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黑龙江系列腐败案反思 落马高官也曾高票当选 [打印本页]
作者:
Lepidus 时间: 2005-1-18 15:13
黑龙江系列腐败案反思 落马高官也曾高票当选
高票当选背后的无奈
根据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制度,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须由省人大代表选举表决方能通过。而令人费解的是,一些在群众中口碑极差的人,却都在人大获得高票通过。
接受采访的一些人大代表说,本来有些人可以在人大划票阶段被选下去,可由于韩桂芝等“问题官员”坐镇党的重要部门,在他们反复“做工作”甚至“监督”下,领导干部选举程序竟变成了他们“买官卖官”的工具。
另一位代表称,像一些官员的劣迹,代表们心中是有数的,可在给他们划票之前,党委要召开人大代表中全体党员大会来“统一思想”,简单介绍一下个人简历,然后就是什么“工作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等一些套话,并且解释说基层虽然有一些传言,但他们调查了没有那些事,有些同志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人无完人”、“看一个人要看主流”,还希望全体党员干部从党的事业大局出发,和党委保持一致,确保“党组织”推荐的干部顺利选上去。
这位代表说,按理说,这些话也没什么问题,可不巧的是推荐这些干部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韩桂芝等“问题官员”,他们说的话究竟是代表党组织的意志还是个人的意志?如果他收了别人的好处,明明实施的是个人的意志,却用“党组织”的大帽子压制众人,究竟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怎样的危害?需要反思的是,怎样才能保证一些人在台上的讲话是代表党组织而不是他个人?
许多人大代表对此次落马官员当初被选上时的选举划票方式提出了质疑。据一位人大代表说,此次落马的一位副省级干部在当初人大对他进行投票选举时,划票方式发生了变化,即同意的不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O”。也就是说,只要你动笔就表明你不是不同意就是弃权。在党委召开会议统一代表中党员的思想后,谁划反对票或弃权票显然成了和党组织不保持一致,而且因为要“动笔”,“反对者”就会昭示于众目睽睽之下。
一些代表描述当时划票的情形时说,在代表们一个挨一个端坐的选举会场,哪怕不是很大的动作,主席台上的人也会看得清清楚楚。会场两旁的过道到处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不停地来回走动。许多代表说,自己划票那天根本就没带笔,因为不需要带也不敢带,拿到选票后就直接扔进了票箱;有的代表为避免被怀疑和“党组织”不保持一致,进会场时干脆不穿外套以表明自己没有带笔。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代表还是“冒险”做“小动作”以维护自己的选举权力。一位代表说,有的代表把油笔的笔芯抽出来,用剪子从笔尖处剪下很小一段,捏在两个手指里步入会场,划票时挺直腰板、目光前视,胳膊肘不动,这样手上的动作就不会让人察觉。一位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旁边的一位代表不经意地把票放在桌面上,身体上半身趴在了桌子上,他提醒说:“你干吗呢?”“我没干什么呀。”这位代表回答。“那你老趴着干什么?旁边的工作人员都瞅你半天了。”这位代表一抬头,果然看见旁边过道上一位工作人员盯着自己,他赶紧挺直身子,用双手拿着票冲着工作人员举了起来。整个会场上,许多代表从拿到选票后就是这么举着,让人觉得很奇怪,然后举着走向投票箱,直到把票投进箱里。
就是这样的划票,一些当选官员还是丢了几十张票。这种划票方式后来被沿用到许多次选举上,包括此次落马的众多高级别官员。许多代表表示不理解:难道一动笔就和党组织保持不一致了?党员就不应该有自由的选举权吗?
许多人大代表提出,我们有关的制度是不缺乏的,关键是要把原则上的要求做实,不要形成人为的“突破”,人大应该更多地行使权力而不仅仅是履行程序。
中央党校教授侯少文认为,现在需要用新的内涵丰富充实党管干部的原则,从党的执政实质就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做主这一前提出发,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即使出现了上级人选被“差”的情况,也应该认为是人大代表民主意识增强的体现,这就要求党委推荐人选时要选准,尽可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这也是党管干部的本质要求。而发扬党内民主的根本,是要明确和解决党内权力属于全体党员的问题,应该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和党代表的选举权力。这样,党的干部任免权,人民的选择权就不会因过分集中而成为个人权力,党内就不会出现这么大面积高层次的“跑官卖官”现象。
作者:
小贩 时间: 2005-1-18 18:22
楼上的,不管怎么讲,拿了身份证后这么多年,你投过票没?
是不让你投,还是你不想去投?
其实去投几张弃权票,对自己谈这事也可增加些底气。
作者:
关毛 时间: 2005-1-18 18:55
贪污上100块钱的,统统枪毙~!
作者:
龙宽九段 时间: 2005-1-18 19:10
怀念朱榕基同志!
作者:
孔闻岱 时间: 2005-1-19 00:54
我国是个彻头彻尾的后封建社会!
作者:
本因坊秀策 时间: 2005-1-19 10:36
原帖由小贩于2005-01-18, 18:22:10发表
楼上的,不管怎么讲,拿了身份证后这么多年,你投过票没?
是不让你投,还是你不想去投?
其实去投几张弃权票,对自己谈这事也可增加些底气。
我坦白,是别人把选票放在我手上,然后被我丢在一边了
我相信中国人有不少和我一样,骨子里压根没有民主意识,只会嘴里空喊罢了
作者:
栀子飘飘 时间: 2005-1-19 10:58
我倒是很想选一选,尝个鲜也好,可我怎么连选票什么样子都没见过?
作者:
孔闻岱 时间: 2005-1-19 10:59
原帖由
本因坊秀策于2005-01-19, 10:36:00发表
原帖由小贩于2005-01-18, 18:22:10发表
楼上的,不管怎么讲,拿了身份证后这么多年,你投过票没?
是不让你投,还是你不想去投?
其实去投几张弃权票,对自己谈这事也可增加些底气。
我坦白,是别人把选票放在我手上,然后被我丢在一边了
我相信中国人有不少和我一样,骨子里压根没有民主意识,只会嘴里空喊罢了
你好歹还有投票的机会,即便是做做样子也好,我连这个机会也没有过一次
作者:
本因坊秀策 时间: 2005-1-19 11:01
不会吧,上学的时候,学校会把选票发到每个人的手上。。。
就是红颜色的一张纸,大概和半个手那么大,写着自己的名字和工作单位,学校虾米的。。。
作者:
首席屠宰官 时间: 2005-1-19 11:07
原帖由本因坊秀策于2005-01-19, 11:01:27发表
不会吧,上学的时候,学校会把选票发到每个人的手上。。。
就是红颜色的一张纸,大概和半个手那么大,写着自己的名字和工作单位,学校虾米的。。。
我们学校也发选票,不过发选票的时候我逃课在电脑游戏室里泡着呢
现在都30岁了,还没见过选票的样子呢
作者:
栀子飘飘 时间: 2005-1-19 11:11
嘿,也不知道哪个好心人帮我行使了四年的选举权,得好好感谢他了。不过我也还算有自知之明,连个学生会的选举权都混不上,我也不想贪图其它的了。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1-19 11:52
我对中国民主的具体作法就是
告诉我认识的人去投自己想投的票。
如果没有自己想投的就去投弃权票。
我觉得这个实在。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1-19 11:56
至于,因种种条件没有去投的。
一般是居委会告诉了家长,家长没传达给个人罢了。
如果自己想投,找居委会找家长去要选举权啊。
选举制度彰显民主,选举规则践踏民主,现在用弃权票来表明自己的意向。
等到十四亿选民,十三亿用投票的方式弃权时。这民主离中国也就一步之遥了。
这主民还得从基层做起。哈哈。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1-19 12:02
原帖由栀子飘飘于2005-01-19, 11:11:31发表
嘿,也不知道哪个好心人帮我行使了四年的选举权,得好好感谢他了。不过我也还算有自知之明,连个学生会的选举权都混不上,我也不想贪图其它的了。
就自己的行为,好好想想,自己究竟是如何理解“民主制度”的。
民主制度,是要民做主,民不愿为主,也是没办法的事。
更有一个误区,民主制度的尺度必须一下子达到自己的设想。如果不能,就要放弃,反对。实际在很多的时候,这更给窃民权者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作者:
实干司马 时间: 2005-1-19 20:54
原帖由栀子飘飘于2005-01-19, 10:58:20发表
我倒是很想选一选,尝个鲜也好,可我怎么连选票什么样子都没见过?
同病相怜,深表赞同!!
我参加的选举只是单位选先进分子,社会选省市人大代表的选票一眼都没有瞅过。
黑龙江搞这种干部选举评议,简直比不搞选举还令人难受。
北京靠中央,上海靠政策,深圳靠特区,广东靠开放,东北靠的是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
作者:
实干司马 时间: 2005-1-19 21:00
原帖由幽浪于2005-01-19, 11:56:19发表
至于,因种种条件没有去投的。
一般是居委会告诉了家长,家长没传达给个人罢了。
如果自己想投,找居委会找家长去要选举权啊。
选举制度彰显民主,选举规则践踏民主,现在用弃权票来表明自己的意向。
等到十四亿选民,十三亿用投票的方式弃权时。这民主离中国也就一步之遥了。
这主民还得从基层做起。哈哈。
恐怕即使13亿人民都投弃权票,人民也完全不知道投票的结果,依然是×××获得N张选票,以占选民总数的××%当选
作者:
马岱 时间: 2005-1-19 22:47
凡是都是一点一滴的变化的,事情不会突然变得美好,没有千万个一小步,就不会有一大步。
所以,还是认真对待自己的选票吧,不管有多大的用,总是一张选票,如果细分到个人,在西方一张选票也是微不足道的,但人家都会认真对待它。
我在这个的单位NO。1换了好几个了,无论干的多差,总是能高票当选先进(本人还点过两次票,排除作弊),所以从这件小事情可以看出,中国的选举之路还很漫长。
作者:
Phoenix 时间: 2005-1-20 13:36
原帖由马岱于2005-01-19, 22:47:07发表
凡是都是一点一滴的变化的,事情不会突然变得美好,没有千万个一小步,就不会有一大步。
所以,还是认真对待自己的选票吧,不管有多大的用,总是一张选票,如果细分到个人,在西方一张选票也是微不足道的,但人家都会认真对待它。
我在这个的单位NO。1换了好几个了,无论干的多差,总是能高票当选先进(本人还点过两次票,排除作弊),所以从这件小事情可以看出,中国的选举之路还很漫长。
可是这一大步什么时候才能跨出来呢?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5-1-20 14:34
积跬步至千里,积细流成江海。
否则,民主说得再天花乱坠,也还是做梦。
作者:
敦煌沙魂 时间: 2005-1-21 09:14
选票这东西压根就没有见过,那一小步也难以迈开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1-21 09:40
请问选票是什么东西???
偶才22岁呢 是不是还没资格啊~~
作者:
孤山夜话 时间: 2005-1-21 09:50
老几位,我为有此种情况的发生深表惭愧和遗憾,根据“阿罗不可能定理”社会选择在3*3情况下都不一定一致,但在N*N的情况下居然出现了难以预料的一致性,到底是民主集中做得好,还是!?我不愿想,也不敢想,因为我常因为想的太多出太多的错。
作者:
梁红玉 时间: 2005-1-21 09:52
人,总是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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