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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们折射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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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轮回
时间:
2005-6-28 13:29
姚明作为NBA历史上首位亚裔状元秀,备受国人的推崇,个人被评为全国劳模,连休斯顿火箭队似乎也成为了驰骋在美国职业联赛中国国家队,备受国人关注。媒体们纷纷把姚明称为中国人的英雄,甚至亚洲人的英雄,在笔者看来,耀眼的光环里,未尝不折射出一种与热烈的掌声很不相称的阴冷的悲哀。
关注姚明和火箭队大多数赛事的球迷或者都会看到这样一则新闻:“第四节还剩下9分01秒时,博伊金斯杀到篮下,姚明长臂鸟翼般地斜将出去,似乎就要将小个子席卷在火锅之下,博伊金斯却像土行孙一般地从姚明指缝间滑过,皮球已是稳稳当当地滚进篮筐”。土行孙博伊金斯身高不过1.65米,他的前辈夏洛特黄蜂队的小虫博格斯只有1.6米,NBA的赛季得分王之一艾弗森,虽然号称1.83米,但据说实际身高只有1.78米。前两者在中国普通人看来是十足的三等残废,就是艾弗森不穿上加高鞋跟的皮鞋作弊,也要被只找1米8以上对象的中国姑娘们无情淘汰。但这也正是NBA长盛不衰的奥秘,在篮球这项常人眼里的巨人运动里,一样可以有小个存在,小个一样可以成为球星,甚至是核心。
以灵巧见长,而平均身高要低于欧美人种的亚洲人,登陆NBA的,恰恰不是灵巧第一、身高第二的组织后卫或者得分后卫,而是以高大见长的中锋。是奇迹,还是悲哀?如果说NBA赛场上有很多著名的亚裔组织后卫或者得分后卫,再出现姚明们是值得称道的突破,可是现在只有姚明类的大个,只能说是悲哀。也许正是中国和亚洲在体育集体项目上落后与西方,在科学技术上落后于西方的症结所在。
凡事要根据以往的成功者设一个门槛,做宁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脚的郑国人,是中国文化里流传下来的劣根。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以己之短去较人之长,是鸦片战争后,殖民文化引进来的智障。两者合在一起,就是如今教条主义选材制度的枷锁。
中国的博格斯们也许还在为自己的身高自卑,篮球对他们连梦想也不是;中国的爱迪生们也许现在正在被同事笑话,实验室对于他们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地方;中国翻译家们最大的障碍也许不是英语,而是自己的母语汉语••••••
作者:
落花雨林
时间:
2005-6-28 15:34
人的身体条件是天生的,只要能把自己的条件发挥到极至就是好的运动员。篮球终究还是巨人的运动,奥尼尔和艾弗森,教练们还是会先选择前者。
NBA选择姚明,是因为在今天的中国篮坛,姚明把天赋和技术结合得最好,只有他达到了NBA球队的要求。这已是个很好的开端,如果有一天有一名中国的后卫能达到国际后卫的水平的话,他也会被NBA看中的。
作者:
寂寞的烟
时间:
2005-6-28 19:59
姚明放在NBA不过二流球员。以前连三步上篮都不会(是某个国内主持人说的)。技术上绝对比不上王致志。
作者:
初九勿用
时间:
2005-6-28 20:31
作者能从姚明身上发散出去,借时尚来说道德,峰回路转,另辟奚径,难得难得。希望大家讨论不要围绕在姚明身上讨论,国人的心态才是本帖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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