头,也许是兴奋,紧张,也许是一系列手续检查询问弄的我头晕脑涨,而就在那时,妈妈看着我的背影,反复的说:“女儿那么小,还没行李高呢,日语一点也不会······”妈妈哭了。
。。。。。。
回忆总定格成这样的画面,每到这时,我的眼泪都情不自禁的涌了出来。
坦白的说我在日本的生活应该算是顺利——一份说的过去的固定收入,不管在语言还是生活上每天都能体会的到的进步;而我,自问还算个乐观的人——温暖的家庭,让我从小就比别人更相信这世上有生死白头的爱情存在。爸爸为家挡风遮雨,让妈妈一生都简单快乐。
早岁哪知世事艰,只带着从爸爸那里继承下来的勇气一头跑到了东瀛。异国的生活在原本的想象中有很多夸张了的苦难,一直斗志昂扬,绷紧了弦却招招落空,悲壮不起来。而从未留意过的琐碎小事却在不意间磨练了意志。
初次落泪是因为蟑螂。日本是岛国,温暖潮湿,那里的蟑螂和我在杭州见过的那种淡褐色,又小又软的不可同日而语。日本的蟑螂又大又黑,还带着翅膀,奔走迅速,看上去十分健壮(直到现在写起来还心有余悸)。当时我正在做晚饭,不经意间这样的一只爬到客厅和卧室的门槛边休息。房子是租下来自己住,于是静静的只有我们俩对视。
不可否认从小文明舒适的生活带来了孱弱和慌乱----我竟手足无措。那时我不停的劝自己算了,当作没看见让它爬走;但是又不停的否定:我没有床,只睡在踏踏米上----实在无法忽视潜在的威胁。脑子里翻来覆去转了七八个念头:打开门把它哄出去?(人家凭什么按你的路线走?);弄张纸撒上香油和白糖放在厨房?(它若呼朋唤友或繁衍后代怎么办?)。。。。。。狠下心决定杀它比付与行动要容易的多。
我哆里哆嗦的盯着毫不知情的它(自认为眼神里早泄露了杀气),变的清冷的日光灯下它一动不动,有一种邪恶的自信。选择手段又让我左右摇摆很久,权衡双方的长短处,终于烧一锅开水决定烫死它。开水渐渐快变成温水前我终于鼓起勇气,蹑手蹑脚走过去,在它将动未动时大叫一声泼了下去,跟着眼泪就出来了,觉得心里很难受。
蟑螂剽悍异常,仍是挣扎着往前爬,我边哭边追着浇它,直到它越来越慢,翻身不动也不敢停手。在第一次眼泪里,我被迫去独自面对,去超越自己的软弱。
可能我屋子太脏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蟑螂是什么样的动物。
第二次是到日本好几个月以后了,兴奋劲过去了,生活渐入正轨,好奇与想象被日复一日琐碎无比的现实代替,再加上身在异乡难以言明的飘零之感。那天据说有一个商场促销,有限数量的电视打折(省下钱够一个星期的伙食费)。商场虽然有点远,但还没适应日本昂贵的消费的我不以为苦。
窗外刮风下雨,据说又是第几号台风登陆了,一直内地生活的我没有在意,反而觉得气候不好,抢到电视的机会很大,拿上我的小花伞就兴冲冲的出门了。到楼下刚撑开伞,后来想也就几秒的工夫吧,一阵强风吹的我挣不开眼,再抬头发现手里紧紧攥着的只剩下了一根铁棍!愣了一秒钟,我拔腿跑回楼道,全身都湿透了。
回家睡了一小觉,醒来发现台风小了很多,于是不屈不挠,披件雨衣又出门了。骑着我的小车赶到商场,很顺利的就买到一台电视,又买了天线等配件,一起到收款台交钱。收钱的小伙子很耐心的用慢极了的日文一遍遍和我说他们这里可以送货到家,但因为打折的缘故,要500日元的费用(折成人民币也就30多元,但当时的我刚刚开始自己事无巨细,打理钱财,小心翼翼到几乎吝啬的地步),我说不用。
怀念刚来的时候花钱的时候就跟国内对比的日子。
另一个小伙子帮我把电视抬到楼下,两个人开始时谁也不说话站了一会儿,后来比画半天我才明白他正等着我把车开过来,而他,也才明白我就准备用面前这辆小自行车驮回去。又比画了很久他费力的告诉我他可以帮我用他自己的车把电视免费送到我家,但是要等他下班以后。说不清的复杂心理,我几乎用骄傲的姿态谢绝了他。
日本人没再说什么,默默回去拿了一团玻璃绳出来,把电视五花大绑般捆在小车上,还严严实实蒙了一块塑料布。又刮起点小风,飘点小雨,我慢慢推着车往回走,一会儿想想如何利用电视更好的学日语,一会儿回忆起刚才小伙子的眼神,一会儿不知为什么想起了爸爸妈妈。路上几乎没有人,路,也似乎长的没有尽头。不小心踏进一小块不引人注意的小坑,我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右手还下意识的撑着车,车斜斜的将倒未倒,万幸电视牢牢的捆在后座,虚惊一场。
尽管跌破了膝盖,右手腕也隐隐作痛,我仍是奋力微笑,还兴致勃勃的计算走回去的卡路里,算是减肥健身了。把电视抬回家后手腕已经肿起来了,信箱里插满各式各样的帐单(奇怪,家里的信该到了呀?有点失望)。打开盒子发现所有的接口和说明书都是日文的,对电路象个文盲一样,我费劲的一个字一个字,一个图一个图的照猫画虎。电视就是没反应,爬上爬下,跑前跑后,摆弄来摆弄去,终于寂静的屋里突然传出来播音员朗朗的播送,吓了我一大跳!(没有图象,而且说话太快,一句也不懂)然后眼泪就流满了脸颊,扔下一地的说明书,任没有图象的电视冷静的叙述,我跑到浴室开一缸水,钻进去握着伤手痛痛快快的哭了起来。
那晚的日记我写到:“这样的生活实在令人泄气。从空无一物的房子,到钱,到语言,朋友,工作。。。。。。一切的一切都要从新开始,别人下班后可以回家,我却象玩着拼图的小孩一样,努力积累收集着每天的点点滴滴,希望有一日可以拼出心目中的美满画卷。今天为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哭了,但仍不肯就这么轻易的竖起白旗。。。”
的确不值一提,后来我男朋友曲溟有过深夜被救护车送到医院的经历,有过夹在同胞和老板之间左右两难的时候,有过因为曲溟在色情店工作随时有可能被遣送回国的提心吊胆,有过眼睁睁看着朝夕相处的同学疯了,最后被日本人送回中国的痛心,甚至还有因为大我的过错而让曲溟无情的抛弃了我的经历。。。。。。我仍是记住了最初两次的眼泪,尽管它们不值一哭,但就是从那时起,我挣扎着学会独自面对,挣扎着从浪漫不着实际的理想归于平淡的现实,挣扎中惊喜于自己每一次微小的成长与超越,建立了自信。
难于置信,我总时时想起大专的外地同学,从念书到留在大城市工作,都无异于另一种意义上的移民。没有任何退路和支撑,一样的一切从头开始,一点点的奋斗,我敬佩他们的勤奋与顽强,我自他们的勇敢里学会了勇敢,自他们的自信里学会了自信。
想到这么多人象我一样的在努力,甚至比我苦许多,真的再没有理由放弃。这样的深夜,终于可以结束这篇回忆,写给我自己,也写给所有在异乡努力着的朋友们。
.......................
......................
.................
日记最后的扉页里, 写着一行字:
亲爱的,你能原谅我吗?
这个曾经让我愿意付出生命保护的女人,
这个曾经背叛过我的女人,
我能原谅她吗?
我能吗?
能吗?
......................
抱着日记,我沉沉的入睡了。

(仅以此文献给在日本奋斗的中国女孩)
过节是中国人往家里打电话的高峰期。我因为用的是假卡,所以总唠起来没完,别人还很羡慕我,以为我很有钱呢。
假卡是在东京托朋友买的,一般10000日圆能买70多张,每张的面值是1000日圆,这样,国际电话费用打起来比市话还便宜。
日本对打击假卡是毫不手软的。我们学校有一个中国同学叫杜敬,大四都快毕业了,因为内定了在日本就职,所以趁着假期回国探亲。
在返回日本的
作者: 东方未明    时间: 2005-7-11 09:28

我觉得这是观念的问题,那女人不应称为“妓女”,而是女性工作者
在国外一些国家,如法国与荷兰,女性用本能为男人服务是法律所允许的。红灯区对外开放。
  那样做有它的好处:一、维护社会的秩序,把女性工作者集中起来容易管理;二、控制性病的传播,红灯区的女性定期接受政府的健康检查,如果得病,马上停牌;三、加强道德规范和舆论压力,这点上也容易说明白,在中国出卖肉体和买笑,道德和舆论上为人所不耻的,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男性和女性在从事它,一是本性使然,二有生活与经济因素的关系。在中国,人们会暗地里去操作那事。而在法国,买笑是公开的,官员与头面人物总不能也光明正大出入红灯区。那样反倒起了整顿社会风气的作用。
  说到底,女性出卖的自己的肉体,别人又有什么权利干涉。
  但作为一中国人,受传统的局限,个人还是不提倡那事。
作者: 周瑜    时间: 2005-7-11 09:37

无论男女,从事出卖身体的职业换取金钱就应该鄙视。何况其中大部分不是为了正常生活需求,而是为了高水准的物质享受,这种行为无疑是与出国留学的目的背向而驰。
正如和尚所说,平时养尊处优、无节制的花钱以及道德观念淡薄都是造成这样集体堕落的原因。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1 09:43



QUOTE:
原帖由周瑜于2005-07-11, 9:37:30发表
无论男女,从事出卖身体的职业换取金钱就应该鄙视。何况其中大部分不是为了正常生活需求,而是为了高水准的物质享受,这种行为无疑是与出国留学的目的背向而驰。
正如和尚所说,平时养尊处优、无节制的花钱以及道德观念淡薄都是造成这样集体堕落的原因。

为什么出卖身体就该得到鄙视?请教一下。

我看过一部欧洲的纪录片,讲述的是一些性服务工作者的生活,其中有几个男性和女性性服务业者说到:他们做这个行业,主要是因为对学历没有要求,同时,在自己获得快感的时候,也能给别人带来快感,这点让他们感到自己非常伟大。
作者: 贾图    时间: 2005-7-11 09:45

这种情况实在是太普遍了。留学生卖淫比例最高的地方是新加坡,因为那里为了保证当地人的饭碗不准学生打工。于是某些贱人就按捺不住了,为了时髦为了钱什么都干。
她们认为回来以后有了MBA学位,而且还有外快剩余,反正国内的家人和男朋友也不知道自己是个贱货,又能充分享受快感,何乐而不为呢?


偶强烈支持楼主,童贞只能给自己的老婆~如果和他们同流合污,等于是花了钱还吃亏~现在像楼主这种男子汉已经不多了,赞一个先!~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1 09:49



QUOTE:
原帖由贾图于2005-07-11, 9:45:25发表
偶强烈支持楼主,童贞只能给自己的老婆~如果和他们同流合污,等于是花了钱还吃亏~现在像楼主这种男子汉已经不多了,赞一个先!~

问一下:对于离过婚再婚的人呢?他/她们可能已经没有办法保留自己的童贞了。
作者: q42474112    时间: 2005-7-11 10:34

这叫抬杠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0:51



QUOTE:
原帖由酒魔剑仙于2005-07-11, 7:58:43发表
切,本地人还要打工上大学呢,它们为什么就不能?这种人只有一个字,贱  !贪恋物欲,没什么值得可怜的。

本地人?
中國沒有妓女?
只知说人贱,不知自己無知。
羞辱性服务业者恰當吗?
突然累了有自己的理由,你呢?
无矢放的! 不知自己“无矢”吗?改改吧!
作者: 寂寞的烟    时间: 2005-7-11 11:01

到澳洲留学的都是高干子弟,作出这种事情是必然的
作者: 马岱    时间: 2005-7-11 11:24

将两个与本贴无关的帖子切割出去。
作者: b00095120    时间: 2005-7-11 11:26

hehe,听说国外这行业税收是男女有别的
女的按服务业征,男的按艺术行业征
不知道是不是
大汗~~
作者: 碧落赋    时间: 2005-7-11 11:57

这也许是随乡入俗,橘生淮南淮北的关系吧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1 12:04



QUOTE:
原帖由寂寞的烟于2005-07-11, 11:01:12发表
到澳洲留学的都是高干子弟,作出这种事情是必然的

我哥们大部分都是商业子弟,高干的人,这边最瞧不起。我们常常bs他们,但是军队的嘛,我就比较喜欢~

告诉你,并不是所有豪门子弟都是坏的。他们里面至少80/100是远大志向,为了继承家业、为了自己不靠父母创业,而出国修练的,更有的是为了将来能用自己的实力,买车买楼,好回国娶老婆~例如俺~
作者: 会州隐    时间: 2005-7-11 12:20

为生活所迫卖身?
想想可能吗?
卖身前提大多数是不愿意“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结果
贪心是根源
其实20平米的房子也是能住人的
但是自己偏偏要住200平米的
这是被生活所迫?明明是自己逼自己。

另外一种就是像台湾的女优观月媰乃说的:干这一行纯粹是为了好玩。或者是为了享受快感。
这种咱就不说啥了,观念不同
作者: kesin    时间: 2005-7-11 12:23



QUOTE:
原帖由周瑜于2005-07-11, 9:37:30发表
其中大部分不是为了正常生活需求,而是为了高水准的物质享受,这种行为无疑是与出国留学的目的背向而驰。

没有背道而驰吧,我看他们的手段和目标倒是挺相符合的。

ee在长沙不是已经中招了么?现在还是纯情少男?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7-11 12:33



QUOTE:
原帖由煲呔曾于2005-07-11, 10:51:02发表
本地人?
中國沒有妓女?
只知说人贱,不知自己無知。
羞辱性服务业者恰當吗?
突然累了有自己的理由,你呢?
无矢放的! 不知自己“无矢”吗?改改吧!

无矢放的?这还真是强的说,因为没有箭所以把靶子扔了  应该是无的放矢,不弄清楚很容易闹笑话的。

实在没有办法过活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为了物质享受而出卖肉体就是贱。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2:36

是为了開玩笑,说你“无矢”。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2:40



QUOTE:
原帖由酒魔剑仙于2005-07-11, 12:33:49发表
实在没有办法过活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为了物质享受而出卖肉体就是贱。

你不是相信道家信念吗?  
看他们的手段和目标倒是挺相符合的。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1 12:43

我们为了物质享受,出卖我们的时间,我们的劳动力,这些都不贱么?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2:46

不贱,許多人工作就是为了物质享受啊!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7-11 12:47

不一样,因为它们为了物质享受而背叛了它们的道德基准。

光是目的和手段一样就可以了吗?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2:49

道德基准??
道家信念就是bs道德基准,兄不是相信道家的吗?
作者: kesin    时间: 2005-7-11 12:57



QUOTE:
原帖由酒魔剑仙于2005-07-11, 12:47:04发表
不一样,因为它们为了物质享受而背叛了它们的道德基准。

光是目的和手段一样就可以了吗?

我有说目标和手段一致就是可以的,目标和手段不一致就不行么?

他们的道德基准是什么?你怎么就知道他们是背叛?也许人家开始就这么个道德呢?

呵呵,玩玩文字游戏,勿挂怀。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1 12:58

道德基准都是在变的。两千年前的道德基准,和一千年前的,和现在的,都很不一样。

酒剑说说看:为什么为了享受出卖肉体就是贱,而为了享受出卖劳动不是贱?
作者: 小马爱犬屋    时间: 2005-7-11 13:27

合法不合法都要出去卖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你BS她们,说不定她们还BS你呢.

楼主还真是圣人,看艳舞都能睡着咯,偶像啊.
作者: 六韬五略    时间: 2005-7-11 13:41

这点我也怀疑,在音响大的像战争的环境里,如何能找到片刻安宁。
除了洗手间。
当然洗手间里也偶尔传出某些声音。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1 13:49

看艳舞能睡着也不稀奇。很多医学院的人,连A片都不看的。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1 13:53



QUOTE:
原帖由六韬五略于2005-07-11, 13:41:06发表
这点我也怀疑,在音响大的像战争的环境里,如何能找到片刻安宁。
除了洗手间。
当然洗手间里也偶尔传出某些声音。

因为那时已经4点多钟~我打工累了一天,不睡,明天早上怎麽起的来去维多利亚菜市场买菜?  

他们一个个嫖完了,明天在家睡大觉,饿了下馆子~偶要存钱回国花的说~

在国外省钱,留着回国用来享受,才是王道~(促进国内消费!)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3:56



QUOTE:
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7-11, 13:53:01发表

QUOTE:
原帖由六韬五略于2005-07-11, 13:41:06发表
这点我也怀疑,在音响大的像战争的环境里,如何能找到片刻安宁。
除了洗手间。
当然洗手间里也偶尔传出某些声音。

因为那时已经4点多钟~我打工累了一天,不睡,明天早上怎麽起的来去维多利亚菜市场买菜?  

他们一个个嫖完了,明天在家睡大觉,饿了下馆子~偶要存钱回国花的说~

在国外省钱,留着回国用来享受,才是王道~(促进国内消费!)

存了多少钱?
我聖誕也回香港,你何時回国?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1 14:00



QUOTE:
原帖由煲呔曾于2005-07-11, 13:56:45发表

QUOTE:
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7-11, 13:53:01发表
[quote]原帖由六韬五略于2005-07-11, 13:41:06发表
这点我也怀疑,在音响大的像战争的环境里,如何能找到片刻安宁。
除了洗手间。
当然洗手间里也偶尔传出某些声音。

因为那时已经4点多钟~我打工累了一天,不睡,明天早上怎麽起的来去维多利亚菜市场买菜?  

他们一个个嫖完了,明天在家睡大觉,饿了下馆子~偶要存钱回国花的说~

在国外省钱,留着回国用来享受,才是王道~(促进国内消费!)

存了多少钱?
我聖誕也回香港,你何時回国? [/quote]
讲你知米笨~  

你系香港来嘎~我都系~但是偶系北京血统~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4:07



QUOTE:
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7-11, 14:00:26发表

QUOTE:
原帖由煲呔曾于2005-07-11, 13:56:45发表
[quote]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7-11, 13:53:01发表
[quote]原帖由六韬五略于2005-07-11, 13:41:06发表
这点我也怀疑,在音响大的像战争的环境里,如何能找到片刻安宁。
除了洗手间。
当然洗手间里也偶尔传出某些声音。

因为那时已经4点多钟~我打工累了一天,不睡,明天早上怎麽起的来去维多利亚菜市场买菜?  

他们一个个嫖完了,明天在家睡大觉,饿了下馆子~偶要存钱回国花的说~

在国外省钱,留着回国用来享受,才是王道~(促进国内消费!)

存了多少钱?
我聖誕也回香港,你何時回国? [/quote]
讲你知米笨~  

你系香港来嘎~我都系~但是偶系北京血统~  [/quote]
番去一齊玩!
記得約我出來。
偶系上海血统。
作者: 大到暴雨    时间: 2005-7-11 14:19

人的道德标准不一致,可本性本能都差不多。大多数人都存在这两者的矛盾。不同的国家地区对次矛盾调和的方法也不一样,有的禁、有的放。选择放的不谈别的,该地区的强奸犯罪和家庭不睦导致离异的案例比那些禁的地方低得多。
作者: 飞将军吕布    时间: 2005-7-11 14:51

楼主在澳洲?

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有点假吧,难道你那是美女中的极品?那么贵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1 14:59



QUOTE:
原帖由飞将军吕布于2005-07-11, 14:51:11发表
楼主在澳洲?

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有点假吧,难道你那是美女中的极品?那么贵

我听哥们说的,没嫖过~不清楚~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1 15:08



QUOTE:
原帖由飞将军吕布于2005-07-11, 14:51:11发表
楼主在澳洲?

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有点假吧,难道你那是美女中的极品?那么贵

多少美元? $200 up?
作者: 贾图    时间: 2005-7-11 22:22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1, 9:49:21发表
问一下:对于离过婚再婚的人呢?他/她们可能已经没有办法保留自己的童贞了。

这不是废话么?抬杠也没这么个抬法~  

我说的对象是楼主这类朋友,当然是未婚状态~即使是离过婚再婚的人他们的童贞也应该给前妻~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7-11 23:00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1, 12:58:57发表
道德基准都是在变的。两千年前的道德基准,和一千年前的,和现在的,都很不一样。

酒剑说说看:为什么为了享受出卖肉体就是贱,而为了享受出卖劳动不是贱?

因为我看这不爽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7-11 23:38

这种文章比写100W字的玄幻好多了~~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2 05:55

因为布貂是淫人~呵呵~唉~轩辕两年来,布貂都这样~呵呵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5-7-12 06:23

突然累了~~(这样叫要习惯先)果然不一般,看这种东西能睡着,怪不得被那个谁谁觊觎然后蹂躏,我本以为下铺放三级片声音很大我仍然能睡着我已经很厉害了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2 06:35



QUOTE:
原帖由老实和尚于2005-07-12, 6:23:24发表
突然累了~~(这样叫要习惯先)果然不一般,看这种东西能睡着,怪不得被那个谁谁觊觎然后蹂躏,我本以为下铺放三级片声音很大我仍然能睡着我已经很厉害了

假如你在上面跳舞,我一定保证不睡~(笑得肚子抽筋的说  )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2 09:35

贾图,这不是抬杠,这是认真讨论问题。如你所说,童贞要留给自己的老婆/老公才行,那么对于离婚后再婚的人(除非他们那段婚姻就没有实质内容),就根本没法符合这种条件了。

历史上有过这种判断方式么?有。所以在封建时代,东西方都曾禁止离婚,或者根据男尊女卑的判断,只允许男方休妻。甚至一些天主教国家,在上世纪下半叶才修改法律,允许离婚。

另外,年轻的时候,人是很容易冲动的。所以,即使像你所说的,针对未婚青年,那么万一有一对在热恋之初一时冲动吃了禁果,而之后发现两个人并不适合长期相守,于是分手。这样,也就没法符合你的要求了。
--这种例子,现在在国内也并不少见,西方更是司空见惯的。

所以,我这不是抬杠,而是告诉你真实的客观的情况。你的这种判断标准,并不是适合所有人。

我觉得,关键还是如同酒剑说的,你们看着不顺眼,所以导致你们对这件事情有消极乃至偏激的看法。每个人有自己的喜好的权利,这无可厚非。但是这是很personal的事情,并不是说你认可的,就一定要大家也认可,别人不认可,就是邪恶堕落的。

我上面提到过,有一部纪录片,其中几个欧洲的性工作者认为他们的工作给别人带来快乐,同时自己也享受到快乐,所以他们喜欢这份工作。我相信他们并没有撒谎,毕竟那里不需要三个代表,不需要唱高调,这应该是他们的真实想法。

同样,在瑞典,挪威这样的福利制国家,残疾人可以通过给帮扶中心去电而找到性服务工作者为自己提供性服务,而且完全是免费的。

那么从这层意义上,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呢?我认为是的。

其实,只要了解一下性服务业的起源,就能知道,实际上,这个行业,是从最早的生殖崇拜的宗教仪式中发展起来的。

最后,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你的道德观念依然视之为丑陋,难道你不认为去购买性服务的人,更是万恶不赦么?因为如果市场上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需求,谁会去从事这个行业呢?需求,是开启这个行业的必备条件。
作者: 东方未明    时间: 2005-7-12 09:40

说到底还是观念跟思维的问题!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7-14 08:46

难道你不认为去购买性服务的人,更是万恶不赦么?因为如果市场上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需求,谁会去从事这个行业呢?需求,是开启这个行业的必备条件。


你们这些恶心的人类生物!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4 09:06



QUOTE:
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7-14, 8:46:59发表
难道你不认为去购买性服务的人,更是万恶不赦么?因为如果市场上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需求,谁会去从事这个行业呢?需求,是开启这个行业的必备条件。


你们这些恶心的人类生物!

Hoho......突然累了有意“跳槽”?

其实,不光人类生物,灵长类都有些这样的行为的,在猩猩和猴群中就有类似“卖淫”的现象存在。
作者: Yuneunhea    时间: 2005-7-14 09:59

又不止中国人出去卖~~~
我同学也在澳大利亚~~~
说那里的类似的工作介绍到处都是,
整整两大页版面~~什么国家的都有
作者: 煲呔曾    时间: 2005-7-14 11:00

中國就有6000000妓女了,大家怎看?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4 11:41

这个,呵呵,不是比赛谁多谁少的问题。
作者: 江东美周郎    时间: 2005-7-15 00:03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1, 9:43:31发表

QUOTE:
原帖由周瑜于2005-07-11, 9:37:30发表
无论男女,从事出卖身体的职业换取金钱就应该鄙视。何况其中大部分不是为了正常生活需求,而是为了高水准的物质享受,这种行为无疑是与出国留学的目的背向而驰。
正如和尚所说,平时养尊处优、无节制的花钱以及道德观念淡薄都是造成这样集体堕落的原因。

为什么出卖身体就该得到鄙视?请教一下。

我看过一部欧洲的纪录片,讲述的是一些性服务工作者的生活,其中有几个男性和女性性服务业者说到:他们做这个行业,主要是因为对学历没有要求,同时,在自己获得快感的时候,也能给别人带来快感,这点让他们感到自己非常伟大。

任何事情本身并没有什么对与错。
只是“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是两个相极。
文化的差异。
作者: 青蓝    时间: 2005-7-15 00:31

一些人可以忍受,一些人不能忍受.

我不BS从事这些工作的人, 这是她们的选择, 我不能接受他们, 我远离就是了. 如果你问满足原始性欲的服务来赚钱有什么错, 无错, 你肯挨, 别人肯给, 那是你的事情, 被人知道了, 不为接受, 那也是你做了, 别人基于他能接受的范围而进行筛选, 同样也没错.

一句话, 做妓女, 没错, 别人看不起干妓女的, 又有什么错? 为什么他们不去BS出卖劳动力的? 哦? 出卖劳动力和出卖身体是一个意义上的讨论吗? 那好, 出卖敌人和出卖朋友为什么前者受支持后者糟BS?
作者: 郎心如铁    时间: 2005-7-15 04:12

这就是可怜和可耻之间的差距,中国很多孩子读不上书,但又有很多有钱的孩子出国念书,但是他们中一部分不珍惜这样的机会,这个世界没有公平........
作者: 碧落赋    时间: 2005-7-15 09:03

看了第二页q4的关于日本留学的文章,感触很大阿,原来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作者: 狼一    时间: 2005-7-15 09:07



QUOTE:
原帖由碧落赋于2005-07-15, 9:03:59发表
看了第二页q4的关于日本留学的文章,感触很大阿,原来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阿碧原来以为是怎样
在大学里读书十年
在某些方面不如走出校门闯一年知道的多啊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5 09:25



QUOTE:
原帖由青蓝于2005-07-15, 0:31:35发表
一些人可以忍受,一些人不能忍受.

我不BS从事这些工作的人, 这是她们的选择, 我不能接受他们, 我远离就是了. 如果你问满足原始性欲的服务来赚钱有什么错, 无错, 你肯挨, 别人肯给, 那是你的事情, 被人知道了, 不为接受, 那也是你做了, 别人基于他能接受的范围而进行筛选, 同样也没错.

一句话, 做妓女, 没错, 别人看不起干妓女的, 又有什么错? 为什么他们不去BS出卖劳动力的? 哦? 出卖劳动力和出卖身体是一个意义上的讨论吗? 那好, 出卖敌人和出卖朋友为什么前者受支持后者糟BS?

前半段没有问题。最后一段你说到点子上了。不知道你的年龄多大,当初有没有经历过改革开放最初的阶段。如果经历过,应该知道当时个体工商户在大多数人们眼中的形象,和现在的性服务业者遭受的,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么为什么大家当时BS个体工商户,而不BS国营工商单位呢?
--那么为什么现在大家倒是反过来了呢?

甚至早先时候,国人对学习洋务也是相当BS的,认为学洋文,上洋学堂,就是被洋鬼子摄取了灵魂等等......
--那么为什么大家当时BS学洋务的,而不BS玩科举的呢?
--那么为什么现在大家倒是反过来了呢?

所以,江东美周郎和其他几个朋友说了:观念文化问题。但是观念文化是可以改变的。所以,你所说的这些,正是我要努力去改变的东西。
--至于你说的“出卖敌人”和“出卖朋友”,似乎不是这个范畴之内的。而且“出卖敌人”这个说法好怪哦,呵呵。
作者: 青蓝    时间: 2005-7-15 14:09

出卖敌人不过是把欺骗敌人转换一下而已.

至于他们的从事选择. 我不接受.

为什么性服务低贱. 因为我不把女人当发泄物. 原始的欲望为什么变成了低级? 无他, 因为人类曾几何时出现了一个词, 道德.  

被迫的可怜, 主动的从事的偶接受不了这种思想, 做人贩子劝人入行的偶绝对BS.

问为什么从事这一服务赚取钱财遭BS. 任何一个期望独享爱情的人都不会接受得了一个为享受为赚钱而主动从事性服务行业的. 如果是曾经, 但已经后悔自己为赚钱而从事这行业的, 偶倒不会BS. 人谁无过.

对or错? 这事有对错吗? 偶觉得, 这跟感情一样, 没有对错.
作者: 秋月枫舞    时间: 2005-7-15 14:33

呵呵

有意思的帖子

我不BS但肯定不赞同,至于楼上某位说的"高尚"一说只能一笑.
用出卖肉体赚钱和出卖劳动赚钱相比较恰当吗?你爹妈不出卖劳动你能养这么大?难道他们也是下贱的?什么逻辑?
用改革开放对个体户观念的转变也不恰当.这不过是社会主义经济观念向资本主义经济观念的正常转变而已.而卖淫是一个多么古老的职业啦,好象这几百年人类始终没觉得卖淫高尚过吧.至于你举的所谓高尚的例子不过是妓女们的自我感觉而已,根本不能代表绝大多数人类的意见.
作者: 干饭王--年夜光    时间: 2005-7-15 16:20

想轻松赚大钱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不要脸。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6 08:42

高尚不高尚,本身就是每个人的主观判断。举例说中越战争,我们这方肯定是把越南的“战斗英雄”说成是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你说哪个对?所以,你认为不高尚,别人完全可以认为高尚;同样,你认为下贱的,别人不一定认为下贱。
--比如说,在法国电影《依利莎》中,女主人公依利莎,一个曾经是孤儿的混迹街头的小混混,在得到自己亲生父亲的确切下落,离开住所去寻找他之前最后一个举动,就是让跟随自己的一个非洲裔小男孩(肯定是未成年,因为影片中他不能买酒)看一下自己的裸体。你说这是下贱么?

楼上有朋友说出卖肉体比出卖劳动“下贱”,请问,这个“下贱”是从人类历史什么阶段开始的?因为在人类历史上,最早从事提供性服务这种行业的,是部族的巫师或者祭司。当时在人类所有的原始欲望中,唯有性欲的满足是能得到相对的保障的,所以,古人对繁殖这个现象进行顶礼膜拜,臆造出生育之神,而祭祀这些生育之神的重要仪式,就是性交活动。下面的链接可以作为参考:
http://www.39.net/eden/xwh/gdxwh/fsp/46487.html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人类吃了禁果,开始认为这种行为下贱了呢?正是从私有制被明确确立之后,加上宗教禁欲思想(东西方都有)的严格贯彻,使得人们从生殖崇拜,转向禁欲崇拜了。
--从历史角度来说,这点,也有其进步意义。因为婚姻制度的确立,使得血统关系得到确认,从而促进了当时的经济的发展。

但是,人类依然无法摆脱生殖崇拜的影响,所以,即使在禁欲相当严重的天主教国家,每年都依然有一个狂欢节,在历史早期的狂欢节中,大家可以纵情纵欲,即使教皇也无权干涉这时候发生的事情。同时,也是在天主教的腹地国家,性服务业也被保存下来,既是人类古老生殖崇拜情节的延续,也是对一夫一妻这一相对比较违背自然本性的婚姻制度的补充。但是,宗教界依然没有放弃对欲望的谴责,所以,在宗教界控制的舆论当中,性服务业越来越“下贱”。
--但是人们并不都如此看待,尤其是倍受我们推崇的文人,不论东西,不少都是烟花柳巷的常客,有些,甚至终身寄住其间。我们由此,也看到不少歌咏女性性服务业从业者的诗篇文章。

如我所说:同样为基本生理需求,食欲和性欲,其实是平等的,是人类为了延续自己的基因所拥有的原始冲动。而现时代,在发达地区,满足食欲,也已经完全可以和维持生命脱钩而独立存在,比如你会为了品尝美食,而不是填饱肚子去一家餐馆就餐。如果满足食欲可以被冷静对待,进行商业处理,为何满足性欲却不能?这是观念上的禁锢所致。

也曾经有朋友分析过,说,这实际上还是人类的生殖崇拜在影响着。因为骨子里头觉得生殖行为(包括性行为)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所以潜意识里将该行为“神圣化”,觉得必须有一套仪式或者意识才能行使。
--我觉得这点,也不无道理。

现在,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开始对性服务业采取疏导,而不是截堵的方式进行管理。也就是说,诸多合法从业人员,并非象过去那样是被迫从业,而是自由择业。且国家有法律保障其不受雇主的挟制和顾客的侵犯,顾客也必须合法进行交易,同时,从业者也能享受卫生福利制度。这正是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具体表现。

当然,我支持性服务业合法化,但是并非支持现在的中国大陆就采取这个措施。因为很多经济文化体制上的问题,牵制了这个具体政策的实施。所以,我也并非宣扬将国外的东西随便就移植到中国来,硬性推广。但是,我相信,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这一步,总是要跨出去的。

至于年夜光所说的轻松赚钱,我觉得:1)性服务业并不轻松。成年人(有些未成年人也)都知道,这个其实是体力活。且不说该行业有其他行业同样有的竞争等行为;2)就算轻松赚钱,就非得不要脸么?买彩票中大奖轻松不?买股票债券房产地产投资获利轻松不?继承遗产轻松不?......都是不要脸的结果?
--所以,这个结论,有点轻率。
作者: kesin    时间: 2005-7-16 09:45

Phil兄似乎偏题很严重,你大谈特谈原始人生殖崇拜及西方的性解放思潮,但这些和卖淫嫖娼是截然不同的。性行为本身没什么可以指责,甚至是神圣的,但这些被商品化的,我只能冠以“下贱”一词。

况且性享乐主义和性纵欲主义引发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出现一些十几岁的单身妈妈,性传播疾病蔓延,性犯罪行为增加,给青少年带来心理创伤及处境困难,导致更多的社会问题,已经使得他们开始反思,提出相反的道德观,追求稳定而安宁的社会秩序和家庭生活。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6 10:03

我的确有点跑题,但是没有偏题。我说生殖崇拜,是为了揭示性服务业的起源,以及其在历史上的发展演变。同时,我也将性欲商品化和食欲商品化做了比较,希望能够让大家来看看这其中的逻辑联系,思考一下。

我也没有谈什么性解放思潮啊?我说的是西方国家正在推进的性服务业合法化或者非罪化进程。这和单身母亲现象没有关系啊,单身母亲是和性解放思潮有关的。而且,实际上国外并没有普遍出现你所提到的“回归”现象,都是在上了年纪之后才开始追求安定生活的。

还请仁兄仔细阅读。谢谢!
作者: 五袋石果    时间: 2005-7-16 10:09

怎么没人支持Phil兄?偶来支持一个。
作者: kesin    时间: 2005-7-16 10:16

虽然你没明确提出性解放,不过你在比较食欲和性欲的过程中,流露出的似乎正是在性观念、性欲及性行为上应该坦诚随意的性解放思想。

回到“高尚”与“下贱”之争,人之本性、合法化都不能说明性欲商品化行为就不应当受到指责。人的本性多着呢,贪婪、妒忌、自私、残忍...这些也都是本性。合法化又能说明什么?见死不救也是合法的,不知道你认为这种人是下贱呢还是高尚?
作者: 雨露滋润禾苗壮    时间: 2005-7-16 12:00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4, 9:06:51发表


其实,不光人类生物,灵长类都有些这样的行为的,在猩猩和猴群中就有类似“卖淫”的现象存在。

能给出点例子么?
作者: 秋月枫舞    时间: 2005-7-16 15:07

哼哼

古人歌颂"性工作者"??

就用"逼良为娼"?"男盗女娼"这种成语来歌颂???

笑话!!
作者: 小马爱犬屋    时间: 2005-7-16 19:02

请搞清楚什么是娼再回贴好么.
作者: 秋月枫舞    时间: 2005-7-16 19:06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7-16, 19:02:08发表
请搞清楚什么是娼再回贴好么.



愿闻其详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8 08:33

雨露同学,请看:
http://book.sohu.com/20050317/n224733133.shtml
(第二段)。

另外,在80年代末,中央电视台播放过一部关于黄山猴的纪录片,赵忠祥解说的。其中,就有描述猴群中,母猴为了从猴王那里给自己的小猴分到多点食物而争相“献媚”的镜头。
--该片中,还提到猴群中,也存在同性恋行为。

鬼狱斩同学,你说的“逼良为娼”“男盗女娼”,都是民间成语。民间还有“贞节烈妇”和“龙生龙,凤生凤”之说呢。我这里提到的,都是文人墨客所作的文章诗歌。别的不多说,“神女”二字,该不陌生吧?

kesin同学,也许你从我的字端看出来了“性解放”三个字,那我也没办法,呵呵。但是你说的对性要坦诚这点,的确是我所提倡的。和“性”沾边变得晦涩下贱,从历史角度来看,完全是禁欲宗教介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的,所以,在这类宗教越来越远离人们日常生活的时候,性作为一种正常的生理需求,也应该回复到原有的状态,而不是继续被刻意压抑。

你提到的一点很对,人类有很多出于本性的欲望表现。人类社会生活,要求人类对这些欲望表现进行适当的控制,从而使得其产生的副作用降到尽可能的低。比如婚姻制度,就是为了这一目的产生的。但是,文化上没有万灵药,所以,势必在婚姻制度之外,有需求,也有必要对一些婚姻制度带来的弊端进行填补和平衡。性服务业会从当初的原始宗教仪式走到今天,就是这个规律导致的。

合法化,并非说就是100%放开,而是对此采取疏导的方法。比如现在是非法的,但是在全世界范围内:1)从业和需求数量相当大,2)又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彻底消灭这种现象。无视这种客观存在,主观地用过时的道德观念来束缚自己的思想,让这部分人群游离于当代社会之外,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符合现代道德观的。

我前面讲到过:诸多东西方国家,将该产业合法化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将这些从业人员以及其顾客,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他们已经意识到这是人类社会所无法摆脱的一个现象,而且,经过认真管理,对于社会的危害,和杀人贩毒之类的恶劣犯罪现象相比,几乎为零。所以,在有充分的社会资源可以利用的前提下,他们开始面对这个问题,而不是逃避。所以,等到我们也有了足够的资源,我觉得我们也会如此思考的。
作者: 秋月枫舞    时间: 2005-7-18 10:25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8, 8:33:50发表


鬼狱斩同学,你说的“逼良为娼”“男盗女娼”,都是民间成语。民间还有“贞节烈妇”和“龙生龙,凤生凤”之说呢。我这里提到的,都是文人墨客所作的文章诗歌。别的不多说,“神女”二字,该不陌生吧?


贞节烈妇说的是妓女?????

阁下的知识好渊博哦

另外发现阁下叉开话题的能力一流

说的跟我们讨论的不是一码事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8 17:32

我说过“贞节烈女”是说性服务业者么?
--瞧瞧,岔开话题的不是我,是阁下,呵呵。
作者: 秋月枫舞    时间: 2005-7-18 20:04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8, 17:32:52发表
我说过“贞节烈女”是说性服务业者么?
--瞧瞧,岔开话题的不是我,是阁下,呵呵。

那阁下把这个搬出来又是为何呀?

混淆视听???

哈哈,你也挺幽默啊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8 20:11

为什么?呵呵,好吧,算我没说清楚,这里解说一下:

鬼狱斩同学说古代有成语“男盗女娼”、“逼良为娼”,其意必是说古人因为对娼妓极端鄙视,所以才有这样的提法。而我的意思是古人说的东西多了,并非就都是可取的。比如古人还有“贞节烈女”“龙生龙,凤生凤”等成语俗语,难道鬼狱斩同学也认为应该认可这种观念么?

当然,鬼狱斩同学是为了证明我说的“古人歌颂妓女”为伪而提出的。可是,这样提出,并不能淹没历史上千百首歌咏烟花女子的诗作啊,所以,这样做,除了岔开话题,没有别的作用。
--故此,我说阁下才是岔开话题呢。
作者: 秋月枫舞    时间: 2005-7-18 22:34



阁下舌辩能力一流,吾不及

某再明确一下自己的观点,不BS,但从来也不认为崇高

至于你说的那些风花雪月之作,相信不是大多数人的意思

多说无益,各有各的观点


PS:另外申明一点,我不喜欢别人称呼我同学!
作者: Phil    时间: 2005-7-19 22:55

拿你喜欢什么样的称呼?只要我可以用,没问题的。

我也没说一定崇高啊,崇高与否,和我们各人的观念有关。比如清洁工人,我们不该鄙视,也犯不着说的多么高尚,只是社会分工不同罢了。
作者: 突然累了    时间: 2005-8-21 20:57

其实单逼这麽多讨论有什麽~

反对歧视妓女的仁兄,只要敢去娶一个妓女或者宣布你常去嫖嫖,我们都会认可你的论点~

可是要是不能证明的话,你说这麽多还是很虚伪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正说说嘛~又不用实际行为证实。

但我清楚一点,你不敢和父母说这种话对不对~唉~我对的话,你就随波逐流,不要狡辩了~

本帖已经没有讨论价值~避免他人站着灌水不腰疼~求封贴
作者: cw19820123    时间: 2005-8-21 22:45

文化不同,不必大惊小怪,洁身自好就行了.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2 15:33



QUOTE:
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8-21, 20:57:04发表
其实单逼这麽多讨论有什麽~

反对歧视妓女的仁兄,只要敢去娶一个妓女或者宣布你常去嫖嫖,我们都会认可你的论点~

可是要是不能证明的话,你说这麽多还是很虚伪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正说说嘛~又不用实际行为证实。

但我清楚一点,你不敢和父母说这种话对不对~唉~我对的话,你就随波逐流,不要狡辩了~

这位朋友,你歧视做体力劳动的么?如果你说“不歧视”,你是否认为我们要求你一定要毕生从事体力劳动,才能证明你不虚伪是合理的要求?

我和父母不会这么说,因为他们的思维观念已经被固化(别说六七十岁的他们,二三十岁的你不也是么?),我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精力去和他们解释争辩这些道理。再说了,做孩子的,不跟父母说的多了,难道你就是什么想法都是和父母沟通并且取得一致才能有的么?显然不是。
--所以,这段话你自己说得也不知所云。

最后,我也没有随波逐流,因为这里的“波”,很明显,是反着我的方向的。逆向还能随波逐流么?呵呵,除非我是超人。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8-22 18:18

支持Phil... 只要买卖双方都是自愿, 并且不危害到第三者的利益, 我都不反对.

再说了, 常言说"到乡随俗", 中国留学生到了澳大利亚, 就应该遵守本地的风俗.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8-22 19:35

妓女也是服务人员~~对社会的贡献的确也比较大~~

至少我不认为妓女比现在大部分的GUAN低贱~~
作者: 小马爱犬屋    时间: 2005-8-22 21:11

也不能这么说,总有一小部分的官要比普通的妓女高贵那么一点点的.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22 21:13

现在中国的城市里也是随处可见
警察见了根本不管

莫非中国也要发展自己的红灯区
不过我看了就觉得恶心……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8-22 21:16



QUOTE:
原帖由冰祁步于2005-08-22, 21:13:43发表
现在中国的城市里也是随处可见
警察见了根本不管

莫非中国也要发展自己的红灯区
不过我看了就觉得恶心……

那就连鸭圈也一起发展吧.
作者: 绝世BABY    时间: 2005-8-23 09:20

我不可怜他们!

低等人类!

没钱读书,就是干这事的理由!

可怜他们,是我的耻辱!
作者: Linkham    时间: 2005-8-23 09:45

大部分妓女的想法就是:既能爽、赚钱又多,何乐而不为呢?其实如今的年轻人中有这样想法的不在少数,而且随着性思想的不断开放,越来越多人从事这个行当也就不难理解了。
作者: 鸾舞碧霄    时间: 2005-8-23 10:35

靠自己身体吃饭挣钱有什么低贱之处
作者: 天若·风扬    时间: 2005-8-23 10:48



QUOTE:
原帖由鸾舞碧霄于2005-08-23, 10:35:34发表
靠自己身体吃饭挣钱有什么低贱之处

靠自己身体吃饭低贱与否这个偶不敢说,

但是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或者放着别的一样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不做
而去出卖自己的肉体的人,在我们中国的道德观而言,应该说是低贱的。
西方那是自由社会,不可以相提并论。

如果迫于无奈地去出卖肉体,这个偶还可以理解一下。
作者: 糖果大魔王    时间: 2005-8-23 11:02

有句话叫入乡随俗!哈哈,随他们去吧!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3 11:50



QUOTE:
原帖由绝世BABY于2005-08-23, 9:20:19发表
我不可怜他们!

低等人类!

没钱读书,就是干这事的理由!

可怜他们,是我的耻辱!

   

哦?还有“低等人类”一说?什么是“高等人类”?这个标准是谁制定的?凭什么要遵循这个标准?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3 11:55



QUOTE:
原帖由天若·风扬于2005-08-23, 10:48:08发表
靠自己身体吃饭低贱与否这个偶不敢说,

但是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或者放着别的一样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不做
而去出卖自己的肉体的人,在我们中国的道德观而言,应该说是低贱的。
西方那是自由社会,不可以相提并论。

如果迫于无奈地去出卖肉体,这个偶还可以理解一下。

严格地说,在我们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中,是低贱的。在“传统道德观念”中,不务农,不读书,不做官,而去经商,做手工艺,或者从事演艺事业,都是低贱的。尤其是,“传统道德观念”中,“戏子”和“妓女”的地位差不多,不是有句话叫“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么?
--《红楼梦》里头的贾宝玉,不就是因为一不肯读书,二与戏子结义而被其父亲痛打一顿么?

所以,如果因为这是“传统道德观念”的原因,就不可为之,那我们这里诸多网友,以及他们的众多亲友,可能都是“低贱”的。

还有,为什么西方是自由社会,就不可相提并论了?我们比西方人多了什么?或者少了什么?他们可以享受到的权利和自由,我们就不能或者不该享受么?这个道理实在是很奇怪。照这个逻辑,“八小时工作制”完全可以不必在中国实行啊,呵呵。
作者: superzz_0    时间: 2005-8-23 14:39

EFT啊,你可以坚持原则不要去的嘛,人各有志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23 16:59

李香君跟陈圆圆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作者: zhaoxijack    时间: 2005-8-23 18:03

没办法,根据马老人家的说法
300%的利益就能让人藐视一切法律
我看别说法律了,道德也行

不错了,没有杀人越获,要是成了杀人抢劫犯,那才丢中国人的脸呢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3 18:08

为什么是丢中国人的脸?事不是说四川人如果在河南犯了案子,就是丢了四川人的脸了?在四川犯了案子,倒是没有丢四川人的脸?呵呵。
作者: 鬼神童子    时间: 2005-8-24 01:28

没什么思想解放不解放的
如果思想解放就是可以毫无顾忌地卖B
那思想俩字也太狭隘了

世界上有很多开放的国家很多开放的人
但这不等同于每个国家都要做荷兰
玩摇滚的都是玛俐莲曼森
我们必须承认性服务很难根除
很难消失
因为总有特殊的个别人
但是这不等于性交易的拥趸与性服务者就可以趾高气扬活在阳光底下
就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是好蛋
他们和她们应该明白自己不是受人尊敬的
是不好的不对的

所谓人类的原始冲动
敢问一句
咱们这些人都是为了原始冲动而活的吗?
何况金钱也是文明的一种吧

性只有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才值得歌颂
所以列农会讲MAKE LOVE

不否认那些女孩是生活所迫
但必须弄明白这并不表示她们不是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作者: 鬼神童子    时间: 2005-8-24 01:32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23, 18:08:43发表
为什么是丢中国人的脸?事不是说四川人如果在河南犯了案子,就是丢了四川人的脸了?在四川犯了案子,倒是没有丢四川人的脸?呵呵。

不管在哪里犯事,都会有法律去制裁
在四川判死刑
河南一样会判

其实
所谓标准在现世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你觉得操蛋的事情
人家也会明白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4 12:18

多谢鬼神童子的回答,但是,我问的是zhaoxijack为什么会认为这件事情是“丢中国人脸”,不是问是否会受法律惩罚。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同,当然也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不过,在河南会判死刑,未必就会在四川判死刑。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不是海洋法系国家,是按照条文来判的,不同法官,对同一个行为的判刑,可能会引用不同的法律条文。

至于性交易需求者和性服务从业者是否可以生活在阳光下,这点个人可以有个人的道德判断。鬼神童子的意思是说,如同玛俐莲曼森一样的,还是有必要限制在黑暗中的,对吗?为什么呢?你给出了结果,但是理由何在呢?

不错,人不是光为了生理冲动而活着的。想吃精美食物,尤其是中国人着重的“色香味俱全”也是一种人的原始冲动,而且是无法克服的(不然人类的食谱怎么会像今天这样精致复杂)。但是人类不是光为着这种冲动活着的......可是这个怎么也推导不出“以后除了提供大众伙食的饭馆以外,其他饭馆都不可以‘生活在阳光下’”的结果来。
--所以,不知道你是如何推导的。

还有,也许“性”只有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才能被歌颂,但是这也并不是说不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性”就应该被鄙视,不是么?比如还是说吃,同样是生理需要,难道说,不建立在某某的基础上的“吃”就是可以被鄙视的么?或者,我们可以说,“工作”只有建立在解放全人类的基础上才能被歌颂(这句我暂且赞同),就是说不建立在解放全人类的基础上的“工作”就是应该被鄙视的么?
--Lennon讲的是Make Love,Make Peace,No War!另外,make love是英语里头用来指代sex intercourse的常用词,也就是说,He made love to that prostitute也是完全符合其含义的。

其实,现在很清楚的一点:性交易的双方,尤其是性工作者,需要的,并不是人们的歌颂称赞,而仅仅是平等的对待,平等的眼光。相当一部分这样的人,从事这一行业,自然没有远大的道德理想等等,但是也只是将其看作和出卖劳力一样的一种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报酬的途径。所以,我并不反对大家歌颂建立在某某基础上的“性”或者“劳动”,我只是希望大家能用对待人的目光,去对待TA们。
--至少现在,很多人对性工作者,还是莫名的采用居高临下的鄙视的目光去看待。但是可笑的是,他们对制造这种市场需求的人,却相对不那么鄙视......
作者: asolos    时间: 2005-8-24 12:42



QUOTE:
原帖由读书人于2005-07-11, 8:00:04发表
1.没钱出不了国
2.没钱可以干别的,只有中国没钱才作鸡.

此话何意???
作者: 鬼神童子    时间: 2005-8-24 13:07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24, 12:18:32发表
多谢鬼神童子的回答,但是,我问的是zhaoxijack为什么会认为这件事情是“丢中国人脸”,不是问是否会受法律惩罚。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同,当然也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不过,在河南会判死刑,未必就会在四川判死刑。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不是海洋法系国家,是按照条文来判的,不同法官,对同一个行为的判刑,可能会引用不同的法律条文。

至于性交易需求者和性服务从业者是否可以生活在阳光下,这点个人可以有个人的道德判断。鬼神童子的意思是说,如同玛俐莲曼森一样的,还是有必要限制在黑暗中的,对吗?为什么呢?你给出了结果,但是理由何在呢?

不错,人不是光为了生理冲动而活着的。想吃精美食物,尤其是中国人着重的“色香味俱全”也是一种人的原始冲动,而且是无法克服的(不然人类的食谱怎么会像今天这样精致复杂)。但是人类不是光为着这种冲动活着的......可是这个怎么也推导不出“以后除了提供大众伙食的饭馆以外,其他饭馆都不可以‘生活在阳光下’”的结果来。
--所以,不知道你是如何推导的。

还有,也许“性”只有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才能被歌颂,但是这也并不是说不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性”就应该被鄙视,不是么?比如还是说吃,同样是生理需要,难道说,不建立在某某的基础上的“吃”就是可以被鄙视的么?或者,我们可以说,“工作”只有建立在解放全人类的基础上才能被歌颂(这句我暂且赞同),就是说不建立在解放全人类的基础上的“工作”就是应该被鄙视的么?
--Lennon讲的是Make Love,Make Peace,No War!另外,make love是英语里头用来指代sex intercourse的常用词,也就是说,He made love to that prostitute也是完全符合其含义的。

其实,现在很清楚的一点:性交易的双方,尤其是性工作者,需要的,并不是人们的歌颂称赞,而仅仅是平等的对待,平等的眼光。相当一部分这样的人,从事这一行业,自然没有远大的道德理想等等,但是也只是将其看作和出卖劳力一样的一种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报酬的途径。所以,我并不反对大家歌颂建立在某某基础上的“性”或者“劳动”,我只是希望大家能用对待人的目光,去对待TA们。
--至少现在,很多人对性工作者,还是莫名的采用居高临下的鄙视的目光去看待。但是可笑的是,他们对制造这种市场需求的人,却相对不那么鄙视......

之所以要谈到法律,是因为一个人犯法与否会影响到别人对他的评价。
在河南他会因犯罪被看扁,
在山东一样会。
给不给家乡丢脸是地域性问题,
但他自己肯定很丢脸。
也就是说在河南你是个被唾骂的犯人,
回家了也不会被赦免,
一样被唾骂。
我是这个意思的。

其实退一万步讲,即使山东人觉得自己家孩子没错,
你河南人还不至于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也不晓得吧?
为什么要让人家的标准如此轻易地影响你呢。
所有的河南人和山东人别见怪,只是举例。

至于个人的价值判断之类的问题,显然需要够合理规范的道德准则,所以我们会讨论尺度,而我认为现行的道德标准显然那沉默的大多数和我们这些讲废话的都不可以容忍卖淫,当然我说的不够严谨,所以这点可以有反驳的余地,但没什么用,无非是就道德准则拉锯。我也喜欢听曼森但我晓得他绝对不能像周杰伦那样被推广。

关于饭馆的例子,第一拜托不要瞎举例好不好  因为性跟别的事情有相同点但也有不同的地方,说食色性也但都知道也不可以相提并论。其次由对于精致食物的需求推导出的对于精致性的需求不正是爱的升华么?

至于列农的话。。。别钻牛角尖撒。。。

而我们之所以不能平等对待她们,是因为她们违反了现世的道德准则,在道德之下,而我们至少漂浮在道德平面,我们不是鄙视她们,而是希望她们知道自己不好,虽然我们不自然地会鄙视她们,因为这就是代价。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4 13:31

严格地说,你们之所以不能平等对待她们,是因为她们违反了你们的“道德准则”,而这种道德准则,在可预见的时间段内,是会出现改变的。

你说性和别的事情不同,不同在哪里?能否说明,并且解释其原因?总不能你或者谁说不同就不同了吧?呵呵。

至于你说对食物的精致需求是对食物的“爱”的升华,那是不是说,吃原始状态的食物是应该被鄙视的呢?相信肯定不是。那么如果“性”和“食”之间是可以被平等看待的,那为什么原始的“性”需要,就要被鄙视呢?

其实,从人类发展史来看,对原始的“性”的鄙视,是伴随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因为私有制的诞生,使得人开始对自己的后代获得自己的经济利益以及地位的明确性有了要求,于是诞生了婚姻制度,并且,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确保经济利益的自利性,开始对非婚姻状态的性关系进行贬低和诋毁。但是实际上,在私有制的经济体系下,不可能人人都能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社会上总有一部分无法通过婚姻关系而获得稳定性满足的个体,甚至是团体。为了减弱这些个体和团体由此对社会稳定造成的不确定影响,有些统治集团采用的是压制政策,就是通过高压手段,来遏制他们的欲望,但是历史证明这么做,最终是要出问题的;所以,大多数的统治集团采用的,就是在大力抨击非婚性关系的同时,却保存性交易市场的存在。

从这点分析来看,性交易及其从业者的“低贱”,无非是统治集团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或者说人出于维护自己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利益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一种观点而已了。而且,这种论调的背后,一般都带有“神”的形象在里面。
作者: 鬼神童子    时间: 2005-8-24 13:40

改变不改变是不晓得,为什么要在今天讲明天的事情呢?明天是更开放还是更保守都无所谓,至少我们现在无法容忍就对了。

所以说你举例不对呀,吃食物和性怎么能混为一谈,何况卖淫就可以类比成吃原始的食物吗?解释不通的,金钱和其他东西都没有比进去,所以没有办法讨论。

把卖淫的出现归结为统治上的问题是不合理的,如果真是这样,卖淫者应该都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她们是吗?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24 14:56



QUOTE:
原帖由asolos于2005-08-24, 12:42:38发表
此话何意???

大概是想说有能力出国念书的中国留学生不会穷困到必须卖淫的地步吧。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4 21:29

鬼神童子:

改变不改变怎么会不晓得?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已经开始着手性服务业合法化了,在四十年前,只有荷兰;三十多年前,美国的一些州立法允许性服务业有限度经营;二十多年前,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开始加入这个行列,承认性服务业合法,并将性服务业工作者的医疗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21世纪开始,德国柏林地区,澳大利亚悉尼地区,也颁布了性服务业合法化的法令。如今,中国香港地区也在研究开设“红灯区”,有限度地让性服务业合法的有关措施和法律。这些,就是在昨天,今天,以及明天还要继续发生的事情。我们只是在讲别人已经开始进行的步骤,而且,是趋向人性化的和谐社会的步骤,人性化的和谐社会想必是包括你我在内都想要的吧?

吃食物怎么不能和性混为一谈?你说了半天,还是“我说不能就不能”的态度啊,到底是什么道理呢?能否用“因为...所以性和进食不能混为一谈”的方式写一下你的论证过程啊。

不知道你从何得出“卖淫者应该都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推动者”这一点,我是愣看了半天看不出我的那段描述里头有这样的观点,劳驾你给我上上课。说的详细点,要求同上。

谢谢!
作者: 鬼神童子    时间: 2005-8-24 22:06

用未来的标准来判定现在所发生的事情是不通的,且我们应该对别国的改变有判断力,同时也要看到柬埔寨卖淫肆虐所产生的危害。

吃食物跟性不能混为一谈是因为我们在谈论的许多东西都无法套进去,比如我之前所说的性交易不能推导为吃原始的食物,同样夫妻性爱也不是精致的食物,不同点有很多,比方说精致的食物比原始的可口但性交易快感却不一定小于夫妻性爱。吃食物我们追求可口,但性我们需要顾及到很多东西,不能盲目追求个人的快乐。

至于“卖淫者应该都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推动者”这一建立在你论述上的假设,如果是统治致使卖淫泛滥,为什么卖淫者自身都没有意识到要去改变统治呢?还是说她们认为卖淫很好应该维持统治?
作者: 小马爱犬屋    时间: 2005-8-24 22:16

吃食物我们追求可口是没错,但同样要兼顾到很多的其他的东西.

比如,红烧肉再好吃,总不能一次吃2斤吧,如果和朋友一起吃,总不能吃相太难看吧,有些东西是不能一起吃的,比如螃蟹和柿子等等.

性本来就是很普通的事情,不过我国自宋以来把它神秘化了而已.

孔子就是野合而来的,没有乱性,连儒家都不存在了.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8 17:27



QUOTE:
原帖由鬼神童子于2005-08-24, 22:06:07发表
用未来的标准来判定现在所发生的事情是不通的,且我们应该对别国的改变有判断力,同时也要看到柬埔寨卖淫肆虐所产生的危害。

吃食物跟性不能混为一谈是因为我们在谈论的许多东西都无法套进去,比如我之前所说的性交易不能推导为吃原始的食物,同样夫妻性爱也不是精致的食物,不同点有很多,比方说精致的食物比原始的可口但性交易快感却不一定小于夫妻性爱。吃食物我们追求可口,但性我们需要顾及到很多东西,不能盲目追求个人的快乐。

至于“卖淫者应该都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推动者”这一建立在你论述上的假设,如果是统治致使卖淫泛滥,为什么卖淫者自身都没有意识到要去改变统治呢?还是说她们认为卖淫很好应该维持统治?

童子,我用的是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是具有可比性的。否则,按照你的说法,那自由民主咱们也不要谈了,或者,所有没有在中国发生,或者还没有达到其他国家水平的事情,都没有必要谈了,这种逻辑不通。至于柬埔寨发生什么,那是有具体原因的。不能一叶障目。比如说,为什么北欧荷兰德国澳大利亚开放了性交易却没有沦为地狱呢?

你说的那些“吃”和“性”不能比较的差异,都是主观性的量度,是无法客观测量的。不过,这方面我不准备多说很多,因为你自己已经偏离了论点很多了。我将“吃”和“性”相提并论,是因为它们都是人类的生理冲动,都需要得到一定的满足,而且,因为社会的制度原因,使得这类冲动的满足的渠道,有各种形式,有通过家庭的,有通过非家庭方式的。而你却盯住我的“精致食物”这点,来和“性交易”做对照,实在是大错特错。说实话,我本来不想点破,也好让你自己找机会走回去,不过,你还是继续“一条道走到黑”,我就不得不直截了当说了,呵呵。

有一点我同意你的:我们的确要顾及到很多其他方面,不能只顾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以,吃东西是有规矩的。同样,合法化后的性交易,也会是有规矩的。你和一些朋友有种误解:合法化了,就是她们可以无法无天了。错。国外的实践都是在合法化后,即开始立法管束该行业,进行政府引导,同时,对从业人员进行资质调查,颁发许可证,真正将这一行业纳入社会管理的“阳光之下”。

至于你从我的文字里头得出那个“推动者”结论,呵呵,我没什么可说的,只感到好笑。你要坚持这么认为,你就这么认为吧。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8-28 20:36

写得不错,作者有思想,有理念,接着写,等着听呢
作者: 吴下小蒙    时间: 2005-8-28 20:52

社会进步了,道德浅薄了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8 20:55



QUOTE:
原帖由吴下小蒙于2005-08-28, 20:52:35发表
社会进步了,道德浅薄了

浅薄二字我看不当,应该是“变革”了。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8-29 06:26

phil兄,我先说明下面的话只是举例子,切莫生气。



如果说你的妻子说她想加入性服务行业,你会作何反应?如果你说你同意的话,那我就没话说了,只能说你是圣人,我这等凡人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你那境界。
作者: 丹翼剑心    时间: 2005-8-29 11:01

这种事真的很难说,也许人家不把它当工作而把它当作享受也说不定啊。
不过对我来说还是好事,哪天也去墨尔本嫖嫖日本女留学生,上次听说日本女人床上功夫一流啊,兄弟们。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9 11:12



QUOTE:
原帖由酒魔剑仙于2005-08-29, 6:26:53发表
phil兄,我先说明下面的话只是举例子,切莫生气。



如果说你的妻子说她想加入性服务行业,你会作何反应?如果你说你同意的话,那我就没话说了,只能说你是圣人,我这等凡人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你那境界。

酒魔,你不是第一个提这类问题的人了。一般这类问题讨论到后来,大多数人都会出这一招的。

我不是圣人,所以我也不是100%理性,如果我的家人要去从事这个行业,我会很郑重地告诉TA:1)目前中国对此没有实行合法化,所以,从事该行业,是违法的;2)即使在合法化的情况下,进行该项工作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其风险收益比在我看来是不合适的。所以,我会劝TA不要去从事该项工作。

所以你看,我不会简单地说“同意”“不同意”。因为事情都是有具体情况的,不是简单地“Yes”“No”就能判断的。

这样的问题,其实我也可以问你:如果你的六十多岁的父母要去工地扛活,你会如何?你如果不答应,我们可以因此断定你是看不起体力劳动么?这样判断肯定是有问题的。所以,一样的道理。
--或者说,支持个体经营者应有的权利并不意味着自己就非得同意身边的人去从事该行业。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8-29 12:17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这个问题才能切中要害。

这是我的问题没问清楚,我的意思是你在道德层面上是不是能接受这件事。既是摒除利益层面以及法律层面的影响后,你是不是还会同意这件事?

就像如果我的六十多岁的父母要去工地扛活。这件事在法律层面上没有问题,在利益层面上,如果这份活很轻松,他们又觉得乐在其中的话,那么利益层面上的影响就被消除了。而最重要的,我能在道德层面上接受这件事。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9 12:19

理论上讲,我在道德层面也能接受。但是这并不代表我是圣人。因为这样的人世界上有不少呢。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8-29 12:43

如果phil兄真是这么想的,那我只能说佩服。反正我是无法忍受每日身边的亲人去做这种职业的。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8-29 14:58

从道德上, 我可以接受并且理解从事性行业的XDJM们.

从理智上, 我不希望我身边的人从事这个行业. 当然, 如Phil兄所言, 我也不希望我身边的人从事很多其它行业. 性行业和别的职业, 除了在一些国家受到法律限制外, 别的没什么不同.
作者: 撤消    时间: 2005-8-30 15:44

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去澳洲干那事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30 21:46



QUOTE:
原帖由酒魔剑仙于2005-08-29, 12:43:21发表
如果phil兄真是这么想的,那我只能说佩服。反正我是无法忍受每日身边的亲人去做这种职业的。

谢谢天公将军的理解。的确,酒魔,其实还有很多其他职业你也不能容忍你身边的人去做的。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30 21:47



QUOTE:
原帖由撤消于2005-08-30, 15:44:17发表
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去澳洲干那事

该分析并且判断是否需要学习的,不是具体的行为,而是做出这种决策的思想意识。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8-31 02:18

或许是吧,但很多价值观一旦养成,就很难改掉,而且也不会愿意改了。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8-31 03:32



QUOTE:
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7-11, 2:24:34发表
首先,我要说说的是,留学在外,有些女学生没钱了,啥都愿意干。

我在这里举出一个身边的3个实例:

第一,比较变态的例子,为了豪华物质的享受!

有些女孩,例如开始语言班我朋友的同班同学~贝蒂~

贝蒂~一个有中国四川来的高干女儿,听人说,她在国内一个月的花费就有2000人民币~来了澳洲,可以随意花父母寄到帐户的钱。恐怖的是现在得x 6倍~

她在澳洲3个月,就花了户口里的1万美金。化妆品、首饰、衣服,把自己打扮的根模特差不多。可是第四个月,账上空了,又没有男朋友肯为她花钱。怎麽办?问家里要,家里说,至少要等三个月。三个月!天天都要花钱,咋办,父母劝她借钱,我朋友劝她打工~

她最后,真就听了我朋友的~可是她却找了一份成人服务。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948人民币~真tmd钱多(老子半小时只赚4元,但不眼红)

这种职业赚钱再多,在中国人眼里也是下流职业。但是她却做的挺开心。天天有钱花,想买啥买啥~后来她也不知怎地,考上了墨大法律系。

众所周知,墨大法律系要比平常的科目贵2万多钱~穷人那里负担的起。操!她就成!天天学习之余,就去“打工上班”,学习还能保持,后来车子也买了。(我们几个没车的,听了气愤!也不知道是不是妒忌~心理不平衡~)

刚更新了相对论贴, 闲无事翻翻以前几页看看...

突然发现我真的挺佩服这个Betty的.

墨尔本大学法律系是那么容易进的么? 分数线又高, 学费又贵, 她家似乎也不是很有钱... 虽然她XX了, 你可以说她不择手段了点, 但她毕竟还是完成了学业, 做成了一般人都难以想象的事情. 我宁可看到满身伤痕的成功者, 也不愿意看到洁白无比的平庸者.

"天天学习之余,就去“打工上班”,学习还能保持..." 就凭这个, 我当以敬服的眼光看她. 谁要BS这种人, 先BS一下自己好了.
作者: 天羽刀客    时间: 2005-8-31 09:47

自作孽,不可活!!!
一切都有个限度,如果他要堕落,没人能救得了!!!
人要自爱,不要没原则的变态!!!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31 16:48

堕落本来就是相对的,早二十年,不进国营单位,或者参加超女这样的活动,就是堕落,现在你还要拿这个标准去衡量别人,估计只会公认你变态,呵呵。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3 11:58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8-31, 3:32:32发表
刚更新了相对论贴, 闲无事翻翻以前几页看看...

突然发现我真的挺佩服这个Betty的.

墨尔本大学法律系是那么容易进的么? 分数线又高, 学费又贵, 她家似乎也不是很有钱... 虽然她XX了, 你可以说她不择手段了点, 但她毕竟还是完成了学业, 做成了一般人都难以想象的事情. 我宁可看到满身伤痕的成功者, 也不愿意看到洁白无比的平庸者.

"天天学习之余,就去“打工上班”,学习还能保持..." 就凭这个, 我当以敬服的眼光看她. 谁要BS这种人, 先BS一下自己好了.

我就挺鄙视她的。

说白了,女人去干这个闭上眼镜就权当享受

学习之余干一票还是有益身心健康的

这么说要一边学习一边作鸭子才真正教人敬佩
作者: 人在江湖    时间: 2005-9-13 19:21

发现小TT的贴子~~进来看一下~~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作者: 偷心猎人    时间: 2005-9-13 19:24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31, 16:48:29发表
堕落本来就是相对的,早二十年,不进国营单位,或者参加超女这样的活动,就是堕落,现在你还要拿这个标准去衡量别人,估计只会公认你变态,呵呵。

相对论都出来了,挖哈哈哈
作者: 逐鹿苍狼    时间: 2005-9-13 20:53



QUOTE:
waht the fuck!)

太激动,你把这个词写错了。
我个人并不排斥留学生出去买。在英国,很多妹妹都是找个老外,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英国人除外)。其实这和出去买也没什么分别。顶多肉体以外在加点感情投资。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3 22:31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22, 15:33:50发表

QUOTE:
原帖由突然累了于2005-08-21, 20:57:04发表
其实单逼这麽多讨论有什麽~

反对歧视妓女的仁兄,只要敢去娶一个妓女或者宣布你常去嫖嫖,我们都会认可你的论点~

可是要是不能证明的话,你说这麽多还是很虚伪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正说说嘛~又不用实际行为证实。

但我清楚一点,你不敢和父母说这种话对不对~唉~我对的话,你就随波逐流,不要狡辩了~

这位朋友,你歧视做体力劳动的么?如果你说“不歧视”,你是否认为我们要求你一定要毕生从事体力劳动,才能证明你不虚伪是合理的要求?

我和父母不会这么说,因为他们的思维观念已经被固化(别说六七十岁的他们,二三十岁的你不也是么?),我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精力去和他们解释争辩这些道理。再说了,做孩子的,不跟父母说的多了,难道你就是什么想法都是和父母沟通并且取得一致才能有的么?显然不是。
--所以,这段话你自己说得也不知所云。

最后,我也没有随波逐流,因为这里的“波”,很明显,是反着我的方向的。逆向还能随波逐流么?呵呵,除非我是超人。

这位朋友诡辩的能力倒是挺强,不过只要认真想想,也不难发觉他在胡扯.
你不反对妓女,而且还认为她们高尚.那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介意自己的老婆以后出去卖吗?我不要求你一定要让自己的老婆出去卖,我只想知道你有没有这种勇气.你既然认为这种东西是高尚的,那就没有理由害怕它,而且更应该支持它,否则你只是口是心非.记住,我只是问你是否有这种勇气,你别和我扯到其他地方去.

道德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虚无的,不是某个人说了算,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只是大部分人共同约定的一种观念,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或者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观念会有所改变,但至少在目前的中国,卖淫(好听点叫性服务吧)违反了大多数人所约定的道德观念.你可以有其他的想法,但你的想法代表不了现在的道德观念.

其实bs与否,也应该视情况而定.同样是出去卖的,但她们的原因和目的可能有很大差别.为生活所逼的,我只会同情,不会bs.但那些明明有能力,有机会去干其他工作,而又偏偏心甘情愿去卖的,我肯定bs.又不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选择这样的工作,难道真的为了享受?

卖淫是否违法?是否道德?这个其实不太重要,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它对社会的危害性.我想国家禁止卖淫,不光是因为它不道德吧,更重要的是它对社会造成危害.卖淫会传播性病,我实在很想知道,每年的爱滋病个案有多少是因为卖淫而来的.而且嫖娼也有可能破坏家庭幸福,在中国应该是比较严重的.外国或者观念开方点,但也不至于一点影响都没吧.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00:44

回大海:
1. 我认为世界上没有"诡辩"... 一个严格的正确的理论, 是应该抗的住各式各样的"诡辩"的. 建议你看看19世纪数学发展史和20世纪物理发展史, 有些时候最辉煌, 最新颖的成果就是从"诡辩"里产生的.

2. 至于你问Phil自己老婆如何如何, 这就更不恰当了. 不太好拿别人妻子为例, 就拿自己开刀吧! 我同样也是一个女性留学生, 你可以问我自己会不会去卖淫... 我不会, 但我并不反对别人去, 也并不觉得别人买淫就在道德上有什么问题. 我在这个问题上和Phil的逻辑差不多, 不反对别人去做什么并不代表自己一定就要做什么. 比如我相信你绝对不会鄙视那些煤矿工人, 也许你认为他们挣的光明正大的血汗钱, 很光荣. 我也觉得他们很光荣. 可是, 明天要让你自己下煤矿, 你会去那么做么?

3. 也许道德的确是大部分人约定的一个观念, 那么既然如此如过这个观念在随着时间而更变, 是否说明道德标准也在随着时间而更变呢? 这就又回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不要拿不同时间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不同时间的事情. 如过是少数服从多数, 那么在澳大利亚这个社会里, 以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社会里(中国什么情况还不清楚), (只要不触犯法律)性服务业和任何一个其他职业都一样的光荣. 我甚至认为, 一个女人的节操从生下来就是属于她自己的(而不应该属于某个未来男人的), 她对这个有权利做出任何决定, 做为观测者我们应该尊重她这项权利和选择.

4. 请不要假设从事性服务业的都是女性, 你在第三段话里用的"她们", 本公主以为非常不妥.

5. 至于社会危害性, 你为什么不打击那些嫖客? 他们才是真正给社会带来危害的根源(这其中也包括女性嫖客)... 在任何一个现代化市场下, 如过事先没有求是绝对不会有供, 反之一旦有求则必将有供. 所以说, 即使性服务危害社会, 它的存在也是由于嫖客而引起的, 这根本怪不到从事性服务业的工作人员的头上.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9-14 02:44

道德可能再某些时候提的特别厉害~~偶向来不认为性工作者有什么低贱的~~

一个女人如果能靠着这样赚够钱自己读出博士什么的~~那么总比大多数的留学生都要好~~应该他们都是花家里的钱~

难道一个达官的子女出去买房买车~~天天潇洒~~读书却丢在一边的比这些女人更好?

嫖客怎么又给社会带来危害了~~~人性是不能埋藏的~~每个人都有需要~~嫖客不去嫖~难道去强奸啊~~

不提倡 不歧视~~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4 03:30



QUOTE:
原帖由吕布貂蝉于2005-09-14, 2:44:01发表
道德可能再某些时候提的特别厉害~~偶向来不认为性工作者有什么低贱的~~

一个女人如果能靠着这样赚够钱自己读出博士什么的~~那么总比大多数的留学生都要好~~应该他们都是花家里的钱~

难道一个达官的子女出去买房买车~~天天潇洒~~读书却丢在一边的比这些女人更好?

嫖客怎么又给社会带来危害了~~~人性是不能埋藏的~~每个人都有需要~~嫖客不去嫖~难道去强奸啊~~

不提倡 不歧视~~

不是这样的

人性是不能埋藏的,但是之所谓社会,是需要纲常规范的。

性交易是不道德的,是一个自古已形成的底线,与其说这是道德的关系,不如说是社会进化的关系。

往往有人喜欢以特例诡辩,以模糊概念挖掘任何论点的“相对”含义使论据弱化。这使讨论失去基础,所以在下不喜欢回答这类引入歧途图的诡辩。
举例来说,我说,公认1+1=2是默认我们讨论基于算术的共识,因为算术的运用范围广泛,更容易得到共识。然而诡辩者却说,我可以举例1+1=0,1+1=10~~
这些特例的潜台词是将讨论诱导进入诡辩者的“独识”,所以在讨论时不成立。如果需要反驳,立论者完全可以说我可以让1+1=任何数,按照我定义的标准的话。

同样,要否认道德的底线也是非常容易的。按照诡辩者“我”的定义域,道德是可以有任意标准的。

现代社会道德沦丧了吗?

有些人“鄙视”道德,认为那就是“虚伪”。许多人的口头禅就是“伪君子不若真小人”云云。但是,我不掩饰我的人性,我看上你的财产,你妻女的姿色,我用真小人的手段把这些都弄到手,我倒是不虚伪了,你还会鄙视道德吗?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07:00

什么是道德? 如果按大海的原词, 它是"大部分人共同约定的一种观念", 那么道德永远不会沦丧, 它只是会随着人的这种共同观念的变而变而已. 如果你有更好的定义/解释, 也可以帖出来嘛... 但为什么说喜欢抛根问底的人, 都是"诡辩"之徒呢?

P.S. 建议阁下下次要出席法庭的话, 如果被对方律师问住了, 可以告诉法官说他/她在诡辩.

我也知道在这个社会上, 许多人拿反卖淫几乎当做一种宗教去信仰. 对于这些人, "卖淫是下贱的"这句话, 不需要任何原因, 它本身就是一个公理. 对于这种人, 除了感觉为什么莫名其妙信奉这个公理以外, 我也没别的好说的了. 毕竟我的原则是接受每一个人的自由信仰... 但与此同时, 我也希望你能接受其他假设的公理和你不一样的人. 这样大家不就公平了么?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4 08:36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7:00:27发表
什么是道德? 如果按大海的原词, 它是"大部分人共同约定的一种观念", 那么道德永远不会沦丧, 它只是会随着人的这种共同观念的变而变而已. 如果你有更好的定义/解释, 也可以帖出来嘛... 但为什么说喜欢抛根问底的人, 都是"诡辩"之徒呢?

P.S. 建议阁下下次要出席法庭的话, 如果被对方律师问住了, 可以告诉法官说他/她在诡辩.

我也知道在这个社会上, 许多人拿反卖淫几乎当做一种宗教去信仰. 对于这些人, "卖淫是下贱的"这句话, 不需要任何原因, 它本身就是一个公理. 对于这种人, 除了感觉为什么莫名其妙信奉这个公理以外, 我也没别的好说的了. 毕竟我的原则是接受每一个人的自由信仰... 但与此同时, 我也希望你能接受其他假设的公理和你不一样的人. 这样大家不就公平了么?

在下已经明确定义了可以看作诡辩的讨论模式,而且不喜欢回答这类“抛根问底”。这并非“被问住了”“自由信仰”等的问题,纯属节约体力和时间。

谈到法庭,如果在法庭上可以证明原/被告某一方一直是“性工作者”,对陪审团的倾向性可以有相当大的影响。不需要任何原因,事实就是这样,所以每个律师都不会放过在“道德”上贬低对方的可能性。这种做法,比钻入牛角尖死缠烂打有效得多。举例来说,某辨律师陈词:众所周知,通奸是对婚姻神圣的践踏……拆散家庭……不道德的……,对方反驳“不是,通奸是道德与否,是相对的,比如说某部落奉行走婚……是会随时间改变的……”
呵呵。

最后,社会为了某种需要,达成共识“性交易是不道德的”。“卖淫是下贱的”是推论之一。我认为这是共识,但楼上认为这属于“自由信仰”范畴,我也无话可说。
作者: 山水    时间: 2005-9-14 08:44

那些不反对、可以接受的说法,看上去象是对别人的尊重,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漠视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已。如果这种事发生在自己的母亲、妻子、女儿身上,还会是这种态度么?

还有关于道德观点进化的问题,说父辈们观点已经固化,所以不会跟他们讲这些事,那将来对自己的儿子、女儿呢?想必以后的年代会更加开化,但那时就会毫不隐晦地、坦然地跟他们讲了么?

自欺欺人罢了。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4 08:46

赞楼上一个,谈到了本质。
作者: 我不是迭戈    时间: 2005-9-14 09:43

澳大利亚怎么搞成这样?
他们的法律太荒唐了........
作者: 小马爱犬屋    时间: 2005-9-14 09:53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

按说在道德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有了性交易了.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男的出了钱,得到了性的满足,而女方出卖一点肉体,得到了金钱.

而打工同样也是在出卖肉体,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4 10:34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9-14, 9:53:43发表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

按说在道德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有了性交易了.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男的出了钱,得到了性的满足,而女方出卖一点肉体,得到了金钱.

而打工同样也是在出卖肉体,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道德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有了所有人性:杀人,乱伦,抢劫……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13:48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0:44:59发表
回大海:
1. 我认为世界上没有"诡辩"... 一个严格的正确的理论, 是应该抗的住各式各样的"诡辩"的. 建议你看看19世纪数学发展史和20世纪物理发展史, 有些时候最辉煌, 最新颖的成果就是从"诡辩"里产生的.

2. 至于你问Phil自己老婆如何如何, 这就更不恰当了. 不太好拿别人妻子为例, 就拿自己开刀吧! 我同样也是一个女性留学生, 你可以问我自己会不会去卖淫... 我不会, 但我并不反对别人去, 也并不觉得别人买淫就在道德上有什么问题. 我在这个问题上和Phil的逻辑差不多, 不反对别人去做什么并不代表自己一定就要做什么. 比如我相信你绝对不会鄙视那些煤矿工人, 也许你认为他们挣的光明正大的血汗钱, 很光荣. 我也觉得他们很光荣. 可是, 明天要让你自己下煤矿, 你会去那么做么?

3. 也许道德的确是大部分人约定的一个观念, 那么既然如此如过这个观念在随着时间而更变, 是否说明道德标准也在随着时间而更变呢? 这就又回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不要拿不同时间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不同时间的事情. 如过是少数服从多数, 那么在澳大利亚这个社会里, 以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社会里(中国什么情况还不清楚), (只要不触犯法律)性服务业和任何一个其他职业都一样的光荣. 我甚至认为, 一个女人的节操从生下来就是属于她自己的(而不应该属于某个未来男人的), 她对这个有权利做出任何决定, 做为观测者我们应该尊重她这项权利和选择.

4. 请不要假设从事性服务业的都是女性, 你在第三段话里用的"她们", 本公主以为非常不妥.

5. 至于社会危害性, 你为什么不打击那些嫖客? 他们才是真正给社会带来危害的根源(这其中也包括女性嫖客)... 在任何一个现代化市场下, 如过事先没有求是绝对不会有供, 反之一旦有求则必将有供. 所以说, 即使性服务危害社会, 它的存在也是由于嫖客而引起的, 这根本怪不到从事性服务业的工作人员的头上.

1   诡辩这个东西就此打住,再讨论下去三天两夜也说不清.反正这不是话题的重点,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

2   老实说,对于公主的回答,偶是极度失望的,因为根本就是答非所问.我要问的是"不反对的东西你敢不敢做",而你却用"不反对的东西不一定要去做"来回答.这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因为往往当你直接面对一样事物的时候,才能反映出你对它的真实评价.否则嘴上说得再好听,实际上恐怕连自己也不相信.

3   讨论一个话题或者干一件事情,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或者规则的.违反了这些标准或者规则,那只好直接判你出局了,因为大家根本就不是在相同的条件下去做事情.举个例子吧:你在A国犯了法,用A国的法律判刑很正常吧,但你却说B国的法律不是这样的,用A国的法律判刑不公平.或者甚至说A国的法律以前不是这样的,将来可能也有所改变,用现在的法律去判不妥.我倒,法官会不会傻到任由你胡扯  
你最好别跟我说法律也是相对的,世上根本没有必然的法律存在等等.法律才不理这些.用所谓的相对论来讨论问题,无非利用时间和地点的不同把概念模糊化.但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它就有具体的内容,而不是可以随意捏造的.法律是统治者强加给大众的,你同意也好,反对也好,始终改变不了这个事实.道德和法律是何其的相似,或者说道德也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添加给大众的一种观念.你就算反对,也改变不了.
你在一个中文论坛,和一群中国人讨论当代的问题,你却套用其他地方或者其他时代的道德观念,这和在A国犯罪套用B国法律一样荒谬.或者在其他国家提供性服务的确不算违反道德,但这种观念不适用于中国.你如果想找知音,恐怕也要到外国去找了.

4  公主又用特例来敷衍我了,那我加多个"他们"又何妨.由卖淫联想起妓女,和由强奸联想起男人对女人施暴一样正常.你如果认为把强奸的主体定为男人是对他们的歧视,那我实在无话可说了.我说的只是普遍的情况,你如果硬要把特例当成常例,那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以下为了方便,一律用妓女代替所有性工作者.

5  这个其实更荒谬,妓女和嫖客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我还没见到那个国家无聊到不允许卖淫,却允许嫖娼的.卖淫和嫖娼本来就同样不应该存在.只是由于一些原因而无法杜绝而已.但存在的东西不一定就是无错的.坏人也是到处可见,无法杜绝,难道你也支持坏人的存在?我反对妓女,可没有说过我支持嫖客.你也不妨问问楼上各位,有谁是反对妓女而支持嫖客的?
最后,我们不妨来讨论一下先有妓女还是先有嫖客的问题.不过我想,妓女和嫖客应该是同时诞生的.没有妓女,那嫖客根本没意义,没有嫖客,妓女也同样没意义.所以我还是要说,妓女和嫖客是密不可分的,把责任推卸给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妓女和嫖客都应该承担责任.至于说哪一个的影响更大,看看吸毒的和卖毒的怎样判,基本上便清楚了.事实胜于雄辩,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14:07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9-14, 9:53:43发表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

按说在道德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有了性交易了.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男的出了钱,得到了性的满足,而女方出卖一点肉体,得到了金钱.

而打工同样也是在出卖肉体,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又一个喜欢把概念模糊化的人,按照你的逻辑,现在干坏事也不能算犯法了,因为在法律出现之前,我们已经干着同样的坏事了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15:22

2. 不是我回答的不直接, 而是你问的本身有问题. 你问我, "不反对的东西你敢不敢做"... 这不反对和敢不敢做有什么关系? 间接回答山水的提问... 我可以理解你们在想什么, "Phil 不反对别人卖淫, 是否也不反对自己的妻女呢? 天宫是否也不反对自己这么做呢?" Phil 会怎样想我不欲做任何猜测, 还只能拿自己开刀. 不错, 我对自己从小就要求很高, 我当然不会去卖淫.

这个答案是否足以令你满足的说, "所以天宫心里还是对卖淫反对的, 甚至认为是可耻的, 要不怎么自己坚决不步入此职业呢?" 别急, 我还有辞呢. 我要求自己不要去卖淫之外, 还对自己别的方面要求了一大堆呢(上中学时, 还曾经要求过自己, 在数学竞赛里决不当(新西兰)全国第二). 可见, 对自己的要求怎么能和对别人的要求成为等价呢? 做人本来就应该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嘛. 也就是说, 做为我个人, 我可以要求自己不去卖淫, 但我无权要求别人都不去卖淫. 别人无论怎么选择他们的人生, 我都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这时候, 山水可能又要说, 天宫真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所涉及的没一个是她身边的人. 如果以后她女儿从事性服务, 看她还能否这么开放.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也很简单, 如果她小于18岁(或其它法定成年年龄), 我会以母亲的身份制止她那样做的. 如过她已经成人, 那么我只会劝告她不要去卖淫. 但她要是坚持我也不会阻止她, 更不会鄙视她, 我会尊重她的选择, 甚至适当的情况下给予一些支持(毕竟是自己女儿, 她需要母爱时我不能不在她身边).

3. 我承认法律是绝对的, 但我觉得我们在谈道德, 而不是谈法律... 况且澳法律是允许卖淫的. 至于道德, 这肯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在一个伊斯兰教徒的眼里, 他们应该接受不了中国满马路上的女人的服装方式. 我如过去伊郎, 我就必需按照伊斯兰教的规矩, 把自己上下裹的严严的. 我在中国就不用有这些方面的顾忌. 同理, 一个人在中国可能不方便从事性服务业, 那么到了澳大利亚, 风俗习惯又不一样了. 即使在中国国内, 很明显也有象Phil和小马相对开放的人; 还有黄钟, 大海相对保守的人. 怎么能说明道德观是绝对的呢? 如果是绝对的, 那么是否说这两批人里一定有一方错了呢?

4. 这不是特例. 我确实认为把强奸的主体定为男人是对他们的歧视. 人人都是平等的, 为什么男性服务者就该被忽略呢?

5. 请你看好你自己的贴子再说话...

QUOTE:
卖淫是否违法?是否道德?这个其实不太重要,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它对社会的危害性.我想国家禁止卖淫,不光是因为它不道德吧,更重要的是它对社会造成危害.卖淫会传播性病,我实在很想知道,每年的爱滋病个案有多少是因为卖淫而来的.

这个传播性传染病都是卖淫者的错啊? 岂不知性服务业才是这些传染病的最大受害者.

P.S. 最后声明一下, 我不喜欢把概念模糊化, 我喜欢把事情抛根问底(也就是说, 把所有的观点完全分解为公理部分和推理部分.)... 可是有些人说这叫诡辩.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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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黄钟毁弃于2005-09-14, 8:36:0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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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7:00:27发表
什么是道德? 如果按大海的原词, 它是"大部分人共同约定的一种观念", 那么道德永远不会沦丧, 它只是会随着人的这种共同观念的变而变而已. 如果你有更好的定义/解释, 也可以帖出来嘛... 但为什么说喜欢抛根问底的人, 都是"诡辩"之徒呢?

P.S. 建议阁下下次要出席法庭的话, 如果被对方律师问住了, 可以告诉法官说他/她在诡辩.

我也知道在这个社会上, 许多人拿反卖淫几乎当做一种宗教去信仰. 对于这些人, "卖淫是下贱的"这句话, 不需要任何原因, 它本身就是一个公理. 对于这种人, 除了感觉为什么莫名其妙信奉这个公理以外, 我也没别的好说的了. 毕竟我的原则是接受每一个人的自由信仰... 但与此同时, 我也希望你能接受其他假设的公理和你不一样的人. 这样大家不就公平了么?

在下已经明确定义了可以看作诡辩的讨论模式,而且不喜欢回答这类“抛根问底”。这并非“被问住了”“自由信仰”等的问题,纯属节约体力和时间。

谈到法庭,如果在法庭上可以证明原/被告某一方一直是“性工作者”,对陪审团的倾向性可以有相当大的影响。不需要任何原因,事实就是这样,所以每个律师都不会放过在“道德”上贬低对方的可能性。这种做法,比钻入牛角尖死缠烂打有效得多。举例来说,某辨律师陈词:众所周知,通奸是对婚姻神圣的践踏……拆散家庭……不道德的……,对方反驳“不是,通奸是道德与否,是相对的,比如说某部落奉行走婚……是会随时间改变的……”
呵呵。

最后,社会为了某种需要,达成共识“性交易是不道德的”。“卖淫是下贱的”是推论之一。我认为这是共识,但楼上认为这属于“自由信仰”范畴,我也无话可说。

国内不知道, 但在澳州如果哪个律师敢公开鄙视任何一个合法职业的话, 陪审团将全部鄙视该律师... 估计这官司也就不大离了. 你后来举的例子也是成立的(众所周知,通奸是对婚姻神圣的践踏……拆散家庭……), 因为它针对的是嫖客. 我不需要对嫖客做辩护, 我也同样鄙视他们.

P.S. 对嫖客态度鄙视, 因为他们大多数的行为会伤害到他人. 对性服务者态度中立, 因为他们和其他劳动者一样, 只是尽己之责而已.

P.S.S. 不赞成“性交易是不道德的”不止我一个吧(尤其在没有危害到第三者的利益下)? 怎么能说是共识呢? 这最多是你以个人的角度, 信奉的"公理"而已.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4 16:18

澳洲我真的是不知道。但是阁下言必‘澳洲’有欺负我们这些老土的嫌疑TAT

鄙视嫖客而捍卫妓女~~嗯嗯,我没法反驳了。

还有共识什么的……当然全人类60多亿不可能人人都一个想法……但是有人反对就不成为共识也太……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17:00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15:22:29发表
2. 不是我回答的不直接, 而是你问的本身有问题. 你问我, "不反对的东西你敢不敢做"... 这不反对和敢不敢做有什么关系? 间接回答山水的提问... 我可以理解你们在想什么, "Phil 不反对别人卖淫, 是否也不反对自己的妻女呢? 天宫是否也不反对自己这么做呢?" Phil 会怎样想我不欲做任何猜测, 还只能拿自己开刀. 不错, 我对自己从小就要求很高, 我当然不会去卖淫.

这个答案是否足以令你满足的说, "所以天宫心里还是对卖淫反对的, 甚至认为是可耻的, 要不怎么自己坚决不步入此职业呢?" 别急, 我还有辞呢. 我要求自己不要去卖淫之外, 还对自己别的方面要求了一大堆呢(上中学时, 还曾经要求过自己, 在数学竞赛里决不当(新西兰)全国第二). 可见, 对自己的要求怎么能和对别人的要求成为等价呢? 做人本来就应该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嘛. 也就是说, 做为我个人, 我可以要求自己不去卖淫, 但我无权要求别人都不去卖淫. 别人无论怎么选择他们的人生, 我都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这时候, 山水可能又要说, 天宫真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所涉及的没一个是她身边的人. 如果以后她女儿从事性服务, 看她还能否这么开放.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也很简单, 如果她小于18岁(或其它法定成年年龄), 我会以母亲的身份制止她那样做的. 如过她已经成人, 那么我只会劝告她不要去卖淫. 但她要是坚持我也不会阻止她, 更不会鄙视她, 我会尊重她的选择, 甚至适当的情况下给予一些支持(毕竟是自己女儿, 她需要母爱时我不能不在她身边).

3. 我承认法律是绝对的, 但我觉得我们在谈道德, 而不是谈法律... 况且澳法律是允许卖淫的. 至于道德, 这肯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在一个伊斯兰教徒的眼里, 他们应该接受不了中国满马路上的女人的服装方式. 我如过去伊郎, 我就必需按照伊斯兰教的规矩, 把自己上下裹的严严的. 我在中国就不用有这些方面的顾忌. 同理, 一个人在中国可能不方便从事性服务业, 那么到了澳大利亚, 风俗习惯又不一样了. 即使在中国国内, 很明显也有象Phil和小马相对开放的人; 还有黄钟, 大海相对保守的人. 怎么能说明道德观是绝对的呢? 如果是绝对的, 那么是否说这两批人里一定有一方错了呢?

4. 这不是特例. 我确实认为把强奸的主体定为男人是对他们的歧视. 人人都是平等的, 为什么男性服务者就该被忽略呢?

5. 请你看好你自己的贴子再说话...

QUOTE:
卖淫是否违法?是否道德?这个其实不太重要,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它对社会的危害性.我想国家禁止卖淫,不光是因为它不道德吧,更重要的是它对社会造成危害.卖淫会传播性病,我实在很想知道,每年的爱滋病个案有多少是因为卖淫而来的.

这个传播性传染病都是卖淫者的错啊? 岂不知性服务业才是这些传染病的最大受害者.

P.S. 最后声明一下, 我不喜欢把概念模糊化, 我喜欢把事情抛根问底(也就是说, 把所有的观点完全分解为公理部分和推理部分.)... 可是有些人说这叫诡辩.

2  可以了,公主的境界之高,常人难及.其实主要问题不是Phil说不反对,而是他非常离谱地说卖淫是一份高尚的职业,这才是真正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你真的认为它高尚,认为它和普通的职业没有什么分别,那么你老婆去卖,也只不过是做一份普通的工作,甚至可以说是一份高尚的工作.那么你更应该支持你老婆去干,至少你老婆去干,你也不应该反对,但实际上他可以做到吗?如果连这点勇气都没,证明他的所谓"高尚"很有问题
3  说了这么多,无非想告诉你,在目前的中国,认为卖淫是不道德的再正常不过了.我们又不是澳洲人,为什么要套用他们的道德标准.之所以有不同的答案,那是因为大家用着不同的道德标准来讨论问题,这能达成共识才叫奇迹.道德的确是相对的,会变的.但在某时某地,它有实实在在的内容,不能因为它的可变性而否认它当时的存在.我站在一个中国人的立场告诉你,卖淫在今时今日的中国就是不道德的.
4  不是我故意忽略,而是我不小心漏了,现在补上总可以吧.有些事情既然大家都清楚,那就没有必要详细解释了,否则说话多累.
5  按照我的理解,卖淫和嫖娼其实是没有多大分别的.就像我用妓女代替性工作者一样,我也用卖淫代替这两项活动,都是为了方便,并不是只针对卖淫而言.我最多承认我思维不够严密,但我不认为自己的基本观点有错.卖淫和嫖娼这种性服务活动本来就应该禁止.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4 17:11

如果没有半点认为卖淫不好。

这个职业是低投入高产出,附合人性需要,而且历史上对其推崇倍至冠以“神女”之名。智者不选此职为业,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观世间,苦海中人挣扎呼号乃是为己。岸上之人呼号,只为怜悯。怜悯要说成正意。那就是虚伪。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17:12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15:45:52发表

QUOTE:
原帖由黄钟毁弃于2005-09-14, 8:36:05发表
[quote]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7:00:27发表
什么是道德? 如果按大海的原词, 它是"大部分人共同约定的一种观念", 那么道德永远不会沦丧, 它只是会随着人的这种共同观念的变而变而已. 如果你有更好的定义/解释, 也可以帖出来嘛... 但为什么说喜欢抛根问底的人, 都是"诡辩"之徒呢?

P.S. 建议阁下下次要出席法庭的话, 如果被对方律师问住了, 可以告诉法官说他/她在诡辩.

我也知道在这个社会上, 许多人拿反卖淫几乎当做一种宗教去信仰. 对于这些人, "卖淫是下贱的"这句话, 不需要任何原因, 它本身就是一个公理. 对于这种人, 除了感觉为什么莫名其妙信奉这个公理以外, 我也没别的好说的了. 毕竟我的原则是接受每一个人的自由信仰... 但与此同时, 我也希望你能接受其他假设的公理和你不一样的人. 这样大家不就公平了么?

在下已经明确定义了可以看作诡辩的讨论模式,而且不喜欢回答这类“抛根问底”。这并非“被问住了”“自由信仰”等的问题,纯属节约体力和时间。

谈到法庭,如果在法庭上可以证明原/被告某一方一直是“性工作者”,对陪审团的倾向性可以有相当大的影响。不需要任何原因,事实就是这样,所以每个律师都不会放过在“道德”上贬低对方的可能性。这种做法,比钻入牛角尖死缠烂打有效得多。举例来说,某辨律师陈词:众所周知,通奸是对婚姻神圣的践踏……拆散家庭……不道德的……,对方反驳“不是,通奸是道德与否,是相对的,比如说某部落奉行走婚……是会随时间改变的……”
呵呵。

最后,社会为了某种需要,达成共识“性交易是不道德的”。“卖淫是下贱的”是推论之一。我认为这是共识,但楼上认为这属于“自由信仰”范畴,我也无话可说。

国内不知道, 但在澳州如果哪个律师敢公开鄙视任何一个合法职业的话, 陪审团将全部鄙视该律师... 估计这官司也就不大离了. 你后来举的例子也是成立的(众所周知,通奸是对婚姻神圣的践踏……拆散家庭……), 因为它针对的是嫖客. 我不需要对嫖客做辩护, 我也同样鄙视他们.

P.S. 对嫖客态度鄙视, 因为他们大多数的行为会伤害到他人. 对性服务者态度中立, 因为他们和其他劳动者一样, 只是尽己之责而已.

P.S.S. 不赞成“性交易是不道德的”不止我一个吧(尤其在没有危害到第三者的利益下)? 怎么能说是共识呢? 这最多是你以个人的角度, 信奉的"公理"而已. [/quote]
2  嫖客伤害人,妓女就不伤害人,这是什么逻辑?嫖客也只不过是去买东西和使用东西而已,既然是你情我愿的,还谈什么伤害.你如果硬要说嫖客伤害人,那么妓女也一样伤害人,否则我认为你歧视嫖客.
3  我之前都说过了,所谓的道德或共识,是需要大多数人认同的才算.我10000个人反对,你10个人同意,你说哪个才算共识?如果不是少数服从多数,反过来这个社会也不知道会变成怎样?公主,我好象看到支持你的人不多啊,如果想你的观点达成共识,还要加把劲才行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4 17:13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9-14, 9:53:43发表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

按说在道德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有了性交易了.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男的出了钱,得到了性的满足,而女方出卖一点肉体,得到了金钱.

而打工同样也是在出卖肉体,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当呼你为道德史前人类?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4 17:35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4, 17:11:07发表
如果没有半点认为卖淫不好。

这个职业是低投入高产出,附合人性需要,而且历史上对其推崇倍至冠以“神女”之名。智者不选此职为业,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观世间,苦海中人挣扎呼号乃是为己。岸上之人呼号,只为怜悯。怜悯要说成正意。那就是虚伪。

补充一下,职业还有门槛一说。也许这行业的就职门槛到真为难到一些人。于是酸葡萄效应也并不是不可能啊。
那么,他们认为这行业是道德的,但是自己不愿参予,可以理解成不能参予。。。。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18:01

大海无量:
2, 4: 就算达到共识了吧. 1.2看Phil回来怎么说了...

3, 很高兴我们之间能达到认为"道德是相对的"这点共识. 至于后面的话, 我也没的可驳, 因为它和我上述的命题完全不冲突. 卖淫在中国是违法的, 而我以上所述都是在合法的假设下的论说. 但主题讨论的是澳州卖淫问题...

5, 这是我们之间存在的最大冲突点. 以我的看法, 在现代的市场经济制度下, 永远是因求而供, 而不是因供而求. 关于伤害问题, 也许你没搞明白我的意思, 嫖客所伤害的人是和他/她亲密的人(例如其配偶), 因为其行为是一种背叛. 假设性服务者是单身, 或者得到配偶同意(对于这两个假设都不成立的, 也许要另做别论.), 那么他/她的行为则不会对任何人构成伤害, 其行为是在履行一个合法的职业. 这是嫖客和性服务者最根本的区别.

也许这时候有人会问, "如过根本没有性服务者, 那么嫖客不就没有机会不忠了么?" 这个问题本身是有漏洞的, 首先这个反问, 不能对任何一个单一性服务者, 构成有危害的结论. 因为不管他/她是否从事这个职业, 嫖客既然选择背叛他/她就永远可以找到别人的. 因此任何一个人是否从事性服务业, 不能对他/她潜在的客户是否不忠有什么改变. 即使没有了妓女/鸭子这种最直接的, 外面包小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 整个职业存在与否, 都不会对嫖客的本性有什么作用.

6. 以朝核问题为例, 现在五国都至少在桌面上宣布, 要一个无核的朝鲜半岛, 唯有平壤当局不完全同意. 按你的"大多数"理论, 是否六方会谈就该算是"圆满成功"了?

P.S. 本来就是思想性交流而已, 为什么非要拉支持者呢?
作者: 人在江湖    时间: 2005-9-14 18:41

看这个贴子有段时间了,非常感叹Phil和天宫公主的理性思维,网上辩论很容易流于诡辩或人参公鸡,但二位一直非常冷静的在阐述观点,于是进来支持一下.

道德这个东西是因时因地而变的,不扯远了,比如在不久以前,就是我小时候,恋人在街上手牵手都是很大胆的行为,至于拥抱大人都是要我们小孩子"不许看",更不要说亲吻了.再早几年,还有戴红袖章的专门去查晚上在河边谈恋爱的,肩靠肩的坐在一起都有可能当流氓抓,而现在大家不会说看到恋人当街亲吻就喊抓流氓吧.这就是因时而变.

因地而变,现在还不是有的国家,妇女要把自己包得只露两只眼睛,这样国家里的一些人看我们,未必不觉得我们道德沦丧,这和我们中的一些人看他国性工作合法觉得"坏"是一个道理.

网上关于这一方面话题最后总是会扯到具体人的身上去,说"如果是你(或是你的女性亲属)去如何如何",这种例子很无聊.因为我们的观点也只是一个"不岐视"而已.我们平时都说不要岐视民工啊,收破烂的啊,扫大街的啊,那是不是只要不岐视就得自己去从事这个行业?这样的推论是没有意义的,不过一时口舌之快而已.

说真的,轩辕算不错的讨论环境了,天涯上更甚.经常在想,什么时候人与人之间可以相互平等的对待,仅仅做到"不岐视"就真的那么难么~~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20:18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18:01:05发表
大海无量:
2, 4: 就算达到共识了吧. 1.2看Phil回来怎么说了...

3, 很高兴我们之间能达到认为"道德是相对的"这点共识. 至于后面的话, 我也没的可驳, 因为它和我上述的命题完全不冲突. 卖淫在中国是违法的, 而我以上所述都是在合法的假设下的论说. 但主题讨论的是澳州卖淫问题...

5, 这是我们之间存在的最大冲突点. 以我的看法, 在现代的市场经济制度下, 永远是因求而供, 而不是因供而求. 关于伤害问题, 也许你没搞明白我的意思, 嫖客所伤害的人是和他/她亲密的人(例如其配偶), 因为其行为是一种背叛. 假设性服务者是单身, 或者得到配偶同意(对于这两个假设都不成立的, 也许要另做别论.), 那么他/她的行为则不会对任何人构成伤害, 其行为是在履行一个合法的职业. 这是嫖客和性服务者最根本的区别.

也许这时候有人会问, "如过根本没有性服务者, 那么嫖客不就没有机会不忠了么?" 这个问题本身是有漏洞的, 首先这个反问, 不能对任何一个单一性服务者, 构成有危害的结论. 因为不管他/她是否从事这个职业, 嫖客既然选择背叛他/她就永远可以找到别人的. 因此任何一个人是否从事性服务业, 不能对他/她潜在的客户是否不忠有什么改变. 即使没有了妓女/鸭子这种最直接的, 外面包小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 整个职业存在与否, 都不会对嫖客的本性有什么作用.

6. 以朝核问题为例, 现在五国都至少在桌面上宣布, 要一个无核的朝鲜半岛, 唯有平壤当局不完全同意. 按你的"大多数"理论, 是否六方会谈就该算是"圆满成功"了?

P.S. 本来就是思想性交流而已, 为什么非要拉支持者呢?

其他都不说,光说第5点.很明显的你只是为妓女推卸责任.你引诱了别人犯罪,你能凭一句"他犯罪是因为他有犯罪倾向,我是否唆摆根本没有影响"来推卸责任吗?这是绝对不能的.法律上有教唆罪这种东西.没有妓女,或者嫖客仍然会选择背叛.但有了妓女,这就让嫖客可以直接背叛,能让别人直接背叛的东西总不会是什么好事吧,至少取缔它,可以减少别人背叛的机会,我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错.
就算嫖客的本质是犯贱的又如何,这也根本不能说明妓女就是正经的,那些有男友或者有丈夫的仍然出来卖,难道她们这些行为就不叫背叛,你恐怕把卖淫的原因理想化了.本来双方都有责任,你偏要把责任都推在其中一方身上,这是绝对的不公平.
再有,其实你跑题跑得太远了.无论责任在嫖客还是在妓女身上,但传播性病,破坏家庭的事实是不会改变的.性服务行业本来就应该禁止,妓女和嫖客理应打击.就算你把卖淫的目的美化,但一日改变不了性服务行业对社会的危害,它就不应该出现.

最后顺便说说,主题虽然是关于澳洲嫖娼问题,但别忘了后面有"对中国留学生的影响"这几个字样.中国的道德观念对这个主题是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不光是你澳洲那边的问题.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20:27



QUOTE:
原帖由人在江湖于2005-09-14, 18:41:55发表
看这个贴子有段时间了,非常感叹Phil和天宫公主的理性思维,网上辩论很容易流于诡辩或人参公鸡,但二位一直非常冷静的在阐述观点,于是进来支持一下.

道德这个东西是因时因地而变的,不扯远了,比如在不久以前,就是我小时候,恋人在街上手牵手都是很大胆的行为,至于拥抱大人都是要我们小孩子"不许看",更不要说亲吻了.再早几年,还有戴红袖章的专门去查晚上在河边谈恋爱的,肩靠肩的坐在一起都有可能当流氓抓,而现在大家不会说看到恋人当街亲吻就喊抓流氓吧.这就是因时而变.

因地而变,现在还不是有的国家,妇女要把自己包得只露两只眼睛,这样国家里的一些人看我们,未必不觉得我们道德沦丧,这和我们中的一些人看他国性工作合法觉得"坏"是一个道理.

网上关于这一方面话题最后总是会扯到具体人的身上去,说"如果是你(或是你的女性亲属)去如何如何",这种例子很无聊.因为我们的观点也只是一个"不岐视"而已.我们平时都说不要岐视民工啊,收破烂的啊,扫大街的啊,那是不是只要不岐视就得自己去从事这个行业?这样的推论是没有意义的,不过一时口舌之快而已.

说真的,轩辕算不错的讨论环境了,天涯上更甚.经常在想,什么时候人与人之间可以相互平等的对待,仅仅做到"不岐视"就真的那么难么~~

把卖淫说成高尚的也叫理性,我实在想撞豆腐
你好象还没搞清楚不歧视和支持的区别,这两者根本是不同程度的态度.
我可以做到不歧视那些因生活所逼而去卖淫的,但我做不到支持她们卖淫.不歧视某些妓女情有可原,但至少不应该支持.
再者,你把所有卖淫的都一概而论了,我很反感这种态度.那些有正当职业不干而去卖淫的,根本就是犯贱,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作者: 人在江湖    时间: 2005-9-14 20:31

呵呵~~夏虫不可语冰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20:53

请大海指出我的逻辑(或江湖姐姐的)具体哪里有问题, 不要说什么"很明显的你只是为妓女推卸责任."... 还有什么"我实在想撞豆腐"这种没有实质性的空话.

再强调一便...
1. 按市场经济学理论, 是先有嫖客的求, 后有性服务者的供, 因求而供的道理可以说是商学界的共识. 你说要禁止性服务业, 好啊, 先去杜绝消费者吧. 在任何自由市场, 消费者才是市场走向的向导.

2. 你把"妓女"统称为了全部性服务者, 这本身是一种错误的看法. 因为对于每个嫖客来说, 他/她嫖就是背叛, 不嫖就是不背叛. 而对于任意一个单独的性服务者而言, 他/她是否从事这个行业, 和那个潜在客户是否背叛没有关系. 因此对于任何单独的性服务者, 你不能指责他/她有教唆罪. 我希望你在回贴之前领会到这点不同.

3. 传染病问题... 你在讨论的前提已经是默认为, "妓女"比其他人类要下贱... 也许在性服务业里, 你也假设了妓女比鸭子要下贱(不然真的不理解你为什么一直把一切都针对妓女 - 多敲几下键盘就那么要命么?... 这种性别歧视已经让我忍无可忍了)...  所以如果一个嫖客染上了性病, 你会大骂性服务者, 而不想嫖客本身的问题... 反而性服务者患了病, 你却好不在乎的说活该... 除非你能平等看待性服务者和嫖客的关系, 我不想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

P.S. 谢谢江湖姐姐给予的支持.
作者: 三国狂魔    时间: 2005-9-14 21:17

靠,上错号了.算了,继续说  
我晕死,我早已说过,我是因为懒得多说一些人们早已清楚的东西,所以才省略的.你如果硬要和我钻牛角尖,我也只好很不情愿地多打几个字.
你由始至终都没看懂我的意思,我是说卖淫和嫖娼两样都应该禁,而不是只禁卖淫,而允许嫖娼.你最后的问题已经变成卖淫者先有性病,还是嫖娼者先有性病.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实质的意义.无论是那一方先带病,性服务也会造成性病的蔓延,这根本就不是谁传染给谁的问题.而且我从来没有说过卖淫者比其他人类要下贱,我只是说他(她)这种工作会造成不良影响,嫖娼者也是,这两种人都应该负责任.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认为两个只能砍一个,难道这两种东西都取缔不可以吗?这是什么道理?那些吸毒卖毒的,难道就因为先有吸毒的求而忽略卖毒的供吗?这明显就是不科学的.供是直接的,杜绝了它至少可以让那些人欲求不能.至于你说卖淫者不用负引诱的责任,那些街边拉客的小姐又不知作何解释.一些本来没打算嫖的,但因为抵受不了卖淫者的挑逗而成了嫖客,这种情况难道卖淫者不应该负责任吗?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21:42

我看懂你的意思了, 但性服务者和嫖客有性质上的不同, 这种不同我早就讲过的, 是你始终没看明白我的贴.

P.S. 我只是说个人鄙视嫖客, 对性服务人员态度中立. 既然是合法职业, 为什么要砍呢? 鄙视归鄙视, 都没犯法就都不应该看.

P.S.S. 诚实的告诉我, 同样从事性服务业的, 妓女在你心里是否比妓男下贱?
(如果是, 你这个省略的后面可就大有文章了. )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22:03

我也不知道谁不明白谁,硬要说我歧视妓女,自己反而把卖淫者和嫖客区别对待.嫖的就一定叫背叛,卖的反而一点错都没,你自己才是真的歧视嫖客.供求关系也只不过说明谁起主导作用而已,根本证明不了供者就没有影响力,拿这点为供者开脱责任是远远不够的.我一开始就已经表明对卖淫者和嫖娼者的态度,实在不明白这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22:14

搞清楚了两者的关系,那下面的问题已经很简单了.不管你卖淫也好,嫖娼也好,总之性服务就是容易传播性病,你不用管是谁传播给谁,反正就是一传十,十传百,谁先有性病,这个根本不重要.既然造成危害,为什么不禁止整个性服务行业?至于破坏家庭幸福,你无非想说,就算没有卖淫者,那些嫖客本身也会做出一些破坏家庭幸福的事.但实际上,没有卖淫者,只能说那些想嫖的人有可能背叛家庭.但卖淫者的出现,却为他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条件去背叛家庭,给别人提供这种不良条件就是不对.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4 22:17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嫖客和一个性服务者, 那么你说的完全正确.
问题是世界上有无数个嫖客, 和无数个性服务者. 这样的话, 对于周围人的伤害(其实主要是嫖客家属), 嫖客的作用就比性服务者的要大的多了.

你自己博弈一下就很清楚了. 今晚张三(嫖)找了李四(妓), 如果张三不来, 他家不会有人受到伤害. 如果李四不来但张三贼心不死, 他/她完全可以找王五, 赵六等等... 其家人一样受到伤害.

这就很明显了, 受害者是否受到伤害在于嫖客是否嫖, 而不在于性服务者是否接待客人.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22:26

我想我楼上的解释已经很清楚了,卖淫者是为嫖客的背叛提供条件,虽然这不是必要条件,但已经够充分的了.而且这还只是停留在破坏家庭这一论点上,我还没有和你算性服务行业传播性病这一笔帐.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4 22:52



QUOTE:
原帖由人在江湖于2005-09-14, 20:31:56发表
呵呵~~夏虫不可语冰

这个冬虫不做也罢?

对你表示景仰…………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4 22:55

天,嫖客有什么好鄙视的。别人花钱买服务,到还要受到鄙视。

别人也是合法的。。。。。嫖也合法,不嫖也合法。轮得到你鄙视不?
作者: 人在江湖    时间: 2005-9-14 23:29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4, 22:52:21发表
这个冬虫不做也罢?

对你表示景仰…………

又见幽浪兄~~近来还读传习录否~~冬虫夏虫相相非实相~~是看公主辛苦~~进来小灌一下以示支持~~对于兄台~~江湖亦景仰的很~~但惜平日交流的少了~~借小TT的贴子说一下话~~TT也不会怪偶吧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23:40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4, 21:42:30发表
我看懂你的意思了, 但性服务者和嫖客有性质上的不同, 这种不同我早就讲过的, 是你始终没看明白我的贴.

P.S. 我只是说个人鄙视嫖客, 对性服务人员态度中立. 既然是合法职业, 为什么要砍呢? 鄙视归鄙视, 都没犯法就都不应该看.

P.S.S. 诚实的告诉我, 同样从事性服务业的, 妓女在你心里是否比妓男下贱?
(如果是, 你这个省略的后面可就大有文章了. )

合法不等于合理,在美国,古怪的法律多的是.如果法律本身就是不合理的,那由它衍生出来的结果也同样有问题.任何一个政府所作出的决定都是为了维护它自身的利益,本来就很难用绝对的正确或者错误来定义它.反正换了在其他国家,这种情况就是不允许发生的.出了澳洲,就是欠骂.

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我觉得妓男更贱.男人谋生的手段总比女人多,我一向都是看不起那些吃软饭的.我之所以经常说妓女,是因为卖淫的绝大多数是女人,由卖淫联想起妓女其实是很正常的,只不过是你对性别歧视太敏感而已.既然说到联想,不妨再交代一下前面的一个问题.在中国是没有女人强奸男人这种法律规定的,所以我认为强奸的主体是男人并没有什么错.

最后再总结一下问题吧:其实卖淫和嫖娼可以说是一个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内因起决定作用,但外因也有影响.如果我所读的政治书没有骗我的话,事物的发展就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实际上你只承认内因的存在,并且把它的作用放大,而完全无视外因所产生的作用.这在哲学上来说是不是叫形而上学?偶的政治不好,希望有高手能告诉我答案.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4 23:41



QUOTE:
原帖由人在江湖于2005-09-14, 23:29:07发表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4, 22:52:21发表
这个冬虫不做也罢?

对你表示景仰…………

又见幽浪兄~~近来还读传习录否~~冬虫夏虫相相非实相~~是看公主辛苦~~进来小灌一下以示支持~~对于兄台~~江湖亦景仰的很~~但惜平日交流的少了~~借小TT的贴子说一下话~~TT也不会怪偶吧  

说实话,一直没读过。天生就会。不能怪我骗你…………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9-14 23:45

咳咳……楼上两位不要版聊啊:)

“性工作者”这个名词已经开始被官方媒体使用了= =
作者: 人在江湖    时间: 2005-9-14 23:49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4, 23:41:41发表

QUOTE:
原帖由人在江湖于2005-09-14, 23:29:07发表
[quote]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4, 22:52:21发表
这个冬虫不做也罢?

对你表示景仰…………

又见幽浪兄~~近来还读传习录否~~冬虫夏虫相相非实相~~是看公主辛苦~~进来小灌一下以示支持~~对于兄台~~江湖亦景仰的很~~但惜平日交流的少了~~借小TT的贴子说一下话~~TT也不会怪偶吧  

说实话,一直没读过。天生就会。不能怪我骗你………… [/quote]
即使骗一下也无妨~~  

和兄台说话应该是件愉快的事~~不过再盖楼就是版聊了~~小TT虽然不怪偶~~门清MM却难办了~~休息一下~~休息一下~~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4 23:50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9-14, 23:45:55发表
咳咳……楼上两位不要版聊啊:)

“性工作者”这个名词已经开始被官方媒体使用了= =

书面语否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4 23:51

他有斩马刀,只管斩就是了。

是就是,非就是非。谁叫这里连个聊天室都没有……
作者: 马超爱尚香    时间: 2005-9-15 00:05



QUOTE:
原帖由黄钟毁弃于2005-09-14, 10:34:38发表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9-14, 9:53:43发表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男的出了钱,得到了性的满足,而女方出卖一点肉体,得到了金钱.

而打工同样也是在出卖肉体,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茫...作鸡的不贱那什么才叫贱?

这句话我只同意前半句,只要有需要,两相情愿,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即使你因此的了病,那也是你自己爱塞,,谁叫你去嫖又不注意...
不过想说的是这种交易并不等同于一般打工者所谓的"出卖肉体",打工者们在是在用自己的智慧或者体力在工作上换取金钱,他们出卖的是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而那些作鸡的呢?他们穷的只剩下自己的身体可以出卖了.他们还不如去做乞丐..
或许我的灵魂并不比妓女们干净,所以我并不想去指责.但至少我的灵魂比她们高贵,所以我看不起她们.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5 01:37

把卖淫列为合法,与社会认为性交易是道德的是两个概念。

道德由于没有白纸黑字的写在典籍上,很难确切的给出一个全面的道德范畴,这是事实。而且社会的道德感会随时间变迁,这也是事实。但,认为因此就可以说社会共识的道德底线发生显著改变,已经把性交易认为是道德的,显然是不客观的。

转回去说,把卖淫列为合法,考虑的不仅仅是道德。还有税收、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失业就业等等多方面权衡。由于合法就变成合乎道德,显然是幼稚的判断。

展开一下,如果一定认为卖淫是道德的,那么这个职业应当可以理直气壮站到光天化日之下,说不定某天媒体还要追捧某位性工作者床上功夫了得,得到政府表彰之类。但是现状是什么呢?据我所知的是,即使在卖淫合法的澳洲,为卖淫活动进行广告也是非法的。拉皮条非法。宣传卖淫非法。如此就很说明问题了。

身在国外,接触到不同的文化而展开思辨是好事。但是全盘接受是否合理尚有代商榷,而迫不及待的为他人尚遮遮掩掩的丑事贴金,就显得盲目了。

我记得若干年前好莱坞有部电影《不道德的交易》,如果按楼上几位高人的见解,完全应当改名为《道德的交易的典范》了,人家可以上百万的档次,那个叫品位!

在下对于性交易的看法到此为止。改说的说了,听得进听不进都没关系。继续和卖淫的追捧者纠缠,不符合在下作风。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1:42

把,法律,道德的底法。好好论证一番。

要不,法律成了道德。这本身就挺好玩的……

历史上,“无烟工业”很多时候是合法的。但是“妓者下贱,嫖者败坏”一直大体是共识。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5 02:22

对于那些支持卖淫的人来说,道德基本上是没意义的,因为道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们所说的道德,他们根本听不进去.和他们谈道德,和对牛弹琴没什么分别.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2:42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道德约成定俗。道德的内容是发展的,是可变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可明趋向的。但是,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就如,有人想作史前野蛮人类,以欲望为行为驱动,弃理性于不顾。有人想做未来新人,弃众人而不屑。可惜,此刻即是此刻,有此行径,只当笑耳。

看他们东搬西凑,自己乐得欣赏好了……别人都承认诡辩了。。。。。你还能要求更多?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5 03:06

标准只是相对的,你这里约成的道德观念,换了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适用,至于道德的趋势,世上恐怕还没有这种先知,可以知道几百年后的事情.
我只能说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道德才有它具体的定义.而那些支持者就是喜欢用道德的可变性来否认道德的这种特定存在.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4:57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5, 2:42:28发表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道德约成定俗。道德的内容是发展的,是可变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可明趋向的。但是,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就如,有人想作史前野蛮人类,以欲望为行为驱动,弃理性于不顾。有人想做未来新人,弃众人而不屑。可惜,此刻即是此刻,有此行径,只当笑耳。

看他们东搬西凑,自己乐得欣赏好了……别人都承认诡辩了。。。。。你还能要求更多?

标准只是相对的,你这里约成的道德观念,换了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适用,至于道德的趋势,世上恐怕还没有这种先知,可以知道几百年后的事情.我只能说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道德才有它具体的定义.而那些支持者就是喜欢用道德的可变性来否认道德的这种特定存在.

看了仁兄这段话,发现自己的确有误: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该就是:道德本身就是标准,违此则非。

但其他本人有自己的看法。
道德的发展趋势,如过去讲人的生存权时,由于,教义和伦理的多方原因。安乐死,是不道德的,邪恶的。但是,现在看来,安乐死的道德面貌正在改观。而且可以遇见,合理的安乐死能为更多人接受。

道德的发展,其实和信仰是分不开的,道德属于形下的范畴。而形上发生改变,道德自然改变。虽然过程曲折和缓慢,但这些都是可明趋向的。

其实这段话而言,更有点造神的意味了。不求共识:)

由此引出:
无论东方,西方在主流的信仰中都是趋向于禁欲或则说是敛欲的。有此观点,盖因人存世界,物力有限,欲望无穷。
当主流信仰改变成纵欲之时,起码得有一个基本条件,社会物质全面丰富甚至有余。
可是那个时候,不成大同社会了吗?无法,无律。需取欲得,想和谁性交只要对方同意,就和谁性交,性交也不存在物质交易的问题了。同样也不会存在妓者。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5:19



QUOTE:
原帖由大海无量于2005-09-15, 2:22:48发表
对于那些支持卖淫的人来说,道德基本上是没意义的,因为道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们所说的道德,他们根本听不进去.和他们谈道德,和对牛弹琴没什么分别.

道德本身就是相对的,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标准. 尊重别人的道德标准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涵养.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5:22



QUOTE:
原帖由大海无量于2005-09-15, 3:06:40发表
标准只是相对的,你这里约成的道德观念,换了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适用,至于道德的趋势,世上恐怕还没有这种先知,可以知道几百年后的事情.
我只能说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道德才有它具体的定义.而那些支持者就是喜欢用道德的可变性来否认道德的这种特定存在.

我们之间最大的矛盾就是, 你一直以时间地点作为讨论单位, 而我一直以个人作为讨论单位.

这也包括为什么你一直不理解嫖客和性服务者的区别.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5:26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5, 2:42:28发表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道德约成定俗。道德的内容是发展的,是可变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可明趋向的。但是,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就如,有人想作史前野蛮人类,以欲望为行为驱动,弃理性于不顾。有人想做未来新人,弃众人而不屑。可惜,此刻即是此刻,有此行径,只当笑耳。

看他们东搬西凑,自己乐得欣赏好了……别人都承认诡辩了。。。。。你还能要求更多?

今天世界人之间的唯一道德公识, 恐怕就是不能拿原子弹乱炸地球吧.
否则, 我估计就一个学生宿舍里的人, 都很难对更深刻的道德观念达成共识.

有人想作史前人类怎么了? 想做未来新人又怎么了? 难道与众不同就给你嘲笑的执照了么? 难道信念不同就一定不能互相尊重么? 这些才是一个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品德啊.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8:15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5, 5:26:29发表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5, 2:42:28发表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道德约成定俗。道德的内容是发展的,是可变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可明趋向的。但是,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就如,有人想作史前野蛮人类,以欲望为行为驱动,弃理性于不顾。有人想做未来新人,弃众人而不屑。可惜,此刻即是此刻,有此行径,只当笑耳。

看他们东搬西凑,自己乐得欣赏好了……别人都承认诡辩了。。。。。你还能要求更多?

今天世界人之间的唯一道德公识, 恐怕就是不能拿原子弹乱炸地球吧.
否则, 我估计就一个学生宿舍里的人, 都很难对更深刻的道德观念达成共识.

有人想作史前人类怎么了? 想做未来新人又怎么了? 难道与众不同就给你嘲笑的执照了么? 难道信念不同就一定不能互相尊重么? 这些才是一个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品德啊.



QUOTE:
今天世界人之间的唯一道德公识, 恐怕就是不能拿原子弹乱炸地球吧.

如果这是公识,就不会有所谓的“邪恶国家了”。
公识,永远是相对的。

QUOTE:
有人想作史前人类怎么了? 想做未来新人又怎么了? 难道与众不同就给你嘲笑的执照了么? 难道信念不同就一定不能互相尊重么? 这些才是一个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品德啊.

评价不过是客观反映实在,如果你真觉得好。不该认为是嘲笑,当是乐意接受吧?可见,你自己也从来没有认真审视过自己的思维。当别人撕破那种伪善之时,就认定是嘲笑,难以接受了吧?
尊重,首先当自尊自重!诸如论坛发贴,首先得看清题清。妄下断言,就是对己对人的不尊重。礼屈词穷时,顾左右而言它,更是自损其德。

俗话说:面子是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8:17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5, 5:22:43发表

QUOTE:
原帖由大海无量于2005-09-15, 3:06:40发表
标准只是相对的,你这里约成的道德观念,换了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适用,至于道德的趋势,世上恐怕还没有这种先知,可以知道几百年后的事情.
我只能说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道德才有它具体的定义.而那些支持者就是喜欢用道德的可变性来否认道德的这种特定存在.

我们之间最大的矛盾就是, 你一直以时间地点作为讨论单位, 而我一直以个人作为讨论单位.

这也包括为什么你一直不理解嫖客和性服务者的区别.

道德观,属社会、群体问题。以一个人为案例,做为课题。你当是个人心理研究?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8:40

1. 道德观不以个人为案例... 我晕. 这种粗糙草率的思维, 将会冤枉多少无辜?

2. 我在我思去发贴是为了论事, 而不是论人. 如果你觉得我伪善, 我也没辙. 你对我个人有意见, 建议你用PM或者QQ方式提出. 在公开场合议论任何人(名人除外), 都是我不能接受的事情(前几天有人公开议论stop, 我也贴出了类似的意见.).

3. 这是你在本标题内三个不同的贴子里写的:
A. 公识,永远是相对的。
B. 该就是:道德本身就是标准,违此则非。
C. 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D.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在C, 你认为道德是一种共识, 在A你又说公识是相对的. 推理: 道德本身也是相对的. 道德既然是相对的, 那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 那么既然如此, 请你解释一下B和D的意思. 具体的说, 当你说道德本身就是标准, 一个刻度, 一个理念 - 你指的具体是什么刻度和理念? 如果道德是绝对的, 从逻辑上倒也没什么, 但你同时说过道德是相对的, 那么这个问题必须澄清. 不然的话你以上的回贴纯属逻辑矛盾, 甚至无理取闹.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8:42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5, 8:40:40发表
1. 道德观不以个人为案例... 我晕. 这种粗糙草率的思维, 将会冤枉多少无辜?

2. 我在我思去发贴是为了论事, 而不是论人. 如果你觉得我伪善, 我也没辙.

3. 这是你在本标题内三个不同的贴子里写的:
A. 公识,永远是相对的。
B. 该就是:道德本身就是标准,违此则非。
C. 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D.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在C, 你认为道德是一种共识, 在A你又说公识是相对的. 推理: 道德本身也是相对的. 道德既然是相对的, 那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 那么既然如此, 请你解释一下B和D的意思. 具体的说, 当你说道德本身就是标准, 一个刻度, 一个理念 - 你指的具体是什么刻度和理念? 如果道德是绝对的, 从逻辑上倒也没什么, 但你同时说过道德是相对的, 那么这个问题必须澄清. 不然的话你以上的回贴纯属逻辑矛盾, 甚至无理取闹.

看看全贴的顺序吧,再想想,你发贴着,还需要人尊重不?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8:46

我不想吵架, 在你解释清楚你三贴之间的矛盾前, 我在此话题内不回你任何贴子了.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8:48

天,首先是你提出尊重和嘲笑的问题的啊。

吵什么架嘛。

怕了,闪先……睡噢。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8:52

A. 公识,永远是相对的。
C. 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这两点,我们看阿拉伯人的一夫多妻制是不道德的。但阿拉伯人则不一样。公识,或共识。不是绝对的,有其地域性,时间性。
如,过去的中国,一夫多妻,是合乎道德的。但现在则不行。


B. 该就是:道德本身就是标准,违此则非。
D.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这个,是在和另一个网友讨论时,B是对D的修正。而且是我自己的修正。所以才有要你自己去看发贴顺序一话。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8:54

幽浪之帖: 可惜,此刻即是此刻,有此行径,只当笑耳。
==============================

出国年龄太小, 古文没学扎实. 还请那个古文高手解释一下, 上段话里的"笑"字有没有嘲笑之意.

谢谢.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8:54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5, 8:46:55发表
我不想吵架, 在你解释清楚你三贴之间的矛盾前, 我在此话题内不回你任何贴子了.

天,你不回我贴子,我会死掉吧?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8:58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5, 8:54:11发表
幽浪之帖: 可惜,此刻即是此刻,有此行径,只当笑耳。
==============================

出国年龄太小, 古文没学扎实. 还请那个古文高手解释一下, 上段话里的"笑"字有没有嘲笑之意.

谢谢.

笑是一种态度,俺个人认为(这个时候绝对可以使用个人),俺的笑没有低俗的成分,望勿以己心度人之腹。
在论坛上发言,从来我就以尊重为基调。除非对方不自重。

记得在五年前,我对去英国的女友说:在和人交往的时候,要自尊,自重。自尊,不是蛮目的以己为尊,而自重,更不是以自己为中心。
嘿嘿,后面的话,时间太长了,记不住了。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8:59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5, 8:52:35发表
A. 公识,永远是相对的。
C. 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这两点,我们看阿拉伯人的一夫多妻制是不道德的。但阿拉伯人则不一样。公识,或共识。不是绝对的,有其地域性,时间性。
如,过去的中国,一夫多妻,是合乎道德的。但现在则不行。


B. 该就是:道德本身就是标准,违此则非。
D.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这个,是在和另一个网友讨论时,B是对D的修正。而且是我自己的修正。所以才有要你自己去看发贴顺序一话。

我不管你那个是对谁发的, 但考虑到发贴者是同一人, 那么它们之间就应该有逻辑贯通性.

而明显你的A,C 和B, D之间有逻辑冲突(除非你怎么解释一下"一个刻度, 理念"具体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你和我说话时用一套逻辑, 和别的网友说话则用另外一套逻辑?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5 09:01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5, 8:54:11发表
幽浪之帖: 可惜,此刻即是此刻,有此行径,只当笑耳。
==============================

出国年龄太小, 古文没学扎实. 还请那个古文高手解释一下, 上段话里的"笑"字有没有嘲笑之意.

谢谢.

首先,这个不是古文啊!

其次,笑不笑只是一个感情符号,合理合法,个体集群通用,也庄也偕均可。
俗话,笑一笑十年少

lol 你太敏感了……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9:01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5-09-15, 8:59:01发表

QUOTE:
原帖由幽浪于2005-09-15, 8:52:35发表
A. 公识,永远是相对的。
C. 在今天,道德自有共识,违此就是不道德。
这两点,我们看阿拉伯人的一夫多妻制是不道德的。但阿拉伯人则不一样。公识,或共识。不是绝对的,有其地域性,时间性。
如,过去的中国,一夫多妻,是合乎道德的。但现在则不行。


B. 该就是:道德本身就是标准,违此则非。
D. 道德本身就是标准,一个刻度、理念。对一个刻度,你还对其谈标准,不是笑话么?
这个,是在和另一个网友讨论时,B是对D的修正。而且是我自己的修正。所以才有要你自己去看发贴顺序一话。

我不管你那个是对谁发的, 但考虑到发贴者是同一人, 那么它们之间就应该有逻辑贯通性.

而明显你的A,C 和B, D之间有逻辑冲突(除非你怎么解释一下"一个刻度, 理念"具体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你和我说话时用一套逻辑, 和别的网友说话则用另外一套逻辑?

什么叫罗辑冲突啊。看来你还是认为我没解说清楚。你干嘛回贴子啊???

哈哈……(真的笑了,但不是嘲笑)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9:03

黄钟: 好, 算我语文理解能力不够好(小学二年级没上完出的国). 先道个歉.

幽浪: 用你的话: 礼屈词穷时,顾左右而言它,更是自损其德。   (我也笑了)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5-9-15 09:06

性,会给有些人带来平静,也会给有些人带来暴躁
性,既不能过度,也不能没有,还是符合传统的中庸之道的
有感于传统教育下视性如洪水猛兽的观念,泛泛而谈几句

本贴的主题是“合法化”嫖娼的影响
言下之意,是不是合法化,并不影响嫖娼这一情况之存在,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只要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仍然有需求,一个是获酬维持生存甚而更好生活的需求,一个是满足生理平息欲望的需求,这一现象就不会消失。

至少从形式层面看,是与和谐社会稳定局面的中央政策相一致的。
当然,我不能否认这一行为是丑恶的,是违背人类伦理观念的。
但是谁又能否认人类社会只能渐进发展呢?一步走到共产主义可能么
谁又能确定没有娼妓、没有一切假丑恶的社会就真的是充斥真善美呢?

与其让仁义道德布满我们的口舌,不如从赤裸裸的现实中感悟些什么
这些就是我的意见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9-15 09:13



QUOTE:
原帖由庞桶于2005-09-15, 9:06:13发表
性,会给有些人带来平静,也会给有些人带来暴躁
性,既不能过度,也不能没有,还是符合传统的中庸之道的
有感于传统教育下视性如洪水猛兽的观念,泛泛而谈几句

本贴的主题是“合法化”嫖娼的影响
言下之意,是不是合法化,并不影响嫖娼这一情况之存在,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只要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仍然有需求,一个是获酬维持生存甚而更好生活的需求,一个是满足生理平息欲望的需求,这一现象就不会消失。

至少从形式层面看,是与和谐社会稳定局面的中央政策相一致的。
当然,我不能否认这一行为是丑恶的,是违背人类伦理观念的。
但是谁又能否认人类社会只能渐进发展呢?一步走到共产主义可能么
谁又能确定没有娼妓、没有一切假丑恶的社会就真的是充斥真善美呢?

与其让仁义道德布满我们的口舌,不如从赤裸裸的现实中感悟些什么
这些就是我的意见

当仁义道德从众人口中消失,当文字,言语里传承的都是非仁非义非道德的内容。感悟都可能又是什么?

试问:能说论坛上的仁义道德之类文字皆属无感无悟之言?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09:23

假设有人一边高喊"仁义道德", 一边又主观的歧视一些本应获得和每个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人, 这种仁义道德之类文字恐怕真的是无感无悟之言了.
作者: 黄钟毁弃    时间: 2005-9-15 09:31



QUOTE:
原帖由庞桶于2005-09-15, 9:06:13发表
性,会给有些人带来平静,也会给有些人带来暴躁
性,既不能过度,也不能没有,还是符合传统的中庸之道的
有感于传统教育下视性如洪水猛兽的观念,泛泛而谈几句

本贴的主题是“合法化”嫖娼的影响
言下之意,是不是合法化,并不影响嫖娼这一情况之存在,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只要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仍然有需求,一个是获酬维持生存甚而更好生活的需求,一个是满足生理平息欲望的需求,这一现象就不会消失。

至少从形式层面看,是与和谐社会稳定局面的中央政策相一致的。
当然,我不能否认这一行为是丑恶的,是违背人类伦理观念的。
但是谁又能否认人类社会只能渐进发展呢?一步走到共产主义可能么
谁又能确定没有娼妓、没有一切假丑恶的社会就真的是充斥真善美呢?

与其让仁义道德布满我们的口舌,不如从赤裸裸的现实中感悟些什么
这些就是我的意见

目前的观念,完整的社会是趋向简化、包容、多元的,堵不如疏,不合道德的事物完全可能合法,但为此就轻视、嘲笑道德,值得吗?


我很坦白的说,仁义道德是孔子大力提倡,由后学者继承发扬,从此成为中国文化,以至于东亚文化的轴心。可叹的是,在中国之地,从49年后,出于某些目的,孔子被批判,传统文化被弃如弊履,仁义道德几乎完全从我们的口舌中被清洗。

只是到当局者意识到问题,准备“以德治国”亡羊补牢时,不知道是不是时尤为晚罢了。

可悲被愚民化太久,毁弃了黄钟大吕,却为得到泥盆瓦釜而沾沾自喜者。
作者: 金圭子    时间: 2005-9-15 09:46



QUOTE:
原帖由马超爱尚香于2005-09-15, 0:05:46发表

QUOTE:
原帖由黄钟毁弃于2005-09-14, 10:34:38发表
[quote]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9-14, 9:53:43发表


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男的出了钱,得到了性的满足,而女方出卖一点肉体,得到了金钱.

而打工同样也是在出卖肉体,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茫...作鸡的不贱那什么才叫贱?

这句话我只同意前半句,只要有需要,两相情愿,性交易并没有什么损害他人的地方.即使你因此的了病,那也是你自己爱塞,,谁叫你去嫖又不注意...
不过想说的是这种交易并不等同于一般打工者所谓的"出卖肉体",打工者们在是在用自己的智慧或者体力在工作上换取金钱,他们出卖的是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而那些作鸡的呢?他们穷的只剩下自己的身体可以出卖了.他们还不如去做乞丐..
或许我的灵魂并不比妓女们干净,所以我并不想去指责.但至少我的灵魂比她们高贵,所以我看不起她们. [/quote]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为什么人人都赞美前者鄙视后者呢?


鄙视妓女,你仔细去想想,除了“妓不贱谁贱”这种主观性的论调(感觉就好像两个小孩子走在路上,突然一个撒腿跑了,还嚷:“跑在后面的是猪”一样的可笑),你能说为什么妓女很贱么?
难道就因为她们不得不媚笑?那商人的媚笑岂不是更贱,起码妓女的媚笑是一种形式,不得不为;而商人本不必如此的……
作者: 金圭子    时间: 2005-9-15 09:51

“她最后,真就听了我朋友的~可是她却找了一份成人服务。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948人民币~真tmd钱多(老子半小时只赚4元,但不眼红)”
————————
想笑,不眼红嚷什么tmd??
最好加上一句:“tmd我就是不眼红,我就是不眼红,气死你……”
作者: 金圭子    时间: 2005-9-15 09:57



QUOTE:
原帖由读书人于2005-07-11, 8:00:04发表
1.没钱出不了国
2.没钱可以干别的,只有中国没钱才作鸡.

这话………………特别是2,建议在充分了解别国国情的情况下再说。

说得貌似日本妓女就是为了全人类(男人)的幸福而奋斗终身的。


前阵子看了一本H漫画《性职者》,作者说是写的真实的事情,只是名字是用的艺名。描写的主要是日本一些妓女为什么会做妓女的过程,虽然不全是因为缺钱,很多是因为觉得自己的人生意义就在此。
当然,我也无法说这本书就肯定都是真事,只是我想妓女作为一份工作,来做的主因也应该是为钱吧…………
作者: 金圭子    时间: 2005-9-15 10:08

想了想,嗯,社会一致对妓女的鄙视,主因或许还是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吧。
再推一步,就和社会对夫妻关系的紧密要求,对婚外情、同居等的不屑,甚至包括更早的,小脚、戒指、二门不迈、守宫砂、处女膜等等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是不是我的种”。
进而就可以说,是优胜劣汰情况下,确保更有力的个体的后代的措施。


如果从这样说,我还是觉得,当经济发展到对后代的维持要求不再紧迫(就好像如果阳光、水、养料都很充足,植物不是忙着开花结果;而人也有“越穷越生”的本能),社会发展到能正确区分性和生殖,生理方面发展到完全的分隔生殖和性交(主要是在完全避孕、避孕不影响性生活方面有所确保),人类都能正视性,正视性的快乐,不再对这个羞于提及或者根本不了解的时候……
自然而然不会对妓女予以鄙视了吧。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5 12:13

公主,当你把个人的观念当作道德的时候,我想我们已经无需再讨论下去了.
我只能说,对于我们的道德观,卖淫是肯定不对的.但对于你自己所定的道德观,卖淫可以一万个正确.你既然喜欢自己定义道德,那就随你吧.
作者: 大海无量    时间: 2005-9-15 12:19

就算一万年之后卖淫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也改变不了它现在违反道德的事实.
我们生活在当代,理应用现在的道德观看问题,总扯些不着边际的东西有什么意义

顺便再回复一下幽浪的一个观点:
我觉得道德的预见是有其局限性的,你只能预见短时期内的事情.否则你真能完全掌握社会的发展方向,那你就是圣人了.从你所举的例子也不难看出,你所说的预见也只是建立在你所了解的社会基础上,一旦社会的发展超出你了解的范围,这种预见就很难做到.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9-15 16:42



QUOTE:
原帖由大海无量于2005-09-15, 12:13:57发表
公主,当你把个人的观念当作道德的时候,我想我们已经无需再讨论下去了.
我只能说,对于我们的道德观,卖淫是肯定不对的.但对于你自己所定的道德观,卖淫可以一万个正确.你既然喜欢自己定义道德,那就随你吧.

那我真的要请教一下了....

1. 道德标准显然不是统一的. 比如伊斯兰人的一夫多妻制就是中国人所不耻的, 反过来他们也不耻我们妇女的穿着方式.

2. 既然不是统一的, 那么我一贯认为是各人化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 但你又说我这是拿各人观念混淆.

既然如此, 就不妨由你解释一下, 谈论道德的时候, 它的涉及单位到底应该是多大? 你所指的局限性又到底是什么意思?
作者: jy01290397    时间: 2005-9-15 23:01

前面有位仁兄问性和食有什么区别
我想最大的区别就是没性大概还能活下去,不食试试

对于不同的文化道德体系,确实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上有很大的分歧
但目前中华文化在 性交易 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比较统一的
大部分人应该还是任务性应该是建立在爱上的一种行为
故此认为性交易是一种伤害了感情的行为而加以谴责的
不知道那位坚决认为性服务者应该是和一般人受平等看待的仁兄
能不能考虑接受以为这样的夫人呢
作者: 无双吕布    时间: 2005-9-15 23:13

说真的,在我的印象里面,出国的就是男的洗盘子,女的做小姐。做不动了回来就是海龟。
作者: 青山    时间: 2005-9-15 23:32

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948人民币~
难怪个个想出国,比国内的收入确实高多了!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9-16 13:43

戒指是MM表示“这几天不能干那事”时候戴的= =。

各位注意自己说话的分寸,互相尊重这种事不用教的吧。

to 幽浪 聊天请去水区或使用PM
作者: 荷兰    时间: 2005-9-16 15:14

不明白为什么谴责妓女?

这是因果问题,首先先是有人需要性服务 就是先有嫖客才会有妓女出现的

要怪也怪嫖客 关妓女叼事
作者: t前田庆次    时间: 2005-9-16 22:12

荷兰~~日本不早有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留学的还不是一个接一个去,也没见家长不同意的
作者: Phil    时间: 2005-9-18 22:21

抱歉,这段时间没来,没想到因为我的意见,引起几位朋友的不同观点在这里发生激荡。

首先感谢这些朋友说出他们的看法;其次,请持“你既然不反对鄙视妓女,那你是不是愿意你自己/你亲人去从事该行业呢?”的朋友看一下我跟酒魔朋友问的那个问题,或者我在这里再说一遍:你既然不反对鄙视农民工/清洁工/人体模特,那么你是否愿意你自己/你亲人去从事该行业呢?
--我的答案已经给出了,你们自己回答了比较一下吧。

还有位朋友说我把相对论搞出来了,呵呵。第一、物理上的相对论不是这样的;第二,对于理工科出身的人来说,搞清楚基准是首要任务,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属于社会人文体系的道德,也是一样。
作者: 小贩    时间: 2005-9-19 02:53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9-16, 13:43:48发表
戒指是MM表示“这几天不能干那事”时候戴的= =。

各位注意自己说话的分寸,互相尊重这种事不用教的吧。

to 幽浪 聊天请去水区或使用PM

收到!还望领导宽大处理,幽浪知错了.

QUOTE:
戒指是MM表示“这几天不能干那事”时候戴的= =。

老大,这事我的确不知情啊…………
作者: 03002875    时间: 2005-9-21 23:30

你们说的到轻松,要是你女朋友为了买车买首饰做妓女你也这么说?
作者: 小贩    时间: 2005-9-23 00:49



QUOTE:
原帖由03002875于2005-09-21, 23:30:16发表
你们说的到轻松,要是你女朋友为了买车买首饰做妓女你也这么说?

我真诚的告诉你.如果有那么一天.个人自的自尊肯定会战胜爱情.而我,根本不会有任何感情冲动.不相干的人管我什么事?

难道,您有切肤之痛?
作者: 林家业    时间: 2005-9-24 15:01

别人有别人的选择,等于我们有我们的选择。

别人做鸡,都是因为有人想叫鸡。有市场就有人做。(这个只不过是稳快钱的方法)

所以讲哦人类根本没有分高低人品,每个锅里面都是一团糟!
作者: 林家业    时间: 2005-9-24 16:02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1, 9:18:31发表
但是非常欣赏耶稣制止人们用私刑处死妓女的那句话:你们谁的灵魂比她干净的,就把你手里的石头扔过去吧!

看了少少前面的。。。
作者: 陛陛皑    时间: 2005-9-25 14:22

我觉得没什么
作者: 飞天腿zc    时间: 2005-9-26 18:02

哈哈,好有趣。
我记得有一次,我朋友说他的同学在假期快结束时去嫖,居然嫖到班里的同胞,事后还有一些时间时两个人就聊天,那女的问他借功课抄,然后他说打折就给。
最后两人不欢而散,想想也实在有趣
作者: 鸾舞碧霄    时间: 2005-9-27 13:51

呼吁全球嫖妓合法化
这样比较符合大禹治水成功的理论
作者: 球墨铸铁    时间: 2005-12-11 20:58

不同的国家地区对次矛盾调和的方法也不一样,有的禁、有的放。选择放的不谈别的,该地区的强奸犯罪和家庭不睦导致离异的案例比那些禁的地方低得多
作者: 袖里乾坤    时间: 2005-12-16 14:29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阿弥陀佛.
当你崇洋媚外,渐渐抛弃了祖国,到时候,你还剩下什么?
作者: 易水寒士    时间: 2005-12-16 15:24

妓女合法化应是中国以后的趋势,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人类行为的角度看,这都是存在且合理的东西,在中国没有合法化是一种观念的的不认同,也是一种历史的产物.敞开胸襟,不要被一些传统的东西束缚的话,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作者: 岑平    时间: 2005-12-16 15:52

怎么说了
纽西兰的法律也允许~~
…………这两个姐妹国家……汗……

我的态度也就是……
对这类型的人,也就是普通朋友~~
平时也不会有太多来往~~~
不反对也不去参与……
~~~~~
作者: 七七白菜    时间: 2005-12-16 20:15

鄙视下就可以了,为他门浪费口水不值得....
作者: flywithwind    时间: 2005-12-22 13:17

我的观念是不开放的,受了中国传统思想的毒害。

强烈鄙视这样的人!!!
作者: 孤狼在途    时间: 2005-12-26 09:55

澳洲嫖妓合法化对中国留学生的影响是他(她)可以选择嫖或不嫖,卖或不卖,仅此而已。
作者: 飛雲    时间: 2005-12-26 12:10

只是害了愛她們的人
作者: 凤凰涅槃    时间: 2005-12-29 20:58

澳洲的道德直接拿到中国来,肯定是行不通的。

中国留学生到外国去是被同化还是同化别人,只能看他们的了。

感觉现在中国出国的人,一半很强,一半很弱。
作者: BadbaT    时间: 2006-1-2 16:18

嫖不可怕,卖才可怕
虽然有人会说没嫖哪来卖
作者: Phil    时间: 2006-1-2 16:19

对啊,没有嫖哪来卖?
作者: 朱佑棠    时间: 2006-1-3 16:18

公主所谓鄙视嫖客,我想大约还是因为即使不存在性工作者,嫖客依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背叛自己的配偶,因此性工作者的存在与否,并不是嫖客的背叛行为付诸实施的必要条件而已。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1-4 00:38



QUOTE:
原帖由凤凰涅槃于2005-12-29, 20:58:08发表
澳洲的道德直接拿到中国来,肯定是行不通的。

中国留学生到外国去是被同化还是同化别人,只能看他们的了。

感觉现在中国出国的人,一半很强,一半很弱。

人不应该用强弱这个尺度去衡量吧? 如果非要的话, 我觉得在困境能生存/崛起的, 都属于强者. 找不到工作(和/或)学习成绩不佳, 还整天花父母CASH的, 相对而言属于弱者. 个人观点而已.
作者: 西陵松柏    时间: 2006-1-4 07:28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6-01-04, 0:38:20发表

QUOTE:
原帖由凤凰涅槃于2005-12-29, 20:58:08发表
澳洲的道德直接拿到中国来,肯定是行不通的。

中国留学生到外国去是被同化还是同化别人,只能看他们的了。

感觉现在中国出国的人,一半很强,一半很弱。

人不应该用强弱这个尺度去衡量吧? 如果非要的话, 我觉得在困境能生存/崛起的, 都属于强者. 找不到工作(和/或)学习成绩不佳, 还整天花父母CASH的, 相对而言属于弱者. 个人观点而已.

说得有一定道理

不过完全放弃传统的道德观念
把自己当成外国人,也不是完全正确的选择
并不是一个同化不同化就能解释的
即使再同化
作为留学过去的,外国人
始终不能被认为是当地人
就算自己这么想,当地人也不会接受
作者: Phil    时间: 2006-1-4 13:50



QUOTE:
原帖由西陵松柏于2006-01-04, 7:28:34发表
不过完全放弃传统的道德观念
把自己当成外国人,也不是完全正确的选择
并不是一个同化不同化就能解释的
即使再同化
作为留学过去的,外国人
始终不能被认为是当地人
就算自己这么想,当地人也不会接受

这个我觉得有点臆测,的确,在中国,一个白皮肤黄头发的人,很难被当作“本国人”看待。但是如果在一个从小隔壁邻居就是黄皮肤或者黑皮肤,老师是当地土著人后代,应聘时候的面试官,或者自己老板是带有很浓重的外国口音,老了后住养老院,里头护士身上带着外国宗教的护身符的环境下生长的人来说,还是不难把和自己肤色,语言不同的人,当作“本国人”看待的。
作者: 兰陵王高长恭    时间: 2006-1-6 01:50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6-01-04, 0:38:20发表

QUOTE:
原帖由凤凰涅槃于2005-12-29, 20:58:08发表
澳洲的道德直接拿到中国来,肯定是行不通的。

中国留学生到外国去是被同化还是同化别人,只能看他们的了。

感觉现在中国出国的人,一半很强,一半很弱。

人不应该用强弱这个尺度去衡量吧? 如果非要的话, 我觉得在困境能生存/崛起的, 都属于强者. 找不到工作(和/或)学习成绩不佳, 还整天花父母CASH的, 相对而言属于弱者. 个人观点而已.

学习成绩不佳就是弱者,那么那时候年轻的爱因斯坦,作文不及格的波尔都是垃圾拉,那么找不到工作的迪拉克。吃不了饭的韩信,吃哥哥的陈平,都混什么啊!!!
作者: abacus    时间: 2006-1-6 07:26

天xxx 就是一衙内,楼上的别和她较真。
作者: GG02    时间: 2006-1-6 14:08



QUOTE:
原帖由金蛇郎君于2005-07-18, 10:25:46发表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8, 8:33:50发表


鬼狱斩同学,你说的“逼良为娼”“男盗女娼”,都是民间成语。民间还有“贞节烈妇”和“龙生龙,凤生凤”之说呢。我这里提到的,都是文人墨客所作的文章诗歌。别的不多说,“神女”二字,该不陌生吧?


贞节烈妇说的是妓女?????

阁下的知识好渊博哦

另外发现阁下叉开话题的能力一流

说的跟我们讨论的不是一码事

请讨论 不要争辩 这里不是辩论会
作者: GG02    时间: 2006-1-6 14:14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6-01-04, 13:50:19发表
这个我觉得有点臆测,的确,在中国,一个白皮肤黄头发的人,很难被当作“本国人”看待。但是如果在一个从小隔壁邻居就是黄皮肤或者黑皮肤,老师是当地土著人后代,应聘时候的面试官,或者自己老板是带有很浓重的外国口音,老了后住养老院,里头护士身上带着外国宗教的护身符的环境下生长的人来说,还是不难把和自己肤色,语言不同的人,当作“本国人”看待的。

总结您所有发言 觉得应该是个阅历比较丰富的人 说错没
所有人思想都被某个东西局限着 但是很多人在试图打破
感谢楼主发表这样的帖子 感谢你发表的回复 学习不少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1-8 00:48



QUOTE:
原帖由兰陵王高长恭于2006-01-06, 1:50:12发表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6-01-04, 0:38:20发表
[quote]原帖由凤凰涅槃于2005-12-29, 20:58:08发表
澳洲的道德直接拿到中国来,肯定是行不通的。

中国留学生到外国去是被同化还是同化别人,只能看他们的了。

感觉现在中国出国的人,一半很强,一半很弱。

人不应该用强弱这个尺度去衡量吧? 如果非要的话, 我觉得在困境能生存/崛起的, 都属于强者. 找不到工作(和/或)学习成绩不佳, 还整天花父母CASH的, 相对而言属于弱者. 个人观点而已.

学习成绩不佳就是弱者,那么那时候年轻的爱因斯坦,作文不及格的波尔都是垃圾拉,那么找不到工作的迪拉克。吃不了饭的韩信,吃哥哥的陈平,都混什么啊!!! [/quote]
爱因斯坦,波尔,迪拉克,韩信,陈平等在他们最倒霉的时候不是弱者是什么? 你也可以从今天的弱者变成明天的强者啊. 况且我前一贴早说过, 人不能用单单的强弱来衡量, 因为人与人之间本无绝对的强弱之分.

另, 西陵松柏: 所谓的"传统观念", 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早晚是要土崩瓦解的, 只是个迟早问题. 我先背之, 有何不可? 当然我对西方观念也不完全赞同, 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观念. 上帝(如果存在的话)给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 我们的观念为什么要受他人的限制?
作者: 凤凰涅槃    时间: 2006-1-9 10:02



QUOTE:
原帖由天宫公主于2006-01-04, 0:38:20发表
人不应该用强弱这个尺度去衡量吧? 如果非要的话, 我觉得在困境能生存/崛起的, 都属于强者. 找不到工作(和/或)学习成绩不佳, 还整天花父母CASH的, 相对而言属于弱者. 个人观点而已.

我所看到的出国的,一部分是在大学中成绩很好,考GRE,雅思申请出去的,这帮人很强,大学成绩巨好还考GRE,2万个单词,背死。。。。。;一部分是高中成绩不好,家长觉得升学无望,然后花钱送出去的,这些就要弱一些了,毕竟他们若同样参与高考,基本上会是失败者,不排除他们之中有素质很高的人,但是从大部分表现还是不如前者。

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的,比如像公主一样很小就出去的。
作者: Phil    时间: 2006-1-10 16:28



QUOTE:
原帖由GG02于2006-01-06, 14:14:18发表
总结您所有发言 觉得应该是个阅历比较丰富的人 说错没
所有人思想都被某个东西局限着 但是很多人在试图打破
感谢楼主发表这样的帖子 感谢你发表的回复 学习不少

GG02同学好。

多谢你的理解和支持。我的经历也许不算丰富,但是我阅读面比较广,所以,这里什么话题我都大约其能掺合一把,只要别太专业细致了,呵呵。
--你说的对,每个人,包括我在内,思想都受到一定的局限。从某种程度来说,能不断打破这些局限,就是我们人生的重要目标。
作者: 爱上三国的女人    时间: 2006-1-15 22:49



QUOTE:
原帖由无双吕布于2005-09-15, 23:13:57发表
说真的,在我的印象里面,出国的就是男的洗盘子,女的做小姐。做不动了回来就是海龟。

我也觉得很有一部分是这样的......不过打击面也不能太广.......

回来倒都是咸鱼模样了~~
作者: 关毛    时间: 2006-1-15 22:57


赞成嫖
反对妓
作者: 天山一剑仙    时间: 2006-1-16 10:53

究竟还是应该有什么样的道德观念。道德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既不能超前,也不会滞后,总之它是适应它所在的社会时期需要的,甚至在很多方面也是统治的需要。道德这个东西也很现实,很功利的,就那么回事。
作者: 实干司马    时间: 2006-1-16 20:07

说到底,是在本地从小被灌输错误观念太深,到了思想观念完全不同的澳洲,不适应就一下子放开了所致。

“性本善”害人不浅,祸国更深。
作者: 西凉董仲颖    时间: 2006-1-17 22:51

人家能去飘,你就不能去么?这是生理需要啊
作者: 西凉董仲颖    时间: 2006-1-17 22:54



QUOTE:
原帖由实干司马于2006-01-16, 20:07:05发表
说到底,是在本地从小被灌输错误观念太深,到了思想观念完全不同的澳洲,不适应就一下子放开了所致。

“性本善”害人不浅,祸国更深。

这也不是观念问题,而是政府问题.以前那些人白天读着四书五经,满嘴仁义道德,晚上不也去解决问题马?政府之所以禁止这个恐怕是因为这个行业不好征税把了
作者: 七月人间雪    时间: 2006-1-18 16:26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7-11, 9:18:31发表
性服务业就下贱么?为什么?

同样为了满足生理需求,下馆子估计不会被人说什么。去接受性服务,就下贱了?

同样是出卖劳动换取报酬,厨师就比性服务业者高贵?

性服务业合法化在世界上是个趋势,这个古老的行业从圣经记载开始,一直到现在,无论什么社会形态都无法消除,足以说明其存在的合理性。所以,不要对它戴有色眼镜,要客观地观察它,了解它,然后控制它。

虽然我不信教,但是非常欣赏耶稣制止人们用私刑处死妓女的那句话:你们谁的灵魂比她干净的,就把你手里的石头扔过去吧!

我怎么记得  圣经旧约上说,不是处女要被上帝烧死???????

是人间最大的罪恶???
作者: 七月人间雪    时间: 2006-1-18 17:01

我是反对婚前性行为的

男的女的都不该,现在性解放使人在一些方面到了兽的地步

完全是为了享乐而性,过去怎么说还要装装君子

现在是完全的兽化,为性而性.

道德这东西,其实就像是幻境,我们接进得了但永远也到不了

就像现在那么多的妓女,你会娶吗?不会吧

因为你有条件,你能找到良家的黄花闺女

但在中国男女120比100的情况下,那些妓女就是那些低层劳动者的

唯一选择,你可以想想他和妓女的孩子会怎么样素质

接着他的孩子还是最低层,轮回.

给有些人一句   这也不是观念问题,而是政府问题.以前那些人白天读着四书五经,满嘴仁义道德,晚上不也去解决问题马?政府之所以禁止这个恐怕是因为这个行业不好征税把了

就完了???就容忍了???

一个最底层的人知道老婆是妓女,他会对孩子怎么样?

一个做过妓女的女人,她会对孩子怎么样?

他们的孩子会变得怎么样??社会的容忍造成的后果会怎么样!



以前那些人白天读着四书五经,满嘴仁义道德

但至少他们还表面装一下,现在装都不要装了,脱了衣服都一样

你也不能否认更多的人是读着四书五经,行为也是很端正的

再说了,要解决可以找老婆
作者: cll19821001    时间: 2006-5-24 16:25

至少比浪费处女资源的人要好
作者: eccvni    时间: 2006-5-24 22:59

本人学识甚浅,在目前情况下也只能用高中的知识进行分析。
      还是生产力最为重要吧?本人不见得卖淫、嫖娼有什么很大的推动作用。如果是生活所迫,本人表示理解。但如果在很多选择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享乐”态度的性服务工作的话,我不得不BS这些人,判断标准是其价值(即其付出的劳动力以及其对其他人积极意义的多少)。而且它还同时会产生很多消极的观念来打击那些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对于该工作的合法化,本人极力赞成,这会尽可能的减少其负面影响,而不削弱其积极意义(满足需求)。个人只是承认其有理由存在,而不赞成其存在,就像瘟疫与战争,都有其存在的理由,甚至是必须的,但是难道大多数人都希望其发生吗?人们一直在致力于消减不合人意的事物,即便是不可能根除的,可我们仍要尽力,不是吗?
作者: 27149527    时间: 2006-5-27 21:36

古语   笑贫不笑娼
作者: 云天一鹤    时间: 2006-5-28 17:23

我在国内都遇到好几个大学女生作妓女的了。
感觉她们的阴处跟别的女人没什么区别呀。
作者: 对穿肠    时间: 2006-5-29 16:41

生存vs繁殖
法律vs道德

国家的法律代表了这个国家的道德底线.
生存是生育并繁殖的底线
普通工作和妓相比有所差别,因为妓的工作器官涉及到了生殖部位.属于"变相滥交"即"无选择性交合",可能发生危及人类种族的危险.和生物所本"择强而交合"相违背.

在保证生存权的前提下,如果还可以有别的谋生手段,应禁止从事妓类活动.(有人再搞这个了恐怕成了另类了)
在不能保证个体生存权的前提下,不作其他要求.可以禁止(符合种群利益),也可以不禁止(适当考虑个体差异).

"合法化"并非"合道德",道德有更高的要求.道德产生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种群的发展而非消退.是绝大多数人约定俗成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观,它构成了社会道德.中国自古传承的道德观是鄙视"狎妓"的,但是古代是允许一夫多妻的,一夫多妻是"择强而交"的变形,但是"狎妓"却是"滥交"之一种.

如果从生物性上剥离性交和繁殖的直接联系,当性器官成为一种普通器官,不再担当繁殖作用,此时性交成为男女握手一样了.则无所谓合不合法了.

澳国现行法律"妓女合法",其产生原因为何?莫非是为了解决高的性犯罪率?如果是,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这是对于性犯罪的一种妥协手段.为了保护种群利益,应该对性犯罪处以生存权的剥削才是正确解决方法.

妓女+嫖客现象自古存在=合理?
这一活动可以认为是两种活动的结合体"交易"+"滥交".道德基准上交易可,滥交则不可.

作者: 对穿肠    时间: 2006-5-29 16:54

以上属于个人道德观,中间也有派生其他问题.如:
为了生活(或是为了抚养子女),某女被迫沦为妓女.
这中间也是不能保证生存权前提下所产生的问题.当然有人说"不管什么原因,也不能这么做"也有说"情有可原".
还有一个问题:怎么样才算是其他工作都没有能力作了,只有作妓女呢?这个尺度也是相当难以掌握的.
我的问题则是:
妓女+嫖客自古存在=合理
但分析下来"交易"+"滥交"却不符合道德规范
如果上述两命题皆真,那么合理的"理"和道德规范有何差别?
作者: 龙鹰凌渡宇    时间: 2006-5-29 16:57

争论往往改变不了社会现实。。。

如今,有钱者嫖

无钱者张腿受之
作者: guy    时间: 2006-6-1 15:49

支持搂主,有个关系很不错的同学,我现在都叫他禽兽,也就是在那边呆了6年,太牛x了
作者: shanyang    时间: 2006-9-23 17:12

不认为有什么下贱,只要是存在的都应该有合理性
我们愤怒的,主要还是觉得不公,潜意识中的嫉妒,否则反应应该不会如此激烈(在对方未对自己造成损害的时候,激愤得反映就说明问题)
其实想想看这社会不就是由不公正组成的,那些不到20的超女,唱首歌就能胜过那些寒窗苦读的人数十年甚至几辈子的收入。心理很不平,但现实就是这样。
作者: shanyang    时间: 2006-9-23 17:15

就像前段时间网络上公开的被杀死的妓女得日记,看网友的评论基本都是同情,很少有人从道德舆论大加谴责。
我觉得还是大家从这件事情上找到了让自己心理平衡的因素。
作者: KYOKO    时间: 2006-9-23 22:40

影响就是澳洲政府的贸易顺差又加大了
作者: Z_Artemis    时间: 2006-9-25 22:21

澳洲那么严重啊??

贫道混迹新加坡,也是嫖妓合法,也没见有人干那事。。
作者: 力量    时间: 2006-9-25 23:21

咸罗卜操淡心.
作者: 谭文山    时间: 2006-9-26 17:23

中国现存的某些所谓的道德的实质是强权对自由民主的强奸,为什么道德要保护婚姻,鄙视害怕婚外情?试想一想,如果两个人互相吸引,互相爱慕,会有婚外情么?会有离婚么?显然健康的,美好的婚姻是不需要所谓鄙视婚外情的,鄙视妓女的"道德"来保护的.假如发生了婚外情,那么,究其原因,这个婚姻一定是出了问题,两个人至少有一个不再爱对方了,那么道德显然是要保护这已经死亡的爱情.那么为什么道德要保护已经死亡的爱情呢?爱情的死亡,无非是由于两种原因,一种原因就是一开始,某方就把婚姻看作一个跳板,这样的婚姻,在个人地位发生变化的时候,是必然要发生破裂的,另一种,也是因为环境的变化,使得人也发生了变化,对于自己的另一半,已经没有感情了.这两种婚姻,都是死亡的婚姻,都是对两人的折磨,对人性的摧残,是至不人道的.而道德保护正是这样的不人道.
        那么道德为什么要保护这样不人道的事物呢?很简单,强权压迫的需要,首先我们所有人结婚的时候,最先追求的,一定是两人互相钦慕,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真正爱情,像李清照之与赵明诚,像"麦琪的礼物"
中的男女主角,甚至还有可怜的马丁伊登理想中的女朋友,然而大部分的人不得不屈从于权势,屈从于混账的社会道德,出卖自己本已经没剩多少的一点点灵魂,把自己想买卖商品一样的标上价签,像谈买卖咸鱼一样的谈着恋爱.众所周知,爱情是平等的,婚姻是不平等的,我们还记得周星驰"唐伯虎点秋香"里华太师的两个儿子,他们可以凭借权势,轻易的讨到漂亮老婆,如果这个老婆有一点非分之想的话,,道德就登场了:"婊子,破鞋"等等称呼一概全,来如果华太师倒台了,两个老婆要改嫁的话,那么"妓女"的谩骂,她们是逃不掉的,
      天可怜见,人生果平等乎,承父兄之余荫,遂一己之私欲,不致一辞,卑辞恭逊,含累世之羞辱,求一时之幸福,千夫齐指,悲哉叹哉!
      借本身之天赋,请立身于一隅,虽为妓女,其真耻乎?媚上之私意,求一时之荣,虽为宰相,庸足荣呼?
作者: 无事公    时间: 2006-9-26 18:26

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呀.
合法就合法了,本来人家也是肉体换钱,有什么不对了!
作者: 小姓    时间: 2006-9-26 18:35

我觉得完全是个人问题,不管国内国外人都369等,我在新西兰6年多了,也不见去嫖妓去干什么,也不交女朋友,声明我长的还算帅,只是人的追求不同。我大多数朋友也没去过,人的作风问题,和家教有关,还有就是自身的关系,大多数人都是好的,我认识的大学朋友,每天都学习到很晚才回家,常常到8,9点吃饭,真的,人是不一样的,所以没必要以偏概全的来说。
只能说楼主交的朋友不行。希望能多找些好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作者: KYOKO    时间: 2006-9-26 20:49

也不全是个人问题
合法和非法在人的概念里毕竟是不一样的
作者: 井木寒    时间: 2006-9-27 18:04

鄙视她们!!
现在社会有钱就什么都能做啊,什么都能得到!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9-27 19:43

借本身之天赋,请立身于一隅,虽为妓女,其真耻乎?媚上之私意,求一时之荣,虽为宰相,庸足荣呼?
-----------------------
:&

事实上就是这样的,什么道德廉耻:这些都是国人人为的给自己不必要的约束罢了。
作者: 力量    时间: 2006-9-27 19:59

05年的帖子还在讨论,是否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作者: 夜雨落枫    时间: 2006-9-27 20:07

无语……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06-9-27 23:57

大伙:娼妓在我国有几千年历史了!
作者: 谭文山    时间: 2006-9-29 20:38

我国也歌颂妓女,比如红娘子,梁红玉,杜十娘。。
记得原来看民间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完全没有歧视的意思嘛。
作者: KYOKO    时间: 2006-9-29 20:59

歌颂的可不是妓女
歌颂的是所谓的"善"
作者: 妖狐    时间: 2006-10-6 03:23

这个大长帖子,谁看完了我就服谁

人各有志
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
大家的观点要都统一了才怪呢

我是不行了看了10页我头都大了
作者: crayfish    时间: 2006-10-8 16:31

突然想起来,重回轩辕好像就是因为这个帖子,却还没有顶过,补上
作者: 水忘川    时间: 2006-10-8 16:49

儒家文化思想与国外的文化思想摩擦的火花~
作者: 1692    时间: 2006-10-8 17:00

也可以理解,性是人的基本需要,但。。。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06-10-13 10:58

关于“性服务者”这个行业,觉得其正当的不应该一定要去强迫别人也接受,愿意
bs的也没必要勉强其他人也一起bs。大家其实都是同一类型:认为自己的观念是
正确的,别人应该尊重。 那何必一定要去干涉别人的想法呢?

话说回来,楼上争论这么多,都不过是替别人操心而已,人家做“性服务行业”的
人自己怎么想谁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应该是肯定的:国外做过“性服务行业”的
留学生回国绝对不会炫耀自己这一“辉煌经历”。

就我个人来说,我对从事“性服务行业”的人会敬而远之,不说歧视不歧视的话,
最起码,我不认同这类人。
作者: lyonbeck    时间: 2006-10-13 11:54

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个出国的同学说,出国的女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基本都卖过自己的肉体
作者: sixxu    时间: 2006-10-14 06:50

高干子女还要卖?还每月2000元,搞笑啊
人家都是住豪宅开名车的
作者: sixxu    时间: 2006-10-14 06:54



QUOTE:
帖由 lyonbeck 于 2006-10-13 11:54 发表
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个出国的同学说,出国的女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基本都卖过自己的肉体

人以类聚,你这同学不咋样
作者: lyonbeck    时间: 2006-10-14 16:38



QUOTE:
原帖由 sixxu 于 2006-10-14 06:54 发表

人以类聚,你这同学不咋样

胡扯,我这个同学人品相当不错,虽然家庭颇殷,但颇有志气,,不是纨绔子弟.绝不是好色之徒,从来不泡mm,招鸡更不可能.他所接触的都是自费出国的,我曾经跟他探讨过这个问题,他说当鸡的他基本见的很少,谁会说这事,但傍大款是绝对的.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大款.他说他见过出国的女生没有不傍的.只不过有的一开始就傍,有的过了1-2年再傍
作者: 凤凰雨衣    时间: 2006-10-16 11:59

做鸡能考上高学费的法律系也算是挺经典的
作者: youyuwuyu    时间: 2006-10-16 15:46



QUOTE:
原帖由 lyonbeck 于 2006-10-14 16:38 发表

胡扯,我这个同学人品相当不错,虽然家庭颇殷,但颇有志气,,不是纨绔子弟.绝不是好色之徒,从来不泡mm,招鸡更不可能.他所接触的都是自费出国的,我曾经跟他探讨过这个问题,他说当鸡的他基本见的很少,谁会说这事,但 ...

人品没问题,但观点有问题:长得丑女生谁让她傍?本身有钱的呢?象你同学那样“颇有志气”的女生呢?

印象中每个出过国的人都会向国内的亲友传播一些观点,但大多数只是一种他们未必理解的社会现象而已, 比如:

“老外都是傻B”,“中国人就知道骗中国人” “小留学生一个个可有钱了,个个住豪宅开宝马”等等等等,你当作八卦新闻

听就好了,那是被放大扭曲了的事实。

[ 本帖最后由 youyuwuyu 于 2006-10-16 16:08 编辑 ]
作者: lyonbeck    时间: 2006-10-16 18:40

楼上的,我可以告诉你,现在女人的物质倾向绝对要大于精神倾向.我的表妹在天津师大念大4,我向她询问她同学有无做鸡的事件,她说有,但极少.绝大多数都是傍大款,漂亮的傍,难看的也傍,她说她也很难理解难看的怎么傍上的.比例大概在60-70%左右.还说她班上有一对双胞胎,被一个日本人包了,这是一所普通高校的数字比例.她还说以她们班来说,不想依靠男人,想靠自己奋斗的女同学不超过20%.我这都是具体的例子,想驳我的最好举些实例,靠说空话也太无法另人信服了
作者: youyuwuyu    时间: 2006-10-16 20:04

怎么是空话呢,我就在国外啊,哪儿来那么多大款傍啊?你同学说得情况当然有,但二个人一起奋斗的才是主流,而且每个国家地区情况又有不同,所以你同学说的和我举的例子都是以点代面。
你表妹告诉你得是她的大学,难道代表国内所有的大学吧?不过我出去4年了,也没什么“实例”来说服你就是了
作者: 风暴潮    时间: 2006-10-16 22:01

让嫖和娼来的更猛烈些吧!
作者: 张布    时间: 2006-10-16 23:11

LZ偏激了,纯洁了,我无语了
作者: lyonbeck    时间: 2006-10-17 03:49



QUOTE:
原帖由 youyuwuyu 于 2006-10-16 20:04 发表
怎么是空话呢,我就在国外啊,哪儿来那么多大款傍啊?你同学说得情况当然有,但二个人一起奋斗的才是主流,而且每个国家地区情况又有不同,所以你同学说的和我举的例子都是以点代面。
你表妹告诉你得是她的大学 ...

我同学在德国,读的是自费.他说的榜的是所谓的大款,有的是经济,有的是国外身份,总归就是一句话,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你说的情况也有,不过很少,而且人的教育水平,个人素质比较高.我同学说在国外感到中国人不是很团结,不爱帮助本国人,不知道是否属实.
我也说了,我表妹那所大学是普通的高校,当年我上大学的时候风气还是不错的.想不劳而获的人比例比较少.跟学校的水平也有关系,象清华,北大那样的学校这种人现在也应该很少,不过要是比较差的学校,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比较多了.尤其是艺术类,我曾经去过师大的艺术学院,帮人搬东西,看到不少大款接送长相比较漂亮的女生.恐怕不能说是点了,比例不少了.而我接触的很多的女生,有独立意识的不多,可以说比较稀有.大多数的观念都是找个有钱的人嫁了.社会风气不好,令人感慨
作者: 客上天然居    时间: 2006-10-17 10:30



QUOTE:
原帖由 闻琴解佩 于 2005-7-11 02:31 发表
不管在海外是鸡是鸭,一回来中国摇身一变就变白领了,靠。。。

那是海龟了。
作者: 金圭子    时间: 2006-10-17 10:48



QUOTE:
原帖由 突然累了 于 2005-7-11 02:24 发表
她最后,真就听了我朋友的~可是她却找了一份成人服务。被人嫖半小时158澳币~¥948人民币~真tmd钱多(老子半小时只赚4元,但不眼红)

tmd三个字,不眼红三个字,看完其他的话就不想说了。真不眼红么?不眼红骂娘干啥?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10-17 22:48



QUOTE:
原帖由 lyonbeck 于 2006-10-16 18:40 发表
她还说以她们班来说,不想依靠男人,想靠自己奋斗的女同学不超过20%.我这都是具体的例子,想驳我的最好举些实例,靠说空话也太无法另人信服了

我靠自己的奋斗读博,下场是被人称为灭绝师太。
作者: sky_force    时间: 2006-10-17 23:43

其实昭敏郡主更适合楼上一些

[ 本帖最后由 sky_force 于 2006-10-18 01:29 编辑 ]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06-10-18 08:37

水化
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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