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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害人害己! 电动车闯红灯轿车主身亡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2-8 09:54     标题: 害人害己! 电动车闯红灯轿车主身亡

https://item.btime.com/k_VOR3Akx6zgp9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2-8 09:57

水老爷说说,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一般都是偏袒非机动车,这个案例机动车主是受害者,是否还要把主要责任推给机动车?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8 10:34     标题: 回复 #2 李元芳 的帖子

轿车撞卡车撞不过正常,撞电动车撞不过怨谁?
作者: cangbei    时间: 2017-12-8 13:27     标题: 回复 #3 KYOKO 的帖子

是撞了电动车失控后,轿车笔直撞向了电杆,驾驶员才死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8 15:06     标题: 回复 #4 cangbei 的帖子

咱懂,直接撞电动车啊,失控你怪谁?电线杆撞不过电动车总没问题吧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8 19:45

这个明摆着电动车主要责任,汽车好像速度有点快,如果不超速的话,是无过错的,不会赔太多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2-8 20:11     标题: 回复 #6 hhp19910906 的帖子

如果轿车司机没事,电动车司机挂了,说不定人家就直接无视电动车闯红灯,认定轿车司机过路口没减速负全责呢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9 13:59     标题: 回复 #7 李元芳 的帖子

这样的逻辑基本上可以算喷子了吧,这明摆着是眼瞎,闯红灯的问题应该更严重,不可能由一方全责,目前执法好像也正缺这一块
PS:这不是你的观点,所以也不存在针对你的问题,单纯说事而已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2-9 14:23     标题: 回复 #8 hhp19910906 的帖子

http://www.xycq.online/forum/thread-306645-1-1.html

电动车逆行一点责任没有,按同样的逻辑,电动车闯红灯当然也不用负责,反而某些人的逻辑就是机动车负责。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事故责任划分倾向于非机动车或行人,这和海瑞的在穷人富人之间的诉讼,判决应该倾向于穷人的逻辑有什么不同?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2-9 16:56     标题: 回复 #9 李元芳 的帖子

这和海瑞的在穷人富人之间的诉讼,判决应该倾向于穷人的逻辑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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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对啊,所以是海青天嘛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12-10 17:18     标题: 回复 #9 李元芳 的帖子

那个案子也是胡来,讨论的问题不在于怎么判,而是为什么这么判。海瑞是倾向于,而不是脑残式的穷人一定胜诉,海瑞的倾向于一定在法律的范畴内,这是他做事的标准,最多是小的过界,这就和机动车承担责任更大是一样的了,而不是目前的一方完全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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