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踩踏成吉思汗挂像,拍成视频上网传播获刑1年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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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15 12:59 标题: 男子踩踏成吉思汗挂像,拍成视频上网传播获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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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庭审、举证、质证,结合案件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罗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在庭审过程中就其所犯罪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表示歉意。
至此,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制作传播侮辱成吉思汗挂像视频案告以终结。
详见:http://news.163.com/17/1215/06/D5M7Q0LG000187VE.html
[ 本帖最后由 zhwenh_0421 于 2017-12-15 1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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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2-15 13:51
刑法哪条规定,不允许踩成吉思汗的挂像?
作者:
乌鹊南飞3 时间: 2017-12-15 13:56
水王何在,科普一下这刑法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12-15 14:02
懵逼了....,同问,哪一条?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15 14:05
艳阳何在,请问这个算不算村规?
作者:
whh 时间: 2017-12-15 14:29
那货即使活着踩两脚了不起也就治安拘留,怎么挂了反而金贵了?
踩两脚画像就判1年?
[ 本帖最后由 whh 于 2017-12-15 15:04 编辑 ]
作者:
cangbei 时间: 2017-12-15 15:14
我爷爷跟我说在他以前也就是文革开始那段时间,小区里有户人家孩子不识字不知怎么的写了毛-泽-东-XXX,反正是骂人的脏话,然后据说他后来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人了。
[ 本帖最后由 cangbei 于 2017-12-15 16:01 编辑 ]
作者:
whh 时间: 2017-12-15 15:20
原帖由
cangbei 于 2017-12-15 15:14 发表
我爷爷跟我说在他小时候也就是文革开始那段时间,小区里有户人家孩子不识字不知怎么的写了毛-泽-东-XXX,反正是骂人的脏话,然后据说他后来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人了。
不识字怎么写脏话?
作者:
cangbei 时间: 2017-12-15 16:01 标题: 回复 #8 whh 的帖子
对,这也就是奇怪的地方,总而言之人是没了。估计是别人逗他玩让他写的,我印象里写的是王八蛋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5 16:57
尼玛勒戈壁的,原谅我说粗话,条子是不是抓不够人,年终不好发奖金了,上次骂医院食堂不好吃的那家伙,据说就是因为条子为了赶任务。
作者:
苍龙决梨花乱 时间: 2017-12-15 17:41
这...这也可以?成吉思汗离我朝也忒远了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15 17:51 标题: 回复 #2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是不是和侮辱毛泽东有类似的地方,重的话可以判个煽颠,他是在 银川市滨河新区音乐文化广场“锡林浩特”蒙古包,蒙古包里踩成吉思汗画像,虽说是宁夏,但蒙古包里还是不合适,要是在中原也就罢了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5 18:09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12-15 17:51 发表
但蒙古包里还是不合适,要是在中原也就罢了
那我在中原踩秦始皇、汉武帝的画像是不是也要判一年?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7-12-15 20:15
昨天撕了李世民画像的我瑟瑟发抖
作者:
xiaguangming01 时间: 2017-12-15 21:44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自己做的、发在网上的视频算不算出版物有争议,如果算了,这个判罚也不是没依据。个人感觉是不判也行,只是判了也没什么说的,毕竟民族自治区。
如果按照这条法条来看,你们踩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像都没啥事,穆罕默德努尔哈赤格萨尔王可能不行~~~
[ 本帖最后由 xiaguangming01 于 2017-12-15 21:51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6 10:16
这就是本朝偏袒异族人的枉法了,汉人的祖宗是可以侮辱的,异族人不可以
当然了,若你把猫者冻的像给踩了撕了,条子还是会捉你的,本朝之前的汉人领袖这就不管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16 10:57 标题: 回复 #2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问句破格的话,如果踩踏的是太祖画像捏。。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2-16 11:37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2-16 10:57 发表
问句破格的话,如果踩踏的是太祖画像捏。。
好象只有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7-12-16 17:05
如果光是踩踏成吉思汗画像什么的,自已在家搞搞就可以,弄出来广而告之,那就属于脑残了。
不要说什么民族歧视不歧视的,要知道你汉人也有英雄,也有G点,你今天搞人家的G点觉得很爽,但是开了这个头,人家难道不会这么搞你?
虽然最糟蹋自家英雄的就是咱们自已,但是少数民族也这么干的话,只怕大多人心里也不好受哦。
如果对满蒙藏回不满,这是很正常的,要糟蹋他们的偶像人数,也是可以的,但是要糟蹋你自已私下搞搞就可以了。整得这么沸沸扬扬,等于让别人为自已的行为背书,当然不妥当。
到时候你做初一,人家做十五,偌大的汉子,为了一帮千百年前的死人口水横飞,甚至拳脚相加,岂非笑话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2-16 20:26
是这个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作者:
xiaguangming01 时间: 2017-12-16 20:58 标题: 回复 #16 江山笑 的帖子
这个说实话也不光朝廷这样,本身汉族对本民族英雄的认同感就不见得高(或者有认同感,表现的没那么热切)。我去内蒙、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时候,蒙古族家里相当多挂黄金家族(不光成吉思汗,一套)的画像,汉族有几个家里挂炎黄尧舜、秦皇汉武的?又有几个人以他们为骄傲?
汉族的英雄,大概也就关公被供奉得多,因为是财神~~~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16 21:28 标题: 回复 #13 江山笑 的帖子
汉族的这些方面好像以本朝为界,以前的除了孙中山不确定之外,其他的都不管,以后的哪个都能办你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16 21:30 标题: 回复 #18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应该没那么轻,印象里有过反对社会主义这些罪,具体的案子想不起来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2-16 22:51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12-16 21:30 发表
应该没那么轻,印象里有过反对社会主义这些罪,具体的案子想不起来了
联合早报报道说是这条罪。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12-17 10:17 标题: 回复 #21 xiaguangming01 的帖子
这个本来就是政治因素的结果。在明朝及以前,汉族的民族意识很强烈,还带有一些优越感,华夷之辨的思想非常普遍。
清朝开始,因为满族是统治者,所以刻意的淡化汉族的民族意识。
民国初年辛亥革命,汉族意识再次高涨,所谓 驱除鞑虏 恢复中华,辛亥革命歌就有 “汉军起义立志把仇报!里应外合都有我同胞”并提出汉族十八省建国。只不过后来为了利益更大化,争取其他民族和领土,又改为五族共和,提出中华民族的论调。
本朝继承了这一说法,为了领土,族群和谐,更全力淡化汉族民族意识,改为灌输中华民族意识。
今天的汉族只有中国观,没有民族观。反观某些少数民族,他们对中国的认同度其实很低,但对本民族的认同度很高。
然后就出现你讲的这种情况。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7-12-17 13:12 标题: 实用第一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2-16 10:57 发表
问句破格的话,如果踩踏的是太祖画像捏。。
……自已在家搞搞就可以,弄出来广而告之,那就属于脑残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17 14:14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16 20:26 发表
是这个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那如果是蒙古人踩踏成吉思汗、汉人踩踏太祖,还能介个罪?估计就要转进到寻衅滋事鸟
作者:
xiaguangming01 时间: 2017-12-17 19:10 标题: 回复 #25 江山笑 的帖子
嗯,你说的是。
不过我个人一直觉得,辛亥革命不管是驱除鞑虏还是五族共和,都是为政治服务的口号,可能有民族意识的成分,不能期望太多。就像基督教之于太平天国,洪秀全觉得好用,未必有多少宗教上的理想。当然也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个人感觉。
现在对本民族认同度高的,其实也就那么几个民族了,要不带有宗教色彩,要不就是境外有以该民族为主体的国家,其他少数民族大多汉化了。以满族为例,以前在知乎上看见个问题,大意是问满族人怎么看待岳飞抗金,下面回答就没几个满族人从女真后裔的角度看的。还曾经有一个户口本上的满族同学,聊天的时候抱怨现在电视里的“辫子戏”太多~~~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12-18 08:29
这些问题,套路往往是先把弄些小矛盾,把人进行群分,然后再贴标签促进认知.
埋下仇恨的种子,静待花开.....
到时,就看谁先下手,谁把谁弄死.
不过,埋种子的肯定是很开心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好不容易抹平了生活差异/认知差异,又某个傻逼培育养成了,挺好,非得用血洗,用火烧才得清宁.这真是各族共求?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12-18 08:31 编辑 ]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7-12-19 10:00
必然的,建国后原本执行的就是以阶级划分取代民族差异,主要的做法是:通过阶级划分,让少数民族内部对立。这些族群内部真正要挑事的,是贵族、头人、地主、僧侣,本来他们是这个民族内部的中上层,领头闹的也是他们。最后,不管什么民族,什么信仰,大家都是屌丝,我们才是一头的,至于那些高富帅,就算一个民族的,人家拿你当自已人吗?
通过解放农奴,分发土地这些方式,既能市恩于平民,又能打击其上层,并且让他们对立,这样就闹不起来了。说到底,这是走群众路线,依靠少数民族内部的平民,去对抗该族的富人或僧侣。
但是后来嘛,你懂的,有些东西不方便再讲,改走精英路线了。采取了古代中原王朝那一套,对该少数民族的精英阶层进行拉拢,以为这样就能“怀威远人”,把该族的平民给摆平了。典型的比如热某,还曾经被拉进政协里面.............
作者:
乌鹊南飞3 时间: 2017-12-19 11:18 标题: 回复 #30 sos2290 的帖子
阶级对立这套如果真有用,王胡子向老毛汇报的时候为什么要说:“老子杀的新疆50年不出反革命”呢?结果是阶级敌人越杀越反吧
翻身做主比得上殉教进天堂享福么,马教那一套跟伊斯兰教比,影响人心的水平就差远了。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7-12-19 13:44
人家上千年的传承,你几十年就想摆平? 只能说这个思路是没错的。阶级敌人越杀越反? 你自已查查谁又把人给放回去了再说好不。
宗教思想,一样是扎根于世俗之间,要上帝不要面包的人当然有,但要说所有的人都这样,就呵呵了。今天那帮子这么闹,明里是为了信仰,骨子里还是为了利益,分裂出去了,他们才好捞。
作者:
乌鹊南飞3 时间: 2017-12-19 14:21 标题: 回复 #32 sos2290 的帖子
官府那套能给面包?“闲时吃稀,忙时吃干”好不好。认为老百姓就是物质就是俗那是不了解百姓,尤其是今天,吃饭穿衣问题已经解决了。老百姓有很多烦恼,这是宗教才能解决的,马教根本就没看见这个领悟
放掉的多还是杀掉的多?放了几个就能掩盖滔天血债了?台湾几十年后还在讲“二二六”,跟新疆比太小case了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7-12-19 20:42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2-16 10:57 发表
问句破格的话,如果踩踏的是太祖画像捏。。
要看是不是故意
如果不是故意为之,根本啥事儿没有。有个地方,房地产商拆迁用挖掘机把太祖像铲倒,啥事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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