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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花15万帮女友减肥 女友变美后却跟别人结婚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1-16 02:29     标题: 男子花15万帮女友减肥 女友变美后却跟别人结婚了

https://3g.163.com/all/article/D3849PFE0001875P.html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11-16 12:36

这条新闻是用手机看的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1-16 13:45

元芳您是不是用现代快报app看的??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1-16 14:28

水老爷觉得应该还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1-16 14:44

还一部分是法院通常的判法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1-16 16:14     标题: 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婚前收对方大笔财物,不和对方结婚或结婚后很快就离婚,又不肯退钱,这种行为有骗婚之嫌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16:56

其实也没啥,炎阳不也是说,如果他女朋友为了救他,而残废的话,他也不肯娶人家。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18:0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16:56 发表
其实也没啥,炎阳不也是说,如果他女朋友为了救他,而残废的话,他也不肯娶人家。

殘不殘廢不是娶不娶的必然因素,結婚取決於很主觀的原因
我個人的價值觀是有愛情就可以娶,沒到愛情的程度娶不了,其他人也有類似的主觀原因

不殘廢也可以娶,殘廢也可以娶,不殘廢也可以不娶,殘廢也可以不娶
我沒有見殘廢一定不娶的意思
殘障這年頭不算甚麼大問題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18:09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18:29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18:07 发表

殘不殘廢不是娶不娶的必然因素,結婚取決於很主觀的原因
我個人的價值觀是有愛情就可以娶,沒到愛情的程度娶不了,其他人也有類似的主觀原因

不殘廢也可以娶,殘廢也可以娶,不殘廢也可以不娶,殘廢也可以不娶
...

不是因为你残废,你可以这么说,但因为你残废,没法子,你就得背,如果你这种行为认为是合理,那么主贴女子这种行为更是天经地义。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20:2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18:29 发表

不是因为你残废,你可以这么说,但因为你残废,没法子,你就得背,如果你这种行为认为是合理,那么主贴女子这种行为更是天经地义。

1. 主帖女子主觀惡意比我嚴重多了,我就一個吃瓜群眾,我啥都沒做錯,無故陷入險情,無端端要我以身相許這像話嗎?
她借錢不還怎麼就比我輕鬆了?

殘廢這例子具體怎麼舉法?是不是我求救而殘廢的,還是我連求救都沒有?
主帖女子顯然是清楚明白自己索求的是人民幣15萬,她的主觀惡意比我大

2. 殘廢也不能用結婚來抵啊,用錢用房子抵都勉勉強強說得過去,用人去抵有點過火了啊,
就是欠高利貸也不能用結婚來抵吧
如果是個老GAY救我而殘廢,您意思是我得獻菊花?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0:39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0:25 发表
1. 主帖女子主觀惡意比我嚴重多了,我就一個吃瓜群眾,我啥都沒做錯,無故陷入險情,無端端要我以身相許這像話嗎?
她借錢不還怎麼就比我輕鬆了?

殘廢這例子具體怎麼舉法?是不是我求救而殘廢的,還是我連求救都沒有?
主帖女子顯然是清楚明白自己索求的是人民幣15萬,她的主觀惡意比我大

2. 殘廢也不能用結婚來抵啊,用錢用房子抵都勉勉強強說得過去,用人去抵有點過火了啊,
就是欠高利貸也不能用結婚來抵吧
如果是個老GAY救我而殘廢,您意思是我得獻菊花?

1、我没看出来,她比你严重在哪。人家为你挡一刀,或者是什么其它的,而残废,当时,你们也是恋爱,你弃之不顾,与主贴女子有什么区别?
她可不是借钱不还,是那个男的主动给的。

2、残废不能用结婚来抵,那钱就可以用结婚还抵?欠高利贷是另外一回事,如果那女的与你没什么关系,主动替你挡一刀,因而残废了,你不娶人家,可以这么说,但当时你们是在恋爱啊。

如果你是一个GAY,对方也是你的“恋人”,道理也是相同。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21:1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0:39 发表

1、我没看出来,她比你严重在哪。人家为你挡一刀,或者是什么其它的,而残废,当时,你们也是恋爱,你弃之不顾,与主贴女子有什么区别?
她可不是借钱不还,是那个男的主动给的。

2、残废不能用结婚来抵, ...

1. 她比我嚴重在她居心比我險惡,我沒有半點想佔便宜的想法,而她有侵佔足足15萬的想法,光看思路我就比她高尚得多
我純粹就是倒楣罷了,我內心光明磊落

2. 情理上無所謂您怎麼講,大抵又是"情深義重可以一娶"之類的邏輯,這裡我不反駁價值觀,我隨便別人罵,我無所謂

如果是一個路人大媽愛上我,救我而殘廢,我不用強娶
如果是女朋友愛上我,救我而殘廢,我非要強娶

那您意思是說見義勇為者的報答是有檔次區別的,是親疏有別的
關係愈密切,應獲得的"報答"值愈高?

我認為法理上這個說法是不對的,也違反親友間救助的常態
親友救助報答值應該是更低才對

很簡單舉個例子,如果您喝醉酒摔倒了,有人因為救助你而受損失了(這裡我不想咒殘廢,比如翻了一部電動車吧)
如果那個人是陌生人----法官判你補償他2000
如果那個是你好朋友,法官會主張你補償多於2000?
然後那人是你親兄弟,法官會主張你補償更多?

======

親人之間強求報答不可能應該超出一個上限,這個上限叫:陌生人的報答

我向陌生人借錢人家公價才算3分利息
向你這好朋友借錢你居然要我給你4分,還得給您賣個笑,

您這好朋友是怎麼當的?殺熟?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1:15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1:20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1:10 发表
1. 她比我嚴重在她居心比我險惡,我沒有半點想佔便宜的想法,而她有侵佔足足15萬的想法,光看思路我就比她高尚得多
我純粹就是倒楣罷了,我內心光明磊落

2. 情理上無所謂您怎麼講,大抵又是"情深義重可以一娶"之類的邏輯,這裡我不反駁價值觀,我隨便別人罵,我無所謂

如果是一個路人大媽愛上我,救我而殘廢,我不用強娶
如果是女朋友愛上我,救我而殘廢,我非要強娶

那您意思是說見義勇為者的報答是有檔次區別的,是親疏有別的
關係愈密切,應獲得的"報答"值愈高?

我認為法理上這個說法是不對的,也違反親友間救助的常態

很簡單舉個例子,如果您喝醉酒摔倒了,有人因為救助你而受損失了(這裡我不想咒殘廢,比如翻了一部電動車吧)
如果那個人是陌生人----法官判你補償他2000
如果那個是你好朋友,法官會主張你補償多於2000?
然後那人是你親兄弟,法官會主張你補償更多?

======

親人之間強求報答不可能應該超出一個上限,這個上限叫:陌生人的報答

我向陌生人借錢人家才算3分利息
向你這好朋友借錢你居然要我給你4分,還得賣個笑,

您這好朋友是怎麼當的?

1、这个女人用心险不险恶没有任何证据,她不还钱,与你不能还人家正常之身,结果是一样的,程度上,你要严重得多。
2、我不是说要骂你,我是说,如果你这种行为是正常的,这女子的行为更是正常;
3、我不是以亲疏论,而是以关系论,如果你与那个女子不是在热恋中,她不会舍身救你,主贴这个男的,也不会主动给这个女子15万。

我不是强求报答,我说的很清楚,你这种行为不必强求,主贴的女子这种行为更不必强求。因为逻辑是一样的,按结果来说,你这种行为更严重。大家如果可以理解你这种行为,就应该理解主贴这个女子的行为。

PS,我理解你这种行为,所以觉得主贴这个女子的行为无可厚非。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1:22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21:2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1:20 发表

1、这个女人用心险不险恶没有任何证据,她不还钱,与你不能还人家正常之身,结果是一样的,程度上,你要严重得多。
2、我不是说要骂你,我是说,如果你这种行为是正常的,这女子的行为更是正常;
3、我不是以亲疏论,而是以关系论,如果你与那个女子不是在热恋中,她不会舍身救你,主贴这个男的,也不会主动给这个女子15万。

我不是强求报答,我说的很清楚,你这种行为不必强求,主贴的女子这种行为更不必强求。因为逻辑是一样的,按结果来说,你这种行为更严重。大家如果可以理解你这种行为,就应该理解主贴这个女子的行为。

1. 她向人家開口要15萬居然不能成為她想侵佔15萬的證據?那甚麼才叫證據呢?可以說她不險惡,這個詞可以說主觀了,這麼說吧,客觀上她有侵占15萬的意圖,而我沒有侵占任何東西的意圖
2. 我認為女子應該歸還15萬的一部分,強行下嫁當然不可能,特別是金額如此之小,15萬比人權連1%都不到
3. 以任何關係論都沒有熟人索要報答更多的道理
熟人報答得比陌生人更多,這還叫甚麼熟人?

如果女友救人要娶,那路人救人更要娶,老GAY救人必須得獻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1:29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1:32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1:24 发表
1. 她向人家開口要15萬居然不能成為她想侵佔15萬的證據?那甚麼才叫證據呢?
2. 我認為女子應該歸還15萬的一部分,強行下嫁當然不可能,特別是金額如此之小,15萬比人權連1%都不到
3. 以任何關係論都沒有熟人索要報答更多的道理
熟人報答得比陌生人更多,這還叫甚麼熟人?

如果女友救人要娶,那路人救人更要娶,老GAY救人必須得獻

1、主贴的女子没开口要,是那个男的主动给的。证据如下:

2014年11月初,储某见施女士愁容满面,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急忙问询。施女士诉说自己近几年一直比较胖,几次减肥都不见效果,想去韩国进行吸脂减肥手术,但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为此她愁闷不已。

"宝贝儿,你咋不早和我说呀,需要多少手续费用,全部我来出!" 2014年11月间,储某先后三次通过银行累计向施女士转账15万元。

2、你认为女子应该给15万一部份,那么你就应该娶那个残废女子。娶了这个女子,也不会让这个女子复原,与还一部份钱,逻辑上没什么区别。

3、我说了,这不是熟人的关系,而是因为你们恋爱的原因,如果不是热恋,这女子不会舍身来救你,这男的不会给这女的15万。这是因果关系。

至于陌生人来救你而残废,那是另外一回事,是这个古道热肠,而不是因为与你恋爱,这就是你Gay救人要献菊花的逻辑诡辩之处。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22:28     标题: 回复 #1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3. 有戀愛的原因不代表另一方要娶啊,這話說得怎麼聽怎麼牽強,你自證足夠戀愛,和對方應該娶你是兩回事吧

你非要對方娶你,那你要證明對方有娶你的義務,而不是證明自己有出於熱戀,說白了,A愛B,不代表B也愛A嘛
我說得很明白,對方沒有這義務,因為即便對陌生人都不用履行,對熟人的義務不可能高於對陌生人

就好向朋友之間討利息,再怎麼討,利息也不可能多於陌生人的利息上限
他主動幫朋友搬家,然後要報酬,再怎麼要,也不可能要到多於最頂級的搬家公司的報酬
同理你救了個朋友,你要報酬,再怎麼要,也只能要到一個陌生人救助的上限

如果一個陌生人救助而殘廢能得到的補償公價就是100萬,那對於被救助者來說,義務不可能應該大於100萬
如果愈熟愈要強迫多報答,這就是殺熟了

我搬個家,無論如何成本就是5萬,你出於義氣,你說你欣賞我,不請自來替我搬家,事後要求我跟你結拜兄弟
我表示我做不到啊,我頂多還你5萬啊,這很夠意思了吧,我無端端幹嘛跟你結拜兄弟?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2:40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22:29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1:32 发表

3、我说了,这不是熟人的关系,而是因为你们恋爱的原因,如果不是热恋,这女子不会舍身来救你,这男的不会给这女的15万。这是因果关系。

至于陌生人来救你而残废,那是另外一回事,是这个古道热肠,而不是因为与你恋爱,这就是你Gay救人要献菊花的逻辑诡辩之处。

您意思如果有個老GAY能證明自己確實是出於熱戀,去救一個帥哥,帥哥應該給獻個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2:39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2:29 发表

您意思如果有個老GAY能證明自己確實是出於熱戀,去救一個帥哥,帥哥應該給獻個菊?

热恋是双方的,如果他与一个帅哥正处于热恋,那么有没有救人,该献菊花的,早就献了。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22:4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2:39 发表

热恋是双方的,如果他与一个帅哥正处于热恋,那么有没有救人,该献菊花的,早就献了。

我不這麼看,男女朋友基本一定有兩個結局,1是結婚,2是分手
所以簡單來說這裡男方視角可以這麼看

男方要麼是很喜歡女朋友,喜歡到了可以結婚的地步
要麼是沒有這麼喜歡女朋友,還沒到要結婚的地步

如果有交往就代表戀愛程度足以結婚,那男女朋友就是偽命題

我前面說得很清楚,如果女方願意,而自己作為男方又確實到了這個地步,就結,反之就不結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2:43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2:28 发表
3. 有戀愛的原因不代表另一方要娶啊,這話說得怎麼聽怎麼牽強,你自證足夠戀愛,和對方應該娶你是兩回事吧

你非要對方娶你,那你要證明對方有娶你的義務,而不是證明自己有出於熱戀,說白了,A愛B,不代表B也愛A嘛
我說得很明白,對方沒有這義務,因為即便對陌生人都不用履行,對熟人的義務不可能高於對陌生人

就好向朋友之間討利息,再怎麼討,利息也不可能多於陌生人的利息上限
他主動幫朋友搬家,然後要報酬,再怎麼要,也不可能要到多於最頂級的搬家公司的報酬
同理你救了個朋友,你要報酬,再怎麼要,也只能要到一個陌生人救助的上限

如果一個陌生人救助而殘廢能得到的補償公價就是100萬,那對於被救助者來說,義務不可能應該大於100萬

我搬個家,無論如何成本就是5萬,你出於義氣,你說你欣賞我,不請自來替我搬家,事後要求我跟你結拜兄弟
我表示我做不到啊,我頂多還你5萬啊,這很夠意思了吧,我無端端幹嘛跟你結拜兄弟?

我没说你一定要娶啊,就如同主贴这个女子无须给钱啊。如果这个女子应该给钱,那么你就应该娶人家啊。因为她不救你,你就得残废,甚至会死啊。

我说的很明白,你与主贴的女了是一样的,甚至程度上,你更严重。

而且这与朋友、陌生人的无关,原因是你们在热恋中,与主贴的情形也是一样的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2:44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2:41 发表

我不這麼看,男女朋友基本一定有兩個結局,1是結婚,2是分手
所以簡單來說這裡男方視角可以這麼看

男方要麼是很喜歡女朋友,喜歡到了可以結婚的地步
要麼是沒有這麼喜歡女朋友,還沒到要結婚的地步

如果有 ...

你既然不这么看,凭什么认为主贴的女子比你恶劣得多啊?

你俩是半斤八两,甚至你是十两,十二两啊。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6 22:52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2:44 发表

你既然不这么看,凭什么认为主贴的女子比你恶劣得多啊?

你俩是半斤八两,甚至你是十两,十二两啊。

惡劣再怎麼說得是一個行為上的結果------即有行為的人才能被判定是否惡劣
比如插隊是惡劣,打人是惡劣,吐痰是惡劣,但下雨了,被雨淋了,你總不能說這人惡劣吧

走在街上突然有一把刀向我飛過來,有人替我擋了,我過程中啥都沒做,甚至連反應的機會都沒有,我等於沒有"可行為"的餘地,又談甚麼"行為惡劣"呢?
好比一個人走在路上被個蘋果砸到頭了,你跑去罵他說他真惡劣,這何其無辜

惡不惡劣分兩個層面看,如果以居心來說主貼女當然是有問題的,收取15萬(呃她沒索取,這裡我上面看錯了)這個意義是很清晰的
她不可能不知道甚麼叫15萬,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處於收到15萬的狀況對吧

但反觀你說的意外擋刀論,一個人走在街上,他也不知道刀會飛過來,也沒預見別人會給自己擋下啊
一貶眼自己啥都沒做,你要說他惡劣,他做錯了甚麼,他能怎麼不惡劣?運功改變物理定律讓刀不飛過來嗎?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2:54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3:09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6 22:52 发表
惡劣再怎麼說得是一個行為上的結果------即有行為的人才能被判定是否惡劣
比如插隊是惡劣,打人是惡劣,吐痰是惡劣,但下雨了,被雨淋了,你總不能說這人惡劣吧

走在街上突然有一把刀向我飛過來,有人替我擋了,我過程中啥都沒做,甚至連反應的機會都沒有,我等於沒有"可行為"的餘地,又談甚麼"行為惡劣"呢?
好比一個人走在路上被個蘋果砸到頭了,你跑去罵他說他真惡劣,這何其無辜

惡不惡劣分兩個層面看,如果以居心來說主貼女當然是有問題的,收取15萬(呃她沒索取,這裡我上面看錯了)這個意義是很清晰的
她不可能不知道甚麼叫15萬,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處於收到15萬的狀況對吧

但反觀你說的意外擋刀論,一個人走在街上,他也不知道刀會飛過來,也沒預見別人會給自己擋下啊
一貶眼自己啥都沒做,你要說他惡劣,他做錯了甚麼,他能怎麼不惡劣?運功改變物理定律讓刀不飛過來嗎?

行为?

这女的有什么行为,男的主动给她钱,你是什么行为,是女友主动救你,有什么区别?

以居心来,这女的收取了这15万,你收取你的双臂,或者是性命,怎么她恶劣,你无辜?她知道这是15万,你就不知道那是双臂,或是性命?

女友掉了双臂,那挡的不是一刀,你可以挡第二刀啊,怎么不挡啊?女友挡了那是活该,你不挡那是正常;人家收了15万,与男的分手,就恶劣,你受了人家免于残废,甚至是救命之恩,与女的分手,就是无辜?

这逻辑我理解不能。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1-16 23:44     标题: 回复 #23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分手没问题啊,把钱退给人家就行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6 23:49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1-16 23:44 发表
分手没问题啊,把钱退给人家就行了

那炎阳把人家的手臂治好了吧,别让人家残废就成了。

如果这样也不行,那炎阳把自己的双臂砍下来,也成。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3:51 编辑 ]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7-11-16 23:51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1-16 23:44 发表
分手没问题啊,把钱退给人家就行了

男生送女生巧克力,你见过有女生分手后把巧克力还给男生的吗?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1-17 00:24

如果男方说钱是借给她的呢?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11-17 00:25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8:0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6 23:49 发表

那炎阳把人家的手臂治好了吧,别让人家残废就成了。

如果这样也不行,那炎阳把自己的双臂砍下来,也成。

您假設的故事情節究竟是咋樣的?

我被人砍了,女友護我,而且我呆呆地一直往後退,看著她被砍?
其中過程有很多刀,除卻第一刀沒反應過程外,第二三四五刀是有反應餘地的?
按您這麼說確實是"故事裡的我"道德有失啊,而且過失比收取15萬要大很多,眼睜睜放著人家拿命替我擋刀,當然是比收取15萬嚴重多了

您這說法沒毛病

按您這版本,如果非要說這雙臂原是我該丟的,我砍下來,成吧=)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7 08:05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7 08:05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7 08:00 发表
您假設的故事情節究竟是咋樣的?

我被人砍了,女友護我,而且我呆呆地一直往後退,看著她被砍?
按您這麼說確實我道德有失啊,眼睜睜放著人家替我擋刀,當然是比收取15萬嚴重多了

您這說法沒毛病

按您這版本,如果非要說這雙臂原是我該丟的,我砍下來,成吧=)

不是我安的剧本啊。

原来那个贴子就是女的双臂没有了。

当时这么说的,如果换做你,你也不会娶啊。

我没有要求你砍下来啊,我只是说,你这种行为与主贴这个女子没区别,不应该鄙视这个女的,而理解你。这讲不通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7 08:10

其实就是一刀,你俩也一样的啊。

那女的没有15万,还不起,你也不肯娶人家。有毛区别啊?

回到主贴,是这个男的问题啊。

女的没向你要钱,你主动给,现在又让人家还给你。

人家女的最初的计划是,没钱,所以不做减肥手术,然后,这男的装土豪,非送人家15万,人家有了这意外之财,这才做的手术,现在又要回来,那人家当初就不会做这手术了。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8:1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7 08:10 发表
其实就是一刀,你俩也一样的啊。

那女的没有15万,还不起,你也不肯娶人家。有毛区别啊?

回到主贴,是这个男的问题啊。

女的没向你要钱,你主动给,现在又让人家还给你。

人家女的最初的计划是,没 ...

收錢好歹是一個有意識的行為
有"行為"才能判斷是否"惡劣"

如果我走在街上眼一花,刀光一閃,我旁邊的人手就斷了,我認為我是沒有一絲一毫"行為"的
我無法判斷自己是否"惡劣"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8:1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7 08:05 发表

不是我安的剧本啊。

原来那个贴子就是女的双臂没有了。

当时这么说的,如果换做你,你也不会娶啊。

我没有要求你砍下来啊,我只是说,你这种行为与主贴这个女子没区别,不应该鄙视这个女的,而理解你 ...

當時假設得很空泛啊,您就說假設一女友救男友殘廢了咋辦,我沒具體往下想是一刀又一刀,我就想成大概是被大貨車或重機器直接一輾......
您說這個太文藝了,現實中那來這麼多男被砍女友護

我又不是陳浩南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7 08:25

收钱是一个有意识的行为,但是你处于危险之地,也是你的有意识行为啊。

就算你没有处于危险之地,就是有人在街上砍你,也是你得罪人了,这也是有意识的行为。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7 08:26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8:2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7 08:25 发表
收钱是一个有意识的行为,但是你处于危险之地,也是你的有意识行为啊。

您具體假設前因是甚麼?比如我惹事了招黑社會砍了?或者說我貪財去無照駕駛土方車?

這裡不作一一細解釋,只要是任何一個地方是我有意識的行為,比如她受傷是我放任的,或者說前因是我生出來的等
那就是我不對,比收取15萬要惡劣太多太多,這點我100%支持您的看法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7 08:37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7 08:27 发表

您具體假設前因是甚麼?比如我惹事了招黑社會砍了?或者說我貪財去無照駕駛土方車?

這裡不作一一細解釋,只要是任何一個地方是我有意識的行為,比如她受傷是我放任的,或者說前因是我生出來的等
那就是我不對, ...

当时那个贴子中,那女的也没说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了险情。但双臂都掉了,而且还是为了救男友,估计那男的受伤求救,女友再过去救他。一般情况下,突发事故,正常人的第一反应是先保护自己,之后才反应过来,照顾别人,这是本能。要么这个事故持续时间较长,给了这个女的反应时间,但这也给了男的反应时间啊。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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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7 08:37 发表

当时那个贴子中,那女的也没说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了险情。但双臂都掉了,而且还是为了救男友,估计那男的受伤求救,女友再过去救他。一般情况下,突发事故,正常人的第一反应是先保护自己,之后才反应过来,照 ...

您肯定是想串成另一帖了,我跟您有交集的那一帖子當時是說一個老婆因自己的問題而殘障了,然後丈夫要求離婚甚麼的,我表示丈夫不論是否離婚都應該承擔醫療債務,因為是婚內欠債
然後您跑題假設了一個例子,說甚麼女友救男友而殘廢啥的

我沒有事實上看到一個女人遭險情掉手臂的新聞,我當時以為完全是您想像出來的

您是不是看了另一個新聞想串了?
我沒看到您說的那個新聞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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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7 08:41 发表

您肯定是想串成另一帖了,我跟您有交集的那一帖子當時是說一個老婆因自己的問題而殘障了,然後丈夫要求離婚甚麼的,我表示丈夫不論是否離婚都應該承擔醫療債務,因為是婚內欠債
然後您跑題假設了一個例子,說甚麼 ...

http://xycq.online/forum/viewthread.php?tid=306122&highlight=

太扎心:20岁女孩为救男友失去手臂,却被无情抛弃!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8:48

WTF,我怎麼沒有印象.......
呃,光哥威武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8:52

我這還是重申一次看法吧,可以娶,也可以不娶,取決於雙方的心態
我認為沒有"絕對不能娶"的理由,特別是女方因自己而受傷,不應該嫌棄

但也沒有一定要娶的理由,畢竟男女朋友嘛,娶不娶是一個或然命題,不是一個必然命題

====

如果被救男有實際上的不作為,或者放任,或者事故可預見性,那被救男有一定的道德缺失,這個缺失大於收15萬減肥女的缺失

如果任何一個人提出減肥女應該下嫁出錢男,
那被救男提同樣標準,是應該要娶斷臂女

還錢同理,如果減肥女要還錢,那被救男應該要以不低於她的比例協助治療,或者還手臂

這裡我認為光哥的三觀是正的,我沒有異議,光哥請過目一下我的說法有沒有那裡與您有出入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7 08:57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7 08:57

我的观点,与S老弟相似,不鄙视那男友,因为这是人之常情,但别人鄙视,完全理解。

换这个贴子里,也一样,这两件事,逻辑上都一样,不鄙视这女的,但别人鄙视,完全理解。

但不能理解的是,理解那抛弃女友的男人,却鄙视主贴的女人。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1-17 08:59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7 08:52 发表
如果任何一個人提出減肥女應該下嫁出錢男,
那被救男提同樣標準,是應該要娶斷臂女

還錢同理,如果減肥女要還錢,那被救男應該要以不低於她的比例協助治療,或者還手臂

這裡我認為光哥的三觀是正的,我沒有甚麼異議,光哥請過目一下我的說法有沒有那裡與您有出入

这两不对等的。

15万就让女的嫁给男的,女的付出的成本明显大于这15万;而女友因为救你而残废,你娶人家,付的成本,明显小于人家残废。

所以主贴女的还一部份钱,可以对等你娶为救你而残废的女友。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9:09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7 08:59 发表

这两不对等的。

15万就让女的嫁给男的,女的付出的成本明显大于这15万;而女友因为救你而残废,你娶人家,付的成本,明显小于人家残废。

所以主贴女的还一部份钱,可以对等你娶为救你而残废的女友。

我看法是這樣,如果有個惡劣評分0是不惡劣,100是很惡劣
減肥女的收15萬惡劣度算10分吧,被救男的眼睜睜看女友挨刀算25分,這裡比如醉駕撞了個人是100分
二者都有點惡劣,相對男的更惡劣許多,但不算道德重大過失,比起真正有居心不良的只算輕微過失(30分以下)

畢竟收了一點錢,或者說被人家救了沒挺身而出

就如同您所說的,人性使然吧
這種過失法律上幾乎不視作是過失

所以我不主張女的還全款,也不主張男的"還全手"
我大概會主張女的還15萬的20%,男的負責其中的40%

嗯確實是,按您這法算差不多
娶或者斷一臂吧,勉勉強強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7 09:10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7-11-17 09:1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17 08:57 发表
但不能理解的是,理解那抛弃女友的男人,却鄙视主贴的女人。

同意,您這麼細說下來確實是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11-17 10:41

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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